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城之跟着天王有肉吃 上——乐魔猎手
乐魔猎手  发于:2013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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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涵透过窗户目送一辆黑色的越野车远去,扭头问刚躺上床的洛如冰:“那人是谁?”

“不夜天夜总会的老板,陆啸君。”

“哦。”孟涵看着洛如冰没有波澜的脸,说,“早点休息吧。”

熄了灯,孟涵轻手轻脚地上了床,合上眼睛,却好半天没有入睡。他不清楚自己是不是吃醋了,心像被一根刺扎了一下,尖锐的痛。陆啸君,就是刚才送小冰回来的那个男人,一眼看去,还挺风度翩翩,一表人才。可是那双眼睛深不见底,恍如幽潭。这样的男人……孟涵回想起开门时的情景,小冰被陆啸君扶着,脑袋几乎靠在后者的怀里了。陆啸君微笑着看着孟涵,彬彬有礼地问:“洛如冰是住在这里吗?”

也许是我过敏了。那家伙似乎对小冰没有别的意思,只是送小冰回家而已。孟涵将那情景左思右想,努力安慰自己。总不能看着个跟小冰走近的男人就认为有情敌嫌疑吧,那么David呢?我是杞人忧天了。

这样想下去,孟涵终于睡得着了。

夜色深沉,然而不夜天夜总会就如他的名字一样,里面的人还在杯觥交错,肆意狂欢。陆啸君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坐在高大的黑色真皮转椅里,双脚翘在宽大的办公桌上,手里玩着金属打火机。他不抽烟,但喜欢打火机。“只要一点火焰,就能烧掉一栋大厦。”这是他无意间说过的话,却一字不差地记了下来。

此刻他悠闲地抛起打火机又单手接住然后又抛起,简单的游戏却乐此不彼。怀里似乎还残留着温暖的感觉,纤瘦而柔软的身体,如同一只酒意微酣的猫,却不像猫那般不爽就挠爪子,乖顺得很。喝酒的时候似乎在忍耐,最后还不是乖乖就顺?陆啸君轻轻地笑起来,感觉下腹部有一团火升起来,燎得喉咙有点干,于是拨了桌上的电话,“把蟾宫的小南叫过来。”

“好的,少爷。”

过了还不到一刻钟,一个清亮的声音久在门口响起:“陆少爷,小南来了。”

一个纤细的少年站在半开的门边,笑盈盈地望着陆啸君。他肤色白皙,面容清秀,眉眼含情,细细的腰身似乎一只手就能圈过来。这名少年身穿一件剪裁合身的黑色小礼服,脖子上系着红色的领结,显得模样更为乖巧可爱。

“过来。”陆啸君嘴角稍稍翘起,一只食指勾了勾。

小南笑着走了过来,一扭腰,轻巧地坐在陆啸君怀里:“陆少爷,现在都快两点了。怎么这个时候叫我?我可是在被窝里被叫醒的。”

“谁的被窝?”陆啸君轻笑着勾过对方小巧的下巴。

“还不是我自己的。”小南嘟了下嘴巴,又很快笑了起来,“再晚,我也是随叫随到。”

陆啸君笑着捏了捏他的下巴:“花钱包了你,肯定要随叫随到。你知道叫你来要做什么吧?”

小南点了下头,笑得很甜。陆啸君每个月五万包了他,只要随叫随到,还不用应付其他客人,很是舒服。只是……他看着陆啸君精壮的身材,安慰自己,只要伺候好这位金主就好了,还想别的做什么?他很快脱光了全身衣服,除了脖子上的领结——陆啸君说这让他看起来像个人见人爱的小礼物。

下一刻,小南就献祭般地赤身躺倒在冰冷的办公桌上,敞开双腿,双手紧紧抓住桌沿,任衣冠楚楚的陆啸君将一根派克笔插了进来,那笔冷得就像一根冰棱,把肠壁刺激得不断收缩,让粘滞的肠液慢慢流了出来。小南背上渗出冷汗,心里却在暗暗庆幸,以前陆啸君还曾把牙刷捅进来过,现在只是一只笔——已经很好了。过了一会儿,派克笔换成手指。不管指甲剪得多短,坚硬的指甲盖挠刮在肠壁上总能引起一阵抽搐似的锐痛。等那阵难受的锐痛过后,便是那火热的东西刺了进来,在身体里不断开拓。背部贴在冰冷的桌面,让桌面也逐渐热了起来。

没有最初破身的疼痛,后面被胀满的感觉总令人不适,交织着一阵阵从脚趾传到大脑的快感,小南发出颤抖似的呻吟,汗水顺着手臂、脊背、大腿缓缓流下来。

两人在办公桌上做了很久,小南很会讨巧,花样也多,每次都能叫陆啸君尽兴。

身下的少年……如果是洛如冰,不知道会是什么感觉?陆啸君的额头出现点点汗珠,他发出沉重的喘息,释放在小南体内。又过了一会儿,小南松开搂抱陆啸君的手,开始给自己擦拭污渍。

而陆啸君除了身上出了点汗,他看上去仍是衣冠楚楚,衬衫难见一丝皱褶。对着小南这样的,他不想脱下衣服。此时,他看着小南正要将衣服穿上,便笑着说:“过来,让我抱抱。”

小南小小地抗议了一下“我还没有穿衣服呢。”,还是愉快地坐上陆啸君的大腿。他以为陆啸君会说话,可对方却只搂了自己发愣。小南察言观色,也就安静地靠着他。

小南知道这位陆少爷的脾气,表面上看着斯文有礼,实际上心狠手辣,不达到目的誓不罢休,不然也难叫白道黑道的人心怀忌惮——青山帮的少帮主。他想着陆啸君,陆啸君却在想着洛如冰。

能让那矜持的人光着身子坐在怀里,感觉肯定很爽吧。

怀里的身体渐渐发凉,陆啸君邪笑着咬上小南胸前的红樱,令后者轻声呻吟起来,如一条白蛇缠了上他。

深沉的夜色透过窗户弥漫过来,却丝毫不能影响纠缠中的两人。

洛如冰在宁静的夜中睡得很沉,直到第二天很早的时候Polly打电话吵醒他。那时孟涵还没醒,洛如冰就走到厨房里,关上门接电话。

“你后来回家了吗?”

“回来了,是陆老板送我的。”

“这我就放心了。”Polly似乎松了一口气,顿了几秒钟,说,“那个陆老板我查了下他的资料,是不夜天夜总会所属青山集团董事长陆青山的嫡子,势力很大。这人白道黑道都混得开……我现在也就查到这些。不过那里的水很深,我们不要插手。以后可能需要陆老板的帮忙,你也要小心。”

听到这种信息,洛如冰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只得回应:“嗯,我知道了。”

“那行。你今天有个广告要拍吧。准时到摄影棚。”

“好的。”

开了门,看见孟涵睡眼朦胧地站在门口。

“梦游了你?”洛如冰收了手机从他旁边走过。

孟涵好像没有睡醒,口齿却很清楚:“这么早是谁的电话啊?”

“Polly的。你今天有戏要拍吧?”洛如冰边穿衣服边说。

“没有!哈!”孟涵突然像个提线木偶般手舞足蹈起来,“难得的一天假!你今天能很早回来吗?”

洛如冰想了想,今天好像就一个广告,应该不会拍很长时间,就回答:“应该不会很晚。”

“那我就去买点好吃的回来。”

“随便。”洛如冰笑着说,回家吃饭比在外应酬好得多。

按时到达摄影棚,Polly已经在那里了。洛如冰跟她打了个招呼,就准备去化妆间化妆。Polly叫住了他:“如冰,我有话要对你说。”

两人站在摄影棚外一个不显眼的角落里,Polly抱着双臂,似乎有点欲言又止,面色也沉沉得好像阴天。

“有什么事,Polly?”洛如冰奇怪地问。Polly在自己面前一向是直来直去,坦荡而干脆。虽然这种方式很多人不太容易接受,但是让人少了猜测的麻烦。洛如冰与Polly接触多了,就慢慢习惯了。如今Polly犹豫不决,倒是反常。

在短暂的思索之后,Polly认为洛如冰既然进了演艺圈,就应该了解并接受演艺圈的规则,不管是明的,还是暗的。

“今天早上跟你说的陆老板,”Polly抬眼郑重地凝视着还一无所知的洛如冰,“他像跟你交个朋友。”

早上挂了洛如冰的电话后,陆啸君那边就来了电话,对她十分清楚地表达了上述意思,她只是转述。

原来只是交个朋友,洛如冰还以为是什么大不了的,听到这就爽快地笑了起来:“没问题啊。”

Polly暗暗叹了口气,本来还想提醒他,但是……转念一想,自己的提醒还不如让他自己去体会。呵,这个社会是残酷的,演艺圈也是,如果不是被人逼得没有退路,自己又怎么会远走美国呢?

她淡淡地笑着,说:“那行,你跟陆老板搞好关系,以后就是康庄大道,千万不要跟他作对。”

“我怎么会跟他作对呢?没必要啊。”洛如冰毫无心机地微笑着,根本就没往深处想。

“那你去化妆吧,有事call我。”Polly笑着拍拍他的肩膀,突然感到那肩膀似乎过于瘦弱。

洛如冰还在想着别的,就说了声去化妆间。正在化妆的时候,小双送了一大簇红玫瑰过来。

“弄错了吧。”洛如冰看着面前芳香四溢的红玫瑰,哭笑不得。

小双很认真地说:“花店的人说是送给您的,里面还有一张卡片。”

洛如冰好奇地拈出粉红色的卡片,脸色发僵。

“献给亲爱的如冰,希望你喜欢。”

字迹潦草有力,没有署名。

洛如冰只好收下,小声附赠“神经病!”。送漂亮的红玫瑰一般是讨女孩子欢心的吧?自己一个大男人,对红玫瑰一点感觉也没有。不过也许是影迷送的,洛如冰见化妆间有人往自己这边看,急忙将卡片和红玫瑰一起塞进更衣柜里。

广告足足拍了一天,中间孟涵打过一次电话问进展,其实就是问洛如冰什么时候能回家吃饭,让后者嘲笑他鸡婆。而后洛如冰发觉孟涵似乎因为自己的回答情绪低落,便说没别的事拍完就回去,孟涵这才高兴起来,说自己还炖了美味的排骨藕汤。

终于拍完了戏,天已经黑了。刚出摄影棚,洛如冰就望见黑衬衫的陆啸君倚靠着一辆黑色路虎。虽然心中指望陆啸君在等其他人,但是那人明明在对着自己微笑。洛如冰看看四顾张望,没发现其他人和自己并行。

“你在看什么呢?过来。”陆啸君冲洛如冰招了招手,往车上一指。

“陆老板,你这是……在等人吗?”洛如冰挤出不自然的笑,心说这家伙来得还真快。

陆啸君板下脸,随即又笑了起来:“不是说了让你叫我啸君么?这么快就忘了?上车!”

洛如冰还想说点什么推辞一下,可Polly的话好像就在耳边,“千万不要跟他作对。”集团董事长的儿子,也就是继承人吧,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那种人,跟自己天壤之别……想到这儿,洛如冰怔怔地看着气度不凡的陆啸君,拒绝的话立时飞到爪哇国去了,由陆啸君打开车门,坐上了副驾驶座。

洛如冰本来想问要去哪儿,突然想起孟涵还炖着汤等着自己,便有点坐不住。

陆啸君看出身边的人有点异样,不过不以为意,一踩油门,路虎呼啸地冲了出去。

思忖片刻,洛如冰忍不住说:“呃……啸君,我想回家。”

陆啸君望着前方道路,低声说:“现在就想着回家,真是好孩子。不过那里没有家长在等着你吧。”

“这……家里有事。”洛如冰摇了摇头,心想孟涵还在屋子里等着自己,而自己却莫名其妙地上了别人的车。

“不会用很多时间的。”陆啸君笑了笑,这话有水分,可洛如冰看不出。他通过反光镜看洛如冰略有不安的脸,突然冒出一句:“你不喜欢红玫瑰?”

洛如冰差点被一口口水呛到,他睁大眼睛,结结巴巴地问:“你,你怎么知道?”

“那玫瑰就我特意为你订的,”陆啸君嘴角翘起,他很喜欢看到别人诧异的模样,洛如冰惊讶起来的脸显得更加柔弱易碎,“你把花和卡片都放进柜子里,是不是?”

这回洛如冰像是见了鬼,干脆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陆啸君心情很好,眼里流露着愉快的笑意:“当时我就在外面看着,后来你拍片子我就出来了。”

简单的解释反而让洛如冰无法回应。这个人……与自己以前碰到的很不一样。举止潇洒,行动不定,叫人难以捉摸。

“既然你不喜欢玫瑰花,那你喜欢什么呢?”陆啸君问。

路虎正往郊区方向行驶,街道两旁的建筑逐渐变得稀疏,灯光也少了许多。

“谢谢你,啸君,我没有特别喜欢的东西,就不用你费心了。”洛如冰感觉陆啸君的问题有点诡异,对方问自己喜欢什么,有用吗?难不成在讨好自己,想追求自己?见鬼去吧,怎么可能?自己是个男的,又不是花枝招展的女孩。

明知道对方会婉言拒绝,陆啸君并没有生气,而是意味深长地说:“没有特别喜欢的?那你想要在演艺圈大展宏图,想成为天王巨星吗?”

洛如冰看了他一眼,声音平静:“几乎每个演员都这么想过,但能实现希望的只有那么几个。”自从在这一行干了一段时间,洛如冰就现实了很多,少了一大堆肥皂泡般的白日梦。

“我可以帮你。”陆啸君微笑着望着前方,语气就跟车下的道路一般平坦,“只要你答应我一个要求。”

第25章

当洛如冰站在陆啸君的私家别墅前,看着夜色下模糊的草坪和花坛的时候,心中升起一团浓浓的疑云。陆啸君说的要求就跟Polly说的一样——“交个朋友。”这话太简单,也太复杂。跟他原来想的差距很大。以为跟陆啸君交个朋友只是聊聊天喝喝茶,却没想到先是玫瑰花,后是别墅。当然,别墅是人家的,可陆啸君说让他就把这里挡成自己的家。

“进来,愣在门口做什么?”陆啸君在门边叫他,“外面有什么可看的?”

洛如冰笑了笑,跟着陆啸君进了一楼客厅。

这栋别墅并不大,总共只有两层,却十分小巧精致。据陆啸君说,是澳洲风格的。墙面铺着棕色的木制装饰板,地上也铺着同是棕色的羊毛地毯。洛如冰不懂什么风格,只觉得嵌在墙上的深色鹿角很有趣,客厅里没有修饰的原木家具也别有一番风味。

“这栋房子在郊外,我有时候会过来这里。这里环境不错,就是离市区比较远。”陆啸君走到客厅角落里的吧台边问:“你要不要喝一杯?”

洛如冰摇摇头。突然造访陆啸君的家还是令他感觉莫名其妙。脚下的羊毛地毯虽然松软,但无法让他对这里产生亲近感。他扶着深棕色的真皮沙发,望着摆放在茶几上一束半枯萎的白色香水百合。

陆啸君一笑,表示了解:“你的酒量似乎不是很好。那就喝点咖啡吧。”他走到吧台里拿出袋装咖啡,“本来以前想买一个磨豆机,亲手尝试做咖啡的乐趣,后来感觉很麻烦,就放弃了。所以还是习惯喝速溶咖啡。你不介意吧?”

“不介意,你请便。”洛如冰想起还等着自己的孟涵,回答得有点心不在焉。应该跟孟涵说一说,估计他还等着自己。

想到这儿,洛如冰就问:“借用一下洗手间可以吗?”

“当然可以,在那边。”陆啸君指了指某个方向。

洛如冰在洗手间里给孟涵打电话,电话那边的人显得兴奋又急切,当洛如冰说可能晚点回去,孟涵的那股劲头就低落了些。

“抱歉,我没有提前跟你说。吃饭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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