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王之妾(出书版)BY 李葳
  发于:2013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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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豁达地想着,总有一天,自己也会像这只小兔子一样,贡献出这条生命,满足另一个生命的口腹之欲吧?届时他会像它一样,无怨无尤,迎接自己生命终点的到来。

不过,就算那一日终究会来,男人可没打算乖乖束手就擒。

任何打算吃掉他、大快朵颐一番的猛兽,如果不够勇猛力壮,他可会毫不可气地反击——甚至扭转猎人与猎物的位置,反过来宰掉它们当大餐。

猎物的血味往往会引来野兽们的觊觎,尤其是集体狩猎的犬狼们,最喜欢横刀夺「食」。在寡不敌众的情况下,他有时不得不放弃到手的猎物,好从它们的包围下脱身。

现在他总是谨慎地先将血放干,切下最精华的部位,收进鹿皮制成的囊袋里,剩下的「食物」就留在原处,交给大自然去消化。

男人之所以不全部带走,是他必须尽量减轻负担。除了挂在腰间的这个囊袋,他打着赤膊的肩膀上,还扛了个大竹篓,里面摘了满满的各式各样植物,有连根拔起、整株带走的,也有只摘下果子、叶子的,形形色色,多不胜数。

这些……有时他也不懂自己,已经下定决心,这辈子不再踏出这世外桃源半步,那又何必还四处摘取无名草、无名果,带回家去研究?纵使得知这些植物的药性、毒性,又不打算把它传扬出去,不等于是白费功夫一场?……可是他就是改不了这习惯。

他那看见植物,便忍不住要钻研的、永无止尽的好奇心,驱策着他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地搜罗这山谷内的奇珍异草——天知道这儿简直是大自然的药草宝库,哪怕他研究了十年、二十年,恐怕也研究不完这成千上万种类的草药。

最后他以「起码可以打发一点时间」为由,自己说服自己,自己纵容自己,继续这「枉作白工」的摘药、研究、分析行为。

然而,白费不白费,上天自有巧妙安排,他万万没想到在七、八年后,自己的研究竟以另一种形式传扬到天下,广为人知。

赤脚走回了离猎场半里之外,一处位在峭壁上方、透气凉爽的大岩洞,就是他春夏两季的居所。

说是「家」,其实里面原始的模样和兽巢几乎没两样,数张铺在干草堆上的羊皮就是他的床,挂在绳索上的几件皮衣裤就是他的衣,一块迭高的大石板,就是他的桌。

简陋规简陋,住久了,舒适的程度,绝不亚于过去皇帝派给他住的豪华大宅邸。更棒的是,这儿没有亦步亦趋,等着听他指示的成群奴仆,没有那种无时无刻都被监视的压迫感。

而且住在这儿有一个极为方便的好处——保证踏遍天下无觅处。

他将竹篓搁在大桌上,解开腰间的猎物袋。旭日初升他就前往摘采,忙了一整个上午,满身汗水淋漓,他要去泡泡水、洗净身子。

他不打算砍柴烧水,也不打算准备净身的盆子,他的打算很简单。出了岩洞,走了不到十步就是悬崖峭壁边。由此往下俯瞰,可见到底下是清澈无比、几可见底的火山口湖——这就是他的天然澡盆。

裤子一脱,纵身一跳,宛如一道流星般坠入了湖心,掀起了一圈又一圈的涟漪。

「噗哗……」

当水面出现徐缓的波纹,渐渐恢复了平静时,男人再度破水而出,大大地吐出了一口水。

痛快!他甩着脑袋、甩着脸上的水珠,正想再度钻入水中痛快地往返岸边游个几趟时,一根自水底下延伸到岸边某棵大树枝干上的绳索,蓦地被拉动,巨大、边缘锐利彷佛刀般的树叶,被扯得沙沙作响。

这代表,他有访客上门了。

浓眉底下的双瞳炯亮,唇畔闪过了一丝笑意。

打自五年前「他」出现在这世外仙境又离开后,每一回他都以为那一次会是「他」最后一趟的造访,可是每一次自己都「错了」。

「啧,好一个烦人的家伙。」

假使不是他口吻里充满了喜悦之情,这句抱怨的话,听来会更有说服力。

水底下,是另一个天地。

在那儿,时间彷佛不再具有意义,眼前所见的一切形体,变得扭曲而不真切,水在身子四周流动,却无法透过双眼看见。可是这看不见任何东西的透明感,竟不可思议地让人安心。

仁永逢第一次学会潜入水里时,就被水中的「景色」震慑住。翻身仰躺在水面底下,张开双眼的话,连早已习惯的天空也宛如镶上珠宝般,闪闪发亮。如果自己是鱼儿,就可以住在这水里,再也不必上岸、回到纷纷攘攘的地面过日子了。

可惜他不是鱼儿,终究得上岸。仁永逢循着水流,拚命地向前划动手脚,就在一口气即将用尽,他也来到了水流最为湍急之处——一个隐没在水面下的天然石孔,不停地将物体卷入其中,也包括了他。

搭上这一股强潮之后,他只需随波逐流,自然会被带往「那个人」身边。

突如其来的,四周急遽陷入黑暗……惧怕黑暗的仁永逢,心中虽有准备,虽然尚可压抑恐慌,但长年所作的噩梦已经在角落蠢蠢欲动,威胁着要吞噬他。

我不怕、我不怕、我不怕……

幸好,预期降临的光明,并未爽约地迎接他的到来。他迫不及待地踢着腿,往水面上、往那片流动的高空、往闪烁着粼粼波光的天顶盖而去。

就在他伸出的手,即将触及水面之际,一股惊人的力道缠上他的双脚。

——什么?!

该不会是被湖底生长茂密的海草缠住脚了吧?

脑子才晃过这念头,那「海草」竟然由底下盘据上来,若不是这儿是「湖」不是「海」,仁永逢一定会将海草更正为八爪章鱼。要不,天底下哪来这么「活生生」又「爱吃豆腐」的海草呀?

不行。胸口里的「气」所剩不多了,再这样下去他会淹死的。仁永逢使出最后的吃奶力气,我踹我踹我踹踹踹地,想将缠绕着自己下半身的「海草」给踹回湖底,踹到「它」永世不得超生。

熟料,本该软溜湿滑的海草,倒是颇耐「踹」,踹下去的感触还挺硬邦邦的,挺壮硕的,而且还会发出闷哼。

——杀千刀的!淳宇浪,你想害死我吗?!

用最后的最后一丁点气,仁永逢回头一瞪。

这时漂浮的「海草」一整个爬上了他的身,还长出了双手环住仁永逢的细腰,夺走了他的口唇。

第三章

他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坠落。朝着一团黑漆漆的、不见底也不见光的、虚无的深渊掉了下去。

试着自己向自己伸出援手,却怎么捞也捞不到,怎么拉都落空。

这景象似曾相识,就在反复出现的噩梦里。这感觉无比熟悉,如同经验过成千上万次。这心悸、这晕眩、这——气味不一样!

他把握住这一闪而逝的灵光,将差点迷失的自己,从失神边缘拉了回来。

「唔……唔……」

掀开眼盖,流动的水刺痛了眼、模糊了眼前的一切影像,而水中恣意飘散的黑色长发遮蔽了大半视线,瞧也瞧不清那张蛮横的野蛮脸孔,究竟是以什么样的表情、抱着什么念头,埋伏在水中,窃走了他的唇。

一瞬间,他产生了「即使要拿生命交换也没关系,我好想看看……」的念头,但是旋即被「——哥!!」脑海里弟弟的呼唤声给盖过去。

没错,怎能轻言死亡呢?自己还有许多未完的责任。

他凝聚力量,一把将这伪装成海草偷袭自己的野人推开,一个劲儿地踢水,再一次地直朝水面——岸边陆地前去。

好不容易,在他缺氧胀红的脸即将转为惨白、发青之前,他浮出水面,「噗」地吐出一大口水,再「哈啊、哈啊、哈啊」地努力吸气。

慢他一步,离他不到半臂的距离,啪唦……一个似妖似怪,就是不像个人的人也从水里探出头。

照理说,仁永逢应该立刻盘问男人在水中的攻击存何居心,但是当他瞅着眼前这一张脸,实在没法动怒,肚子里直发噱,闷得肚疼。

谁叫男人含着水,杂乱无章的长发胡乱紧紧贴在脸颊、后脑勺也就算了,问题是不知多久没有整顿「仪容」,使得这位老兄除去眼睛四周外,其余地方能长毛的全都生出厚厚胡须,湿漉漉的毛发与头发纠结在一块儿,活生生就是个无脸毛怪。

仁永逢实在无法在这种情况下兴师问罪,改而提问道:「你有多久没看自己的脸了?」

一耸肩膀,连回答都懒。

仁永逢也不期待他回答,因为他猜男人根本不记得了。「上岸吧,小的我帮你把胡子刮掉。」

「不要。麻烦。刮了还不是会长。」男人「凶恶」地瞪着他道:「谁准许你上什么岸?你干么又跑来?我说了,我已经没东西可以给你,你打扰了我的清静。马上给我滚出这儿。」

仁永逢一笑。「所以,刚才在水里你才耍那一招?你是真心想把我解决掉,让我溺死在池子里,好换得你耳根子的清静吗?」

「正是。明白我有多心狠手辣,还不快点滚,否则小命难保。」口气不豫地警告。

「好啊!」仁永逢快人快语地说。

男人拱起眉,表情更加不悦。「满口胡说八道!你不要五年都用同一招,把我唬过去就行了。你以为我会年年让你赖在这里?大错特错!」

「呵呵,这句话才是我要讲的。你每年都威胁要杀我,可我拎着脖子在你面前晃来晃去,怎不见你动手?」

「天底下哪有人一天到晚催别人杀他的?你想死就自己去死一死,别想烦劳我的手!」拧眉。

「催?嘻嘻,我倒觉得是你恼羞成怒。我不过客套地指出事实罢了。」

论药理的研究,男人或许打遍天下无敌手,但是与人应对的功力,在一帮损友的「培训」下,显然是仁永逢略胜一筹。

「我一点也不想死,可是难道我不想死,我就可以长生不老,永远不死吗?人生自古谁无死,能够选择死在哪里或死在谁手上,说不定也算是一种幸福。我不是谁都好,我会愿意让你杀我,任由你想怎样处置我,理由有两个。」

「没有人想知道!」他厌烦地一叱。

仁永逢置若罔闻地说:「你如果杀了我,就轮你做我们『任永堂』一辈子的奴才来赎罪。我的一条小命,换得药王,毫不吃亏。再来……你很温柔。」

满头乱髪的男人,愠怒地瞥他一眼。「我看你脑子病得不轻!」

「这是我和你出去打猎,观察而来的结论。就像那些死在你手上的猎物,不会多承受一刻的痛苦一样,假使死亡是我必然的归宿,选择死在你的手上,应该算个好结局,起码可以死得痛快,不拖泥带水。」

冷静地分析完后,仁永逢径自朝着岸边走去。他走了几步,发现男人没跟上前,于是回头一看——一副既想要掐死他,但掐了又恰巧应验他话语,落入进退维谷窘境的男人,正满脸懊恼地泡在池子里,不愿意离开。

「快上来呀!」

再次催促,仁永逢说:「替你把胡子刮掉,可全是为了你着想。我不想夜晚到外面小解时,看到你误以为是看到野熊,拿刀子宰了你。」

「我又不是木头,不会躲呀?」没好气地嘟囔。

呵呵甜笑。「怕就怕刀子不长眼,切错了地方。公野熊少了颗蛋,或许无碍它的雄风,但你……我可就不知道了。」

男人脸色一僵,沉默片刻后,悻悻然地,慢慢朝着岸边移动。

专程带剃刀来是对的。

仁永逢打开油纸包,行囊里面的物品一大半没沾到水,都是因为水分被先前脱下的衣袍给吸走了。

衣裤湿了,风吹一下就干了,没啥大不了。

但大老远带来「孝敬」男人的种种物品,要是进了水,沿途的辛苦可就货真价实地「泡汤」了。

「哼,男子汉大丈夫,出门却像妇道人家般大包、小包。我看你干脆自宫,进宫当太监算了。」

面对他的揶揄,仁永逢好脾气地笑睇他一眼,便把包袱重新收好。他起身将半湿的里衣晒在岸边枝头上,仅套上布裤。反正在暖阳下,打着赤膊也挺舒服的。接着再拿修脸的剃刀与「任永堂」祖传的雪油膏,来到男人身后。

盘腿坐在一块大石上的男人,一副慷慨赴死的样子,高抬起下颚。

「你放轻松点儿,我保证不会割到不该割的血管。」笑道。

「要动手就快动手!」不耐。

在他身后的仁永逢,嫣然一笑。他知道不轻易相信他人、刻意将自己封闭在这渺无人烟的地方,非常讨厌人的淳宇浪,愿意让自己拿着「凶器」在他脖子上刮来剃去,算是很给面子了。

虽然耗费整整五年,但终于有了这样的进展,自己是该感到开心?

——不、不,我不是来和他交朋友的。

仁永逢告诉自己,他在这儿所做的一切,讨好、取悦淳宇浪的理由,全是为了他手上的无价之宝。

这是以物易物、银货两讫的「交易」。

他们相处得再融洽,也和他个人的喜好、感情,一点关系都没有。就算他想尽办法要博得淳宇浪的好感,那也是因为他是「药王」,他是任永堂的「救命帖」,他是任永家的「摇钱树」,自然要好好地巴结他。

……你这样和花街柳巷里卖身的妓子有啥两样?

源弟的这句话,便说得很明白。仁永逢自嘲地想——

我的所作所为确实是没什么不同,而且我比妓子更卑微。妓子只需坐在窑子里等着恩客上门,我却不惜自己送上门。

无论再怎么被弟弟瞧不起,事到如今,维系在「任永堂」与淳宇浪之间的这根肉眼看不见的绳索,仁永逢绝不放手。

这和妓女们将皮肉钱看得最要紧一样,要是从逢的手上取走了这绳索,恐怕活不下去的不是「任永堂」、也不是淳宇浪,而是仁永逢他自己。

他轻握住剃刀,抵住了淳宇浪的喉管,低头俯瞰着他——对上了,浓眉底下淳宇浪那一双清澈、黑白分明的荧亮大眼。

男人的眼,彷佛是一双照妖镜,将他的浅薄、他的势利、他的虚情假意全看得透透澈澈,清晰无比。

……这样最好。

逢对他微微一笑后,便全神贯注在手中锐利的刀锋上,随着沙沙的刮除声,一撮又一撮的粗黑长毛纷纷落地。

牵扯上「情」字往往会坏了大事,他只想要淳宇浪脑袋瓜里的东西,可不是胸口里的玩意儿。

绕着大石移动,更换角度。沿着男子的腮帮子一路剃上来,被毛发掩盖的工整深凿轮廓也渐渐现形,刚才在水中那非人非妖、高头大马的「怪物」,逐步恢复了原本伟岸挺拔的堂堂相貌——真想让弟弟见一见现在的他。

明明连看都没看过,还口口声声骂人是「糟老头子」。

源要是知道了药王的本尊既不糟也不老,若是稍加修饰衣装、束发,纵使身在人才济济的京城,也会是个出色夺目的伟丈夫后,不知有多讶异。那哑口无言的表情,一定很有意思。

淳宇浪最怕麻烦。

既然剃了还不是要长,又何必剃什么胡子?

况且胡子不像吃饭——虽然饭吃进肚子里,还不是拉出来,但吃了饭肚子便不感饥饿。可是胡子剃了,有什么「好处」?淳宇浪一个也想不出来,坏处倒是一堆:好比冬天时少了这些胡子,脸会被冻僵。或是光溜溜的脸颊,容易被艳阳晒伤等等。

……看见自己干干净净的脸,不好吗?

这便可笑了。谁人眼睛是长在别人头顶上的?自己平常根本看不见自己的脸。要他没事跑去湖边对着水池揽影自喜?光用想象的,他头皮都发麻了。

让别人看见一张清清爽爽的脸,也是功德一件。

呵!在这深山穷谷里,看见他的都是些四条腿、浑身毛比他还多的禽兽,谁在乎呀!

可是,在接连反驳了那小子的理由后,他以为他会就此死心,不再动自己胡子的主意——谁晓得隔天自己一醒来,脸上的「毛」全不翼而飞了!更可恶的是,面对自己的逼问,那小子一概装作不知,还说会不会是月娘半夜下凡,偷偷剃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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