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永源倏地抬起头。
对呀,自己还有这条路可以走!怎么先前都没有想到呢?
第二章
仁永逢简单地收拾好行囊,外面天色早已从破晓薄曦转到旭日当空,从无人走动的宁静清晨,变为喧嚣扰攘的忙碌时辰。
这时有人在外边叩了叩门。
「谁呀?」
「大少爷,小的是来通知您,您的马儿已经准备好了。」前阵子新来的王总管在门外应答。
「好。爹爹和娘,起床了吗?」
「老爷与夫人都起来梳洗了,小的正在给他们两人准备早膳。您要与老爷、夫人一块儿用餐吗?」
「不必。我过去向他们两老问个安,就要上路了。」
「是,那我给您预备些方便带在路上吃的东西,不知大少爷还有其它吩咐吗?」
「这样就行了,你下去吧。」
门外的年轻男子福了个礼,静悄无声地退下。
虽然自己最想网罗的总管人才,很遗憾地成了别人的妻(?),但眼前的新总管已经非常令人满意。
这一切都是托邬冬生的福。在冬生短暂到仁永府上当奴才的那阵子,仁永逢才见识到何谓一流的总管,更发现一名优秀的总管,其实能分担许多主子肩膀上的重担,是不可或缺的好帮手。
因此对上任总管的能力深感不足的他,就以高额的退休俸,暗示家中年事已高的老总管,主动以「告老还乡」的理由向爹娘请辞。并另外在邬冬生出身的奴才村里,找寻年轻的总管接班人,挑来选去,终于选出王总管。
历经三个月的新旧总管交接,到上个月正式接下总管职务,截至目前为止,王总管的表现可称得上是称职、不负所望,即使不及邬冬生出色,在细心与周全方面也远远胜过之前的老总管了。
有新总管在,仁永逢也可以比过往更加放心地前去谭荖峰。当然,要是弟弟仁永源听到了哥哥此刻的心声,想必又要抗议哥哥宁愿相信一个新来的「外人」,也不信赖自己。
但是,这能怪仁永逢无法信赖他吗?
「咱们药铺子五年来已经重振名声……哥又何苦大老远地跑到那种荒山野岭,浪费宝贵的两个月,讨好那个孤僻老人?」
耳畔,弟弟尖锐刺人的话语还在回荡。
满二十岁,也够大了,竟然还讲出这么不懂事的抱怨,叫我怎能放心?要是你待人处世的态度,是「需要时利用你,不需要时就丢掉你」的话,哥哥我真为你这后半辈子担心。
无论「仁永堂」有无重新站稳脚步,这都和仁永逢持续上山的事无关。
打从一开始,他去那儿,就不是应谁的要求,而是自己送上门去的。甚至这一年当中花两个月在谭荖峰那边住的规矩,与其说是为了「仁永堂」、为了求秘帖,不如说是为了他自己而去的。
因为身在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里,他就不必再当众人眼中聪明能干的「仁永堂」少掌柜、孝顺的长子或是可以信赖、依靠的兄长,只要当他自己就够了——连仁永逢这个名,都可以舍弃。
这些话跟弟弟讲,他想必无法理解。自幼就是受宠么儿的他、不懂何谓「压抑」与「忍耐」的他,如何了解自己哥哥为什么想「抛下一切」?或是为什么在鸟不生蛋的荒野才能「做自己」?
召来随从,将行囊交代给他们,吩咐他们把行囊绑到马鞍上后,仁永逢便到爹娘的房内问安兼辞行。
「我才在想今年的雨季过了,时候差不多了。」扶着卧病在床的丈夫坐起身,面容慈祥、一头白发的中年妇人,温柔地望着长子,说道。
「是。我想趁天还没热起来前,先出发。」
「路上小心,顺顺地走,千万别冒险赶什么夜路。」
「我知道,娘。爹,孩儿出发了。」
「哩希相依依乌呼……」从淌着不受控制的唾水的嘴中,发出了难以理解的声音。
「他要你代他向药王问候。」
或许是夫妻连心吧?爹爹患了瘫病以后,口齿不清的他讲出口的话,就只有娘亲能听得懂。
说起爹的这场病,仁永逢便无限感慨。那阵子的「仁永堂」,彷佛受到了什么诅咒,不详之事接连发生。
先是父亲为了保住天下第一大药铺的面子,笔笔生意都和对手抢得你死我活,结果积劳成疾,一夜病瘫了。
众人见「仁永堂」的掌柜,居然卧病不起,连自己都救不了了,况且救别人?因而对这间老药铺的信心全失,生意从络绎不断一下子变成门可罗雀。
屋漏还偏逢连夜雨。父亲的病虽无起色,但在仁永逢全力控制下,亦未恶化,总算是保住之际,药铺子的仓库却发生了一桩原因迄今不明的奇案——里面储存成千上万两的珍贵药草,一夜之间竟然全部发霉了!
这不仅重重打击了仁永家的金库,更在「仁永堂」的经营状况上,雪上加霜。那时候,代夫四处奔走筹银根,重新买进药材的娘亲,更是烦恼到一夜白头。
仁永逢就是在那时,一肩扛下了「仁永堂」的存续问题。
他告诉了爹、娘,自己打算到传说中药王隐居的谭荖峰,求药王赐赠独门秘方,好与当时靠着宫廷太医秘帖崛起,而抢走大笔「仁永堂」生意的「柳宗庵」,一决胜负。
爹、娘起初大力反对,毕竟在老掌柜的倒下之后,「仁永堂」如今都靠仁永逢这个少掌柜在支撑,让他去外面冒险,万一有个闪失——即使一时保住了「仁永堂」,「仁永堂」也没了将来。
但仁永逢以「今儿个不做,明儿个咱一家子都得沦落为街头乞丐,餐风露宿」为由,说服了他们,并且侥幸地……顺利找到药王,取得秘方。这中间为了取得秘帖,当然还有许多不为外人道的事,可是仁永逢并不打算让任何人知道,自己做出了什么样的牺牲。
「我知道。」
仁永逢辞行完,将家里的事交代给总管,便动身上路——在行前,最后还是没见着弟弟的身影。
八成是挨了我的拳头之后,不想出来送行,正躲在哪儿生闷气吧?
幸好弟弟的脾气是来得快、去得快,仁永逢相信这两个月他们分开的时间,足够让仁永源的脑袋瓜子冷静下来。等自己回来的时候,十之八九他已经气消,主动跑来向自己赔不是、说道歉了。
仁永逢毫不担心地,策马离开。
哥哥前脚一离开大门,仁永源后脚便从自己藏身的马房里走出来。
其实一个时辰前他就已经由萧家返回,可是知道他回来的人,只有一名贴身随从——因为他吩咐那名随从替他去办事。其余的时间,他就一直待在马房阁楼里假寐,等待兄长出发时刻的到来。
站在大门前目送兄长离开的王总管,回头看见了他,讶异地说:「二少爷,您在家中呀?大少爷才刚走没多久呢!您要送行的话,可迟了一步。」
「我知道,我都看到了。」
王总管一头雾水,不明白他是从哪里「看」到了。
「王总管,哥哥带了哪些东西上路,你应该很清楚吧?你依样画葫芦地替我也准备一份吧。」
「咦?」这「奇特」的命令,让他一愣。「恕小的斗胆一问,您要小的再备一份,是备些什么?」
「欸,这也不懂!」双手插腰,仁永源大剌剌地说:「马匹、干粮和盘缠,总之哥哥带着哪些东西上路,你就再给我准备一份!」
「这……敢问少爷,您要小的准备这些……做什么?」
「做什么?这还用得着问吗?当然是我也要出一趟远门!」仁永源咧嘴笑道:「今年起,有我顶替哥哥,去找药王那糟老头子要秘方!」
感谢萧证,让他看清了自己的愚昧。
仔细想想,自己挨兄长的打,是一点也不冤枉,因为自己笨得可以。倘若自己真的心疼哥哥,就不该「坐而言」——口惠不实地要求兄长别上山,而是「起而行」——身体力行地顶替兄长的苦差事,才对呀!
这回他得学着变聪明一点,不要等哥哥的许可,想到就去做——用行动证明自己体贴兄长的心意。
嘿嘿嘿,等我出现在哥哥面前,不知道他对这个惊喜会有什么反应?
仁永源迫不及待要追上哥哥的脚步,出发了!
天下的名山胜水里面,谭荖峰并非以风景秀丽闻名,而是以它崎岖陡峭、百转千回、天险重重、难以攀爬着称。
旅人们来到山脚下,马上会碰到第一道难关——郁郁苍苍的密林阻挡去路,一棵棵高耸巨木绿荫蔽天。纵使白画入林,抬起头亦不见一丝朝阳,仅有少许的日照透过林荫缝隙窥探。
倘若运气够好,找到了迷宫般的密林里,那条由山顶蜿蜒而下的山溪,即可溯溪而上,沿着深邃的峡谷一路往上爬——大约花费半日的功夫,就会遇到了第二道难关。
深谷山岚与湿气结合而生,本地特有的乳白色浓雾,层层笼罩于山腰处。旅人若是站在远方山陵,观看谭荖峰,便会见着这一道环于山腰,美丽有如仙女浣纱的绢白腰带,于是人们就将这终年不散的白雾,取了个颇具梦幻色泽的「仙女纱」名号。
「仙女纱」听来悦耳,但轻忽了它的危险性,可是得付出生命代价的。在雾气的干扰下,连指北针都起不了作用,深夜更没有星子指路,一但失去了方向感,就会被困在山腰中,无论你再怎样打转也转不出去。运气好一些的是坐以待毙,运气差一点的遇上了觅食中的大猫,就成虎口下的一顿大餐了。
由于山腰处有大猫出没,连当地老练的地头蛇都不敢在此过夜,无论如何都要赶到谭荖峰最是险峻的玉女崖崖口,也是第三难关的入口,才敢在此扎营露宿,隔天才能在天一亮,就动身启程前往攀登玉女崖——如同仙女纱一样,名字听来秀气,实际上此处也是危机四伏的一大险关。
长达数公里的狭长山路,一边是万丈高峰,一边是深不可侧的穹谷,走在那最宽只容两人擦身,最窄连双足都无法并立而行的羊肠小道上,宛如走在危冰之上,叫人战战兢兢,唯恐一个踩空就此坠落深渊。
不知有多少的旅人挑战谭荖峰,经历千辛万苦地度过第一、第二难关之后,却在第三难关途中打了退堂鼓,放弃登顶,打道回府。
据那些人说,没挑战过玉女崖崖口,不知何谓坚持。
因为攀爬时,时时刻刻都必须全神贯注在每一个脚步上,还得和稀薄的空气引起的晕眩感搏斗,加上晕眩带来的疲惫感,使得跨出一步都比在平地困难数倍,很容易让人在中途丧失斗志。
偏偏此路没有任何快捷方式,不越过这里,就无法登顶。所以能成功登上谭荖峰的勇者,少之又少,胜利更是只属于能坚持到底、绝不放弃的人。
不过仁永逢追寻的胜利,不在云雾飘渺的山之巅,而是找到传说住在这人烟罕至的深山穷谷里的奇人。
此人满腹药论医理,却不喜帮人治病,拒绝首席御医之位,隐入谭荖峰一躲七、八年,未曾再有人见过他。
有人说他早已经葬身在谭荖峰的溪谷里,也有人说他不但活得好好的,还炼得了神丹妙药,不老不死。这一些穿凿附会、人云亦云的八卦流言,俨然将他变成了一个无法查证的乡野传奇。
「呼……」
仁永逢眯着眼睛,折起衣袖擦了擦额上的汗珠,仰望着溪谷上方。一大片透蓝的晴空,连朵云都没有,好一个炽热的艳阳天。
第五回走在这满布巨石、路不成路的溪岸,四周的景色与他初次前来时,并无多大变化,唯一不同的是他自己——他已经不是当年初次登山、毫无经验的十八岁生手,而是无须任何人带路、自己摸熟了谭荖峰每条路的识途老马。
自京城骑着马一路南下,到了境内满是高山峻岭的千阴地区,把马儿寄在离谭荖峰最近的一个小镇,再徒步走入山区——这一趟算到山脚下为止,日夜兼程地赶路要花上十天,若是不赶时间慢慢来,就要花上二十日的旅途,他走得越来越得心应手了。
以前还觉得怎么如此漫长、枯燥,屁股还被路况颠得一块青、一块紫,痛到受不了、叫苦连天。
现在不仅花在旅途上的时间缩短了,当他一心一意想着就快抵达目的地、就快见到许久不见的「那人」,又快要可以挖掘出这一年来那人又研究出什么独特的药方时,而不自觉雀跃起来的心情,也让他觉得光阴如梭消逝,丝毫不以为苦。
说来说去,这都要拜那人之赐。
要不是每回来到谭荖峰,都要接受他非人的锻炼,如今他怎能健步如飞地在崎岖巨石堆里上上下下、蹲跳攀越?由这块石头跳至那块石头,照样脸不红、气不喘,如履平地,什么都难不倒他。
溯溪直上走了约莫两个时辰……普通人可能得花更久的时间,终于来到溪谷的尽处。
一道经由璀璨日光的照射,彷佛从天而降的美丽银炼,壮观而雄伟地在眼前豁然展开。
它丰沛的水量,站在几里外就可听见那巨大的轰隆声响,走到最靠近瀑布的最后几尺内,则会被那溅起、满溢空气中的雾状水花,蘸湿了全身。
这里很明显是「路」的尽头,数十丈高深陡峭的绝壁阻绝在前,历经数千、数万年冲刷,壁面光滑如镜,根本无处可爬。
仁永逢这时动手卸下了行囊,取出早先预备好了的一张特制、奇大无比的油纸,铺在地上。
他先放上了行囊,再来,也不管光天化日,当下褪去全身衣袍,脱得赤条精光,然后将衣袍折迭好与行囊放一块儿,以油纸将这些全部包起来,最后再以腰带牢牢地把它捆在自己身上。
「好,这就行了。」
紧接着,他做出了旁人要是看到,会以为他疯了的行为——先大口吸一口气,跟着掐住鼻子,闭上眼睛往瀑布底下的翡翠色大水潭跳下去!
历经数千数万年大自然鬼斧神工的雕凿,在这无路可达、完全与外界隔离的深壑峡谷里,塑造了令人屏息的美景。
远古年代的火山口,恰巧像个精致碗口,承接了四周皑皑高峰于春夏两季融化的雪水,形成一方天然镜池。
纯静的空气与干净透澈的水,富含火山铁灰与森林大火过后的剩余灰烬,融合出肥沃、营养充足的土地。
自由飘荡在风中的种子,缓缓落下,在此扎根,经年累月地在此地孕育各式各样的奇花异草。
没有人为的破坏,又受到山崖峭壁阻绝狂风暴雨的吹袭,纵使冬日的山头堆积着厚厚的瑞雪,幸而这谷底长年保持如春气候,不必厚袍加身亦不会感染风寒。可是在这世外桃源里的最大优点,也是最大好处就是——
蹲踞在草丛内的男人,目不转睛地盯着前方。
一只专心吃草的野兔彷佛感应到了他的视线,倏地直竖起耳朵,警觉地以两脚站立,左右张望。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野兔发现猎人之际,猎人手中的飞镖早已咻地飞出。
连一点声音都没有,前一刻还努力填饱自己的野兔,下一刻已经成了男人囊中豪华的晚餐食材。
——不同情,没有愧疚,无须虚情假意的文明矫饰,只管填饱肚皮的野蛮本色,正是这个桃花源如此吸引他的最大理由。
来到这里,人与畜牲是完全平等的。
为了生存,为了活下去,兔子吃草,狼狗猎兔,大鱼在池子里面吃着小鱼。
在这与世隔绝的天地里,生命是个永不终止的循环,一个生命的终点,总是接续着另一个生命的持续,没有无谓的杀生浪费,也没有不具意义的盲目攻击,一切都只为辛苦的生存、辛苦的这一口饭在运转着。
他离开半人高的草丛,来到野兔旁边。只剩最后一口气、横倒在草地上的小动物,睁开棕色圆眸,彷佛还无法理解自己的命运即将划下句点,四肢不停地在抖动、抽搐着。
「我这就结束你的痛苦,小兔子」
取出贴身的匕首,男人以精准利落的刀法,刺入跳动虚弱的心脏,让它不必痛苦煎熬到最后一刻来临。
抚了抚那逐渐冰冷的毛皮,男人双手合十地替它祝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