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覆手狂潮 上——霄霖
霄霖  发于:2012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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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问问。”

容瀚道:“四十七,你信不信?”

——真的是他。

秦昭陡然觉得面前之人说不出的亲切,这是唯一一个不论他生前、死后都认识的人,虽然对方也许不记得他曾帮助过一个靠捡垃圾度日的小孩,但这不代表秦昭……或是张弋扬,会忘记容瀚的恩情。

一直没机会对容瀚说声谢谢,就莫名其妙的因为车祸挂了。

其实想来……还有点遗憾咧。

秦昭叹道:“我当然信。”

“呵……”容瀚眉间刚刚舒展开,秦昭又说:“容叔叔,您看起来真年轻。”

“……”容瀚咳了一声,“接受过一些医学手段而已。”

秦昭正色:“其实我三十二,你信不信?”

容瀚摇头:“你签卖身契之前做过检查,骨骼年龄骗不了人。”

“那你知道我多大?”

“十八,”容瀚说完,意味深长地补了一句:“至少身份证和身体……都是十八岁。”

秦昭心中咯噔一跳!!

——他这话,什么意思?

难道说……已经发现了?!

没道理啊……他死的时间是半年前,只怕尸体都火化了,容瀚怎么会联想到……

短暂的震惊错愕之后,秦昭猛地发现对方正饶有兴趣地观察着自己,不由沿着脊背战栗了一下。

他刚缓过来的心跳登时又变得剧烈,他知道这个时候应该说点什么,但又害怕多说多错,将不该暴露的东西完全展现给面前这个聪明的男人。

“……容老板,你的意思是说我脑子蠢,跟年龄一点也不符合吧?”秦昭开始装疯卖傻不依不饶,容瀚皱了皱眉,一把钳住他的肩膀,俯下头,温热的气息呼在他耳边:“别对我来这招,不管用。”

于是秦昭便安分了。

直到他们走到巨大的豪华游轮跟前,秦昭的安分才告一段落。

“真……霸气!”

秦昭仰起头张开嘴,望着有如一座水上城堡般的游轮,半天没回过神来!

张博士生前也算有钱人,当然乘坐过游轮。但规模这么大、这么炫的他倒是第一次近距离欣赏——这与阅历无关,纯粹是面对人类强大的制造能力的感叹!

耀眼的光芒从十二层甲板上齐齐绽放,犹如夜色中一颗巨大夺目的钻石,无论哪个角度都透露着奢华二字。就连舷梯都造得异常高雅美观,更遑论那古典艺术品一般的美丽外表……

容瀚走上去时,秦昭还在兀自惊叹。容瀚无奈地唤道:“跟紧了。”秦昭这才快步跑上前。

在这里玩一晚上的价钱是难以想象的,秦昭自然不会无趣到纠结这个问题。他一登船就被磅礴大气的内部景观震住了,容瀚适时道:“这艘游轮包括两千多间客舱、三个户外泳池、购物中心、十一家饭店、十五家酒吧,还有千人大剧院、体育馆……”

“等等等等!”秦昭打断他,“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容瀚微微一笑:“我是投资人之一。”

“……”

秦昭自从在飞机上吃过晚餐后还没进食,容瀚见他捂着肚子,便带他来到一家餐厅。

这处观景很方便,秦昭点的海鲜套餐端上来后,游轮也起航了。

秦昭吃饭一向狼吞虎咽,容瀚淡淡道:“这里的东西味道也只是中上而已,不值得你冒着噎死的危险进食。”

“我从小就这样……啊呜啊呜……”

“呵,倒是让我想起一个人。”容瀚喝了口茶,眼神朝上方挪了些,“那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

秦昭拿叉子的手猛地一顿。

容瀚自顾自地说:“他是我认识的小孩,当时才几岁,吃饭也像你这样恨不得连盘子一块吞下去……”

“……”

“他很聪明,我出国前本来想带他一起走,不过出了些状况……”

秦昭心里猛地一颤,“后来怎么样……?”

“他死了,”容瀚语气遗憾,“他的人生虽然短暂,不过创造了很多价值——和我预料中一样,少年有成,声名远播。”

秦昭慢慢地用叉子戳着鱼排,目光闪烁,有点食不知味。

“不知道为什么,我每次看到你,都会想到那小孩。”容瀚直视秦昭的眼睛。

秦昭想躲,却发现自己躲不开。视线像是被容瀚深邃的眸子牢牢吸住一般,挪不动分毫。

半晌,容瀚才轻轻一笑:“快吃吧,要凉掉了。”

秦昭垂了眼睫,点点头。

餐后两人沿着悬浮观景大道散步。

海天相接之处,泛起一道细细的金线,在暗蓝色的晨幕中显得有丝突兀。

渐渐地,金线开始扩大,将周身云霞染上灿烂的色彩。

视线尽头,初生红日冒出一弯小弧,魅艳似血。

甲板、露台、观景大道上所有游客都心有灵犀般朝同一个方向看去。

秦昭扒着透明的围栏,眯起眼睛,恍惚道:“……日出。”

容瀚沉默了一阵,道:“啊,日出。”

两人相并站着,各有所思。秦昭定定望着那轮红日缓缓升上天空,整个世界一瞬间明亮起来。

这时,秦昭歪过头瞥了瞥容瀚的侧脸,吞口水,小声问:“老板,我一直想跟你商量个事。”

“嗯?你说。”

容瀚的表情还算柔和,秦昭便鼓起勇气道:“你那笔钱,我能不能过两年再还啊……”

容瀚:“……”

……

孟伯言对着镜子整了整原本就十分笔挺的薄风衣,视线一转,发现架子上摆着男士古龙水、啫喱喷雾。

他掂起一个造型雅致的瓶子,上面印着花里胡哨的鸟语,孟伯言打开盖子闻了闻,然后皱起眉头、将信将疑地对着自己的头发喷了一小下。

“……嗤!”

淡淡的绿茶清香弥漫开来,孟伯言捏着鼻子呼扇几下,才感觉缓和了些。

——香水什么的,果然还是不能接受,他宁愿去闻热带雨林的泥土味儿。

一切准备就绪,孟伯言板着脸,步伐沉稳地朝隔壁安烨磊房间走去,来到门前,咚咚咚,短暂而规律地敲了三下。

安烨磊被老板抛弃,小朋友秦昭也被黑心容顺手拎走了,此时正无事可做,上网打开常去的军事网站闲逛,却忽然听到敲门声。

想也知道是谁。安烨磊无奈地起身,打开门后,喷了香水的孟伯言迎面矗立。

孟伯言忽地紧张起来。

他身板儿笔直,肩宽腰窄,是块穿军装的好料子。别人都说老孟穿起军装来,那叫一个威风,光气势就能把人生生压矮一截!

威严的孟长官,他从未在下属面前穿过如此骚包的薄风衣……

此时此地,面对安烨磊,孟伯言心里七上八下,手指无意识地微微蜷曲,像是想揪一下衣角,不过很快就恢复淡然。面上依旧古钟似地镇定。

安烨磊无语了一阵,侧过身道:“长官,进来坐吧。”

孟伯言便不客气地走进去,扫视一圈,发现这个双人间只有一张床显露出了使用痕迹——那被子叠得跟豆腐似地,一看就是出自安烨磊之手。孟长官不由脸上有些发黑,头顶凝聚了一坨咒怨。

安烨磊客客气气地问:“长官喝茶么。”

“不了,你坐。”

安烨磊坐到他对面,孟伯言双手微微交叉,抵着下巴看他,直把安烨磊看得心里发毛。

半晌,轻声道:“什么时候回来?”

安烨磊下意识道:“回哪?”

“部队。”

孟伯言这两个字掷地有声,安烨磊眉心一蹙,果断道:“我既然离队,就不打算回去。”

“所以?你要当一辈子保镖?”孟伯言挑起嘴角,似是对他这份职业颇不以为然,“安子,回去继续跟着我,一年后就有升迁机会摆在你面前……当初我也没料到会……”

“长官,”安烨磊打断他,“我已经二十七了……我有女朋友,打算结婚。”顿了顿,“你懂我的意思?”

艰难万分地说出这段话时,安烨磊自己都在鄙视自己。

他清楚,孟伯言清楚,谁都清楚。

他安烨磊,不是贪生怕死溺于安乐的人。

十九岁加入部队,比谁都上进比谁都有狠劲儿,为人处世沉稳老道,几经历练,年纪轻轻就当上了特种兵二队队长——这样一个男人,血液中的热情怎可能轻易抹去?!

果然,孟伯言重重拍了桌子,声音震耳欲聋。他唰地站起来揪出安烨磊的衣领,几近发怒地吼道:“安烨磊,你再说一遍!当初是谁拼死拼活要进我的队?!”

“是我,长官。”

“妈的,屁大的事老子给你扛!他丁顾算个鸟!那个位置是你的,只有你能坐!你他妈少给老子当皮球似地踢出去!”

安烨磊抿着嘴角,神色出现一丝动容,“赖四、小武他们怎么样?”

“他们怎么样?哼,你走了就等于他们天塌了!安子,都是你混到大的兄弟,比亲的还亲,你现在有机会回来,为什么不?”孟伯言默了一阵,语气已然转缓,“……世铭隔了一周也走人,一个个都他妈把队上当菜市场,妈的。”说着点上烟,重重吸了一口。

安烨磊听到“世铭”二字时,仿佛凭空被一道闷雷狠狠击中:“他期限还没到,就走了?”

“可不是?郑风出面要人,谁能强留着。”

安烨磊喉头发堵,昔日的战友们走马灯似地浮现于脑海,令他感慨良多。

义气、忠诚、肝胆相照、同生共死……

“战友”二字,时隔一年,念起来依旧令他心神俱为之震动。

孟伯言抬手搭上安烨磊的肩膀:“我也不做洋相给你看了,这次出差到白兰,就是想带你回部队,你是棵好苗子,队里没你不行。”

就算孟伯言不说,安烨磊又哪里舍得下战友?

他刚离队的时候,整晚整晚睁着眼睛直到天亮,哪个前途一片坦荡的兵能甘心以被驱逐者的姿态灰溜溜滚回老家?

“孟长官,我——”

孟伯言突地伸出手捂住安烨磊的嘴巴:“烨磊,先听我说。”

两人视线凝结,安烨磊正自疑惑时,门“嘭”地被推开了。

秦昭晃悠悠地跑进来:“俺回来嘹……”话音未落,猛地卡带!

他惊怒交加地指着孟伯言:“光天化日,你想干什么?!”

孟伯言倒吸了一口气,生生把拔枪扫射的强烈欲望按捺下去——怎么又是他!

16、亲个试试

安烨磊见到一幅捉奸样的秦昭,哭笑不得道:“孟长官,我答应你考虑考虑,你不是在白兰还有正事要办么,赶紧去吧。”

秦昭像护崽母鸡一样挥开孟伯言搭在安烨磊肩膀上的手,表情嫌恶:“去去去!”

孟伯言深吸一口气,心道与乳臭未干的小孩子计较不成体统,便整了整衣服道:“走了。”

“嗯。”安烨磊点头。却见孟伯言走了几步又转回身来,面有难色。

孟伯言张了张嘴,踌躇一番,最终还是犹豫道:“……现金花光了。”

秦昭:“……”

玩了一个晚上,秦昭早晨乘快艇回来后还没睡觉。他困倦之极地打个哈欠,躺在床上对安烨磊道:“你那个长官干什么吃的,放着正事不做跑来骚扰部下……”

安烨磊坐在床边,抖开薄被盖在秦昭肚皮上:“睡你的觉。”

“我那不是担心么……”秦昭嘟囔一句,翻了个身,很快就打起轻鼾。

时钟指针往正午挪去,安烨磊突然想到出差在外还没来得及通知女朋友,就拿出手机想发条信息给沈柔。

不想,屏幕亮起后,却已经有一条信息静静躺在上面了——正是沈柔发来的。

安烨磊突地有种预感。他略微一顿,打开信息。

“烨磊,感谢这半年来你对我的照顾。”

安烨磊太阳穴跳了跳,继续往下按。

“我们分手吧。”

盛夏正午的太阳很毒,安烨磊忽地觉得这光线有些刺眼。

半晌后,他才倏然反应过来,自己失恋了。

普天之下,女人嫌弃男人的理由无非就是一条——男人没能给她她想要的。

安烨磊猝不及防收到分手短信,思索片刻后……觉得也不是那么无法接受。

其实他和沈柔之间并没有多少感情,他需要一个妻子,而沈柔需要一个靠山和一个栖身之处。沈柔要的幸福他不是不愿给,而是无能为力。因为这种原因分手,安烨磊无话可说。

失恋的结局摆在面前,安烨磊倒没有多难过,只是吁了口气,淡定恢复单人男人的行列。

当年还是个青涩的小兵蛋子时,很多女孩嫌军人常年在外不着家,都不愿意嫁来做军嫂。几个战友就高唱着“世间姑娘何其多,何必盯着那一朵”聊以慰藉。安烨磊对于找个媳妇的热情远远不如其他人,也许正因为如此,他才没给沈柔足够多的重视,才最终让那妮子潇洒地挥手拜拜了吧。

只是,突然没了赚钱的动力,安烨磊霎时间有些茫然——保镖这份活计,到底还做不做?还是干脆……回部队算了?

然而安烨磊一想到当初离队的原因,又禁不住厌恶地皱起了眉。

那是一年前的夏天,安子接到上级任命书,即将升职为利喙之鹰副队长,直接管辖特种兵1队至3队。曾经的部下知道以后都乐坏了,都说安子终于快熬出头啦,连安烨磊自己也觉得努力了这么多年,个人价值总算攀升到了顶点。可就在升职前夕,国属001号科研所发布消息,称已经研制出体能强化注射剂,但安全与否及人体实验效果还未可知,需要一名军人自愿接受实验。

这个注射剂在动物身上确实有效果,但接受实验的动物死亡率却达到了百分之四十,已经超出法律规定范围。按说不保证绝对安全的药剂不能给军人使用,可是,一旦成功,军人的单体作战能力将提升至少五倍!也就是说,国家有可能培育出一支能令敌人闻风丧胆的超强力作战队伍!

一面是体能的高度强化,另一面却是死亡,谁都不知道自己的运气会指向哪一方。

之所以选定军人,就是因为军人拥有良好的自控力,不会将自身力量使用在不该用的地方。实验虽然有百分之六十的成功率,安烨磊却是不愿看着部下去冒这个险的。于是写了申请书,郑重其事地递了上去。

实验很快就安排下来,安烨磊注射过药剂,又经过一个月的观察,身体各项数据却并未显示出他的体能有强化趋势。简单来说,就跟打了罐葡萄糖一样,屁都没蹦出一个来。

结局风平浪静,实验判定失败。

可谁也没想到,安烨磊走出实验室的当天晚上就发起狂,睡梦中突然一跃而起,一拳砸碎某部下的寝室玻璃,像动物般窜进去紧紧扼住战友的喉咙,差点闹出人命来,惊动了一整个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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