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世完颜 下——绯琊七七
绯琊七七  发于:2012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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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建议去梨泰院附近的一个著名的排骨馆去吃烤排骨,我虽然对大口吃肉不感兴趣,但知道这个是所谓名吃,就抱着吃名字的想法去了。

Eric点了两种排骨,一种是韩餐里常见的牛短肋,另一种比较有名,是带着一截骨的牛排,虽然都叫排骨,但英文是不同的。

虽然不喜欢吃肉,我还是吃了两块,肉敲过了,很嫩,腌得很入味,确实挺好吃的,虽然等了一会儿位,也还值得。

吃饭的时候Eric说:“那个男孩说的朋友一定是他男朋友。”

我歪着嘴,叼着只蘑菇,笑嘻嘻道:“你也看出来啦。”

“敢情,”Eric说,“要不他能见面就问是不是我们俩人一起住。”

我呲牙奸笑,说:“我要是他男朋友,就不让他租给男人,多危险啊,留小情儿一个人在这儿,搞不好就肉包子打狗了,还是租给个女孩儿保险点。”

Eric塞了满嘴的肉,鼓着腮帮子点头,说,“那孩子一看就胆小,小姑娘似的。想想也矛盾,租给女孩儿是安全了,可一样胆小,租给男人不怕了,可不安全。”

“那你猜他男朋友会不会租给我?”我问Eric。

Eric笑得很奸诈:“要我就租给你。”

我知道他没好话,却忍不住问:“为什么?”

果然他说:“眼睛舒服啊,一回家,花团锦簇,两朵花儿似的,兴许还可以把你顺路收了二房,你搬都不用搬了。”

“对了,”我厚着脸皮说:“到时候老子和他对攻,看谁攻得过谁。”

……

晚上那个男孩的电话并没有来,Eric也没有打电话过来,我没有太失望,估计是那男孩的男朋友觉得我危险。

我非常阿Q的想:被认为危险总比象Lily姐那样把我当孩子,不当男人看好。

想到Lily姐,我就打算晚上再去梨泰院走走,这几天我致力于网上发简历,也到白天的店铺去过了,没有什么进展,不妨再去酒吧看看。

我穿上那天买的羽绒短外套和鞋子就去了,又是差不多12点的时候到的,街上仍然一片熙熙攘攘,人喊马嘶的热闹景象,我进了2家酒吧,人太多,一时摸不到头绪,又走了出来,发了会儿呆,决定去看Lily姐,就先去买了包烟在手里拿着,转到那个小街,那些面白如无常的女人一如既往地坐着。

Lily姐还坐在那个位置,有个矮胖的老外站在她面前,好像在同她讨价还价,我远远的站住了,心想,要不等下再来吧。

Lily姐看到我,招手让我过去,我犹豫了一下,脚步迟缓的向前走,心中不免尴尬,想,要我亲耳听到她讨价还价这也太变态了吧。

还没完全靠近,却见Lily姐挥挥手把那老外轰走了。

我把手里的烟递给她,有点不安的问:“我耽误你生意了吧?”

Lily姐扯开烟,抽出一支来叼嘴上,一边点烟,一边说:“不干事,我今晚反正懒得做生意。”

“不做生意干嘛还坐这儿冻着呀,”我说:“早点回家多暖和。”

“傻小子,”Lily姐喷出一口烟,声音沙哑的说:“你Lily姐我坐这儿快三十年啦,不坐这儿能干嘛?在家里干坐着看电视有什么意思,坐这里,至少还有你这样的小子可以聊聊天。”

我唯唯诺诺的听着,扫一眼一边坐着的一排,心想,这大概就是那些年轻鸡们的未来了吧。

Lily姐上下打量一下我,点点头:“嗯,不错,这身打扮可以了,我等你好几天了,你怎么才来?”

我说:“我要找房子,白天也来过了,递简历。”

“有结果吗?”她问。

“没,”我有点沮丧,说:“别的地方嫌我不会韩语,可以只说英语的店又希望我换签证。”

“看,”她用夹着烟的手点点我,“谁叫你早不来,早找你Lily姐嘛。”

我听她话里有意思,也不好追着问,就眨巴着眼睛看她,说:“姐,你吃晚饭了嘛,我给你买点东西吃吧。”

这话把她逗乐了,“小子,12点多了我还没吃晚饭?你就别拍马屁啦。”

我咧下嘴,无限尴尬。

“小子,我看你是个吃过见过的,会不会调酒啊?”Lilly姐拉着长声问我。

“会一些,”我说:“我自己喜欢喝的都会,不会的背背配方就可以了,很容易的。”

“那就成了,”她叼着烟说,那烟头一动一动的直叫我担心:“你去那边那家找个姓金的经理,他们找调酒的呢。”

我转头看看她说的那家,介于大街和小路之间,就迟疑地问:“那家是不是……哦……啊……那个……”

“不是,”Lily姐说,“那家就是个酒吧,连跳舞都没有。”

我放心了,就说,“那我过去看看,好几天了吧,不知道还要不要。”

“要,”Lily姐说:“放心,我跟他们提过的。要你再晚几天就难说,今天还要。”

我依言去了那家酒吧,在大街稍稍转进来的位置,推门进去,装修的非常的北美范儿,重木,重色,小桌子,大椅子,吧台很长,已经有个调酒的在里面忙,还有个女孩在帮他,吧内的人没有大街那边的酒吧人多,不过也不能算少,大部分是各类鬼佬。

金经理大概30出头,圆脸,穿西装,“噢,就你啊?”他上下打量着我,问:“你叫阿辰?”

我点头。

他指下吧台,“去调杯‘落日’来。”

我走到吧台,找到个调杯,调好了酒端过来。

他喝一口,皱眉:“怎么这么壮?”

我解释道:“这不给你试喝的嘛,我做的是双份的,这样好喝呀,要是嫌壮,就做单份的好了。”

金经理点点头,说,“这会儿太忙,你明天下午5点来办个手续,护照什么的都带着,晚上上班吧。”

“行,”我心里高兴,急急忙忙点头,又说:“反正现在我也没什么事,吧台挺忙的,我去帮忙吧,不要工钱。”

金经理笑了,“难怪Lily姐说你会来事儿,去吧,手轻点,别再放那么壮,都图好喝了,酒吧就要赔钱了。”

64.与兔子饭的同居生活

酒吧里的这个忙帮到凌晨四点才结束,我白天睡够了,也不觉得什么,回到住的地方倒头就睡,直到Eric敲门才醒。

迷迷糊糊打开门,我说:“我算看出来了,你这个辞职假也是休得难过,拿我杀时间呢你。”

“真聪明,”Eric说:“看出来了哈?要不是我高中同学都结婚生孩子了,谁耐烦同你个小毛孩子玩。”

“那你干吗还不结婚生孩子?你家里没催你?”

“催,怎么不催,昨天晚上相亲呢。”

“真的?”我来了兴趣,一下子全醒了,八卦之魂熊熊燃烧:“怎么样,女孩漂不漂亮?看对眼儿了没?”

Eric一脸无奈:“相亲呀,还能怎么样,不就是把身家条件摆桌面上给人家挑,满意了才见见你,人品神马的都是浮云。Fuck,没说三句话就问我结婚后能不能去LA,我还指望她照顾我爸妈呢,屁!”

我听了半天没明白,“那到底是漂亮不漂亮啊?”

“不知道,没看清。”Eric赌气说。

我不由得大笑:“一定是漂亮,所以你后悔了。”

“你当我是你呢,小屁孩儿,漂亮不漂亮没用,我找媳妇是照顾父母的。”

“你别当我不懂,媳妇是你喜欢的,照顾父母找佣人就好了。”我反驳他。

Eric以最高级的蔑视目光看着我:“生活哪里有那么理想,所以说你毛孩子不懂。”

我泄气,问:“那另外两间住的什么人,你怎么不去骚扰他们。”

“一对小夫妻和一对蕾丝边儿,你叫我骚扰谁去?”

“好吧好吧,你就骚扰我吧,我今天上班去了,你也来吧。”

“找到工作了?”

“酒吧调酒,你没事来坐吧,我请你喝酒。”

“不错啊,”Eric看看我,跃跃欲试:“我可真去了。”

“当然真去,我正好拿你试酒,喝不死你再给客人喝。”

Eric表示愤怒:“Fuck,真毒,我本来还想告你个好消息呢,不说了。”

“说,说,说,赶紧说,”我兴致勃勃:“说完我请你吃饭,是房子的事吗?你又找了个新的?”

“不是新的,”Eric说,“就昨天那个,打电话给我了,让你过去住呢。”

“真的啊?今天就可以?”

“是啊,快起来收拾东西,我帮你搬家。”

我兴冲冲的开始收拾东西,一边收拾一边夸Eric:“要说你这人真不错,居然还帮我找房子,我搬走了,你不还得找人住这儿吗,要我就拖几天,还可以多收点房租呢。”

“可不是,”Eric大言不惭地说:“我也这么觉得,我这人真不错,怎么就找不着老婆呢?”

“不就才相一次亲嘛,多几次就好了。”我安慰他。

“这种事,越多越没感觉。”Eric沮丧的说。

我的行李本来就简单,加上我前阵子买的统共也没多少,一会儿就收拾好了,Eric说要退我钱,因为开始时付了一周的费用,现在才周六,还差两天。

“不用了,”我说:“咱中午吃饭的时候用了吧。”

……

漂亮的小男孩在家里等着我们,见我来了,跟着跑前跑后,挺高兴,看来他自己在家也无聊的紧。

房租真如Eric所料,确实不贵,也没提保证金的事,我干脆一下三个月都付掉了。

解决了工作和住的问题,我很有成就感,我在首尔终于小小的稳定下来了。

男孩的名字叫小林,台湾人,我们索性用中文交谈,他会做一些典型的台湾菜,三杯鸡,鲁肉饭之类,我是典型的只会说,不会做,他做,我过来尝尝,然后指手画脚要他加盐加醋,他的厨艺在我的挑剔下突飞猛进,至少我吃得很满意。

我发现我其实在用对待傻丫的态度对待小林。

傻丫比我大,可性格幼稚,女孩子气,我同东相Eddy这种朋友相处久了,一直认为他不成熟,总是忘记他比我大,喜欢欺负他。

小林刚满18岁,白白的,小小只,看外表象个不满十五的小正太,性格敏感,胆小,基本上是个害羞的女孩子性格,欺负起来更顺手了。

他自己倒不觉得我欺负他,辰哥前,辰哥后的叫得不亦乐乎。

他的男朋友是巴西人,在驻首尔的使馆工作,不知因为了什么事去台湾,认识了小林,用尽了手段把他骗到自己工作的首尔来,谁知小林刚来,路还不认得呢,他男朋友又被调去中东三个月,留下小林在这里举目无亲。

“他干嘛不带你去?”我问小林说:“他说艰苦,不想我受苦,还危险。”

我点点头,他男朋友对他还不算太差,留在首尔总比去中东好,贫铀弹的后遗症现在还有呢。

“你同你男朋友说什么了那天?”我问他:“你男朋友怎么会愿意让我住进来?”

小林说:“是我想你住,他就同意了。”

“为什么?”

“因为你长得好看,”小林怯懦的看看我的脸,又去拿我的包:“还因为这个。”

我看见他拉着那个兔子,就奇怪。

“不就是个兔子嘛,有什么特别?”

“什么特别?”小林睁大眼睛:“这是Top哥过生日的时候粉丝团VIP作的,很少的啊,买不到的,你怎么不知道?你这个哪儿来的?”

“哦,是这样啊?”我惭愧自己的孤陋,说:“我的这个是朋友给的,我还真不知道这个兔子这么有名。”

小林不满意了,小声嘟囔:“你都不知道,还挂着,真浪费。”

他拿着那个兔子摸来摸去,“你的这个比网上粉丝们晒得那些大,而且漂亮,你的这个是特别版吗?”

我看他那么喜欢这个兔子,有心送给他,但他说是特别版,我又舍不得了。

于是把买衣服送的那个五人的海报拿出来。

“你喜欢BB呀?要不这个给你。”

小林接过去看看,不高兴,“为什么Top哥站后排,看不到全身。”

我笑:“因为他最高啊,站前边挡别人。”

“买不到Top哥的海报,”小林撅嘴说:“我来第一天男朋友带我去首尔塔,那下边的有个书店,好多组合的海报,谁的都有,只有Top哥的卖光了,售货小姐说,他的海报从来都是拿出来就卖光,有够讨厌。”

我默默地听着,我知道崔世铉红,但不知道这么红,有点替自己捏把冷汗。

以前在温哥华,好歹我有个老爸在我背后撑着,似乎比艺员还要有背景一些,可现在我什么都没有了,去掉那个背景,我只是一个Bartender,不知世铉怎么想,在别人眼里,我们非常不相配。

单凭自己长得好,怎么也好不过被称作绝世完颜的崔世铉去。

我思前想后,忧心忡忡。

“呀,”小林一声尖叫指着我床对面的墙。

我以为他在控诉我在墙上乱贴东西,就说:“我用牙膏粘的,弄不坏墙。”

“不是,”小林叫:“我要你这张,他指着墙上崔世铉的海报。”

“不给,”我故意馋他,“你喜欢看就这里看。”

“哥,给我吧,”小林开始撒娇:“我替你洗三个月的衣服。”

“不给你也得替我洗衣服,要不我不带你玩儿。”我霸道的说。

小林眼巴巴地看着我。

无奈,我把那个杯子和T恤拿出来,说:“选一样。”

他选了T恤,喜滋滋的说:“我穿着它睡觉。”

“当心你男朋友吃醋,”我警告他。

“不会的,”小林说:“我男朋友说首尔可以见到崔世铉我才跟他来的。”

我哭笑不得,这都行?他男朋友为了骗他到手,无所不用其极呀。

这让我格外的怀念同世铉在一起的好日子。

欺负他,搓摩他,骗他起床,让他背我,被他抱着睡觉……

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再那样,我怅然若失的想。

看看Email,世铉的Email,还是那句话,这个家伙,怎么不说两句我想听的呢,到底用没用心啊。

……

我每周要去酒吧工作六天,天天做到凌晨四点,只有星期二可以休息,开头几天我兴致勃勃,因为面对的都是我喜欢的东西,那些各种各样的酒,兑来兑去,很好玩。

但很快累了,这种白天睡觉,晚上工作,违背人体自然周期的生活方式,让人疲倦,虽然吃得不少,仍然很快瘦了,在浴室镜子里,看看自己的脸,头发长了,微曲的发丝下一双幽幽的大眼睛,有些沉重脆弱的东西在里面,不再轻快,更加敏感。

粗陋的生活是折磨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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