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 下+番外——酌墓
酌墓  发于:2013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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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秋一脸鄙夷,倒真拿了本英文科的试后报告,往戴志后脑敲了一下,说:「废话,你以为你是神啊?Jesus啊?反正都不会灵验的。」

林春拿了文学,李旭拎了中史,还代王秀明拿着文学的试后报告,多拍一张照片。也不要说戴志乱来,后来他们倒真是在这些科目中拿到A,戴志事后也直说邪门。

他们手脚也算麻利,以免待太久,让那麻烦的馆长发现,所以各人拍完照片,就跨过锁链走出去。只是戴志佻皮,一脚悬空、作势跨过那写着「学生止步」的牌,又举起V字手势,笑着面对镜头拍照,李旭觉得好玩,替戴志拍完之后,自己也以相同姿势拍了一幅照片,说要顺道传给王秀明看。

「幸好秀不在,不然不知道那家伙要跟戴志玩得有多疯。」李旭说,这天他带了数码相机,差不多跟班上众人及老师都拍过合照,只差未找足球队的人,以及初中时教过他们的老师。他一边翻看之前拍下的照片,一边微笑着这么说,笑容中始终带点落寞与牵强。

戴志见状,用力拍拍李旭的肩,抿着嘴,一双清澈的眼又储满笑意,他说:「所以我们要玩得格外疯,连着王秀明的份儿,一并玩下去了。」

李旭凝重地点点头。空堂过后,他真是照着戴志的话去做,拿起班衫跟相机就往外面跑,连着两个小息都没待在课室,千方百计去找齐王秀明所认识的人,跟对方合照。第二个小息时,戴志忽然冲过去找林春,紧张不已,压低声音说:「你看看外面!」

「外面?」林春疑惑地往外望,倒觉没什么特别。细看之下,有一个女生看起来有点熟悉,想是中文学会的人。他苦思了一会儿,脑中闪过一个意念,不觉瞪大眼睛:「那是陈水红吗?」

「就是!那女生……」戴志瞟瞟那陈水红,她长得还算俏丽,正在他们的班房门口徘徊,不时瞄入来,似在寻找什么人。戴志继续说:「第一个小息时,她就在外面了,想不到现在还在。你猜她是不是找李旭?他们私下认识了一两年,好像都是领袖生,所以就认识了。李旭那小子早就对陈水红有点意思,平常『巡楼』也不时借故蹓到她班房外面去看她。」

「要不要告诉李旭?」林春没多想,就给李旭发了个短讯。戴志心情复杂,觉得还是不要告诉李旭。陈秋刚在外面跟其他级别的朋友合照,回来时便看见戴志跟林春都一脸凝重的,忙问是发生何事。他听了,说:「我觉得林春做得对。王秀明这小子……他太狡猾了。明着是看准李旭不知就里,才叫李旭答应他不交女朋友。可是感情这玩意,不是一方强逼,另一方就得接受,偏偏李旭又这么顽固。现在正好给他一个机会,看清楚自己想要什么。」

言未既,李旭气喘吁吁的跑回来,陈水红迟疑了一会儿,就走向他。他们几个未敢走近,只从班房远远看去。只见李旭抹抹额头的汗,跟陈水红走到走廊尽头处,刚好有一块磨沙玻璃窗挡着,使林春他们看不见二人的身影。

他们引颈以待,直至铃声催命铃似的尖叫,小息完结,李旭才捧着相机、提着班衫进来。戴志跑过去,直问李旭陈水红是不是找他,他颓然点点头,说:「她的确来找我。」然后抬起头,疲惫的眼睛对上戴志那着急的眼,他以平板的语调说:「正是你想像的那回事。她说……我不想覆述了。反正结果是……吹了。这件事吹了。」

107

李旭还未说下去,老师就走进来班房。他便借此逃避众人的追问。

今天根本没有一点上课气氛。老师一个个打扮得光鲜亮丽,兔奴平时总穿牛仔裤,今天穿起裙子来,显得很有女人味;就连不修边幅的黑柴人也穿西装回来,一副精神挺拔的样子。各老师一进来,便相当识相,说:「要拍照吗?好好好,我们先做完正事,派完测验卷就跟大家拍照……」

学生将桌椅全推向后方,于黑板前空出一大片位置,让全班三十名同学挤身其中,老师便站在他们的中间,直如众星拱月。戴志这天带了自家的专业用相机,顺理成章充当摄影师。他甚至将三脚架都带回来。

林春也说不出,他到底用了多少种不同的拍照姿势。V手势、A手势、被女生逼着以双手捧着脸扮花儿、还有以食指戳脸颊装酒窝,对此他只感到莫名其妙,偏偏来找他拍照的人多的是。大家都说:「ALevel临近,当然要跟书凯子合照,沾沾他身上的灵气也好。」说着,无论是男的女的,也一概将手放在他肩上,煞有介事地摸了摸,还真把他当作是本班吉祥物,使他无奈不已。

说起来,这也多亏了戴志。戴志原本就是班中的灵魂人物,他又跟林春如此亲近,渐渐的使班上的人也不再畏惧林春,读书时碰到不明白的地方,也大着胆儿问他,林春自然会教他们。同学就发觉,尽管林春说不上亲切,可是有求必应又不摆架子,算得上是个好人。

又看到平时戴志、王秀明跟李旭也时有捉弄林春,林春也不生气,有时甚至窘得脸红,嫩气得很。只是,大家始终不敢亲近陈秋,因为他们都吃过柠檬。陈秋对着一些乏味的人,便会端出一副不耐烦的脸孔,有时似笑非笑,大有冷嘲热讽之意,虽不至于拒人千里之外,也不远矣。

陈秋看到林春跟那么多人拍照,又见那些人常常借故碰林春,已感到不是味儿,可见着人多,也不好出声,只好暗暗忍下去。

到了吃午饭时,他们四人才重聚。陈秋跟林春并肩走着,前方戴志跟李旭讨论他们拍了多少张照片。林春一直惦记着陈水红的事,也顾不得突兀,就问李旭:「今天小息的事……」

李旭早已平伏心情,转过头来,朗然笑着说:「还能怎样,不就吹了。」

陈秋挑眉,不无惊讶:「这么一说,对方是真对你有意思,而你又拒绝了她吗?可是你不也对那女的……」

「唉,感情这种事,很难说,要讲缘分呢。」李旭摊摊手,一副老气横秋的口吻,惹得众人笑起来。戴志止住笑意,半是认真地说:「你啊,真是王秀明的忠仆,怎么他叫你做什么,你就去做的呢?明明有个大好机会,也不上……」

「其实也不关他的事。」李旭托了托眼镜,镜片反光,遮住那双眼睛内的情感,他语带感叹:「我也不觉得太可惜,真的。在我听到她说对我有意思时,只感到愕然。也不是说我不喜欢她,只是……我比较喜欢距离。

「是的,距离。我享受偷偷望着她的时候,那种暧昧的情愫里有一种无法分辨的东西。就是那东西教人心动、着迷。忽然,她在我面前点破一切,我很快想像,如果要我跟她接吻、甚至是上床,会有什么感觉呢?

「我完全想像不了,那彷佛是另一个世界的事。你们说我迟钝,可我也不傻,我也知道怎样才算是喜欢一个人、在乎一个人。」李旭仰望天空,这天有微弱的阳光,温柔得好像夜晚床头的小灯,橙橙黄黄的一圈淡光,柔柔洒落于地下万物,无半点偏心,他收回视线,望着众人,说:「我突然发现我原来并不喜欢她,就照实说了,免得浪费大家的时间。」

「你真是……」林春想说他傻,理性得近乎傻的地步。他们这种年轻人,哪管得上什么喜欢不喜欢。很多时候,感觉对了就试着在一起,合则来不合则去——然而,话到了嘴边,又给他咽回肚里。林春想,以前他也是李旭这种人,面对感情时思前想后、踌躇不已,还不是被陈秋感染了,才学会了「今朝有酒今朝醉」这一套,如此一来,他也没资格教训李旭。

戴志深深看了李旭一眼,也就移开眼,象征式说了几句:「也好、也好……」

陈秋可不比戴志的温和,直截了当地说:「还是说,你心里有人?」

「有人?」李旭困惑地重复,又带笑摇摇头,挟着一丝熟悉的倦意,他轻叹说:「或者是,或者不是,我也不清楚。」

大家不好再问下去了。戴志立刻找些新话题,将这种尴尬的沉默糊过去。他简直是一个油漆工人,看到墙上有裂纹,就涂上一层厚厚的油漆,粉饰过去,过后亦无痕。当然,他从来不会忘记那丝裂痕。或许其他人早已忘掉,可他天生就有一种能力,把那些琐碎的事都记在脑里,日后碰到什么事情,敏锐地忆起往昔之事,就忽然顿悟不少事情,这也是戴志之所以比他人世故的原因。

午饭之后,大家回去上课。好似不过是过了一会儿就无端下课了。相比起中五时的lastday,这中七的lastday意外地显得平凡。也许是因为昨天的告别早会太深刻,珠玉在前,今天lastday每个人只忙着拍照,连花少许时间说几句体己的话也没有,反而显得众人如浮萍一样,是无根的,只有相互擦过对方的身子,然后就分了。

倒是中五那年的lastday教林春印象深刻。那时他还是个独行侠,其他人犹在拍照、玩乐或悲春伤秋,他就独个儿走出班房,行到新翼倚栏静思。偶尔看见放学后、下面篮球场上有几个初中少年打篮球,那「呯呯」落地的篮球声,听在耳里,像是声声击到他心底。他那时有点唏嘘,想:原来自己在这学校过了五年,竟从未试过跟朋友打过球,球场上没有他的热汗或是受伤后所流的鲜血。他在这所学校中,原也是个过客,并非学校的一份子。

他此时却没这种近似自怜的感情,只是有点疲累与空虚,钟声响过了——那是他最后一次听的下课钟声,彷佛也带走他心中的一点东西,使他忽然变成了一团轻飘飘的绵絮,没有底。这晚,他早就答应过陈秋要在他家过夜,是以他也不急着走,陈秋又被其他级别的友人缠着,看来不到五、六点,他们也不必指望能离开学校了。

林春悠悠走到他的老地方——新翼。才刚倚着栏杆,打算发白日梦,身后便传来一道轻柔的女声——

「林春。」

回头一看,正是叶芝。她尤如一朵清丽的小白花,立在林春几步之外的位置,戴着一条纯白色的大围巾,几撮黑发垂在那围巾上,显出素净之感。林春感到有点尴尬。跟陈秋在一起后,他对感情也开始敏锐起来,而他也解释不到原因,大抵是因为平时看陈秋的眼神看多了,他也学会了解读人的眼睛、以及当中的情感。

叶芝并无半点拘谨,行到林春身旁,两人的肩膀之间大概隔了一个身位,不算疏离,也不亲密。她打开话题匣子:「今天lastday……跟班上所有人都拍过照了吗?」

「嗯,拍过了。」他木讷地回应。

「你说谎,」叶芝嫣然一笑,转过头来说:「你还未跟我拍过照。」林春这才注意到叶芝的左手拎住一部浅红色的相机,他有点局促,说:「你也会这么重视回忆吗?很多女生都找所有人跟自己拍照,就连平时一天也谈不上一句话的,也过来跟我合照,她们说要留住一个回忆。我以为你不是那种女生。」

「我的确不是那种人。」叶芝说,淡然一笑:「但我只是想跟你拍照而已,就一幅也不可以吗?」

108

既然叶芝说到这个份上,林春也不好拒绝。再说,他本来就不讨厌叶芝。新翼这边较僻静,很少学生经过,因此他们只能用相机玩自拍。林春站在叶芝身后,叶芝便伸直手臂,调个合适的角度,说:「向上望,一、二、三……」

拍过照,叶芝颇为雀跃地翻看照片,说:「我很少玩自拍,想不到这次竟能一take过,看!」林春也探头看看,只见相片里叶芝的笑容温文依旧,自己却挤出一副要笑不笑的别扭表情,他顿时移开眼,转个话题:「你不用陪朋友吗?」

「怎么,这么快就要我打道回府?」叶芝风趣地说,语带丝丝苦涩,连笑容也变得勉强。林春一时不知怎样接下去,就木然僵在原地,不敢看叶芝,说:「不,只是……觉得有点奇怪罢了。想不到你会找我拍照。」

「没什么特别的。我只是想,反正都快毕业了,就拍张照片,留个纪念,反正日后也……」叶芝没再说下去。林春猜,她应是想说「反正日后也没机会再见」,然而,就是真的没机会再见,那又如何?林春会感到有点惋惜,少了叶芝这个朋友,可他与叶芝本来就是点头之交,最多也是偶尔有一两次详谈,说不上是深交。所以他也没有什么不舍之情。

叶芝还是没有离开,她放松身子,侧身靠在栏杆,觑着林春说:「之后你还会回学校自修吗?我打算在考mock期间和Studyleave回来自修,大概天天也回来,就是坐在教员室前面的长桌旁。你也会回来吗?」

林春思索了一会儿,原本还带着半点迟疑,可他紧一紧拳头,还是对上叶芝的眼,坚定地说:「我想不会。我比较喜欢在家里温习,或者……跟朋友一起。」

「朋友么?」叶芝的眼神很飘,悠悠落到下面的篮球场。场上,初中男生热烈地打球,生活中彷佛没有压力、烦恼与温习,真是轻松,她没地多愁善感起来,却反而微笑说:「其实我早就该猜到了。林春,现在的你跟以往的你……真的十分不同,你变了很多。以前你身边好似围了一堵透明的高墙,你看得见出面的世界,但外面的人走不进去。现在,你身边的墙变薄了,我们偶尔可以接触到你,甚至你脸上的表情也柔和不少。以前我从来没见你笑过。」

林春不觉摸摸自己的脸,有几分笑意,说:「是吗?我一直没注意到。叶芝,你可记得中五时,我们文学读过一篇叫《渐》的文章吗?是丰子恺的作品。里面说到人总是不能注意到时间的推移,然而,人却一直老去。每个驼背的老妇都曾经是如花的少女,那她们是如何接受自己的改变呢?那就有赖于『渐』。渐,使我们不察觉到自己的改变,并日渐接受,到了我们已有很大的改变时,也就不会感到稀奇了。我也是这样。在一两年前,我一定不会相信自己也能有这样的一天:有朋友,会笑,跟别人说话也不再感到局促。」

然后,他们没话题,静下来。好一会儿,叶芝再说:「所以你不会再回来自修吗?」

「不会了。」林春说得肯定。

「以后我回来学校自修,也不会见到你了吗?以后也不会有机会见到了吗?」叶芝说得赶急,躁红着脸,似乎觉得自己失言了,有点后悔说出自己的心声。

林春拂拂额前的发。他有好一段时间没去理发了,乱得像鸟窝的发有点篷松,时有几撮碎发刺到眼睑,他说:「以后的事,谁也说不准。或者我和你进了同一所大学,就能偶尔碰面,喝杯茶聚聚旧,也能说说最近自己看了什么好书。但是,自修的那段时间,我是不会回学校了,你应该见不到我了。」

林春的意思已经很明确,他也大约知道叶芝的心思了。他选择以这种方式回应叶芝,因为她是个好女生。她值得找个一心一意待她的情人,而不是他——这个心中已有了人的男生。

叶芝终是不甘。她识了林春好久了,初中已经同班,守到中四五,方有机会与他接触,而林春也果真如她所想像那般,是个内敛、有内涵的人。到了如今,中七,她才知道自己手脚太慢了,她输了,输给另一个比她主动的人。

她向林春踏前一步,眼里有了眷恋与不舍,她说:「我明白了。我也不是一个蠢材。今天是lastday,我……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你也明白我的意思。初中时跟你同班,你在班上就像幽灵,你安于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被人打扰,就是没人陪自己,也不会孤单落寞,从来不会走进别的圈子里。我觉得你很特别。中四五时,坐在你旁边,原以为你是个冷冰冰的人,谁知我又猜错了。想不到你这么爱看书,我们每天谈论着书本。可是,也仅止如此。中六时终于有机会看你写的文章,每一篇都使我觉得很感动。一想到以后不能跟你谈书、看你的文章,就觉得……有点可惜。」

林春垂眸,他只要再踏前一步,就能触碰到叶芝。但他选择倚着身后的栏杆,以一种不太伤人的方式,跟叶芝拉开距离。他说:「谢谢你对我的欣赏,可是我也只可以说声谢谢而已。我并没有你所说的那么好。真正的我有太多缺点,有时我也忍不住唾骂自己。我碰见一个人,就是他使我缺点毕露,使我看清自己有多懦弱与胆小,亦是他推我走向前,逼我做了很多……我没想过自己也能做到的事。他令我看见世界很大,而自己很小。是的,我很小,无论是心胸或是眼界都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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