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子乃男儿(生子)+番外——走笔无羁
走笔无羁  发于:2013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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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一见钟情的美人儿居然是个男儿身?

他未来的娘子居然是美人的妹妹?

可恶,弱水三千,他只取一瓢,

就算是妹妹——也比不上美人!……等等?新娘掉包?

再等等!还没来得及欢天喜入洞房他娘子居然被别的男人抢走了?!

再,再等等!!好不容易深入虎穴夺回佳人,

自己家里又不同意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可恶!但,但他的男儿身娘子居然能生孩子?!

如此天赐良缘他岂能轻易放弃?!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生子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奕书

第一章:京城来人

花忙镇是一个位于秦安靠东的半大不小镇,小镇子说不上繁荣昌盛,却也算热闹和谐,镇民们安居乐业,闲来无事聊聊东家长西家短亦算打发时间。

此时正值正午时分,太阳公公倾尽火辣散发着并不讨人喜欢的热情,抵制着毒辣有损肌肤的阳光,众位当家主妇正在菜市场为几文钱而奋斗。

当然,这其中不会少了已为人妻的沈奕兰,提着盛满蔬菜的竹篮,沈奕兰侧耳认真的听着四周砍价的声音,听准了哪里砍价砍得比较低便迅速往哪儿窜。

呵呵,买卖相争,观者得利嘛。~

“五文钱,不能少了!……”卖者咬牙的声音。

“三文钱,瞧瞧这白菜根儿都没了。”买者挑毛病的声音

“你吃白菜还吃根儿啊”卖者无奈的问句。

“白菜根儿可以垫桌脚啊,家里地不平整。”买者好脾气的解释。

……

诸如此类砍价的对话不时的传入沈亦兰的耳朵,她眼观四路,耳听八方,穿过重重阻碍,来到那个砍价的摊前,刚要插一脚进去帮忙砍价时,耳边突然传入一声宏亮的声音。

“嫂嫂!!!嫂嫂!!!京城来人啦!!!!~”

刹那间,闹哄哄的菜市场寂静了,沈亦兰的耳朵嗡了那么一下,随即,她“咻!”的一下便从菜摊前弹到了说话的少年面前,手中的竹篮被无情丢向空中,蔬菜哗哗撒了旁边人一身,只见她一把抓住了少年的领口,双目放光的问道:“你说什么?京城来人??是不是禄之考上了???”

少年同样双目神采,脸颊因为喜悦而显得红红的,想要说话却因为被揪住领口而无法实现,他只能用力点了点头,以此来肯定沈亦兰的说法。

“哈哈哈哈哈哈!~皇天不负有心人,禄之终于考上了,走走,快快回家,我要把这个消息告诉朴氏的列祖列宗!~”

沈亦兰激动的不能自我,嚣张的笑后,拉着少年往自家方向绝尘而去。~

她走了后,菜市持续了几秒的安静,再次喧哗了起来。

“有没有搞错,朴禄之真能考中?假的吧……”、

“我看这事儿有点玄,你没听京城都来人了么?~”

“这朴家自从沈亦兰进门就没过过什么好日子,依我看啊,这朴禄之即使考上也不见得会是什么好事……~”

街坊邻居八卦男女全部在菜市不停地交头接耳,依说的话来看,似乎没人肯相信朴禄之考上的事实,说来也怪,这朴家自从三年前沈亦兰进门后,先死人后没落,去年更是无奈将所有的仆人全部辞退了,如今的朴家只剩下沈亦兰夫妇与二人的弟弟。

莫非这真是沈亦兰天生扫把?……

朴家大院里……

沈亦兰拉着朴禄元直接冲进门,便看到沈亦书正在细心的将一本本的医书铺在太阳底下,院内仍是干干净净的空白,哪里还有所谓京城人的影子……

沈亦兰一愣:“人呢?”

“刚刚明明有人在这儿说要找你的啊……”看的出来,朴禄元也很奇怪。

沈亦兰当场怒了,她走到沈亦书面前,一把提起了他的耳朵,咬牙道:“我的客人呢?”

“哎呦!~姐姐姐,别,疼啊……”

“你还知道疼啊,说,刚才来的那几个人呢?!”沈亦兰单手插腰,仍然没有放过沈亦书的耳朵。

“什么人啊,我没见到啊。”沈亦书边努力拯救自己的耳朵,边无奈的回答自家彪悍的姐姐。

“没见到?!!”沈亦兰控制不住的咆哮起来,额头上出现了几个明显的十字框。

一阵阴风呜呜刮过,沈亦兰的头上开始冒出袅袅轻烟,深知这是自家姐姐发怒的前兆,沈亦书慌忙运起脑细胞努力想了起来……

“嗞嗞”火花在发丝间噼里啪啦的闪烁,沈亦书抹抹额上的冷汗,在沈亦兰的火焰正式点燃之前,开口道:“我想到了!那位差爷说姐夫赶考高中,按律本应颅戴乌纱衣锦还乡光宗耀祖,亲

自来接姐姐你去京城享福,只是京城春季仍然寒冷如冬,而姐夫生于济南偏暖地方,无法适应,一时不慎,竟感上风寒,本来姐夫是要带病回乡以早日见到姐姐,可惜事不如人愿,姐夫刚刚出京城不远,谁知竟遭未上榜者嫉妒追杀,如今在京城状元府中昏迷不醒,而今因为此事,皇上龙颜大怒,正……”

沈亦书的话还未说完,沈亦兰便大叫道:“等等!你说什么?你姐夫遇刺?!!”

沈亦书想了想,点了点头。

朴禄元也跑了过来:“我哥遇刺?你没听错吧?”

沈亦书又想了想,摇了摇头。

接着,朴禄元和沈亦书紧张的盯着沈亦兰,本以为沈亦兰会抓狂发怒,谁知她在此时却显得异常的冷静。

“姐姐……”

“嫂嫂……”

二人忐忑的轻唤。

沈亦兰缓缓抬起头来,低声道:“你姐夫现在一定很思念我,我们立刻动身去京城!!~”

然后,沈亦兰头也不回的冲进屋内一阵忙碌,不久,突闻道:“亦书,你快来你快来……”

沈亦书当即想到,莫非又有老鼠了?

随即立刻冲进屋内,却见自家姐姐正喜滋滋的低头摸弄着什么,嘴里还嘀咕着:“还好还好,我还以为弄丢了呢~”

“这是什么”沈奕书不解的看着自家姐姐手里看上去价值不菲的翡翠手镯。

怪了,自己的家庭条件自己多多少少也是知道一点的,如此价值不菲的手镯绝非自家经济可以买得起的,他的眼睛缓缓望向喜滋滋往自己手上试戴玉镯子的姐姐……

“死小子!”沈奕兰伸指用力的戳了戳沈奕书的脑门。

“我早说过我金盆洗手了,怎么可能因为一只小小的玉镯子而破戒!”

沈奕兰不雅的翻了个白眼,对于弟弟的猜测表示鄙视。

“那这是哪儿来的?”

“这个不就是老爹临终前给我的的那个婚事信物么,还好没弄丢~”

“婚事!你不是说这一生只爱姐夫一个么……”

“我什么时候说是我的婚事了,是你的啦……”

“我的?!”

……

第二章:酒香勾人【一】

至此,京城来人事件沈奕书算是成功逃过了沈奕兰的魔爪。

次日,阳光明媚,和风万里。

沈奕兰一行人便直接上了赶往京城的路,出了花忙镇后,便是延绵的大山,这一路上朴禄元和沈奕书的眼睛就不够用了。

到处是山,到处是水,不知名的野花开的热热闹闹,煞是喜人。

走了约有十里路,方才上了管道,又在野外露宿一宿,两日后总算见了秦安城的大门。

看到巍峨的城墙时,沈奕书和朴禄元兴奋的双眼放光。

“这就是城里呀!真壮观!”

沈奕兰瞧了瞧身后的两个土包子,哼了一声:

“你们没见过的多了去了,这是咱们秦安城,要是到了京城首都,才更是气势呢!”

沈奕兰说起此话,露出几分怀念的神色,惹得沈奕书连连笑道:

“姐姐莫非去过京城?”

沈奕兰眼眸暗淡了一下,随即道:

“当初我闯荡的时候的确去过,后来……也是机缘巧合流落到这里,然后遇到了禄之……”

沈奕兰德嘴角隐隐露出一抹笑意,面上流露出小女人的幸福与娇羞。

沈奕书和朴禄元皆用好奇的眼光看着她,直到沈奕兰回过神来,一人弹了一脑门儿,仰首道:

“我们现在最重要的是要赶去京城,你姐夫还在等我呢!”

“可是以我们的速度来看,再走两个月也到不了吧……”

沈奕书提出一个很真相的事情,沈奕兰瞪去一眼,骂道:

“笨!我像是那么没脑子的人么?既然来到了秦安城我们岂有继续走路之理?自然是要去雇个马车的。”

朴禄元一下子跳了起来:“马车,真的好怀念啊~自从嫂嫂来到家里 我都没坐过马车了呢……”

他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沈奕书看了看姐姐的脸色,一把揪起朴禄元,岔开话题道:“快进城

吧,我都饿了呢。”

他嘿嘿一笑,拉起朴禄元首当其冲。

沈奕兰顿了顿,迈起步子随后进了城。

进城后,除了去车行雇马车时表现出了平时的精明强势,而后坐上马车沈奕兰自始至终没有再说过话。

她不说话,另外两人也不敢言语,在一片静默中,马车轱辘轱辘的轧地声格外的清晰。

朴家自沈奕兰嫁入之后便开始没落,她自己也不是不知,只是,她和朴家的人一样不相信所谓的“煞门星”而已。

而每次街坊邻居道的是非她也不是不知道,不过既然人家不当着她的面说,她也不能去主动找人家事儿,再者,他沈奕兰的泼辣整个花忙镇谁不知道?真正敢当着她面造次的人准会被修理的很惨,何况,沈奕兰根本不在乎外人的说法。

这也说了,只是不在乎外人,这次由自己的小叔子说出这事儿,虽然人家是有口无心,沈奕兰还是止不住自我反省。

难道自己真的是和朴家犯冲?

她叹了口气,撩开了马车的窗帘,望着一处处的明媚的景色,却点不亮眸中那盏灯台。

马车走走停停,大半个月后,平平稳稳的驶进了繁华的首都京城。

接下来,沈奕兰招呼两个睡得晕乎乎的少年下了车,打发走了车夫,领着两人开始寻着新晋状元的府邸。

两人一下车,一改一路风尘仆仆的疲态,竟然开始到处乱跑起来。

沈奕兰气的大骂,却也只是管住他们一会儿,这不,一个眨眼,沈奕书又不见了。

“这死小子!平时看上去呆头呆脑,怎么这会儿跑的倒比兔子还快!”

朴禄元由于在泰安城的那一句话,即使有心也不敢再乱跑,这时一听,呐呐道:“嫂嫂莫气,这

京城我们人生地不熟的,想必阿书也不会跑太远,我们就在这儿等会吧。”

沈奕兰想了想,一甩胳膊,道:“我们先去找你哥,等找到了他,再让他派人找沈奕书那小子,哼哼,京城繁华固然,险恶人士也不少,让他乱跑,最好吃点苦头……”

朴禄元叹了口气,忙紧步跟上,暗道阿书你自求多福。

再说这沈奕书和沈奕兰二人脱离之后,面对着人来人往的大街满面迷茫之色,浑浑噩噩的走了许久,眼睛不停的东张西望,好半天才想起来要向周围的人打听状元府所在。

“诶,这位大叔……小生有礼,向您打听一下,新科状元府怎么走……”

“哦,你说这个呀,从这里直走有一条交叉路,然后向东拐,那边就是官贵人家能住的地方了,你到那儿问问吧。”

“谢谢大叔……”沈奕书拱手道谢,往前直走而去。

可是,走了一阵,人渐渐少了起来,沈奕书却发现……

自己,分不清方向了。

此时正值正午时分,暖暖的太阳当空挂,他手打阴棚,眯着眼睛瞅了一会,最终无功而返。

太阳不偏不倚,正巧正中,可如何分辨哪儿东哪儿西呢。

这种事,当然是不能去问别人的了,沈奕书叹了口气,摸摸肚子,有点饿了。

此处乃是官民分割点,只有偶尔有仆役模样的人匆匆走过,似是出外购买家用,或者华贵轿子稳

稳路过,丝毫没有卖吃食的。

罢了罢了,身上还有几文钱,还是回集市填饱肚子罢。

他揉揉肚子,认命的往回走。

在路过一个暗巷时,突然闻到了一股似有似无的醇香,清雅醇厚,虽不知是什么名字,但只闻其香沈奕书便知道,是上好的酒!

沈奕书舔舔嘴唇,低头快速的钻进了巷子。

所谓酒香不怕巷子深,沈奕书暗暗咂舌,这条巷子还真不是一般的深。

仔细算来自己似乎已经有三年都没碰过酒了呢,还真是想得慌。

如外人所见,沈奕书是个整日埋头苦读的书呆子,只怕连和他相处三年的朴家人都不相信他会有嗜酒的爱好。

然,沈奕书以前偏偏就是个嗜酒如命的书呆子。

只是三年前的那件事将他的酒虫压了下去而已,却并非完全消灭了。

今日这酒香,彻底的将沈奕书压抑三年的馋虫勾了起来,且又没有沈奕兰在旁阻止,若是不去喝

上一口,怎对得起自己呢?

第三章:酒香勾人【二】

整条巷子长长的,沈奕书被酒香牵着鼻子曲曲折折的走了不一会,便发现了一个小小的院子。

青色的院墙泛着古老的黑色,木质的院门板被时间开了缝隙,油漆早已掉色,斑斑驳驳的剥炸开来。

沈奕书深深吸了口气,抬手敲了敲门,正欲开口说话,门却“咯吱——”一声旋开了。

沈奕书一愣,探头进去看了看。

只见院内满是荒草,杂乱无章的遍布着。

整个院子显出一股子荒废已久的气息。

沈奕书嗅了嗅,抬步踏入了院子。

院子奇异的挺大,左侧十来米处有一颗茂盛的大榕树,枝繁叶茂,在死气沉沉的院落尤其显得生机勃勃。

“这座院子以前想必是酿酒的人家罢……”

他兀自想着,又用鼻子闻了闻:“嗯……果然是好酒,就藏在树后的屋子里呢……”

他喜滋滋的判断着方位,兴奋的往榕树所在的地方跑去。

院中的枯叶被踩的发出破碎的呻吟,沈奕书一个不留神,脚突然踩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上,紧接着,那硬物猛地一弹,沈奕书只觉得一阵头晕目眩,等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忽然觉得院子倒过来了。

貌似不对,是自己……被倒吊在了树上……

此时,沈奕书真的是欲哭无泪,怎么这荒废已久的院子里竟然还留有陷阱?

沈奕书挣扎了下,血流倒窜的感觉令他的脸变得通红。

“有人么??来人啊!救命啊!!!”

“我不是贼啊,我只是路过而已,救命啊!”

“……老姐,呜呜,我错了,救我啊……”

……

沈奕书无力的伸手抹了把头上的汗,叹了口气,默默想道:“这屋里的人还真是沉得住气,自己

都吊了小半时辰了,这还要吊到什么时候?”

“咕噜咕噜——”

正当沈奕书迷迷糊糊数着脑下落叶正要睡着的时候,肚子非常尽责的提醒他该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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