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 下+番外——酌墓
酌墓  发于:2013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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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依序由台上走回台下——等会儿由副主席放完powerpoint,他们才一字型的列队上台。

属于他们的早会——开始了。

注一:摆上台,意指……很难解说,大约是指被玩弄或捉弄吧。

注二:搵来搞,指自找麻烦。

注三:猫纸,「猫」可以有作弊之意,如资东话的「出猫」就指作弊。

103

一开始,副主席站在台上最右方的讲台,用电脑播powerpoint,背景音乐是《Today》。这首歌有很多版本,他们用的版本,是由一位嗓音甜美的女星所唱的,名字已不可考了。首先是他们每个人的学生照,将中一级时拍的跟中七级的并排放在一起,大家看出许多谐趣的变化。

有些女生现在漂亮,中一时却戴着一副极老土的粗框眼镜,变化之烈使台下哗然;男生的变化才厉害,看李旭,中一时活脱脱是个傻傻的小学生,现在却长成一个挺拔的男生,眉眼出色,只是都教一副黑框眼镜挡住了。中一时代的陈秋脸圆圆的真像个漂亮的短发女生,现在的轮廓益发清秀、分明,有一种阴柔内敛的气质。林春的变化倒不大,不过是身子抽高了,轮廓变得清逸,原也是个干净的书生,可一副木头似的呆相,被戴志挪揄:「你猜你十年后再拍照,是不是还是用同一号表情?」

戴志跟王秀明可真是体现了「男大十八变」这句话:原来中一时代的他们都是个矮子,两张脸肉肉的,看着就想摸一把,现在两个都长得这么体面了,成了校园中的「黑白王子」,前者矫健如黑豹,后者则是白净的邻家男孩。

大家的照片都放过了,背景音乐突兀煞停,那曲子还未播完。大家看上台,布幕上映出王秀明的两张照片,一张是他跑三千米、跟他们四人冲线的相片,一张是他跟足球队拍的合照。副主席哑着声音说:「那我们就有一位同学患了病,中途退学,今天未能亲自参加我们的组会。但是,他永远都是我们班的一份子。他拜托一位手巧的朋友,连夜赶起一批小挂饰,让我们每个人扣在毛衣上,这样,他就彷佛跟我们一起参加这个早会。」

众人愕然,之前从未听过这个安排。李旭自裤袋掏出一包东西,将一个个小饰物派给大家。那是用手工饮管摺出来的星型别针,后面穿了一个银扣针,可以别在毛衣上,大家都别在左胸前。李旭没说什么,可没人读不懂他憔悴的容颜。事后,他们追问李旭,原来王秀明在早会前几天才拜托他做别针。他就叫李颜和王秀真帮忙,一起借手工艺书,学做扣针,摺饮管摺得手指头也磨得破皮了,还是捱了两个通宵,赶起五十个别针,多出来的就派给老师。台下李颜和王秀真正帮他们拍片跟拍照,他们也别了一个星型别针。

王秀明之后半开玩笑地说:「我欠你的实在太多了,但我没有什么可以补偿给你。」李旭淡淡一笑,说:「那不重要。」

班上一些眼浅的女生已哭起来,可这天,她们坚强起来,用衣袖胡乱擦擦脸蛋,咬着下唇,强把眼泪吞回去。他们约定了不可以哭,因为一哭了,念打油诗和唱歌时,就不够大声。叶芝是其中一个没有哭的女生,只是眼眶有点泛红,她专注地看着手中的猫纸,念念有词,彷佛不找点事做,便会崩溃。

副主席继续说话,内容不离感谢学校、老师与校长。他们就趁这段时间上台,排成四列,秩序井然,带着一种稚嫩的严肃。拿木鱼的男生站在右下角,拿沙槌子的女生站在左上角,由声音较尖的女生数「一、二、三」,就打拍子了。

一、二、三、四——

「话咁快就已经七年

系时候,想当年

中一二三傻更更

一日到黑周围闯

ABCD分了班

最后入晒文科班

中四中五为会考

Maths真系好难搞

好彩其他都冇炒

CE够分入原校……(注一)」

大家目光向前,双手执着猫纸,前所未见齐整、而高声地朗读这打油诗,回顾当年。中一、中二、中三,大家都是一群懵懂的小孩子,女生只见过男生一面,就说暗恋对方了;男生看到长头发的女生,多谈几句话,又说喜欢上对方了。学了什么知识,什么中西史中英文数理化……通通忘掉了,都被筛走了,只馀下一份份青涩得近乎酸的回忆。

林春是在中四开始跟陈秋同班的。他早已注意陈秋了,时常看着他的眼睛,暗自猜想,这个人的性格到底是怎样的呢?仪容秀丽,男生最忌惮被人说自己是娘娘腔,他却反其道而行之,专去玩cosplay、穿女装,还穿学校的制服,在课室前面拍照——陈秋不是他这个世界的人。但今天,他已跟这个姣好的少年有了一层深刻的肉体关系。

想来是林春先对陈秋动心,真是不忿。感情中总有一方是吃亏。陈秋觉得林春太被动,总要自己做主动,看来是吃亏,可他不知道,吃亏的是林春才对,因为先投放感情的人,往往是输家——尽管林春很迟才肯正视这段感情。

接着又念了几句诗,描述中化(中国文化科)和UE(UseofEnglish)的困难之处——「孔孟诸子系神人,唔识枉为中国人……」、「见到UE好旁徨……唯有日夜做唔停……」

接着,木鱼声停下来,大家装出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垮下肩膀,重重叹一声:「唉……」但很快打起精神,拍子再开始,他们继续念:

「欢乐的时光过得特别快

又系时候讲byebye……」

交代过他们为了高考与小测而日夜苦读,又欠了老师一大堆人情债,现在便以这首胡混的打油诗感谢师恩,老师,你们应该不会介意吧?

首先是教文学的万年青——

「……份人随和唔计较

朝朝吹头搵来搞t

吹靓个头好外貌

成日叫我地唔好拗

背熟marking最有效……」

台下的万年青掩嘴、侧头低笑,猛摇着食指,那精明的脸上写着:你们等会儿上课就知死!他外号之所以叫「万年青」,是因为他的样子总也不老。他当年有教过林春他们的英文老师——兔奴,兔奴现在都三十多岁了,那万年青合该有五十岁了,可他的样子还似三四十岁。他说过自己住在郊区,习惯每天五点起身,先去洗头,再用风筒吹头,搞很久才出得了门。平时又总是叫林春他们多看markingscheme,多背官方的points,不要自己胡吹一些古灵精怪的答案。

该到他们的班主任——黑柴人了。

「见到黑柴人,

一定有趣闻。

成日漏野两头腾(注二),

又乾又瘦似黑人;

日日强调强国精神,

笔记错字多到晕……」

此诗一出,全场师生爆笑,一些守旧的老师脸露鄙夷之色,黑柴人倒没半点忸怩,笑得眼也眯成线了。他早就看过这些打油诗,觉得没问题才让他们念的。黑柴人十分冒失,大至外套、麦克风,小至水瓶、笔袋,都曾经遗漏在课室,往往要几小时后才记起自己忘了拎某种东西,而慌忙跑回来拿。有一次,兔奴看他遗下一件外套,便着同学将那件外套收在某一个抽屉里,黑柴人再来拿外套时,大家都忍笑、说没有见过,几天后才肯还给他。兔奴与黑柴人的年纪相近,又在大学时认识,私交甚笃,常常互开玩笑。

黑柴人又常常大骂中共,简直与中共有不共戴天之仇,常说「大英帝国万岁,我是大英帝国的子民,只识唱英国国歌!」。他不用任何课本,只会自制笔记,偏偏又常敲错字,时常将「注意」打成「汪意」,有时一句句子都未写完,如「……鸦片战争就带来一连串影响,」逗点之后就一片空白,大家常常要追问他,到底逗点之后的句子是什么。

接下来到英文老师,兔奴了——

「Sheisacleverteacherwhohasaprettyface.

Whatshedoesinthefreeweekends?

Playswithherpetsandeatssomesnacks;

Markingpaperdriveshermad.

Whatwe’lldoistryourbest,

‘Nevergiveup’iswhatshesays.

Aftertheexamshecantakearest……」

兔奴长着一张可人的脸,但出了名高要求和严格。大家摇头晃脑,以念英诗的腔调将这几句诗念出来,她就立刻站前几步,抱着胳臂,凝神听他们朗读,不是为别的,单是想听他们念的诗句有没有grammarmistake。他们找了陈秋及班上几个英文较好的同学,反覆proofread,绝对不可能有错。他们念完后,兔奴带着顽皮的笑容点点头,大家就知道自己过关了。

中途他们也念了好些诗句,歌颂所有教过他们的老师,由地理经济至到体育数统。大家愈读愈顺畅,身子也随着铿锵的木鱼声摆动着,头随着节拍点个不停,终于念到最后一段——

「7A同学好齐心

相聚七年到如今

高考同路共苦甘

飒飒寒风冷衣襟

互相扶持情意深

全力以赴报师恩

齐齐入U(注九)最开心,最·开心!」

读完后,大家面带兴奋的笑容,忍不住舒一口气。已经全无紧张感,他们初次尝到身在舞台的快感。台下的人都在仰望他们,他们俯瞰台下,只觉很多盏灯在面前闪耀,那是礼堂上方无数排长灯,那是舞台顶几盏大光灯,两种灯光交映,将人们的眼睛要闪花了。他们此刻飘飘然的,忽然一个个成了腾云驾雾的孙悟空,在云与云之间飞快穿梭,如来佛祖也捉不住他们。自由,青春带来的自由,原来自己的天地一直很广阔,只是自己惯于自怨自艾、怨天尤人,心胸才变得狭窄。

他们要唱歌收场了。

注一:这玩意要慢慢译真的太难,我把意思大概写出来好了:「这么快就已经七年,是时候想当年。中一二三时傻傻的,一天到晚到处跑,初中时分了四班,但最后大家都进了同一班(4C班)。中四五为了会考苦读,数学真是很麻烦。幸好其他科都没搞砸,会考拿够分回原校升中六。」

注二:成日漏野两头腾,翻成书面语是:「整天遗下东西,四处扑」。

104

李旭跟戴志站在台的右侧,身旁就是陈秋跟林春。而五月天迷跟歌神则站在左侧,跟自己的好友站在一块儿。副主席跃下台阶,轻快地跑去讲台处,翻出五月天的MV,按键播放,那柔和的口琴声在大礼堂响起。

「屋顶的天空是我们的,

放学后夕阳也都会是我们的,

不会再让步更多了……」

李旭的声音出奇地悦耳,只是带点沙哑,因为他又病了。戴志则是标准的胖虎,五音不全,胜在嗓子大,又逗笑了后方与台下的人,他们逐渐敢放声去唱。五迷的声音较低沉,可她全然不用看歌词,便精准地将歌唱出来。歌神的声音醇厚慵懒,一出声便技惊四座。

放学后的夕阳……林春不期然想起他们一同放学、走回家的片段。大多时候是他们五人一起走,戴志先离队,他就住在学校附近,王秀明跟李旭也接着离队,最后剩下林春跟陈秋走回独秀居。夕阳时常往陈秋的脸庞、身子扫上一层淡淡的金漆,使他看起来很柔美,像一块打磨过的美玉。

「唱一首属于我们的歌

让我们的伤都慢慢慢的愈合,

明天我又会是全新的……」

林春闭上眼,好一个伤字。他跟陈秋纠缠了年多两年了,不是没受过伤。患得患失的感情,迷恋于空虚的肉体交缠,几次以为他俩已走到终点,但仍然放不开彼此的手。离离合合,终于,此刻,林春身边的人还是陈秋。不知是否两人都想着一样的事,眼神偶合,两人莞尔一笑,陈秋顺势牵着林春的手。

其他人见了,没想太多,以为副主席下令要大家牵手,便很快牵着旁边人的手,很似一群幼稚的小学生在台上做游戏。

「青春是手牵手坐上了

永不回头的火车

总有一天我们都老了

不会遗憾就OK啦……」

是的,青春。他们搭了这火车很久了,却依然迷糊。很多事情回想起来,彷佛昨天才发生,但好些细节已变成一点点模糊的水印,原本清晰的字体化成一滩浅淡的墨迹。可是,有某一些片段又是如此鲜明,鲜明得一辈子也不可能忘掉:跑三千米冲线的一刹,黑旗飘扬,鲜红的字体宣泄着少年人的热血与激情;委身于另一个男子身下,抛开主流的价值观,从那畸形的性行为得到异样的快感,高潮时好似有一下离心力,脑中炸开一下白光,过后是疲累的满足……

多少岁的人才叫「老」?廿五?三十?三十五?到了那时,他们想起那荒唐的岁月,会是感到无限骄傲,觉得不枉活过一场,还是视之为一个污点,不惜千方百计用华丽的衣饰重重掩盖那一个污点……无论如何,林春觉得自己「老了」的时候再回想年少时……不,是十七八岁的这两年,他一定会哭出来。不要问他因为什么而哭。

此刻,陈秋紧紧执着林春的手。若不是他抓得他那么紧,他的心魂又不知要飘到哪儿去,因而失了根。然而,陈秋的一份执拗将他紧紧抓住,林春由一枚随风飘送的种子,变成一株落地生根的树苗,他是由陈秋栽培出来的。

「伤心的,都忘记了,

只记得这首笑忘歌……」

真的都忘了吗?说忘掉,是骗人的——王秀明发红的眼圈与勉强的微笑,陈秋诉说着父母的风流债、母亲为口奔驰熬出一身病,他逃避陈秋的感情,陈秋如何追上来、执住他的手不肯放,一直到现在,仍与他十指紧扣……

「那一年天空很高风很清澈,

从头到脚趾都快乐……」

陆运会跑三千米,每个人轮流做旗手,迎风狂奔,身子变得很轻、轻得像纸、轻得像一只鸟儿,用初长成的羽翼高飞,那一面黑底红字的班旗是飞毡,带他们飞上又高又远的天空,蓝色,很清澈、很淡远,那没有一丝杂质与灰色的蓝天……

「我和你,都约好了,要再唱这首笑忘歌,

这一生志愿只要平凡快乐,

谁说这样不伟大了……」

「自己和自己打一架了

想通想不通反正就是这样了,

不会再流泪更多了……」

李旭鼻子一酸,胡乱用力擦几下,眨眨眼睛,又唱下去,声音却变得混浊了,好像含着一堆沙说话般。戴志忽然揽住李旭,用力将他的身子摇来摇去,他一惊,又傻笑,又拥着戴志的腰,跟他一起摇晃。

「有多少错误重蹈覆辙

有多少苦痛还不是都过来了……」

林春读不到「重蹈覆辙」四个字,便用广东话糊过去,听得身旁的陈秋大笑,林春便用手肘撞他的胸骨,使他吃痛叫了声,带着一脸扭曲的笑容唱:「想起来甚至还会笑呢……」

「青春是人生的实验室

错也错得很值得……」

好一个「错」字。走到这步,林春想,他是否行错了?或者他将会被社会歧视,但却因而得到更多。他知道什么是朋友,什么是温暖,人的肌肤沾了汗水会变得黏腻,冲动起来不管是身在何方,也要找个暗角处纾解自己的欲望……享乐主义是颓废的、不负责任的,却使人快乐无边,责任代表什么呢?责任是一个包袱,让人忘记了,其实人最大的生存目的不过是平平凡凡、快快乐乐地过每一天,而不是追赶金钱、不是为了一个deadline而冲刺。

错也错得很值得——值得的,若干年后,尽管他们真是成为社会中、国家里的一枚无名小螺丝,却依然记得自己在年轻时,也做过很多特别的事情:挑战道德、白痴的生活、初次跟情人诉说着爱恋与欲望,他们是一团火,燃烧过、迸发过,再渐渐熄灭,归于黑暗,也算不枉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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