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耀 上+番外——韩辰舫
韩辰舫  发于:2012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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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现在想来却如一盆凉水兜头浇下。

如果这个弟弟被找回来了,自己也是会被看不起的吧?兄长了有弟弟,弟弟有了兄长。

哪里还需要我这样一个不识好歹爱上自己兄长,还那么肮脏的人呢?

像我这样的人,活多久,就是耻辱多久的吧!

还不如就哪里来的哪里去,尘归尘,土,就归土。

可我现在开始眷恋,这个让我很温暖的俗艳的房间,每日每日,早晨拉开窗帘,都有温暖的阳光照耀进来,有一个男人老是答容温暖,睡觉前会给我拿杯牛奶,离开时,尽管我没有睡着,尽管他穿着很居家的棉布拖鞋,也依然放轻脚步的样子。

第14章

“呆呆,你没开学呢,帮忙装修个房子呗!”郑暖阳早晨丢给他一串钥匙后去国外了。

郑暖阳昨晚说要出差,唠唠叨叨的说着上次那个矿又出问题了,一面说着要把那边卖掉省得影响他谈恋爱一面收衣服。

说是这样说着,郑暖阳并非一个纨绔子弟,那是人命关天的事,一定是要去的。

结果这人在早上不知几点时候走进我的房间把他给揉醒,也不顾我没刷牙没洗脸的抱着我的头就亲了下来,然后说嫉妒我太闲要给我点工作。

以风一样速度消失的人留下一大堆零七八碎的东西在床上。

一个钱包,里面有两张金卡还有一叠钱,一大串钥匙然后还有我的身份证。

呵呵,这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呢?我来的第一天,他以为我睡着了,对我说句一见钟情,他不知道那时我是听到了的。只是,在我醒时,他没有再提过这四个字。

我当然不信,有那么多的例子告诉我,一见钟情这四个字是多么的可笑,多么的垃圾,可是我们手牵手逛街时,郑暖阳把我无意识看过的衣服全部买下,他坦然的对人家说:这是我的小男友!

我怎么会承认,这不过是他的一个游戏。

而自己,也有心中如神祗样存在的哥哥。

我从来都记得,越是有钱的人,就越是难以应付。

尽管,尽管现在我看得到阳光,可是说不定哪一天啊,这个人就会生生把我的眼珠子给挖出来的,只剩下血淋淋的自己。

可是这个人,今天把我的身份证随手丢给了我。

我还记得,我从哥哥那来时刚刚领到,哥哥那时笑着说可以先放到他那里,我并未做多想。

现在,这张卡片在郑暖阳这,想必,也是哥哥把这张卡片,一起送给他当了礼物的产地说明了吧!我就像是入了奴籍,连张身份证也没有资格自己保存。

可是这个人,今天又把这张卡片随手就扔给了他,还告诉他:你得做点事啊!

很久没有这样自己吃早餐,郑暖阳出差,他父亲和苏叔叔前几天说是去苏家老宅住些时日,也不在。

管家拿来郑暖阳在机场打来的电话:“呆呆啊,你一会出门记得去买部自己喜欢的手机,嗯,如果不懂机器就让司机陪你。”

“不用了,用不到。”怎么会有人找我呢?

“怎么会,你以前一直在家里当然用不到,但是你现在要出门去,当然就用得到了。”

“……”

“记得啊,买完给我发个短信。”

“……”

“挑好的啊,你男朋友我有的是钱!”

“……嗯”

那是个和郑家大宅甚至和叶家比都如同蚂蚁般大小的别墅。

二层楼,楼上三间,楼下两间,几十平的客厅,小小的花园。

但它就真的让我觉得生活一下子就变和生动起来了。

有了自己的事情可以做。

继然郑暖阳说了不必在意钱,继然郑暖阳说了可以按照我的喜好来装修因为住进来的也是个年轻人……

我从未有过如此忙碌的生活,我好奇上网查图纸、犹豫的敲开邻居家的门看房间的样子,地板、沙发、墙纸、磁砖、家俱、家电……除了那次和郑暖阳一起,我从来没有逛过商场,司机也是个年轻人,和我一起东城西城的走,挑来选去的买回想要的东西。

郑暖阳这一走就是大半个月。

这十几天的时间,房子已经基本装饰完毕。

我里里外外的转来转去,终于在最后锁上大门时,我蹲在了门口。

看着自己完成的作品。

没有大宅的优雅奢华,矜持高贵。

但是,我顺势坐在玄关,靠着墙,还是想要再感受一下。

这是我亲手装饰的房子……每一片砖,每一件家俱都是我亲手挑选……

这个房子……

“我回来了~”

身后有个人轻唤,我回过头,一个修长的身影站在那里,看着我轻轻的笑。

傍晚微红色夕阳打在他的侧面,白色的衬衫也映着浅浅的光。

我站起来,走过去,伸手把钥匙递给他,而他则直接拥着我的肩膀。

“走,看看去。”

还要看几次呢,还可以看几次?

楼上有两间卧室,其中一间屋顶上有个窗,我把床放在天窗下,这样晚上可以看星星。

另外一间的床头上放一个圆滚滚的猪型闹钟,招唤主人走床的声音是哼哼。

还有一间书房,一面墙的书架,窗台宽宽的,其实可以在雨天时坐在窗台上软棉棉的拿上一本自己喜欢的书看一个下午。

一楼有个琴房,里面有一架黑色的三角钢琴,旁边还放了个跑步机。

厨房的冰箱里,我连食物都塞的满满的……

小小的花园我已经种了葡萄藤还架起了一个秋千。

还有什么好看的,我都记得清清楚楚了,以后如果可以以客人的身份再来,也不用等人家客气的说:请随意参观。

我随着郑暖阳楼上楼下的转着,他拥着我在房子里里外外转了一圈后吹了声口哨。

“小呆呆,你可是厉害了,一点收尾工作也没有给我留下。我们下周就搬过来吧。”

“……”我抬头看他,这个房子是?

“不要忘记配钥匙给我啊,以后这就是咱们家了,这里离你上学和我上班的地方要近些。”

“……”刚才不接过钥匙,现在叫我配钥匙给他。意思是,我,也可以是这个家的半个主人吗?

我下意识的握紧手里的钥匙,这,是我叶惊鸿家的钥匙吗?

我一直以为他们不会明白,这样高高在上的人怎么会明白,一个像一只臭虫一样从污泥中爬出的人,我生长的那个环境,对于我这样的人而言,那样高贵的生活,会让我觉得更加晦涩。

其实,只要这样一个小小的房子,不用多么高贵,不用多么优雅,只要每天都能照得到阳光,只要像这样平凡的舒适,就足够,让我感到温暖和安全。

就已是我的天堂。

谢谢你,郑暖阳。

“对了,这里走五分钟就是你学校。”

“嗯。”

“不过如果爸和苏叔叔在家的话,我们周末就回去好不好?大猫猫也会想你的。”

“嗯”

“啊,还有,明天帮我去小区物业办个通行证。傻瓜,不要这么看着我,你第一次进来时门卫不是根据业主信息和你对过身份证了吗?这里除了你之外,其它人都是要办通行证的。”

“……”

“呵呵,就算你知道了这件事,我们吵架时,你也不能把我赶出去啊。”

……

“嗯”

我低下头轻轻的笑。

郑暖阳顿了下,轻轻抬起手中的脸,托在他手中白的仿佛透明的小小的脸,尖尖的下巴,唇角微微向上勾起,墨黑的眸中,也带着笑意的温暖。

轻轻的吻了下我的额角,两人手牵手的走。

“我的小呆呆,长的还真是好看呢,我有时真怕我老了以后你被人家抢去呢。把你锁在房间里关一辈子算了。”

感觉到我的手一紧,对方又笑了。

“呵呵,呆呆,钥匙在你那里啊!哪有谁能锁着你呢!”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把锁,等待着那把唯一相契合的钥匙,有人很幸运,很快就用这把钥匙打开了心门,也有人在等待,直到锁的心中已经锈迹斑斑。

这时,再得到那把唯一的钥匙,是否,还能打开?

我另一只手放在裤子口袋里下意识的摸了下,随即放下心来。

是呢,钥匙,在我自己手里,这一次,又有谁可以锁着我。

这个人男人,相处了不到半年的时间。

他,仿佛,是真的喜欢我。

我明白他用自己的方式一点点的治愈我,小心翼翼的感染我。

可是他的喜欢,如果没有任何目的只是喜欢我,又能够维持多久?如果我有一天完全失去了,他对我一见钟情时我的样子,我又可以让他对我好多久?我有多少优点可以让他喜欢?他这样的天之骄子,多少人趋之若鹜吧。一个这样的完美的人,怎么会一直一直喜欢一个人?

如果,如果,有一天,他清清楚楚知道了我的过去。

惊鸿空着的手用力攥起,指甲掐进掌手也感觉不到疼。

他也会像哥哥当时那样对我伸出手吗?

还是,会不屑的转头走开……

第十五章:番外

他记得父亲死前的样子,老人并没有害怕,有的只是满满的不舍与内疚。

父亲抓着他的手,其实这样久病的人,本应该没有什么力气的,但那次,父亲抓着了的手,好像他是真的扎不开!

他说:对不起,竞成,你还有两个弟弟,是对双胞胎,今年十二岁了,请你帮我找到他们。

他们的母亲恨我啊,这两个孩子一定不好过,我找了整整十二年,请你继续帮我找到他们。

他说:其实我是爱他们的母亲的,只是,这份爱来得太晚了,我已经有了你的母亲,我当时放开了手。

但我并不知道有了这两个孩子,我知道的太迟了,他们的母亲死了,他们也找不到,请你找到了他们,对他们好一点。

然后……那个强硬了一辈子,癌症末期的疼痛也没让他掉过了眼泪的男人突然间泪如雨下。

他本应是恨他父亲的,明知是错的事情,为何还要去做?

已经做过了,为何还要放弃?

即然已经放弃了,你又为什么偏偏要再提起?

往事已经是往事,那两个孩子也将有他们的命运,凭什么让他去拯救?

他找得出千万条的理由来生气来拒绝。

但是,有谁能忍下心让将要离世的亲人在眼前流泪?

他的家庭并没有什么纷争与战斗,父亲就算中途背叛,但还是没有离弃他们母子。从小到大,父亲对他虽然强硬,但终究是本着一颗望子成龙的慈父心。

于是他听到自己平静的声音:父亲,我会尽力的,请您放心。

病床上的老人终于放下了心。

他这个儿子,他是真的用心教导。

他这个儿子,一言九鼎。

默默看着床上放心离去的父亲,他在心里说:我会尽力去寻找,如果找不到,是他们的命,如果找到了,我会带他们去为您扫墓。

他真的去寻找了,可能没有多么着急,但也没有耽误任何时间,父亲留下的资料,他接着找,也可能是缘份,十几年都没有找到的人,他在第二年就有了消息,他终于找到了一个。

叶竞成从来没有来过这种地方。

对于他这样的身份,就算是嫖,也永远不会来这种地方。

那个门槛他进时都要低头,阴暗的看不清人们本来的颜色。

对着一个眼神浑黄的看着像管事的人说出要找的人,那人抬头看他,问:你们要在这里还是带走?他以为,这又是那种一群人一起弄一个的生意。

叶竞成皱着眉,不去争辩,说出带走两个字,还没来得及说出带走就不再回来的话,对面的人便伸出五个手指:“五百,不过话要说清楚,完事后如果人还活着,你们丢掉就好,如果死了,也不要送回来。”

在当时,这个人看这些人西装笔挺的样子,以为自己大敲了一笔。

本来也是,那孩子来了不到一年生病就生了五个月的病,就算生病了也不停接客,可还哪有人喜欢要他?

现在手又伤成那样,这样下去他挣的还不够他的药钱!

叶竞成让手下给了钱,他本来是带了支票本来的,没想到跟本就用不上。

看到那人去带人,叶竞成他们退到外等着,却也想不出,是什么样的孩子,五百块钱就卖了。

叶家大少吃一餐饭可能都要成千上万。五百,是个什么样的数字?

几分钟后,那人带出来一个衣着单薄又破烂的小孩,扔在雪地里,骂了一句,走了。

叶竞成看过去,靠在墙角缩成一团的孩子的黑色的头发过长几乎挡住了青白的色的脸,一样青白色的手和脚,衣服上一片片的血,右臂上缠着破败的纱布,头也抬不起来。当时心就猛的疼了一下。

然后他走上前去伸出了手,走吧,我是哥哥,我们回家。

孩子抬起头,长长的留海下是小小的脸,眼睛因长久的折磨和与年龄不符的经历,沉黑的像看不到光亮的乌墨。

他长久的看着叶竞成伸出的带着黑色手套的手,然后,黑眸仿佛被一点点的点亮。

终于,他试探的伸出手,小心翼翼的握住叶竞成手套的一个手指,扎挣着站起来。

是的,叶家人一定要自己站起来,除非他死了。

在那时,除了心中一刹那的疼痛外,其实叶家大少并不喜欢这个孩子。

如果说觉得他分去了自己的父爱那就太文艺了。不过,他,以及另外一个不知在哪里的孩子,真的确确实实是父亲背叛的证据。

但是,既然已经对他伸出手,决定将他带回去,他叶竞成,便不会再后悔。

小孩光着脚在雪地上走,赤着的青白色的脚显得尤其的小。叶竞成先上车,看到孩子不知所措的站在车边,显然是怕自己把车座弄脏。

“没关系,上来吧!”他轻松的拍拍车座,脏了扔了就是,虽然并不喜欢他,但他做为叶家的人,也不必为这样的小事烦恼。

仿佛是怕会被再次丢弃,他低着头,但仍然强打精神睁大眼睛,“先睡一会吧,离得很远,到了我会叫你。”

是的,他住的地方和这个贫民区完全是不同的地方。

开始这个孩子还在尽力的保持清醒,但是身上的伤和长时间的疲备让他终于闭上眼睛睡过去。

这一睡,就是半个月。

其实这个孩子的名子很好听,叶惊鸿,惊鸿一瞥,再难忘怀。

叶竞成靠在窗边看着病床上正在打营养剂的孩子。

一个已经十来岁的少年,长期营养不良让这个孩子几乎瘦的皮包骨头,躺在床上,被子几乎看不到拢起,呼吸浅浅淡淡,几乎连存在感都要消失。

父亲如果还在可能看到他会心疼吧,这个小小的身体,各种各样新的老的伤痕,有烟头烫的,鞭子抽的,刀片划的,那些凌虐的痕迹,几乎看不出身体本来的样子。

最严重的是左手背一直到上臂的一道伤口,很钝的器皿划出来的,深得几乎见骨,先前缝过,但是线几乎烂在了肉里。

可是就这样了,他也还是想活着。

留着叶家的血,果然,就学不会放弃么?

而后的两年,这个孩子礼仪要从拿勺子和筷子学想、文化从小学一直学到了高中、各式各样的社交舞,他一日日不停的练习,从未见他说过一声苦,道过一声累。

看着手下送来的报告,叶竞成的拳头紧紧的攥起,手中黑色的钢笔终于承受不住硬生生被掰断,墨手顺着他的指缝流出……

已经半年了,惊鸿离开已经半年了。

这半年中,他一次一次的问自己,到底还在牵挂些什么?他本来也是将工作列为生活的第一位,这半年中,更是每天不将自己累到筋疲力尽就只能借助安眠药来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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