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犬灵魂转化论——花不迟
花不迟  发于: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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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简洁版文案:方泽与男友分手,对方的狗却偷溜了回来。方泽感动之余决定饲养它,却不料平静的生活再起波澜……本以为会死去的大狗,它、变、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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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男人可能会嫌弃,“你老了”“你丑了”“你穷了”

狗却不会。

一个男人可能会揣着你的真心,不屑一顾。

狗却不会。

狗叼着它的骨头,一心一意。

男人不如狗

——方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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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冷漠的季节里,讲一个温暖的故事。(*^__^*) ……

第一章

“我的旧衣服都放在哪?”男人问。

“衣柜隔板第三层。”方泽头也不回的答道。

客厅里的电视叽叽喳喳的闹个不停,充斥在这个九十平方一室两厅的小屋里。方泽抱腿坐在沙发上,直愣愣的盯着21寸上不停变换的颜色。其实什么也看不进去。

一只壮硕的金毛巡回犬正蹲在他的面前,状似安慰的探过头在他怀里拱着,不时发出呜呜的低鸣。

男人在卧室里翻翻找找,价值不菲的皮鞋在劣质地板上发出哒哒响动。方泽幻觉其中有一锤定音的绝然。

“这些书我带走了。”男人淡漠的声音传来,“你也不看。”

“本来就是你的。”方泽回头看见男人正将一本本砖头样子的商业书籍往行李箱般。他试图笑了一下,肌肉里却掺杂了苦味,一时自知狼狈低下了头。

幸好男人没有看见。

“你的东西都不要拿下,我用不上是要丢的。”

男人回头看了他一眼,又埋头继续收拾,手下的频率不动声色的快了起来。半响,才淡淡嗯了一声。

方泽看的清楚,眼睛发涩。其实也用不着有什么不平愤怒,情人间分手差不多都是这种流程。急忙忙的逃走,和搬进来时一样的迫切。

发凉的手心里一阵湿热,方泽低头正对上金毛犬湿漉漉的大眼睛。大犬安慰的看了他一眼,伸出软软的舌头在他的手心里舔了又舔。

方泽愣了瞬间,爱怜的摸了摸大犬的头。

竟然在那片刻间,他在金毛犬的眼中看见了类似于心疼的情绪。方泽自嘲的想,自己到底是有多缺爱呀。

他温柔的顺着大犬的长毛,这样亲昵的互动让难受的心情缓解了几分。

男人已经收拾好了,硕大的行李箱停在了方泽面前。

方泽看见男人好看的眉头轻轻蹙着。他知道他在犹豫,犹豫着怎样完美的结束这段感情。七年的相处时光,他了解他,事事完美的性格。

大概自己便是对方生命中唯一的不完美。

夕阳西下,大城市的阳光要穿透太多的浮尘,最后透过不甚明亮的窗子,落在了男人的脸上。

方泽不得不在心里感叹一声,即使相处了七年的时间,男人的貌美还是能够打动他的。

“阿泽。”男人的声音带着诀别时的低哑。

方泽腾地站了起来,他不喜欢对方这样居高临下的看着他,特别是在这种敏感时刻。好像他是那个接受感情施舍的一方。

男人因为他这个动作,到口的话又咽了回去,顿了顿。

方泽看着他,他自然晓得对方要讲什么,都到了这种境地,要装傻也是不可能。可他依旧静静的等着对方开口,什么话也没说。

方泽就是这种脾性,说好听点叫善解人意,说不好听叫软弱没气概。事事都习惯于被动,事事都让着人。

男人说:“我们在一起这么多年不容易。”

方泽心想,再不容易也是要分的。

男人说:“人家讲七年之痒,我以为我们可以过了这个坎。”

方泽没有说话。两人一时间都沉默了。

金毛犬蹲在方泽脚边,仰望着他们。

“他对你好吗?”方泽没话找话,说完便想抽自己嘴巴子。

男人抿着唇半响:“抱歉。”

他从西装口袋里摸出一张卡来,“三十万。不是要侮辱你的意思,便当我欠你吧。”

“……”方泽看看卡,又看看男人。眼泪没忍住掉了下来。

男人垂下眼,只做没看见。将卡轻轻搁在了茶几上。

“还有,”男人顿了顿,看向正兀自蹭着方泽裤腿的金毛:“馒头我要带走。”

花名馒头的金毛犬闻言似听懂了般僵下了动作。

“为什么?!”方泽一听急了,想也不想蹲下身将大狗圈进自己的怀里箍住,看向男人的眼中多了愤怒和伤心:“齐宣民,你就不能把馒头留给我吗?”

“阿泽,你别这样。”男人叹息,“馒头是我妈妈的,她从小养到大,感情很深。”

“可我也有养!”方泽吼道。自从半年前齐宣民将车祸受伤的馒头带回家,方泽也是花了许多心思,才将这只金色大狗养好的。

其中放下的感情,难道就不算?

“阿泽,不要无理取闹。”齐宣民冷下声音,他取来狗链,“如果你喜欢我再送你一只。但馒头不行。”

方泽想再抗争一下,可是没有理由。齐宣民说的对,衣服是他的,书是他的,连馒头也是他的。方泽有什么资格要?

齐宣民将狗链拴上了馒头的脖子,馒头不乐意,强撑着两只小前腿,一屁股赖在地板上,拽着头发出压抑的低吼。死活不动。

齐宣民也不理,拖起狗链就走。

馒头不爽的挣扎着,毛屁股被迫在地板上做滑行运动。还不忘回头,用可怜兮兮的表情渴求的望着方泽。

好似在盼他留下自己。

方泽咬着唇,眼睁睁看着,视线都模糊了。

再次见识了这个男人的硬心肠,他难过不已。

只闻碰的一声,大门撞上。齐宣民终于是走了,带走了他的一切,带走了馒头,只留下方泽一人,以及满室叽叽喳喳的电视声。

他丫的……

方泽捂着胃,那里隐隐作痛。

他所在的房子坐落在老城区,和所有值得被淘汰的楼房一样,老旧,低矮。和所有华丽的摩天大楼泾渭分明。就像他和齐宣民。

和齐宣民恋爱,简直就像做梦一样。

方泽是小职员的孩子,家世一般,学习一般,长相一般,可以看出以后的人生也是一般般。

齐宣民,老总的儿子,简称富二代。家世出挑,学习出挑,连长相都是出挑的。是现在最流行的高富帅类型。

方泽与齐宣民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两人缘分开始于大学的社交活动上。

方泽觉得齐宣民那时候大概是瞎了眼,才会舍美求丑,以最大的热情来追求他这样默默无闻的人。

两人的热恋好像走火的烟花一样,升上天空,碰的一声,炸的地面上的人七荤八素。

齐宣民以绝然的姿态被做老总的爹给赶出了家,没收了金卡。

方泽也好不了哪儿去,被腰间盘突出的老妈举着菜刀逼上了大街。

齐宣民那时候说了一句让方泽差点没出息到涕泗横流的话.

他说:“我养你。”

于是二十一岁的方泽从此心甘情愿的跟着自己的情人,住暗房,啃咸菜,开始了艰难的创业生活。

每每想到这里,方泽就忍不住心诽齐宣民不是个东西。“居富贵者不易糟糠”,老祖宗的留世名言他一句也没有听进去。不过方泽倒不是很怨愤,毕竟这不是个有祖宗的时代。

齐宣民是金子,走到哪儿都能发光。和方泽只能窝在家里写点不入流的稿子相比,齐宣民就是社会精英。方泽看着他一步一步往上爬,最后开了自己的中介公司,有了自己的事业,很有点三十而立的意思。

而他则越来越像个黄脸夫,每天柴米油盐酱醋茶,除了自己的稿子,生活重心几乎都围着男人转。

出轨的征兆很明显。从某一天开始,齐宣民开始大量的加班,夜里的电话频率陡升,说话量急剧下降,等等等等。典型的不能再典型。

方泽也不是傻子,作为一个宅男网络作家,这些小动作还逃不过他的眼。不过本着对广大同性同胞的深刻理解,哪个男人没有点恶根性,方泽决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样的举动最终结果就是被他的好友,某网络编辑王宾,评价为很傻很天真。

两人的结合就像一场美梦,现在,梦醒了。

方泽盯着紧阖的大门发愣,半天,突然拔腿奔到了窗前。

齐宣民的奥迪Q5停在楼下,他正在将硕大的行李箱往后箱搬。馒头被他拴在车门把手上,正不住的挣扎着。不大的小区里全是大狗那中气十足的犬吠声。

方泽躲在窗帘后面,看见齐宣民将半人高的馒头抡起,脚尖带开车门,包袱一样将大狗扔进去,再眼急手快的将门撞上。

奥迪车疾驰而去,再没有半点留念。

方泽看着自己的七年走远,终于忍不住蹲下身,嚎啕大哭起来。

第二章

方泽失恋了,他很忧伤,可有些人却不这么想。

“分手了?”电话里,王宾的声音很有点欢欣鼓舞的意思:“我早看齐宣民那小子不靠谱,装模作样的,分的好!”

方泽:“……”

王宾大概也意思到自己的不厚道,顿了顿,试探道:“兄弟,要不要哥哥来陪你?”

方泽正窝在沙发上看咒怨,晚上九点将门窗管的死紧,灯也拉黑,不由余力的制造出案发现场的感觉。他喝了一口冻得甚冰的啤酒,对着电话那头讲:“不用,我好得很。”

“……我还是来看看你吧。”

“我真没事,你别来。”按了暂停键,方泽暗叹一口:“你不是在相亲么,还是陪陪你的美女去吧。”

“噢,说起这事,我跟你讲啊!”王宾激动了:“那天,就是前天,老天爷!那女人绝对是D罩,我跟你说balabalabala……”

方泽:“……”

“咳!”十分钟后,王宾,“兄弟我这真不是要打击你。你也知道我老大不小,真该安顿下来了……你说你知道?……唉,不讲我了,说你吧……那齐宣民真不是个东西,哥哥永远是你坚强的后盾……你说你那稿子什么时候交上来呀,咱情场失意,职场可要得意……现在都是快餐时代,真心比狗还不如……”

方泽:“……”

一小时后,方泽揉了揉隐隐作疼的太阳穴:“你明天还要上班吧……先挂了。”然后不由分说切断了话痨王的电话。

方泽盯着屏幕上好大一张定格的伽椰子大头贴,暗叹一记。

虽说王宾挺烦,不过好友的聒噪到底很好的安慰了他咒怨般的心情。

半响,他从沙发上爬起,摸到碟机旁。从堆得乱七八糟的碟片中淘出一张忠犬八公,果断的将伽椰子换下。

屏幕中,小八公在混乱的人群里跌撞的穿梭。水润的眼睛里含着些初入人世的胆怯与戒备。

这个社会人情冷暖,当小八公一头撞进教授怀里的时候,方泽的鼻头微微发酸。人海茫茫,遇上一个好人,多有福气。

方泽曾经也觉得自己是个有福气的人。

……

不大的客厅里回响着教授愉快的欢笑声。从屏幕上投射下来的暖光将蜷在沙发上的人罩住,更显的他的背影漆黑。

齐宣民的离开,并不会威力巨大到让方泽一夜间破处红尘的地步,却也无法做到无所谓的面对。

七年,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不会是短暂的时光。之于方泽,那就是他所有的青春。

方泽相信,即使是齐宣民,在这段感情中,也是狼狈退出。七年,又何尝不是男人宝贵的年华。

方泽可能怨愤齐宣民,却是真不恨他。他晓得这个男人曾对他真心。难道就因为结局的不美满而否定曾经?

那太傻了。

电视里,八公蹲在车站耐心的等待,要归来的人却在半途已经不在。岁月让这只稚幼的小犬变老,让它金黄的毛发染上了流浪的灰白,让它胆怯又戒备的眼神变得坚定,变得沧桑。

同样是七年,却是狗的一生。

方泽看着大犬在车站前的大树底下慢慢坐成了一尊雕塑,就像最忠诚的骑士。不知道哪一点戳中了他的G点,

一瞬间情难自禁,蜷成一团哭了稀里哗啦。

第二天,王宾秉着人道主义精神前来拜访。

方泽顶着双沉甸甸的黑眼袋给他开了门。

“哇咧!”王宾夸张的往后跳开,惊叹:“兄弟,你这是要立地成佛了么?”

方泽白了他一眼,趿拉着棉拖鞋幽魂一样往屋里飘,“我困……”

“现在是下午五点四十三分。”王宾瞄了瞄手表,跟着他进了卧室:“你这是午觉睡迟了,还是晚觉睡早了?”

“……我今早八点才睡。”方泽眯了眯朦胧睡眼,指了指书桌上的老式电脑,“你不是说职场得意么,诺,都在那里面了。”

王宾也不客气,电脑没有关,他大步上前点开。

“还真是奋起……”

原来,方泽看完忠犬八公后灵感狂飙,朦胧着泪眼往电脑前一坐就,上书“男人不如狗”。

一喷就是一宿。

王宾意义不明的哼哼两声,瞟了床上挺尸的某人,不敢做任何评价。

“来,满上。”

城市的夜永远热闹。随便挑一个人流拥挤的旮旯里,都会是菜香飘逸,酒气四泄,顾客喧哗。

当王宾又一次举起酒杯不由分说和方泽碰了一下后,再高呼一声单身万岁。方泽觉得他真是毁灭人性的存在。

“冬天就要这么吃,太爽了!”在火烫的油锅里涮了涮肥羊肉,王宾的筷子一卷,就全消灭。满足的打了个饱嗝:“你现在打算怎么办呀?”

方泽埋头吃食,眼也不抬:“什么怎么办?”

“还跟我打太极,没意思了吧。”王宾帮方泽将酒满上,“我说趁早去找一个,你老大不小的。”

“再看吧。”

“你不是还念着他吧?”

“没有。”方泽将筷子一搁,微微烦躁。

“这么多年兄弟,我能不知道你?”王宾瘪嘴,“整一个痴情小书生~”

“……”

“唉,你要是女的,我一定娶你当老婆!”王宾不无惋惜的说。

“吃你的吧,刚正不阿的直男!”方泽额头出现纠结的青筋,一筷子牛肉过去堵住某人胡说八道的嘴。

方泽和王宾相识有多年,王宾是他的第一个编辑,当然现在也是。

方泽一直觉得王宾是个很神奇的存在。明明无比正直,却和他一个gay打得火热;明明长得不错,却固执的留着一脸很没有现代美的大胡子;明明热爱女人,却不肯多收拾收拾自己。

总之,一个怪人,一个有点义气的怪人。

“七年了,不管爱情还在不在,都处习惯了……一时间也难……”酒到酣处,方泽撑着脸感叹。他的鼻尖因为辣椒的刺激而微微发红,双目雾蒙蒙,自己是不知晓的,对面的王宾却看得一愣。

只闻碰的一声,王宾一拍桌子,决定了:“去夜店吧!”

“……”

“知不知道你现在一副什么脸?”王宾嘎嘎怪笑着靠近,“左边写着‘饥’,又面写着‘渴’。”不等方泽反应过来,瞬间又恢复了道貌岸然的模样,正经道:“去找男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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