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戏(古穿今 迷你小戏子)上——龙井行
龙井行  发于:2012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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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番茄汤的西红柿啪嗒掉在地上,小粉一扭头,生气的对唐加跺脚,拖着抹布跑过来擦。

唐加的粗神经瞬时有点拧住了,眉毛抖抖问小粉:“广播里学的?我不是给你调的梨园春吗?怎么还有这个?”

小粉得意的指着收音机的调频键说:“那个圆的,按一按,就可以换曲子,可真神奇!”那表情就是在说,你不知道这收音机还有这功能吧,看我多聪明发现了!

“这什么节目?够怀旧的,你喜欢听这个歌?”

“金曲永相伴,今天我们将回到四大天王的时代,是天王歌曲,天王哦!!”他模仿着广播里的台版女播音说,“下面这几首歌曲,相信大家不会陌生,请大家慢慢欣赏哦,我们了精选天王最动听有代表意义的歌曲送给大家。”

小粉学完主持人,皱了鼻子说:“这个是郭富成的,歌有点怪,我喜欢听张学友唱的那个,《吻别》,真好听!”跟着他又尖着嗓子嚎了句“我和你吻别在无人的街,让风痴笑我不能拒绝……”

唐加泪奔!!

这!这!这!你懂这什么意思吗你就吻别!!!

小粉这孩子聪明啊!除了他教的那些流行用语,这都知道自学成才了!!!这模仿能力,估计过几天就能唱上”快使用双节棍哼哼哈咦!!”了……

在小粉心里,神仙是很厉害的,天王可就更厉害了,想想看,四大天王啊,那可是天上的大神仙啊,用神仙做比,可见这几人得多厉害!!啧啧,不知道糖球以后是不是也会这么厉害!!

他把地擦干净了,抬头见唐加一副认真思索状,

忙擦了手跳上桌子,安慰着愁眉苦脸的唐加说:“曲子不顺利吗?他们不帮你出专辑吗?别着急,师傅说万事开头难,把功夫打扎实了,自然有人来捧场的,你写的曲子好听,比收音机里的还要好听,一定可以红的。”

唐加扶着小粉的肩膀认真说:“我忽然理解了为什么很多人抱怨说孩子教育是个大问题。听着,以后每天跟我汇报听了什么曲,明天开始,我教你学乐理学简谱,选一些曲子给你听。我上班的时候,你自己在家里好好练发声,晚上我回家考你,唱的好给你买泡泡糖吃。”

小粉说:“我不想吃泡泡糖,腮帮子累!可以买巧克力吗?”

唐加心说你倒是会挑,那巧克力是外面小姑娘送的高级牌子货,金箔纸包着还雕成玫瑰花形,贵死了,百八十块只能买九粒。

“换一种吧,巧克力不能老是吃,吃多了牙齿松,见过没牙的老太太吗?”为了钱包,唐加开始骗小孩子。

小粉认真点头。

唐加接着吓唬他:“这巧克力虽然好吃,但偶尔的吃上一点可以,吃多了就不行了,牙齿会痛,痛的死去活来,等过段日子牙齿就掉光了,回头你就跟小老太太似的,张开嘴只有床梆子,说话漏风不能唱戏,牛肉干泡泡糖都不能吃,每天只能喝粥咽水。”

没想到这巧克力这么可怕,小粉心里怕极了,偷偷舔了舔牙齿,好像最里面的老牙还真有点疼。

他憋了嘴,哭丧着脸对唐加说:“怎么办?巧克力都吃完了!”

呃,眼睛涨水,吓过头了!又要哭!!

唐加赶紧补救:“没事没事,都吃了就都吃了吧,才几粒吃不坏牙,以后咱不吃就是了。咱换一种更好吃的,我给你买棉花糖吃,比巧克力好吃多了。”

棉花糖好,价钱便宜,几块钱一大包。颜色漂亮看起来个头还大,这小粉不知道是不是小时候饿怕了,就喜欢大的食物,馒头和牛肉放面前他一准选馒头。还跟老鼠一样,给点好东西都屯在那个麦当劳的小板车里,说是要饿的时候才慢慢吃。

唐加脸不红气不喘,继续哄骗小粉:“棉花糖可好吃了,颜色漂亮,形状也好看,每颗都很大,咬到嘴里甜的……而且软软的,一下就顺着嗓子眼滑下去。”

唐加把棉花糖吹的天花乱坠,只说的跟天宫里的仙桃一样美味。

眼见着小粉的眼神开始朦胧,小脸上露出神往的表情。

唐加盯着他,看见他的小小的喉头在光洁的脖子上轻轻滑动一下,知道他这是馋了,咽口水呢!

轻咳一声,唐加正色,沉下嗓子说:“恩,明天开始学习唱歌,你以后唱歌的时候,不要吊着嗓子唱,千万别捏着嗓子唱,我寒的慌!老想蹲地下捡鸡皮疙瘩。以后要认真学习,每天留的功课要好好的看,知道吗!”

可爱的学生点了点头,黑眼珠斜斜的盯着颜色鲜亮的西红柿炒鸡蛋,小心的出声提醒他的衣食父母“吃饭么,要凉了……”

14.消逝的海市蜃楼

中国,有无数个李建军。一说起这个名字,会让人想起绿军装连续剧中的龙套,能想起某同学的老爸。

卫国,建军,爱党,利民……这是个在六七十年代生人里很流行的名字。李建军,这是个人人都觉得很亲切的名字,但若说名叫李建军的名人,一个也没有。

有首叫做《海市蜃楼》的歌,很多人都能哼上两句,1986年,这首歌曾经传遍大江南北,直到现在,这歌还经常被翻唱,被演绎出无数个版本,抒情的,摇滚的……

唐加,也曾唱过这首歌。

澜风,是个消失的神话。他是这首歌曲的演唱者,但正如这歌名一样,他像海市蜃楼般,忽然出现,留下美好的一瞬,又忽然的消失了。

酒吧柜台的墙上,高高挂着的个体经营执照,经营人栏目里,明明白白的写着三个大字——李建军。

几乎没有人知道,澜风的原名,也叫做李建军。

陈港生改名为成龙,他火了,如今成为功夫影星的老大。

刘福荣改名叫刘德华,他也火了,一直红火了好十多年,虽然年纪大了,但依然红的,俨然已经算的上是红的发紫了。

1986年,年青的建军觉得自己的名字俗气至极,不够风雅不够另类也不够摇滚。

想了又想,他改了个足够文艺足够煽情的名子——澜风。那时候,稚嫩的建军发誓说,要像飓风一般,在中国这如死海的音乐界,刮起一股飓风,掀起滔天巨浪,波澜千里。

那首《海市蜃楼》,真的红了,歌手澜风在中国的音乐界,也确实掀起了一阵波涛,只是这海上的浪涛,来的快平的也很快。这首歌后,因为某些原因,澜风消失了,人们还没来的及挖掘他的生平,挖掘他的八卦,他就如海市蜃楼般,留下美丽的一瞬,然后神秘的消失,无影无踪。

十几年过去,没人会想到,这个窝在后海开小酒吧的李建军,会是那个意气风发言语叛逆的歌手澜风。

昨天收班早,唐加刚到家,就收到了老板的电话,要他第二天下午提前到酒吧来一趟,说有重要的事情找他。唐加起了个早,给小粉留够了足够的食物,提着吉他就来了。

他到的时候,老板已经来了,正和一个穿黑西装的人喝酒说话。确切说,应该是西装男喝酒听着,老板喝牛奶兆拧?

老板坐在高脚凳上,轻轻的晃着杯中的半杯牛奶,抬起头看了唐加一眼说:“门关好,把暂停营业的牌子挂了吧,坐这边,唱你的新歌。”

老板又说:“好好唱,唱完整的,如果歌不错的话,我帮你找路子。”

唐加用疑惑的眼神看着他,他只是个小酒吧的老板,找路子,老板这是开玩笑呢吧!

不怪唐加怀疑,实在是老板这人,看起来不像是混这行的。

这家酒吧并不大,歪在后海的长廊边。老板看起来也只是个普通人,他今年已近不惑,头发不长不短不油腻不时尚,瘦,并不太高,戴着无框眼镜,常常穿着白色蓝色的衬衫。与其说是酒吧老板,倒是更像个踏实的白领,还是很居家的那种,有点小钱工作累了干脆下海的小白领,守着小酒吧稳定的弄点收入混日子等死的SOO

族。

这几年,唐加也跑过不少的唱片公司,他带着录好的小样,来来回回奔走了几十趟。结果,并不如意。他没有引荐人,大部分时间都被公司秘书随便的打发了出来,连个正经的听的懂音乐的人也没有遇见。

但就是这个很斯文的梳着老式发型的居家男人,竟然很自信的跟他说,“我有路子,我找人给你出片。”

唐加不太相信,疑惑的哧了一声说:“你能有什么路子!”

话里话外带着一丝嘲讽。

西装男惊讶的扭头,看了唐加一眼,然后耸肩,笑着回头和老板说:“澜风,他不信任你。”

唐加很震惊,他问西装男,“你刚才说什么?澜风?谁是澜风?”

西装男更惊讶了:“你不知道澜风?我以为你们这些小年青都很崇拜他呢!”

唐加说:“我知道澜风,但你刚才说谁是?”他一扭头,恶狠狠的盯了老板半分钟,从上到下的扫视他好几遍,这才接着说:“他是澜风?你开什么玩笑!就他,就他!!!一居家大叔!!”

太魔幻了,这事太传奇,得容唐加仔细想想消化一下。

澜风在唐加眼里,是一个神话般的存在,他的《海市蜃楼》,他传奇般的崛起,他神秘的消失,曾让年少的唐加神往不已。澜风并没有出过专辑,中学时的唐加,只能小心的躲在被窝里,用小小的爱华录音机,把广播里的那首《海市蜃楼》录了下来。他一遍遍听着这自录的,带有杂音的歌曲,很长的一段时间,他陶醉在那种肆无忌惮的,张狂的音乐声中,无法自己。

澜风,这个传奇式的人,怎么会是这样一个人,这个戴着眼镜的斯文大叔,每晚欣喜的数着抽屉里的钞票,然后抽出几张在他面前招摇着说,“唐加,今天一共3240块,你拿4%,给,130块你拿好了,零头我就不给你算了啊,你喝了我2瓶啤酒,刚我还看见你拿了一包爆米花2个苹果,喏,我见你藏衣服里了,在我面前还想偷吃我东西,切,当我没看见啊,我宽宏大量不跟你计较罢了……”

就这样一个老是天天捧着牛奶吃着冰淇淋和他计较着一毛二分钱的人,竟然是澜风。

西装男笑的前仰后合,“哈哈哈,居家大叔,澜风,原来你就是一居家大叔……

哈哈,我要回去告诉老孙,哈哈哈。”

老板淡淡的举杯,面向唐加一笑,问道:“怎么,看起来不像?”

唐加又看了他一会说:“现在看起来,还有那么点意思了。”顿了顿,又老实的说:“你每天晚上克扣我钱时可一点也不像。”

西装男问:“他还克扣你钱?”

“钱按抽成给了的,就是零头被刮了,我拿了包薯片,他按12块一包冲抵零头了,我还不如去便利店买呢我!!”唐加郁闷的想,昨天晚上给小粉顺了包薯片,又被这老板给看见了,早知道不如去巷口买呢!

老板白他一眼:“最近你可变的爱吃了,拿这么多零食,怎么,找了小情了?你可得悠着点,我那侄女可还惦记着你呢!”

小情?

唐加嘿嘿一乐,心说小粉可算不上小情,顶多就是一小宠。

“行了,臭小子想什么呢,回神!”

“你真是澜风,您老可别拿我逗闷子,我经不住刺激。”

西装男对老板说:“这小子有点意思,不过,”他扭头和唐加说:“真想进娱乐圈趟这浑水,可得挺住,什么刺激都得受得了,别像你家老板似的……”

老板冷了脸,呵斥住多话的西装男,催唐加赶紧唱歌。

唐加也不多话了,走到老位置上,坐在绿纱水榭的中央,弹起了新写的那首歌。

歌名叫《氿泉》,是唐加听过小粉唱《点绛唇》后,找到的灵感。

开场先是上行音阶,听起来恬静悠远,再拨第六弦,打了长长的颤音,再逐渐加强,乐曲如诉,像是一湾蜿蜒的泉水,奔腾在山岭之间,欢快而奔放。曲末,连续的八分音符后,尾声渐消,似小溪遇到阻碍,逐渐的水滴石穿。

唐加收了音,静静的看着前方。

寂静的酒吧大厅,响起黑衣男的掌声。

“澜风,你说的没错,这小子确实有很多才华,值得去挖掘的。说实话,他拨吉他的方式,和你当年很像。”

听完西装男的话,老板淡淡一笑,转头和唐加说:“我第一次听你唱歌,你唱的是王菲的《打错了》,开始听你报出歌名的时候,我有点奇怪,这是首女声歌,很欢快,调子也比较高,并不适合男声演唱。但经过你自己的理解和处理,反倒有种忧郁的感觉,别有一番滋味。我当时就很看好你。后来挖你到我这来唱歌,你唱的时候,我都认真的听了,你……知道自己最大的问题在哪吗?”

唐加想了想,摇了摇头,无奈的说:“我知道我毛病不少,但说起最大的问题,还真是不知道。”

“恩,这样说吧!我也很欣赏陈唯,之所以让你们在酒吧里随便唱喜欢的歌,就是想看看你们俩是不是值得我去推一把。你觉得,陈唯的毛病在哪里?”

“他的毛病我挑不太出,他的声音非常好,也很有特点,但说实话,我不喜欢听他唱歌,太压抑了。”唐加挠头,“这话你可别和唯子讲,我们哥俩的感情还是不错的。”

老板嗤笑一声:“没错,就是太压抑,他的歌里面,除了爱情就没别的了,还是特悲凉的爱情。还有,就算他听见你的话,也不会伤害你们哥俩的感情。你感觉不出来吗?他是个被感情伤透的人,所以他不相信感情,也不相信人心,他看事情的时候,都是透过灰色玻璃看的,所以,他眼里的世界,都是灰色的。我可没看出他对你有哥们的感情。”

听他这样讲,唐加好像明白了点什么,他接着问:“那你认为我的问题在哪?

“唐加,你喜欢唱温馨的情歌,总是乐观的看这个世界的美好,这挺好。但这个世界上,不说百分之百,但至少百分之六七十的好听的歌曲,都是情啊爱啊的,你没感觉吗,你的歌曲里,没有爱情。即使你在唱爱情歌曲,但也是一种欢快的心情在唱,你体会不到歌曲缩所写的感情。”

老板喝口牛奶润润喉,总结性的说:“陈唯看似无情,其实他很懂感情,他只是把自己骗住了,以为自己不会再去爱。你看似对谁都好,对谁都有情意,但其实什么都不懂。不过,你最近歌曲里,忽然多了不少感情,不再像以前一样强作懂情懂爱,有点无病呻吟。昨天你休息时,无意弹唱的一小段乐曲,让我觉得心里真的很暖,像是有种什么要迸发出来,我也能感到你内心的感情,这很好。”

唐加呆住了,之前听过他歌曲的人,都称赞他唱的好,称赞他有才华,唱的歌曲温暖人心,这是他第一次被人指头当面的批评说没感情。

西装男也很震惊,他问老板说:“陈唯不是……”

老板打断他,对他摇摇头,然后转向唐加接着说:“不只是你,还有陈唯。”他正视唐加,用审视的目光,无礼的从头到尾又看了唐加一遍,这才慢慢的开口,语气颇有些遗憾:“你和陈唯,如果能够融合成一个人,取长补短,那就非常完美了。我想,你们可以组个乐团,我虽然不唱歌了,但人脉还是有一些的,我会尽全力帮你们,把你们捧上去,你们两个人,外形也都不做,包装一下……”

唐加愤怒了,豁的站起来,冷冷的说:“我是唐加,不是陈唯,不是也不想成为唐唯或是陈加,对不起,我这人除了不懂感情,脾气也臭的很,合不了群,不适合玩乐团,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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