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巨大打击后,痛苦的姚兴烨又回到了县城,想找当年的小楚;可小楚早在他离开的那年,不知所踪。他从小楚以前最要好的
朋友那里得知,小楚生过一个男婴,便托人四处寻找他们母子,但一年过去,毫无收获;三年过去,依旧无望,也只好放弃了。
“后来,姚叔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太太汪景。汪医生当时是省人民医院的最年轻儿科专家,比姚叔小八岁,离过婚,带着一个
儿子。”路行风目视前方,面容平静,“两人结婚后生了一个女儿,叫姚嘉旎,今年刚高中毕业。”
我淡淡点了根烟,扭头望向窗外,内心压抑不住阵阵波澜。
大脑还在一点点消化他讲的“故事”——那故事多少影响到了我的心神,却又让我觉得与自己不甚相关。太久了,我无所谓那两
个人太久了,如今知道他们的事,居然一丁点期望的兴奋、伤感或其他什么情绪,统统没有,只是听着,知道了。
我开始替自己的冷漠心寒……
“你到底是什么人?”蓦地回头,我目光颇锐利的看着他温润的侧脸,忍不住内心疑惑,“怎么会知道得这么清楚?是姓姚的亲
口讲给你听的?他怎么会把那么隐私的事情告诉外人?”
有种厌恶,根生地锢,就好象我对那个人的感觉——直到现在,我都不愿意喊那个人作父亲。这实在不能怪我偏激,试想想,天
底下哪有做父亲象他那样的,还没见面就提DNA?!
“怎么说呢?”路行风沉静了片刻,对我笑笑:“我是汪医生的儿子,嘉旎的大哥”
指间的烟没夹稳,差点烫到真皮套;我没说话,把半截烟弹出窗外,又点了根,猛吸了一大口。
从第一眼见到路行风,我就在猜测他的身份,他在这件事中所扮演的角色。若不是早见过他的名片,我情愿相信他是姚兴烨的私
人律师。可怎么也想不到他是姚兴烨的继子,更想不到一个继子会被继父如斯信任。
这座城市很大,多少万人如同烟云而过,可我伸手一抓,就是路行风的父亲,再一抓,就多了好几个亲人,呵,真不知道自己是
不是太过幸运?!
“把我的公文包拿过来。”路行风见我半晌没吭声,微侧过脑袋说了句。
我瞄了他一眼,转身半趴在靠背上,伸手去拿他的包。那是个黑色鳄鱼拎包,有些沉,刚开始摆在副驾驶位上,我坐进来后,丢
到了后座。
“打开。”眼睛并没看向我,他缓了缓车速,声音很轻柔。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依言拉开了皮包。
“牛皮纸袋是给你的。”
拎包的夹层里果然有个大牛皮纸袋,我抽了出来,拆开棉线。
“本来是准备明天带你去拿DNA结果后,再决定给不给你。”他眼睛一直盯在前方,“现在,你该知道的都知道了,拿去做个纪
念吧。”
手顿了一下,我依旧沉默。
“里面有四本日记,是姚叔从当年做制药时起,自己私下做的一套手工帐,间或提到那些年发生的事情。”
我将牛皮纸袋里的东西全倒了出来,看到了他说的四个塑料壳日记本;抬头斜乜了他一瞬,心忖:或许他知道的所有事情,是源
自这些日记。想来,让一个人亲口将自己往昔的痛苦和尴尬倾诉与人,并不是件容易的事,但若通过其他方式,倒是可以理解。
“有一封来自美国加州的信,辗转了十二年,我上个月才拿到。”他继续指引我看其他东西,“信上没有发信人的地址,但应该
是你生母寄的。信里只提到了你的姓名、出生日期、被寄养的人姓名和住址。”
我从日记本下拿出一封信。皱巴巴脏兮兮的白信封,笔迹和邮局印戳已经模糊一片。我手指颤了颤,突然觉得它异常沉重,竟没
勇气抽出里面薄薄的扉页。
“为什么迟到了十二年?”我低声喃喃。
他终于睃了我一眼,眼神复杂,言辞颇多感慨,“信是寄到姚叔以前所在的制药厂的,九几年姚叔早已不在那儿了。当时,恰逢
厂里改制,机构重组,人员流动大,换到收发室的新人不认识姚叔,就把信交到了办公室。好在是封国外来信,办公室主任比较
重视,问了几个老职工,知道有姚叔这号人,可谁也不清楚他现在的住址,只好把信搁箱底了。上个月,我在报纸上登了卜告,
被一位和姚叔当年关系不错的老职工看见了,参加追悼会……”
“卜告?!”我截断他的话,心头倏地慌乱,“谁……谁的卜告?”明白只会是那个人的,却非得听他亲口说出来,才敢相信。
“姚叔已经过世了。”他叹了口气,声音黯淡。
我楞了片刻,想感受一下失去亲人的悲戚,最终,除了空荡荡还是空荡荡。
心里有怅恻,有失落,有造化弄人的感叹,甚至有点点庆幸——不必去和那个最亲近的陌生人寒暄,却找不到悲戚。
难道我是冷血生物?亲人去世竟没眼泪和哀伤?我恼火自己的情绪,暴躁地掏了烟叼唇边,打火,深吸,又递了根给路行风;他
瞥了瞥我手中的烟,踌躇了一下,接了过去。
剩下的时间,彼此沉默。我开始想路行风找我的目的——如今毫无意义的找到一个死者的遗孤,究竟为了什么?只是为了让死者
安心?还是……遗嘱上有我?如果真象电视上演的那样,我是不是可以参加某遗产的争夺?可他不是说,姓姚的直到去世都不知
道我的确实所在吗?!难道他和他那军人老子一样,真认为自己是菩萨?为的是找我来继承所谓的正统血缘应得的财产?那他妹
妹,不,我妹妹,不,我们的妹妹也是血缘正统啊?
难道……还有其他什么我不知道的自我存在价值?!
第十章:Uknow
眼前的景象,我只能说四字箴言:群魔乱舞!
这就是进入“地下仓库”的感受。
满目抖动的都是白生生的胳膊和五花八门的脑袋,耳朵里充斥的是亢奋的人声和震撼的摇滚乐。光线并不幽暗,只是到处都在闪
,闪得人眼花缭乱。
路行风拉着我的胳膊,挤进人群。被不知何处伸出的N只手摸了N把后,两人终于挤到了吧台旁的角落,要了大扎啤酒和一杯冰水
。
“你说那丫头在这里唱歌?”我扯着嗓子冲路行风喊,其实,两人邻座。
他点点头,指了指舞池中央空起的圆台。
“这地方这么乱,你怎么放心让小丫头来?”我四顾了一圈孔雀男女,吼。
他突然探近身子,与我靠一起。一股清淡的香气若有似无绕过鼻端,他侧过脸,温热的鼻息喷在我微偏的面颊上,优美润泽的薄
唇近在咫尺……我感觉有些不自在,赶紧挪了挪身子,装作懒散的歪向另一边。
他似乎没注意到我的异样,凑耳边吹气:“嘉旎的吉他弹得很棒,又喜欢摇滚乐,毕业后就跟着苏家两兄弟进他们的乐队玩……
”
温软的气息痒酥酥地直钻耳根,我感觉脸颊有些发烫。蓦地想起了石河镇那个疯狂的夜晚,人开始僵直,他后来说了什么,已经
听不进去。
人群是什么时候安静下来的,我全然不知。只是被一个低沉华丽的声音从自己的意识里吸引过去,和在场所有人一样,视线停留
在了圆台上那个人的身上。
那是个美丽的男人。原本美丽只是用来形容女子的,可我觉得除了美丽,没有什么词语能形容此时的他。射灯跟随着他的身形停
滞,他慵懒斜倚在高脚椅上,微侧着无比精致的脸,垂直乌黑的长发齐腰披散,黑色的紧身背心露出纹理流畅的胳膊,左臂上纹
了朵银色的郁金香。
手指非常柔软纤长,拨弄着怀中酒红色吉他,他清唱着一首散漫而性感的英文歌《Thisisnotalovesong》。
很奇怪,我一直记得这首歌。我原本从不听英文歌曲的,去年银行搞了个五四歌会,营业室里的小晴代表我们支行参赛,当时她
选的就是这首歌曲。听她整天在营业室里练习了大半个月,我也慢慢耳濡目染能哼上几句。有一次在夏屿那儿上网,还特意去听
了原唱。
原唱是女声,我从没想过换作男声来唱居然也一样美仑美奂。
随着他指尖按住最后一抹余音,全场静了几秒,忽而爆炸似的集体尖叫和着杂乱的口哨声,此起彼伏。
“苏跃。”路行风喝着冰水,微笑轻语。
四周都是围绕着那人的疯狂喧哗,全场进入沸腾状态;奇怪的是,这么嘈杂的环境下,我居然能听见他轻声说的那两个字。
“想听什么?”突然有人吼了一句,全场顿静。这时,圆台上已经多了三个人,吼话的那个是戴金色发套的人,脸上的妆容绚丽
妖娆,穿着白色皮草坎肩,低腰皮短裤,胸前挂着蓝色贝司。
人群又一次沸腾,有人大喊“Uknow”,象传染似的整个场子都开始齐声有节奏地高喊“Uknow”。
一阵吉他滑音,伴着低浅的鼓声,全场渐静。背吉他的是个红发女,化着一样浓重的彩妆,穿着一样纯白的皮草坎肩,一样紧绷
的皮短裤;击鼓的那位除了一头银发外,装扮倒是统一。
苏跃也套了件白皮草坎肩,戴了副花俏的黑边眼镜。他将吉他摆在先前的高脚椅上,站到麦旁,倾身低低哼唱:“我以为每一天
只有夏日,激情热烈吞噬,就象你曾给我的感觉,只有夏日……Uknow我想进的是你的心,它却被人占领……Uknow什么都无法改
变,即使我一再退让……”
如果不是听到苏跃华丽磁性的嗓音配的是摇滚乐,打死我不敢相信摇滚原来也可以是这种唯美优雅的风格。
“传说中的视觉系,果真不同凡响。”我由衷赞叹。说实话,我并不欣赏那种太具冲击力的装扮,但他们的演奏和苏跃的唱功,
浑然天成的效果,的确无与伦比。
路行风一副见惯了的平淡,清浅地回了我一个笑脸。
近午夜,我才得幸见到妹妹——短发高挑的嚣张女。
狭小的化妆间里充满了刺鼻的粉脂香气,我站在门口连打了好个喷嚏。路行风拉着姚嘉旎在化妆间外的过道转角处,低声说着什
么,那丫头时不时向我扫描几眼。用脚趾甲也猜的出他们在谈论我的事。
“嗨,帅哥,在等谁?”屁股被人捏了一把,我惊得跳起来。回头一瞄,非礼我的家伙正冲我一脸暧昧不明的笑,浓重却精细的
彩妆使那张脸雌雄莫辨,金色的发沾着汗水贴在额角。竟是刚才在舞台上那位贝司手!
“彬彬,你又乱调戏美人。”没等我定下神,一名秀气的瘦高个从化妆间里走出来,笑眯眯地调侃。
“嘁,被我这样的美人调戏也是种幸福。”彬彬同志非常大言不惭的回了句,然后冲一旁呆掉的我俏皮地眨眨眼,进门的瞬间,
飞快亲了下我的唇。
这……变态!
我倒退两步,反复擦搓被碰到的唇,真他妈恶心。
瘦高个和彬彬一致看我重复那幼稚的动作,忽然哈哈大笑起来。
“没事做是不是?杆在门口干嘛?”一个清冷的声音从里间传出,门口两人立即噤声,转身进了化妆间。
路行风和嘉旎似乎也看到了门前这一幕,毕竟隔得很近;却只是漠然一瞥,继续低头说话。
又过了十分钟左右,扎着马尾的苏跃走出了化妆间,换了一身休闲装,套着件宝蓝色的夹克,显得俊秀而沉静。
“你是跟行风一起来的?”经过我身边时,他扭头睃了眼转角,冷淡地问。
“恩。”我点头。
他颔首,抬头极快地打量了我一下,又盯着地面,说:“去喊他们晚上一起消夜吧,我们在后门等。”
说话的工夫,他身后多了两人,瘦高个和青瓜皮——原来金发男彬彬是个光头,而且是个清秀得堪比女人的光头。
三人背着乐器,摇晃着出了过道,彬彬在拐弯前,还回头朝我一阵挤眉弄眼。
我头皮一麻,赶紧点了根烟,靠墙边望着那对兄妹情深,吞吐。
第十一章:酒量
姚嘉旎在经过路行风长达半小时的思想工作后,朝我挑挑眉,问了句:“你是我二哥?”
我思索了一下,点头:“恩。”
“哦。”她淡淡应了声,又挑眉,“酒量怎么样?”
我楞了楞,好象这个问题与前一个问题不搭干吧?而且这丫头的态度也太平静了!
转脸望向一旁的路行风——他只是微笑。
“酒量嘛,能喝点啤。”我讷讷。猛地想起了劲酒,内心一阵涟漪。
“怎么个量?”
我仔细考虑后,回答:“十几瓶吧。”
她笑,旋即来了个大力拥抱。
“等了这么多年,终于遇上个能喝的了。”
我当时一头雾水,后来才知道:路行风根本就是个一瓶啤酒倒地的量。
苏跃他们说的消夜,其实是KTV包房。
六个人喝着喜力,玩积木,没一个唱歌的。路行风原本一来就点柠檬茶的,结果被彬彬挡了回去,说:“今儿难得一聚,一定要
喝点黄的。小夭不许护着风哥,反正喝醉了大不了回家蒙头睡觉。”
小妹想说点什么,被路行风拦下,温和笑道:“好,今天是个值得喝酒的日子。”
小妹一怔,随即撞撞我的肩膀,喊道:“我姚嘉旎从今儿起多了个哥,是要好好庆祝庆祝!”
彬彬和瘦高个拍巴掌起哄。
我心中一暖,扭头看她一脸兴奋的笑,随手就搂住了她的胳膊;她靠我肩上蹭蹭,竟是万般亲昵自然。
原来,亲人也可以是这种温暖的感觉。
路行风亲抚了下她脑袋,眼神宠溺;抬眼看我时,也是温存和蔼。
“来,为航哥干一杯。”
彬彬的提议,立马被众人响应。
一瓶酒下肚,路行风赶紧喝水。彬彬嘻笑:“风哥是缺乏锻炼,喝酒这玩意,老躲也不是办法。”说着倾身上前,上下其手的摸
他口袋。
一袋三九感冒冲剂被丢桌上后,众人一齐大笑,只有我一脸愕然。
“哥,你还在用这法子啊,”小妹揉着肚子,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跃哥几年前教你用三九感冒冲剂骗人,你倒百试不爽,随身
携带呢。”
我这时才恍然大悟:原来路行风上次在石河镇根本没感冒,冲包那玩意儿,是做戏给大家看。一般人见他感冒肯定不会让他喝酒
,这样一来,就能躲过了喝酒的“厄运”。
不过,他那次还是喝了几小杯劲酒,看来是给足了我面子。
路行风浅笑着不作声,目光复杂的望向苏跃——后者垂着脑袋,看不清表情。
我突然想起苏跃从进门后,一直沉默,不看任何人,只是坐那儿静静吃着百力滋;即使刚才碰瓶喝酒,也只是伸了伸手,没抬头
。
这么一思量……他俩间的气氛就有点古怪了!
我忍不住探究地看向路行风,正好对上他温润的眸子,一阵尴尬。
最终,路行风在喝完两小瓶后,开始有了醉意,三瓶后,就眯眼自个儿傻笑,倒是醉态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