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开始——galdis
galdis  发于:2013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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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林童的事?”刘大志问道。

德叔点点头,显然有些不知道怎么措词。他年纪虽大却并不糊涂,几天相处下来,隐约也看出那个小孩子与李望翔关系有些暧昧,只是李望翔既已下定决定要送他走,德叔夹在中间,不免十分尴尬。

“我多少也明白,翔哥不想再见他……”德叔叹息道,“但这个孩子……该怎么说呢,虽然不吵也不闹,但他一直求我……我说了不可能答应他说的事,他就跪在过道上,拉开他,他立刻又跑过来跪在原地……”

刘大志光是听便已觉得头大,想着德叔年纪一大把了,还得面对这样棘手的感情纠纷,也是实在不容易,也不知道私下里已经腹诽了李望翔了多少遍。

“德叔,这件事……是辛苦你了。”刘大志道,“他也只是个小孩子,刚开始有劲闹腾一下子,待到了日本,劲头过去,也就慢慢好了。”

德叔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又摇摇头,叹息道:“我总觉得……这孩子看上去柔弱,心性却是极倔强的,只怕……唉……”

他从怀里拿出一张折叠得很仔细的纸,放在桌上,道:“他已跪了几天,只求我把这个交给翔哥,我活了大半辈子了,面对这个孩子,反而……唉,我不敢拿主意,就放在你这里吧。”

刘大志只得点点头。

他送德叔到门口,德叔停下脚步,道:“如果……我是说如果,翔哥改变了主意……我订的机票是明天下午四点。”

刘大志笑了笑,送老人出了门。回到办公室后,他看也没看那桌上的纸条,直接抬手扔进了垃圾桶。

下班开车时发现路上很堵,刘大志看了看车上的显示屏,才发现原来今天是周五。

他无意识地操纵着方向盘,在等一个红灯路口时,终于下定决心般地猛然右转。车子在车流中穿梭,半小时后,开到了闹市区背后一条很是破败的街道上。

这里曾经是有名的酒吧街,但十几年过去,几经城市变迁,早已经不复当年的繁华。破旧的老式楼房环绕下,各种杂乱的小铺面中,孤零零的只有一家酒吧在营业,门口的霓虹灯管闪烁着。

刘大志走进去,酒吧内部布置得很一般,客人也没有几桌,生意惨淡。他吧台前找个位置坐下,站在吧台后调酒的老板见他来了,忙过来招呼。

“志哥,你来了!还是老样子吗?”

“嗯,”刘大志淡淡道,“前段时间有些忙,还好吧?”

老板熟练地给他调了一杯浅蓝色的淡酒,低声道:“志哥,我……我不想再开这家店了。”

刘大志道:“怎么了?房租高了吗?”

老板苦笑一下,道:“志哥,你别开我玩笑了,你收我的房租都只有旁边铺子的一半……之前师父走的时候,你借给我钱,让我能把店子开下去;后来有开发商来收购,你甚至把整栋楼买下来,让我继续营业……这些,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感激你……”他顿了顿,续道:“只是,我年纪也大了,这里其实也已经不适合再开酒吧……我老婆怀孕已经快六个月,我们打算回老家去,那里茶楼生意不错,将来也有老人可以帮忙看小孩子……”

刘大志默默看着杯里浅蓝色的液体,酒吧里放着一首老歌,一个女人用很甜美婉转的声音唱着情歌,歌声悠扬,让人有些迷醉。他听老板说完,笑道:“那很好啊,恭喜你!要做爸爸了!”

老板的脸上扬起一抹笑,道了谢。他看着这样的刘大志,虽然笑着,却让人莫名地觉得很悲伤。

“志哥,”他踌躇了一下,终是忍不住道:“我能感觉得到,你对这家店很有感情……这些话也许我不该讲,可是……已经十多年了,什么都变了,不管是什么事情,你……你就让它过去吧……”

刘大志有些意外地看着他,这个老板并不是个多话的人,也许真是离别在即,让人都变得感伤起来。

他笑了笑,道:“谢谢。”

老板叹一口气,还想说什么。但这时门帘响起,有客人进来,他赶快过去招呼了。

刘大志默默地喝着酒,那种若有若无的甜腻的歌声一直围绕在他的耳边,让人有一种不知今夕何夕的感觉。

这时忽然有人将酒杯放在他的手边,旁边有椅子上坐上一个男子。刘大志有些诧异,这家店客人一向很少,从不会有坐得这么近的时候。

他抬起头,意外地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脸孔。

“嗨!”

向他端起酒杯的男人穿着薄呢的羊毛大衣,露出端正的袖口系着的一只钻表,内敛而奢华。

“郑崇锦?”

郑崇锦眯起眼睛,打量着刘大志,道:“我刚才还以为是我眼睛看花了。……我们,有四五年没见过面了吧?”

刘大志没有开口,他和郑崇锦一向没有什么交集。李望翔后来聘请了郑崇锦做家庭医生,他只觉得匪夷所思,到现在也完全无法理解。除了在李望翔处偶尔的打个照面,他们再没有接触过。

“真怀念啊……”郑崇锦似乎已经喝了不少酒,他看着吧台里琳琅满目的酒瓶,自顾自道:“我有十几年没来过这里了……我还以为这条街已经全拆光了,没想到今天真的跑来一看,竟然这家酒吧还在这里……这么多年了,还在这里……”

他的声音渐渐低下去,半晌,又笑道:“而且,竟然还会遇到你……你经常来这里吗?”

刘大志道:“偶尔。”

郑崇锦转头看看他,又笑了起来:“你知道吗?其实当年我最讨厌你了!所以我从来不叫你‘志哥’,见都不想见到你。”

刘大志淡淡地看着自己酒杯,似乎根本没有听他在说什么。

郑崇锦道:“其实之前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不过后来我知道了。那天……那天强哥跟我谈过之后,我终于明白了……我为什么最讨厌你……”

刘大志打断他的话,道:“郑崇锦,你喝醉了。”

郑崇锦笑着摇摇头,道:“我没有醉。这十几年来,我的酒量已经变得很好了。我只是……我只是在这个地方,忽然很想说话……而且,还有一个认识的人在这里,可以听我说话……”

他顿了顿,续道:“你为什么还要来这里呢?我只是今天来了一次,便觉得很难过。你常常来,不会很难过吗?”

刘大志道:“我不会难过。”

“你说谎。”郑崇锦笑道,“你跟我一样,经常说谎的。所以我能知道,你在说谎。”

郑崇锦叫来老板,又要了一杯酒。他喝得很快,一口便是半杯。喝完酒,他再开口时,声音却显得要平静很多:“虽然我之前从来没有来这里,但我这十几年来其实从来没有真正离开过……那天,强哥带我到包间里,跟我说了很多话……他从来没有那么认真地给我说过那么多话……我听到一半就不想听了,但是他还是在一直说,一直说,我哭着捂住耳朵,他还是看着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说给我听……”

“郑崇锦,我不想听你唠叨这些往事。”刘大志皱眉道。

“不,你要听。”郑崇锦平静地看着他,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因为这是我第一次能把它说出来,而你是唯一有资格的听众。”

他顿了顿,续道:“那些话,就像魔咒一样,我捂住耳朵,但它们还是钻进去,钻到我的骨髓里。我后来哭着跑出这家酒吧,没有叫计程车,就这样一边哭,一边走,到天亮时,我走到家门口后就昏过去了。我诅咒过你,我恨不得杀了你……但其实……我是那样地羡慕你嫉妒你……”

“郑崇锦,住口!”刘大志声音有些发抖,郑崇锦却只是向着他微笑。郑崇锦本就长得极为清秀英俊,经过岁月的洗涤,他不再是当年青涩莽撞的小毛头,而已经成长为一个让人移不开眼睛的贵公子。

“我那时真的很难过,我以为那是我这辈子最难过的时候,但其实悲哀的是……我后来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痛彻心扉……”郑崇锦停了下来,他看到空空的酒杯里滴落的泪水,笑道:“你看,已经过了这么久了,我竟然还会伤感,人真是很神奇的生物。”

刘大志看着他笑着的,布满泪痕的脸,心里五味杂陈,不知是何滋味。

“呐,每当我痛得受不了的时候,我就会想到你,想你是怎么忍受过来的,或者,你根本就不知道……而且阿海也死了……虽然他老是挡着我去找强哥,但我知道他是个很单纯的很好的人……你也很疼他吧……同时失去这两个人,你究竟是怎么挺过来的……”

刘大志说不出话来,他的手微微发着抖。他忽然很后悔今天来这里,来这里见到郑崇锦,听酒醉的他在这里说着那些已经尘封的往事。

“我这样想着,就仿佛可以轻松一些……因为你始终是我最讨厌的人嘛……”郑崇锦自嘲地笑笑,道:“可是还是很痛苦……我的脾气变得越来越差……我去看过心理医生,医生说只有时间是治疗所有伤痛最好的药方。我把支票扔给他,然后骂他扯蛋。可是……我好像又错了……原来时间真的可以治好世上所有的病……”

他抬起头,看着刘大志,“你看,我终于可以再回到这里……回到这里……其实才是真正的离开这里。从我十六岁第一次见到强哥开始,我爱了他十三年……虽然其中有十一年,他只活在我的记忆里……虽然他从来,都没有爱过我……”

郑崇锦说完这句,却显得很是开心地又向老板要了一杯酒。一饮而尽后,他笑道:“我其实是个很不错的情人吧!我都不知道自己可以爱一个人,爱那么久呢!而且又那么巧,好像真有天意一样,在我下定决心之后,发现这个酒吧还在这里,你也在这里。我刚刚见到你的时候,真的很开心!因为我爱了强哥那么久,也就恨了你那么久,现在能把一切都说出来,很轻松呐……”

“你知道吗,”郑崇锦对刘大志挤挤眼睛,“强哥那天对我说,他其实一直……”

“郑崇锦,不要说了。”刘大志打断他的话,他慢慢地,几乎一字一句地道:“我不想听。……我不想在别人嘴里,听到任何一个字。”

郑崇锦愣了愣,深深地看着刘大志,慢慢笑了起来,“是这样啊……你只想听强哥亲口说吗……我早该想到的,你本来就是极聪明的一个人。强哥还以为他隐藏得很好呢,因为他说自己也是刚刚才明白的……你看,其实他这样傻傻的人,还是跟我在一起最适合吧!可惜他没眼光呢……”

郑崇锦忽地掏出手机,拨出一个号码。

“喂,开车来接我,我喝了很多酒,不能开车。”郑崇锦把这里的地址报出去,又道:“我知道你已经递了辞呈,嗯,但要到凌晨12点才生效,现在是11点10分,你还是我雇佣的院长,我还是董事长!”

他挂了线,很愉快地把手机放进怀里,对刘大志道:“你还记得有一次强哥受了伤,我叫人来给他做手术吗?”

刘大志想起记忆中那个面色苍白的年轻人,整个过程中几乎一言不发,手术完成后便离开了。

郑崇锦道:“这十几年来,他一直陪在我身边。他真是很了不起,忍受了我十几年才终于受不了,一个月前递了辞呈。我想了一个月,觉得自己……好像已经习惯他了……所以,”他双手合十,“我终于来跟强哥道别了!”

他说完这一切,似乎放下了一个大包袱,又愉快地叫了一杯酒,从钱夹里拿出一张大钞,递给老板。

“不要跟我抢!我今天心情很好,一定要请客!多余的就当小费了!”

郑崇锦喝完最后的酒,对刘大志道:“志哥,你也……也让一切过去吧!”

刘大志听着郑崇锦叫这一声“志哥”,一时间竟有些百感交集。

郑崇锦道:“已经十多年了,我们都应该给自己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他顿了顿,扬起一个极漂亮英俊的笑容,“这样,强哥也会很开心的。”

4

郑崇锦走出酒吧,凌晨的街道上,空无一人,夜风吹过,让他觉得有些冷。

狭窄破旧的马路边突兀地停着一辆黑色的跑车,一个高瘦的身影站在车门边。郑崇锦笑了笑,走上前去。

“我专门等到12点才出来的,”郑崇锦笑道,“看你还在不在。”

男人平静地看着他,淡淡道:“上车。”

但郑崇锦没有动,他退后一步,道:“你记得我跟你说过,强哥拒绝我的酒吧吗?”他指了指身后,“就是这里呢!很神奇吧,这么多年了竟然还在营业。”

男人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郑崇锦深吸了一口气,酒量上涌,让他有了些勇气,道:“你说……我会不会在里,被人拒绝第二次?”

男人有些不明白他的意思,却仍是没有开口。

郑崇锦从怀里拿出一张纸,递给男人,道:“收回辞呈,不要去英国……不要离开我,好吗?”

良久的沉默,男人似乎终于明白过来般,身体似乎有些颤抖,他看着郑崇锦手中的辞呈,半晌后,终于道:“我说过……我不要做另一个人的影子……”

“不是影子,”郑崇锦递着辞呈的双手也微微地发着抖,他顿了顿,一字一句道:“你就是,你自己。我……我不能……失去你。”

时间仿佛停顿了一般,在凌晨破败的街道边,终于,两个身影紧紧拥抱到了一起。男人抱着他,不发一言地狠狠吻上他柔软的嘴唇,在冰凉的夜风中,继续着这一个浓烈如火的深吻。

黑色的跑车绝尘而去后,刘大志才从店招的阴影处走出来。

对郑崇锦,他也从来没有多深的好感,或许真像他所说的,因为方强,那若有似无的敌意总在两人周围萦绕。

郑崇锦说他一直羡慕自己,但他所不知道的是,其实自己也一直羡慕着他。

那么坦率,真实地活着,对着所喜欢的那个人,可以努力地,大声地把一切说出来。

刘大志做不到。

方强曾经说过,茫茫人海,李望翔找到了那个彼此真心相爱的人,那是福气;有些人怎么也遇不上,而有些人,已经遇上了却也不知道,那是傻气。

如果遇上了不知道便是傻气,那明明知道,却都没有说出来,直到……彼此失去,那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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