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FOREVER——苏格兰
苏格兰  发于:2012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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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三年前。伦敦。

寒冬的火车上。

他叫WILLIAM,在路上一直行走的流浪摇滚主唱。

他叫EDISON,在英国皇家学院上学的乖巧高中生。

三年后,S城。

他是沈夜,还是唱自己喜欢的歌,仍然不为谁停留。

他是隋莲,却以出卖自己的身体和色相为生。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

莲花在夜晚开放。黎明前闭合。美得倾城倾国也不为世人所见。

他为他等待,为他开放,为他绝美。

再次背起电吉他走在路上的时候,

他听到他说,只有死亡才可以当作永远。

(当当当当当……我们华丽的颓废流浪摇滚主唱兼吉他手,沈夜,终于以男一号身份隆重登场。不过现在已经变成大叔了。不过

还是那么酷那么帅。莲是个MB噢……首次尝试黑暗题材。大家多多捧场。想当年,沈夜叔还在育英小学做樱花标本的时候,小方

慎已经跟沈皓跑了。沈夜叔肯定怪我不厚道……所以,现在就送一朵最美的莲花到他身边。沈夜叔,抓不抓得住,就要看你自己

的造化了。)

第一章

寒冬的大不列颠联合王国,受温带海洋性气候的影响,浓雾弥漫整个世界。白色的雾气挡住人的视线,白茫茫地一片让人找不到

方向。EDISON捏着手中的车票,上面写着“爱丁堡到伦敦”,在火车站的站台等待回伦敦的列车。背着正方形书包的他,穿着学

校的校服。是伦敦最权威的皇家学院的高中校服。胸前的校徽标志让人一看起来就觉得他是个有教养的小孩。同时,他绝美的东

方长相让他在西方白人的人群中更为显眼。

“轰……”火车进站了。黑色的巨型笨重老式列车缓缓开来。车灯在白雾中若隐若现。车终于来了。EDISON跺了两下脚。把笨重

的毛皮手套从手上卸下,装回书包。又拿出一颗巧克力包在嘴里。快步走向车厢。

与同龄人相比,EDISON很幸运。有很富足的家世,父亲是国内知名的糖果制造商。年收入上千万。从初中开始,他就在伦敦上最

好的学校,穿最好的衣服,做最华贵的梦。他不知道贫穷和痛苦是什么。他如同开在暖房的花朵。他的家人为他撑起一片天空。

他不焦虑任何事情。也不缺少任何东西。

“开在暖房的花朵吗?”他在心里问自己。他想起自己的中文名字。“莲”。那种花朵可不是开在暖房或者温室的。

上了车,车上都是一些伦敦客,因为做生意的关系频繁往返于苏格兰和英格兰两地。高大壮硕的白人,拥挤狭窄的车厢,扎堆的

行李让EDISON有点无所适从。他瘦削的身材在一片混乱中,找寻自己的座位。他还没找到自己的座位,车却已经开了。

火车的列车员,用带着浓重地方口音的英语在播报这辆列车的目的地。啊。16车9C,找到了。EDISON终于找到自己的座位了。放

下书包,刚要坐下去。火车剧烈的颠簸了一下。他重心不稳地倒在了坐在他隔壁座位的男人身上。

EDISON马上拉住座位的扶手站起来,有礼貌地道歉“I'M SO SORRY,SIR。”坐在车窗旁的男人,转过正在观望风景的头,面无

表情地回答“IT'S OK。”

EDISON愣在原地,被眼前这个男人的长相和打扮给震撼了。他从来没有看过长得这么漂亮的男人,这么漂亮的华人男人。

男人留着及肩的长头发。轮廓分明的脸庞,瘦削的下巴,一双眼睛炯炯有神。上身穿着黑色的皮衣,下身则是艳红的苏格兰格子

呢裙。化了好浓的妆。浓浓的黑色眼影让人觉得不可接近。涂得艳红的嘴唇鲜艳欲滴。左耳上戴了三个银色小耳环。纤细手指放

在车窗上,上面套着一枚巨大夸张地银色长戒指。身旁有一个黑色巨大的包,照外形看应该是吉他或者贝司。

好摇滚的装扮,应该是个摇滚乐手。EDISON坐定在位置上,列车在漆黑地夜里高速行驶着。他望着车窗,车窗上倒映出来那张华

丽的脸庞。他开口跟对方搭讪了。尽管他不是开朗的人,不常和陌生人主动搭讪。可是,坐在旁边的这个男人无形中散发出一种

力量吸引着他。

“你要吃巧克力吗?”

男人转过头,手仍然靠在车窗。

“为什么不用英文问我?”

“觉得你可能是中国人……”

男人笑了起来。看着这个穿着校服,抱着书包,忐忑地跟他搭话的小男生。

“我叫WILLIAM。”

“是那个剧作家威廉?莎士比亚吗?”

男人又笑了,看着小男生眼里的认真表情。

“当然不是。你呢?你叫什么?”

“我叫EDISON。”

“是那个发明家托马斯?爱迪生么?”

EDISON笑了,说

“肯定不是。”

夜行的长途列车上,乘客都无聊难耐,打着盹儿。除了坐在一起的这两个华人男子。他们有说有笑。聊到兴头上,年长的那个长

发男子还不时伸出手,宠爱地去揉穿着校服的男子的头发。

第二章

相互交谈中。EDISON得知身旁的这个男人是个摇滚主唱,没有发过唱片,只是在一直在路上行走,跟人随便地组乐队,唱歌。

他告诉EDISON很多地方的趣闻轶事。这些都是EDISON长这么大没有听过和经历过的。EDISON睁大黑色的眼睛,认真地听着,开心

地笑着。心里产生对他的无限崇拜。

车还没到伦敦,WILLIAM就站起来背上吉他说要下车了。EDISON舍不得地拿住他的手,WILLIAM又笑了。低下身亲吻了EDISON的脸

庞,说“晚安,好运。我们会再见的。”于是背着吉他走下列车。

“轰……”火车又再次开动。EDISON站起身,把身子贴到车窗上,看到WILLIAM高大的背影,背着硕大的吉他包走在夜晚的站台

上。昏黄的灯光照下来,浓雾包裹着他的身体。慢慢地走下月台,穿过铁路,头也不回地消失在一片白茫茫中。

大概过了十分钟以后,他才坐回自己的座位。沮丧地在心里许了一个愿望,希望能再遇见WILLIAM,或者更奢侈一点的愿望,让

他带上他一起去流浪。

三年后。

豪华酒店的高楼上,房间里一个男人跪在床上,身上的浴袍松垮着,露出凛冽锁骨,在灯光下的照射下发出极为性感的气息。手

里翻着一本杂志,将后面的门户大大朝身后的男人开放着。

“莲,不要看了。做爱的时候你能不能专心一点?”身后的男人问道。莲转过头,面无表情地回答“收了你的钱,只是答应给你

插。不是跟你做爱。”

身后的男人马上一个巴掌狠狠地打在莲的脸上。“你他妈给我搞清楚状况。你不过是一个卖春的,都收了我的钱,现在跟我装烈

女。想都别想。”说完马上把莲拉起来,解下脖子上的领带,将莲的双手紧紧捆绑起来。又撕下床单的一块将莲下身的欲望束缚

起来。

莲一点反应都没有,躺在床上,想着今天点背,又遇到梁铮心情不好。等一下在他体内做到高潮又要叫他“方霆”了。靠,梁铮

是白痴来的,以他黑社会大哥的身份,得到一个男人是谈何容易的事情。居然在这边害这般严重的相思病,插在他的身体里,想

的却是别的男人。梁铮在高潮的时候叫他“方霆”都叫了一年多了。

我叫隋莲。不要叫我方霆。

莲在S城一家有名的夜店上班。做服务行业。夜店的名字叫“繁华”。三年前,在去往巴西的飞机上,莲的双亲因为空难双双去

世。留下的巨额债款,把父亲的糖果工厂变卖了也不够填补。家里的所有产业都被法院查封。而他也从伦敦的皇家学院退学。回

到国内,开始在S城谋生。

“繁华”的经营模式完全模仿日本的HOST CLUB。里面的MB们也是精挑细选,长相欠佳的话是绝对进不了繁华的大门。而繁华的

客人也是社会上颇有分量的政界要人,当红明星,或者黑道大哥。

莲有一米七八高,长得眉清目秀,唇红齿白。瘦削得连脖子上的锁骨都清晰可见。绝美的长相没有带给他“繁华”头牌的地位,

他太过出众的长相让其他MB都排挤他。同时因为莲不会侍奉客人,他是“繁华”里赚得最少的MB。不过莲从来不计较。不闹也不

吵。没有人知道莲到底要什么。

清晨,起床后,莲在酒店的浴室里洗了一个澡。看着身上被人施虐留下的痕迹。安慰自己“没事啦,做这行就是这样的。无所谓

的。再见到他之前,都要好好活下去。”

第三章

走出酒店,莲走到广场前面的地铁站去搭乘地铁回家。莲已经把“繁华”的花哨工作服换下。脸上的妆也卸下了。穿上了自己的

衣服:黑色的双排扣羊毛大衣,V领毛衣,牛仔裤和系带皮鞋。背着卡其色的皮草包。在寒冬的冷风中露出光滑的脖子。锁骨突

兀地暴露在空气中。更显清冷。

清晨十点。上班族通勤的高峰刚刚过去。地铁站很空。在自动售票机前买了票,他走进站台。把挎包放到腰间,双手插在大衣袋

子里等车。

摸到口袋里的钞票,是梁铮留在酒店桌上的。莲把钞票捏紧。一阵难过。靠贩卖身体为生的自己是这样低贱的一个存在。可是他

还是想活下去。

地铁进站了。吹起一阵风。对面的一块块广告牌在地下灯光的照射下甚是眩目。地下的风,见不到阳光,总是在黑夜里。如果是

一朵睡莲的话,应该也会在没有日光的深夜开放吧。

莲上了列车,拉住车顶的扶手。掏出银色的IPOD,开始听歌。开得很大声,伴着地铁的轰隆声。不工作的时候他总是听很多电子

摇滚音乐,不开口说话。

地铁是这样便利的交通工具,三分钟便驶过一站。

“XXX站到了。请您带好随身行李下车。”

一个男人,大概一米八多高,背着黑色的吉他包下了车。莲抬头看到他,一股强烈的预感告诉他那个背影就是他想念了无数次的

。莲慌忙跑到车门口,要下去追上那个男人。可是地铁的门却快速自动关上了。

莲摸着车窗的玻璃,想叫他停下。可是还是没有出声。高速行驶的地铁很快离那个男人下车的站台越来越远。莲又一次沮丧地看

着男人背着吉他的背影消失在站台。然后慢慢走到旁边的座位坐下,嘲笑自己,怎么可能是他。他应该在外国的。

白天不上班的时候,莲的打扮以及清秀的长相让每个人都会对他抱有好感。觉得他应该是简单的大学男学生或者刚刚在大城市安

顿好的年轻上班族。

莲在杂货店买了面包,苹果,矿泉水。MP3的耳塞一直没有摘下。拎着购物袋走进小巷子。路过玩耍的孩童,修鞋的鞋匠,停放

在路边的车辆。上了自己的公寓楼。他与人合租了一套二室一厅。室友是PETER,也是“繁华”的MB。

拿钥匙开了门,看到一地的扑克牌,空啤酒罐和吃完的泡面盒。厅里的小电视正在播A片。冰箱前面有一个女人,没穿衣服,在

弯着身子找吃的。

应该是PETER的女朋友。PETER真行,晚上上班跟男人做,白天休息还要找女人。莲看了女人一眼,径直走回自己的房间。放下包

。拿出苹果开始咬。

他的房间楼下是菜市场。老旧的小区,嘈杂的环境,破旧的房子,混杂的人流。

莲躺倒床上,睁开眼睛,开始做梦。三年了。那个做了三年的梦可以实现吗?再遇到他,再遇到他一切都会好。失去的亲人,苟

且的偷生,欠下的债款,一切都会好起来。

睡梦中,他又看到那个男人在火车上弯下身,亲吻他。柔软的黑色长发扫在他的脸上。用很好听的声音说“我们会再见的。”

一觉睡醒起来已经是晚上。拿手机看了时间,莲骂了一句“该死。”又迟到了,领班一定会把这个月的奖金都扣光的。急忙穿上

“繁华”的工作服,是那种很夸张地紧身西服,贴在身上,凸显着身体的线条,又化了一点妆。在头发上喷了红色的发彩。莲喜

欢涂很红很红的口红。就像那一次在伦敦的火车上遇到的那个他一样。红到让人觉得唇在滴血。

第四章

走到巷子口,有一辆车停在路边,朝他摁喇叭。坐在车里的是易然。莲的固定客户之一。是个很红的电影男明星。易然让他上车

,说,“已经跟店里说过了。今晚包下了他。”于是莲上了他的车。易然长得很帅气,是个很懂分寸的人,作为莲在“繁华”的

第一个客人,帮了莲许多。

莲坐到车上,说“早知道跟你出去,我就不换衣服了。”

易然笑了笑,说,“这身蛮适合你的。”

莲掏出香烟,点燃抽了一口。点火的时候看到那块黑色的打火机,边上的漆已经掉了。

易然带他去观看一场在地下酒吧举行的业余摇滚演唱会。他知道莲很喜欢摇滚乐。

走下台阶。到了酒吧。各种乐器声震天响。易然和莲坐在二楼的看台,拿着演唱会宣传的小册子看节目预告。看到主唱的名字是

“沈夜”。然后两个人在一片拥挤喧哗中等待乐队的开演。

易然说今天这个主唱在地下摇滚圈很出名,已经唱了很多年了。是特地从国外赶回来的。莲想起了他。心里燃起小小希望,可是

又觉得不怎么可能。

暖场的乐队唱完两首活力十足的朋克味道的歌曲后,终于等来正式表演。一开始,乐队只有鼓手,贝司手,吉他手上台,奏了很

炫的器乐表演。然后突然慢下了节奏,弹起很舒缓的曲子,主唱慢慢走上舞台,唱的是BRETT ANDERSON的那首“COLOUR OF THE

NIGHT”。

莲拿在手里的宣传小册子掉在了地上,他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舞台上的男人,跟三年前在火车上的打扮一模一样。漂亮的容颜,长头发,黑眼影,红口红,穿着裙子,纤细的双手捧住银色的

复古麦克风,闭着眼睛动情地唱着“MY LOVE,SHE’S THE COLOUR OF THE NIGHT。”性感妖冶的歌声就像是一朵莲花在黑夜中

的绽放,让人怜爱它的美却又害怕它的瞬间凋谢。

(MINASAN,不好意思,沈夜叔让我一定要把他弄得这么“妖”登场。)

莲的眼里只剩下唱歌的那个男人。舞台的投影灯投下来,照在男人身上。周围一切都暗淡下去。怀抱那么久的梦想终于实现了。

是他,是WILLIAM。

莲激动得流下了眼泪。表演散场以后他没有跟易然离开,而是坐在位置上看着台上的乐队收拾乐器。看着那个主唱开心地和他的

乐队成员打闹着。

很快,他们收拾完场地后就走下了舞台。

莲走到酒吧前的小巷里。在一片漆黑中抽着烟。等待着他的出现。

男人走了出来,背上背了吉他,穿着黑色的双排扣长风衣,休闲裤,系带皮鞋。妆卸下了。素颜的他也很吸引人。假发摘了以后

。爽朗的平头显得阳刚英俊。莲把烟蒂扔在地上,踩熄以后跟了上去。男人的风衣衣角在寒风中扬起,高大的背影走在前面。莲

和他保持着二十多米的距离。跟着他走过一个个路口,路过一个个路灯。

半夜两三点的S城安静得出奇,寒风吹过来,只穿了紧身西装的莲打了个哆嗦。黑色的大街上只有他跟他在走着。偶尔驶过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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