水面响起了马达声音,李继安向前快跑几步,就见漆黑水面上翻起长长一溜水花,小火轮已然开动!
李继安气的浑身发抖,两只手血淋淋的垂下来,鲜血滴滴答答的落在了地面上。死死的瞪着那渐行渐远的小火轮,他忽然打了冷战,回头对着那刹在眼前的卫士汽车狂吼道:“找船!把他给我追回来!”
然后,他在卫士们的簇拥下快步上了汽车——不能再耽搁了,他的血液有限。虽然他是那么的想要亲自活捉陆雪征,可是眼下,他的第一要务,乃是去医院!
正当此时,金小丰拉着李纯,在黑暗处骤然刹住了狂奔的脚步。
他看到了满岸乱跑的李家卫士,更看到了那艘渐渐隐没于黑暗之中的小火轮。侧身贴着仓库墙壁隐藏起来,他知道自己是晚了一步。
李纯还在探头张望,片刻之后他仰起脸望向金小丰,带着哭腔低声说道:“金哥,干爹走了!”
金小丰没言语,默然的望着岸上情形。
李纯斜挎着一只帆布书包,书包里蜷缩着被事先灌酒、大睡不醒的小灰猫。他知道自己是被干爹抛弃了,在这巨大的无助恐慌中,他忍无可忍的忽然抽泣一声,眼泪珠子就滚下了面颊:“金哥,怎么办啊?干爹走了!我们追不上他了!”
金小丰没言语,在警报拉响之前,他扯住李纯,果断的转身便跑,沿着原路离开了码头地界。
李纯一点主意也没有了。气喘吁吁的跟在金小丰身后,他哽咽着只是哭——失去了陆雪征的庇护,他害怕,简直是怕极了!他真想变成一条小鱼,跳到水中去追干爹!
干爹走了,戴哥也被捕了,留下他一个人,怎么办啊?
戴国章总算是找到了金小丰。
虽然金小丰这人一向不合群,但是戴国章一直认为这位兄弟除了不够和蔼可亲之外,也没什么短处。他看出了金小丰对陆雪征的忠心,所以想着不管干爹是什么主意,自己应该带上这家伙,这家伙是真的有用!
他没敢和陆雪征实说此事,只想着事到临头之时,干爹总不能把金小丰撵下船去。又因陆雪征的住处终归是个危险地方,所以他下午提前把李纯带了出去,一是处理小灰猫,免得它在码头叫出声音;二是从手下那里取来了最后一笔款子,正好可以“凑个整数”;三是和金小丰会面,一起前往码头等候上船。
然而下午在和金小丰取得联系之后,他正要出门上车,却是接到了一个电话——小月打过来的,吞吞吐吐,只说是孩子病了,让大哥过去瞧瞧。
戴国章虽然一直挺惦记这个小娘们儿,但是到了这时,哪里还有闲心去行善?放下电话之后,他嘱咐了家中几名手下,命令他们明天过去给小月送笔款子,而后自己拎起皮箱,迈步就要出门。
他没能走出这个门,因为一大队日本宪兵摆出打巷战的架势,撞开院门冲了进来,用枪口把他堵在了房内!
戴国章瞬间心如死灰,同时猜出是小月出卖了他——他生怕泄露行踪,自从搬到这一处宅院落脚之后,房中电话极少使用,只与小月通过电话。
他向来谨慎,不会轻易被人跟踪。日本宪兵能够如此笃定的破门抓人,那必是确定了这个电话号码与他有关。
弯腰放下手中皮箱,他在心中漠然的想:“干爹的钱,便宜了这帮小鬼子。”
戴国章被日本宪兵押出院门时,李纯已经逃出了百米开外。
他是要给戴国章做汽车夫的,又知道马上就要出发去和金小丰会和,便提前出门,在院外的马路上徘徊不已,不时的还打开书包看一看小灰猫。忽然一辆军用卡车呼啸而来,把他吓的连连后退;待到卡车后斗上的日本宪兵接二连三跳下来时,他两腿战战,不由自主的就跑开了。
遥遥的看到戴国章被日本宪兵推上了卡车,他在惊惧之下浑身颤抖,也顾不得其它,转身便向前奔去——他自己是没有本领手段的,他得去找金小丰!
他一路步行,见到金小丰时,已经快要天黑。他向金小丰哭诉了戴国章的遭遇,然而金小丰铁石心肠,毫不在意,只是等的满心焦躁,如今带上他直接就赶往了码头。
可惜,还是晚了一步!
第八十三章:夜海茫茫
小火轮破开漆黑浓重的水面,在寂静的夜里翻出一路水花。
船老板是一名水手打扮的短衣男子,披着棉袄下到船舱里,弯腰低声禀报道:“大老板,平安无事了,咱们开远啦。”
陆雪征在一片昏暗中问道:“东西都带上了吗?”
船老板答道:“都带上了,戴哥吩咐下来的,枪和子弹都有。”
陆雪征听到“戴哥”二字,心中立时一片黯然。对着船老板点了点头,他低声说出一个字来:“好。”
船老板不敢在陆雪征面前多做停留,见他没有其它吩咐,便转身退了出去。
船舱宽敞空荡,是为四人一猫预备的,可是戴国章和李纯如今又在哪里?
陆雪征叹了一口气,低下头望向了偎在自己怀中的叶崇义。
小火轮在海浪中飘飘摇摇,船舱顶部吊下来的一只小电灯泡,也是随之悠悠荡荡。在这样明暗不定的灯光中,陆雪征抬起手,抓住了叶崇义那头上布袋的一角。
在摘下布袋之前的一瞬间,他心中闪过了一丝恐慌。他知道李继安不是善类,不会轻饶了叶崇义。不饶就不饶,打到骨断筋折也罢,只要能留下一口热气就好。
残废了也没关系,他愿意伺候叶崇义一辈子。他欠了这疯子的,他得还!
思及至此,他小心翼翼的摘下了那只白布口袋。
电灯光芒在上方瞬间闪过,陆雪征在骤然而来的颠簸中,竟是被叶崇义的面目吓的惊叫了一声!
下意识的紧闭双眼转过头去,他的心脏在腔子里砰砰乱跳。
如此直过了足有半分多钟,在身下船板恢复平稳之后,他才睁开眼睛,又长长的吁出了一口气。
试探着重新移回目光,他抬手轻轻抚摸了叶崇义的面颊。触感一片粗糙坚硬,那是厚厚的血痂紧紧绷在了皮肤上。起身挪到电灯下,他在微弱光明中,仔细凝望了对方的脸庞。
叶崇义无知无觉的依靠在他的臂弯中,短发肮脏凌乱。伤口长短交错着遍布满脸,曾经光洁如玉的额头上,竟是被人端端正正的打了个叉。
陆雪征知道他是要受苦的,可是没想到会是这样不堪的苦楚!叶崇义是被毁掉了,这一辈子,都被毁掉了!
一滴眼泪落到了叶崇义的眉心,陆雪征低下头去,温柔的亲吻了他的嘴唇,又把他紧紧搂到了怀里。
抬起头来望向前方,他用手指蹭掉了眼角的泪水。
人生在世,苦楚良多,苦楚当真良多。
小火轮在海面上越行越远,如此约过了两个多小时,叶崇义渐渐有了苏醒的势头。
头上灯光似乎是让他感到了异常。朦胧中觉出旁人的拥抱和体温,这让他惊恐万状的大喊出声,随即便翻身向外爬去,又把双手攥成拳头,拼命的掖到身下。船老板在外听了这一嗓子,连忙进来查看。陆雪征见状,便先是对船老板一挥手,而后上前抓住叶崇义,将他强行拖拽了回来:“崇义!是我!”
船老板不明就里的关掩舱门离去了,而叶崇义瑟瑟发抖的转向陆雪征,一边哀嚎一边踢打,嘴角血痂受到牵动,迸裂出了点点血珠。陆雪征见了他这狂乱模样,索性抬手攥住他的两只手腕,同时大声质问道:“崇义,崇义!你连我都不认识了吗?我是陆雪征,我来救你了!”
此言一出,叶崇义倒是怔了一下。眼神涣散的望向陆雪征,他暂停了挣扎,只微微张开嘴,低低的“啊”了一声。
陆雪征松开手重新抱起了他,又极力在脸上调动出了笑容:“疯子,乱闹什么?你看我是谁?”
他的视野模糊起来,抓起叶崇义的一只手捂到自己脸上,他含着眼泪笑道:“小可怜儿,还不快喊雪哥?”
叶崇义痴痴的凝视了陆雪征,冰凉手指贴上了温热面颊,他梦游一般的用指尖描画了陆雪征的眉眼鼻梁。
这感觉太过真实了,简直让他感觉自己并非身在梦中。方才那种狂暴的气力忽然消失了,他可怜兮兮的轻声唤道:“雪哥?”
陆雪征眼中泪光闪烁,可是笑容比春风还要和暖:“崇义,我在这儿呢。”他弯腰和叶崇义贴了贴脸:“傻宝贝儿,别怕,雪哥带你远走高飞,咱们两个过好日子去。你愿不愿意?高不高兴?”
叶崇义抬起手臂,摸索着环住了陆雪征的脖子。无言的沉默了片刻,他发现这仿佛真不是梦。
于是他心惊胆战的开口问道:“雪哥,你救我出来了?”
耳边传来了最熟悉最想念的声音:“傻子,那还有假?”
叶崇义一哆嗦,随即抬手捂住面孔,惨叫一声推开了陆雪征。连滚带爬的逃到阴暗角落处,他凄厉的哭喊道:“别看我,别看我!你杀了我吧,他划花了我的脸……他给我打吗啡针……我已经不算个人了,你杀了我吧……”
陆雪征爬上前去,将他一把扯过来抱回了怀中。这次用手臂死死箍住了叶崇义的身体,他压低声音说道:“叶崇义,你生是我陆家的人,死是我陆家的鬼!不管你做人做鬼,我都要你!”
叶崇义依旧以手捂脸,泪水混合了血水渗出了指缝。在陆雪征的怀抱中,他颤抖成了一片风中之叶:“杀了我吧,雪哥,杀了我吧……”
陆雪征在船舱内席地而坐,像哄婴儿一样,千遍万遍的轻拍着叶崇义的身体。
他卷起右腿裤管,给叶崇义看那小腿上的枪伤伤疤:“当时这肉都翻开露出骨头了,现在不是也都长好了?你脸上的伤再重,能有我这个重?”
他俯身仔细端详叶崇义的面庞,又掏出手帕为他擦拭嘴角渗出的鲜血:“崇义这么好看,难道添上两道疤,就会变成丑八怪了?美人蹭了一脸灰,也还是美人啊!”
叶崇义仰卧着枕了陆雪征的大腿,抬眼望着对方,滔滔的只是流泪。
他不傻,他知道陆雪征是在宽慰自己。从李家卫士对他的种种讥笑谩骂中,他早已猜出了自己的伤势。
他活了二十多年,一无是处,就是个人样子好。他知道自己漂亮,也知道陆雪征喜欢自己的漂亮,所以大着胆子,敢于讪讪的去“爱”,即便是自讨没趣灰头土脸了,也能厚着脸皮,继续倒贴上去。
这是唯一能让他自信起来的资本,老天赐给他的,又被命运收了回去。
如今的他,一无所有,形同鬼魅;他体面了二十多年,他受不了这个!
陆雪征起身坐上了固定在舷窗旁边的座椅,又把叶崇义抱到自己的大腿上坐好。
他抓起叶崇义的一只手,去摸那冰冷坚硬的窗玻璃:“崇义,你在夜里看过大海吗?”
叶崇义虚弱的歪头枕了他的肩膀,气若游丝的答道:“没有。”
陆雪征柔声说道:“等到天亮,我们就到烟台了。上岸之后,我们可以坐火车去青岛,如果你不喜欢青岛,我们也可以到其它地方去。崇义,你想去哪里?”
叶崇义目光散乱的盯了舷窗,想要看清自己映在上面的影像。然而灯光摇曳黯淡,他无论如何都看不清楚。
“我不知道。”他绝望而悲怆的答道。
他想自己应该到地狱里去——自己变得这样恐怖丑怪,除了地狱,再没有自己的安身之所了。
第八十四章:上海
一九四零年二月,上海。
陆雪征像抱小灰猫似的,抱着一只小母鸡,在弄堂小道上慢慢的走。
小灰猫是芬芳柔软、娇嫩可人的,小母鸡却是一身臭气、羽毛粗硬,并且一路咯咯大叫,不时还要振翅欲飞。陆雪征被它吵的不耐烦,就低头把它的尖嘴捏住了。
在一所老洋房门前停住脚步,他摸出钥匙开了院门,迈步进去后先把小母鸡往天井里一扔,而后立刻转身,将院门仔细关掩锁好。天井很小,只能容得下几盆花草,而陆雪征因为是刚刚搬来,布置不及,所以连花草都没有。
凭陆雪征的财力,租住这样宽敞的房屋,实在是浪费到了荒谬的程度。
初到上海时,他和叶崇义本是住在两间小小的公寓房子里,其实也尽够起居生活了,然而那天在带着叶崇义出门去医院戒吗啡时,房东家的小孩子迎面跑过来,一眼看清了叶崇义的面貌,吓得“嗷”一嗓子,当场就跌坐在地,长嚎起来。
房东家的少奶奶慌忙赶来,本意是要哄孩子,结果在看到叶崇义之后,也惊的面目失色,低低的“呀”了一声。
叶崇义怔了一下,随即抬手捂住脸,扭头就往楼上跑。而陆雪征这半年来劝他戒毒的那些好话,也就都算是白说了!
小母鸡拍拍翅膀,开始四处踱步。陆雪征不管它,推开前方客堂房门,他一路向内走,一路大声喊道:“崇义,我回来了!”
没有回应。
陆雪征踩着客堂后方的木质楼梯,吱吱呀呀的上了二楼。推开卧室房门向内一瞧,他就见凌乱大床上,叶崇义正在蜷缩着睡大觉。
叶崇义就连在睡觉之时,都要下意识的用一件旧衬衫包裹住头脸,也不嫌闷气。
陆雪征没有惊动他,转身下楼要去杀鸡。拎着菜刀走到门去,他很惊异的发现小母鸡下了个大白蛋!
大白蛋也挽救不了小母鸡的命运,陆雪征揪着翅膀拎起它,一刀就把它的脖子抹了。
然后他开始烹饪饭菜。
家里是没有仆人的,帮忙的老妈子也没有请一个来,因为叶崇义不见外人,再说也没那个闲钱。
房子是空房子,除了楼上卧室内的一张大床、楼下客堂内的一副桌椅之外,再无其它家具。陆雪征端着个大托盘上了楼,托盘上端端正正的摆着一大碗炖鸡肉,一小碗白米饭。
把大托盘小心放到床边,陆雪征伸手拍了拍叶崇义的屁股:“崇义,醒醒,吃饭了。”
叶崇义低低的“嗯”了一声,慢慢伸直了蜷起的双腿。而陆雪征单腿跪到床上,强行扶着他坐了起来,又扯下他那头脸上缠裹着的旧衬衫。
一年多的光阴过去了,叶崇义早已退下了满脸的血痂。陆雪征曾经对他的伤势做过种种乐观的预测,然而事实摆在眼前,他的确是把小孩子吓哭了。
因为是刚刚睡醒,所以他那脸蛋上的纵横疤痕颜色浅淡,虽能看出,却不大显,前额的头发留长了,也正好可以遮住那个端正而深刻的叉。揉着眼睛望向陆雪征,他笑了一下:“你怎么才回来?”
陆雪征摸了摸他的面颊:“我早回来了。你昨天不是说想喝鸡汤吗?我顺路买了一只鸡。”
然后他起身从床头地上拿起一只搪瓷水杯,一直送到叶崇义面前。待到叶崇义低头喝了两口白开水,他又从托盘中拿起一只汤匙,送到了对方手中。
叶崇义舀了一点鸡汤送进口中,咂摸了一下滋味,忽然抬起头说道:“雪哥,我该打针了。”
陆雪征没说话,转身走到墙角处蹲下来,从一只小皮箱里取出注射针具。一边熟练的从小玻璃瓶中吸取吗啡针剂,他一边背对着叶崇义说道:“我想办法弄点钱,再过两个月,还是去医院戒了吧。”
叶崇义缓缓的垂下头去:“我不。”
陆雪征拿着针管走过来:“你怕什么?”
叶崇义忽然烦躁起来,仰起脸带着哭腔质问陆雪征:“你说我怕什么?你说我怕什么?我已经是这个样子了,求求你,你就让我自生自灭吧!”
陆雪征现在惹不起他。将一根止血带紧紧绑在叶崇义的枯瘦手臂上,他叹了一声:“唉,不识好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