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娘 上——陈绍樾
陈绍樾  发于:2013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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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怀仪出人意料地平静,若风原以为主子会动怒,没想到百毒金枝竟这般反应——素来在三公主面前提到谁毒技高于她,怀仪便会怒而杀之。“本宫也看出来了,”少女紧紧地握着拳,“若风,你可查清楚,湮华七公子都是些什么人?”

“家底身世如同白纸,除了知道他们的姓名以及在湮华殿做些什么之外,”若风摇了摇头,“其余一无所知。”

“那方锦呢?”

“只知道他是盐城一小户人家的么子,十七岁的时候为了逃避科考来到洛阳谋生,四五年后接任湮华殿至今。十年前盐城瘟疫,方家无一幸免,因此具体的时间无从得知。”

“行了,你下去吧。”少女淡淡地打发了若风。这一座堪称洛阳之最的繁华楼宇,放佛是一本无字之书,任凭自己怎么挖掘都一无所获。怀仪端起茶碗,饮下一口,茶珠微溅,轻轻落在胸前龙绣之上,这一身锦袍,华贵夺目,红得耀眼。三公主缓缓褪下华装,接过一件淡粉色的长裙,摘取玉手上的尾指,梳妆的侍女急忙备齐发饰,将青丝束起,扣以海棠花冠。“传令下去,本宫要见林妃娘娘。”

牢间地低潮湿,四处散着霉味,方锦不愿坐着,便倚靠着牢栏。他看了看坐在地上的谨离,少年无聊地玩弄着金针。方锦走了过去,用扇柄轻轻地敲了敲谨离的头:“那么好玩?”

“自有我的乐趣。”谨离没好气地瞪了方锦一眼,“都是你,磨磨蹭蹭,现在你满意了?不仅救不了词昊,连我们自己都给关了进来,你乐意了吧你!”少年絮絮叨叨地抱怨着,手却一刻未停地摆放金针。

方锦收起了笑容,坐到谨离身边,男人沉默了几秒,继而开口:“谨离,二十三年前,南宫家为何被满门抄斩?”

“世代习毒,防不胜防,”谨离瞥了方锦一眼,“南宫家的女人各个都是妖孽,大戌十二代皇帝,有五位皇后都是南宫氏。”

方锦摇了摇头,似乎没有得到理想的答案:“江湖上不是说,南宫毒术传男不传女么?”

“你是猪啊,”谨离无奈地捅了捅方锦,一副你不是脑残就是呆瓜的鄙视表情,“江湖上是这样说,但是真正相信的人有多少个?只要娶南宫氏为皇后的皇帝都会暴毙而亡,一个两个也就算了,偏偏全部中招一个不少——那皇帝给南宫家扣上一个‘祸害’的帽子有何不可?”谨离叹了口气,“一代医毒枭雄世家,就这样给毁了。”

不知为何,方锦总觉得少年的声线带着一点点颤抖。男人浅浅一笑,折扇好生收起,他起身,背对着谨离。方锦的声音很轻,但却像一把匕首,在少年毫无防备时刺破一层伪装——“所有的事情恐怕没有那么简单,南宫尽离。”

少年猛地一惊,身体微微颤抖,握于掌心的金针顺着掌纹落地,他不可置信得看着面前的男人,方锦依旧是背对着谨离,他看不清他的表情。少年哂笑:“公子锦,你这是什么意思。”

方锦忽的笑了:“意思就是,在下三生有幸,得以见‘千蛊传人’南宫尽离公子。”方锦见少年不语,便继续说道:“二十三年前,皇太后南宫氏猝死于寝宫,逾一日,南宫家遭夜袭,死伤无数,再而圣上宣‘除蛊利民’之举,即诛南宫氏族,毁百草古籍。”

“是,南宫家并没有诛尽九族——至少我的爹娘活了下来。”谨离闭上了眼睛,“事变五年之后,我娘难产而死,爹将我拉扯而大,他是那么平静地告诉我这一切——关于南宫家的一切,关于当今皇后污蔑皇太后毒害先皇,关于……说完一切,他也驾鹤西去了。”一出生就注定背负家族使命的少年,为了一个姓氏,被迫放弃应有的欢乐——“方锦,你不懂,‘南宫’这两个字对于我是多么重要。”

方锦静静地看着少年,刘海垂到鼻尖,他看不清楚谨离的表情。南宫轻轻地叹了口气:“南宫尽离,尽是离情。”灭族,亡母,丧父。

“纵使你是‘千蛊传人’,都解不了‘离梦散’之毒么?”方锦问道。

南宫自然懂得那少年在男人心目中的地位——少年的存在,像是词晖湘未了的夙愿。“七成把握,但也要词公子命大,撑的过二十二天。”二十二天,向来是南宫十三毒的毒发期限,就算是华佗再世、扁鹊重回,若不能在二十二天内祛毒还魂,便无力回天。

方锦释然地笑了,“能得到千蛊传人一句‘七成之把握’,方锦在此先谢过。”说罢,男人作揖,向南宫深深一鞠,以示敬意。

少年合目雅笑,“锦大人言重了,尽离能得锦大人照顾亦是三生有幸。”栖居在湮华殿五年,隐于人世的千蛊传人,摒弃枷锁一般的姓氏,富贵波澜不惊,浮沉去留无意。当自己被命运的利爪害的遍体鳞伤之时,那清雅若竹的公子锦端坐于湮华大殿之上,用一盏淡茶告诉自己为人处世之道——不为不该累心之事心累。

五年前,方锦问,公子尊姓,他答道,只晓贱名“谨离”;五年后,他站在方锦面前说道,在下南宫尽离。

方锦喟叹,脑海中浮现着三公主癫狂的笑声,那鲜红耀目的锦袍,胸前的飞龙腾空,口含金珠,穿祥云,瞰江山,无不宣照着少女妖艳的霸气——龙纹!男人忽的一惊,双手一乱,折扇掉落在地。“龙……”方锦亦被自己的想法惊到,然而脑海中无法抹去的依旧是怀仪一身盛装端坐于凤榻之上,凤眼睥睨,傲视群雄——待方锦回过神来,掌心已是汗淋漓!

“看来这大牢是越来越热闹了啊……”一名狱卒提着酒壶摇摇晃晃地攀着老友侃天侃地,醉意未浓的男人打了个酒嗝,“你这老不死的……”他用指尖戳了戳老友的胳膊,“洛阳那家男妓院最近给抄了!”“少在那里屁话,老子早知道了,”另外一名狱卒不满地应道,“再过半个时辰,老子就要奉命出门去接那群公子哥儿——哎,你说三公主弄的这是哪一出?你他妈抓人也就算了……还要人那么晚出去把人接进大牢,妈的。”

“你少在那里嗝屁,”醉酒的狱卒轻蔑地说道,“三公主的脊梁都敢戳,小心给抓去当太监——据说送来的人里还有个大爷呢。”男人贪婪地用舌尖汲取酒壶中最后一滴美酒。

“大爷?哪门子大爷?”

“翰林府那个小史官啊,据说他爹是那个英年早逝的词晖湘。”醉酒的狱卒瞪大了眼珠子,扯大了嗓门,唯恐身旁的狱卒们听不见。

词晖湘!方锦不由一震,男人转身面向南宫尽离,少年向自己点了点头。“多谢。”方锦的双唇微启,轻轻地说道。

第三十章:再见

方锦在一炷香的工夫之后很不幸地在大牢里看见了两个熟人:沈笙,还有昏迷的词昊。

别着箫的男人横抱着面色潮红的少年,镇定自若地迈入牢笼。“公子笙,咱可没得罪您,您别老这么一张委屈脸,”满脸胡渣的狱卒不怀好意地看着沈笙,面前的男人虽没有容颜不老的方锦那般美丽,倒也生的可口。藏污纳垢的手指缠上了沈笙披散的发丝,男人没有回头,只是自顾自地将词昊放于竹席之上,让少年好平躺下来。“公子笙,反正你也是个烟花场子的人,倒不如让大爷我好好享用一番——也好让你这细皮嫩肉,少受劳役之苦……”

“嗖——”一根金针不偏不倚地穿过两道牢栏,径直刺入那狱卒手腕,三寸利器已深入两寸,惊得那男人又跳又叫。“把你的手放尊重点。”男人循声看去,南宫手执三枚金针,嘴角轻扬,“这位爷,您要是不怕您这手给在下废了,就尽管放上去吧。”少年见那狱卒惨兮兮地收回魔爪,便再出一针,金光夺目,那狱卒回神一看,腕子上的金针早已不知去向,他神色慌张地看了南宫一眼,便仓皇地逃了出去。

沈笙捋了捋散乱的发丝,走到牢栏之前,轻轻地跪了下来:“锦大人。”别于腰间的竹箫掉落在地,男人默默地拾起乐器,搁置在一边。

方锦眉目一紧,沈笙和词昊被关在相邻的牢狱中,他亦走上前去,这般看过去,词昊躺在狱中的石床之上,显然失了神志。再看沈笙,男人微微仰头,与方锦对视了一眼——方锦不禁倒吸一口冷气,三日不见,竟然如此憔悴!“沈笙,发生了什么事情?”

倘若平素里方锦只觉沈笙眼角有些岁月留霜,今朝这般相见却让方锦惊觉公子笙真正地老了!看一个人老不老并不在于他的容颜如何,而是在于他的……眼神。

仅仅三日,方锦便明晓公子笙不再是那个“但求仙乐,不欲人情”的司乐公子沈笙了,方才那一眸却真真切切地惊到了方锦,那个眼神,浑浊不堪,仿佛还带着……一丝血腥?

“昨日,血洗湮华殿,劫走三皇子,词公子与湮华七公子苟活。”四个短句,轻描淡写,沈笙兀自笑笑,“锦大人,节哀。”男人笑自己纵使洗刷千万遍的双手,依旧弥散着那几个茶仆血液腥味。

方锦默然,本想伸出的手亦僵直在半空,他坐镇湮华殿二十载,尽管人人尊一句“锦大人”,尽管他的一举一动决定着湮华殿是荣是败,纵然有再多的“尽管”,方锦都不曾想到,词晖湘当年交予自己的湮华殿,会有人为这一方楼宇付出血的代价。他微微抬起下巴,沈笙身后的少年静静地躺着,虽然急促但十分规律的呼吸,方锦哂笑,“湮华七公子——其他人呢,可好?”

“人生,”沈笙起身,男人拿起那支竹箫,“哪有不散的宴席?”

他起箫,一瞬万籁俱寂,恍若只为迎接他的第一个音,一曲罢了,余音缠绵,沈笙望着方锦,男人只是闭着眼睛,面无表情地站在自己面前,看不透的悲喜情思。沈笙玩转着掌中乐器,“公子锦,你可曾记得我们第一次相见?”

“廊亭白雪,品茶聆乐。”

“只不过,”沈笙浅笑,“这里不比洛阳繁华,不过公子锦可否再听一曲?”

方锦望了望词昊,转身看了看南宫,然后面对沈笙轻轻点头,“无妨。”

沈笙优雅地架起箫,合了眼,悠扬的箫声夹杂着牢狱的寒风,显得如此悲哀心酸。细腻软绵的长音,清脆俏皮的短音,三长三短,仿佛是一个美丽而又残忍的梦境。方锦静静地站着,微风抚开额前凌乱的青丝,此刻的沈笙,依旧有一曲动人乐,而此刻的方锦,却少了一壶怡人茶。

箫离口,沈笙笑着叹了口气,男人刚要开口,却被方锦制止。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方锦怡然而笑,“可惜了云河做的那件袍子,说不定昨晚给人抢了去呢。”他看见沈笙眼中有光,那一曲《盛世烟花》,是那一年烟花大会的压轴曲子——那一年的方锦,身着绛紫色锦袍,倚靠着词晖湘身边。漫天花火,词晖湘微醉地望着自己,略显含糊地说,这一曲《盛世烟花》可好?

那时的自己亦是随口说了句好,词晖湘半搂住方锦,轻声喟叹,这盛世,终究是要化作湮华消逝不见的啊!

“锦大人。”沈笙低下了头,方锦不语——有时候,回应一个男人的悲伤就是沉默,用沉默把世界放大,大到忽略彼此的存在,这样,所有的悲伤都算不了什么了。

往事圆润成珠,一滴一滴打在草席之上,沈笙忽的仰起头,扬起了嘴角。方锦只是安静地看着他,他将手伸过牢笼,然后准确地握上沈笙的手背,透骨寒凉。

男人哂笑,“公子笙,你我都一大把年纪了,学小孩童哭鼻子可不是个事情。”

沈笙亦笑,“是啊,二十年来,都不曾哭过。如今竟然像个贪生怕死之徒一般在这种地方落泪。”

方锦握紧了对方的手:“他可好?”

沈笙自然知晓“他”是哪位,男人回头看了看依旧沉昏的少年,摇头道:“从你和谨离离开的那会开始,便一直昏迷到现在了。我找大夫来看过一次,脉虚数,怕是麻烦。说来,我还与人说好今日去草堂取药,没想到也失约了。”说罢,男人将手抽回,方锦将身上外袍褪下递给对方,沈笙点了点头,便给词昊披好。

“公子笙,劳烦照顾词公子,”南宫走到方锦身边,“请两位务必争取让词公子撑下二十二天。”

“谨离?”沈笙回过神来,“莫非谨离能救词昊?”

南宫有些无奈地摇了摇头:“公子笙还是叫我南宫吧。瞒了两位那么多年,尽离真是抱歉。”少年双手抱拳,向沈笙深鞠一躬。

待方锦将南宫之事告诉沈笙,男人亦没有太大的惊奇,“既然公子谨离就是所谓的‘千蛊传人’,在下便对词昊抱以十二分的希望了。只不过……”沈笙面露难色,面对方锦略显疑惑的表情,男人咬了咬唇,“三皇子也中了毒,听说是齐难什么散的……”

“什么?”方锦与南宫异口同声。少年握着金针的手一抖,“齐难换命散……”南宫死死地握着拳,直至掌心被自己的指甲掐出血印,“怀仪,你怎么忍得下心对自己的亲弟弟下手!”

第三十一章:水落

“齐难换命散……”南宫喃喃念叨,天下除他千蛊传人与百毒金枝,谁人知晓这“齐难换命散”的配方,就算知晓配方的自己,不到万不得已,亦不敢将此毒用于活人——而如今,这个蛇蝎心肠的年轻女孩,竟然将这一剂用于自己的亲生弟弟身上,南宫尽离不禁面色发白。

方锦皱眉,“这是什么毒?”

南宫苦笑道:“南宫十三毒。”

方锦一惊——不由少年细说,只要听见“南宫十三毒”五字,便可揣摩出一二。这世上配得上这名号的十三剂毒物,招招致命,味味夺魂,攻人身形,残人心志。“但请南宫公子细说。”方锦抿了抿唇,依然要问,“能让千蛊传人如此惊愕的毒物,在下斗胆想知道几分。”

少年松了松僵在脸上的笑容,方锦背对着他,自己看不见这个平素无论何时都宠辱不惊的男人此刻的表情如何,他询问的语气虽显惊惶,但依旧不见大惊大澜。南宫深吸一口气,平静着自己心头的波涛:“年少白翁,肤碎骨枯,尝热引舌喉裂血,受寒惹膝髌砭痛,二十二日后,二十二日后……”

方锦知道二十二天是南宫十三毒的极限,不由急着催问:“二十二天之后会怎么样?”

“上下身散鱼腥恶臭,沾水不净染蛆虫,腐食而亡——古称,”少年痛苦地闭上了双眼,他咬唇,松口已见下唇上的红痕,“古称,活尸。”

南宫说罢便轻声一笑,全然不顾方锦和沈笙震惊的目光。“齐难换命散”险毒之处,便在于这二十二天之后,让一个活人硬生生地惹上一身尸臭味,只要染上了蛆虫,便将人活生生腐食而亡。南宫用毒十余年,自打少年识人事之后便千蛊不离身,虽说害的诸多性命,但从不将这“齐难换命散”用出,亦算是保得死者一丝尊严,“怀仪,你当真敢将这毒用于手足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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