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民工翻身记——superpanda
superpanda  发于:2012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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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

“……?”

“稍微等我一下。”

“……嗯?”

“我也去。”

“……?”

没有闲暇去管老板为什么也要跟着去,毕晟赶紧回家翻出以前照的照片,制作了一沓寻猫启事,拿出去到处张贴。

贴完后,毕晟就一边走,一边找,向四周张望着,越来越失望地喊着“大喵喵”。

两只猫,于丁一管大的叫“贱贱”,管小的叫“笨笨”,毕晟则叫它们“大喵喵”和“小喵喵”。

毕晟没有放过任何一个可能会找到大猫的角落,将小巷子里的杂草推都扒乱了看,看见底盘比较高的汽车也会弯下腰去,看看大猫在不在下面,如果发现了栏杆缝隙比较大的院子,毕晟还是会过去,将脸贴在栏杆上,向里面瞧,这时主人家里的大狗总会跳出来对着毕晟狂吠。

找了好几个小时,什么都没找着。

天却已经完全黑了。

“我……”毕晟说,“我知道,大猫大概已经死了。我听人说,猫在死前都会离开主人家,死在外面,因为它们不想让主人看见自己死时的样子。”

看见老板没接话,毕晟又说:“之前的几个月,大猫的食量就很少,猫粮全都被小猫吃去了。它还瘦了不少,毛也没有以前光滑了,当时我还想让它多吃一点,现在想来,也许是老了。”

贺铭迁看着远处毕晟的房子,点了点头,说:“也许是吧。”

“我……”毕晟说,“我宁可大猫是忘了本,在别人家里吃鱼呢……”

贺铭迁说不出违心的话,在毕晟的头发上摸了一把:“大猫没灾没病,寿终正寝,别难过了。”

“也对……”毕晟说,“它是野猫,却被我们养着,寿命已经别其他的野猫长出不少了……”

“嗯。”

“可是……”毕晟又难过地说,“以后,就只有小猫可以陪我了。”

“我也可以陪你。”

“你……”毕晟说,“但是你不是猫……”

“你可以把我当成猫。”

毕晟有些茫然地看着贺铭迁:“怎么当……”

“想象一下么,”贺铭迁说,“你不是经常生活在自己的想象里?”

“嗯……”毕晟听着这话不像是讽刺,于是站定了,转过身子,看着贺铭迁。

对方穿着黑色的衬衣和黑色的西裤,眉眼精致,腿长而直,腰带恰到好处地勾勒出腰部的线条。

还真的有点像大喵喵。

“嗯……”毕晟点点头,“那我就当你是大猫变的。”

“……”

毕晟这时候已经完全忘了,对方是自己的老板。

“走吧……”毕晟又说,“现在,先跟我回家,我给你弄鱼吃。”

贺铭迁没有说话。

但是他最讨厌的食物就是鱼。

32.夜晚同宿

晚上,毕晟非常用心地做了大喵喵最爱吃的清蒸鳜鱼,小心地放在贺铭迁的手边。

贺铭迁厌恶地把它拨得远远的。

“你……”毕晟拿出一块鱼,挑了刺,放进贺铭迁碗里,“你吃啊……”

“我不吃鱼。”

“不吃鱼……”毕晟看起来好像受了多大的打击似的,“不吃鱼的话,就不像大喵喵了……”

“……”

“你答应过我,可以把你当成大喵喵的……”

“……”

“大喵喵最爱吃鱼了……”

“够了。”

贺铭迁打断了毕晟,夹起那块鱼看了看,扔进嘴里,一口没嚼,直接就咽了进去。

毕晟总算觉得满意,赶紧低下头,又专心致志地挑鱼刺去了。

一个晚上,贺铭迁吃的鱼比这辈子吃过的还多。

最后,收拾碗筷的时候,毕晟小心翼翼地拿过贺铭迁刚才用过的碗,向碗里看了看,突然说:“以后,这个碗……就是猫碗了……”

“……什么?”

说完,拿出纸笔,歪歪扭扭地写了三个字:“大喵喵”,贴在碗上面。

抬头看见老板黑着的一张脸,毕晟吓得赶紧捧着猫碗跑进厨房,把水龙头的声音拧到最大,装出一副与世隔绝的样子。

“你过来,”吃完晚饭之后,贺铭迁把毕晟叫了过去,“差不多该开始工作了。”

“咦……”

“怎么?”贺铭迁挑了挑眉毛,“难不成你觉得今天可以不加班?”

“我没觉得……”本来,毕晟就打算找完猫之后继续做白天没做完的活儿的。

“那还磨磨蹭蹭地干什么?”贺铭迁问。

“我……我没有磨蹭。”

毕晟说着,就打开自己的电脑,从优盘里将没完成的图纸拷贝出来,在老板眼皮底下开始了工作。

“……这里有问题。”

听见老板发话,毕晟吓得耳朵一动:“哪里……哪里有问题?”

贺铭迁没再说下去,站在毕晟后面,微弯下腰,直接伸过手去,操控着鼠标。

老板的手指修长,可以将毕晟的手整个盖住。

“看见没有,这条线歪了。”

“咦……”

“怎么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

“对……对不起。”

老板垂下眼睛,看了看毕晟发红的脖子,很难得地没有说什么,将另一只手也搭上了写字台。

毕晟看了看左边,是老板的胳膊,再看看右边,也是老板的胳膊。

“这里也需要调整……”老板就在很近的地方,毕晟甚至能感觉得到老板呼出的热气,一边耳朵痒痒的,有点别扭。

但是,毕晟还是努力去画。他眼睛越瞪越大,越瞪越大,脑袋离电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好像马上就要钻进去了似的。

贺铭迁看他这样,伸手一扯,就把毕晟拽了回来:“那么近也不怕伤眼睛。当电脑是你媳妇儿?”

“我……我没有媳妇儿……”

“靠到我这边来。”

“好……”

毕晟一直都很崇拜老板,能被老板亲自指导,他很高兴。老板总是很忙,很多工作都需要他亲自看着,这种单独霸占老板几个小时的机会可不多。想到这里,毕晟更是全神贯注,竖起耳朵听着,浑身充满了工作的劲儿,几个小时过去了也浑然不觉。

夜里静得很。

毕晟能够听见的就只有“哒哒”的鼠标点击声,还有老板时不时发出的磁性低沉的嗓音。

最后,在终于完成了今天那份工作的时候,老板像是奖励又像安抚似的亲了亲毕晟的额角。毕晟正盯着电脑看,回忆今天老板告诉他的东西,好像已经完全钻进了图纸里,完全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再然后,因为时间已经很晚,两个人就上了床……

毕晟半夜迷迷糊糊地看见大喵喵好像又回来了,还像往常一样,趴在床上。

“大喵喵……”毕晟嘟囔着,伸出手去乱摸。

唔,总觉得手感好像不太一样,猫毛便没有了,滑溜溜的,不过腰部的弧线还是那么漂亮。

毕晟摸了半天,感到大喵喵动了一下,于是赶紧收回手,这是毕晟的习惯,他害怕大喵喵会挠他。

紧接着,毕晟就觉得大喵喵凑到了自己的脸颊旁,有点痒。

“别舔……”毕晟迷迷糊糊地说,“怎么那么爱舔人……”

可是大喵喵却像完全没有听见一样,在颈窝处嗅着,还一路到了脸上,在眼角、鼻梁等地方流连不去。最后甚至还蹭到了嘴唇上,轻一下重一下地啄着。

“大喵喵……”

听见毕晟梦里的胡言乱语,贺铭迁觉得有点好笑。

他又抱得紧了一些,用舌头耐心地引导着对方张开牙关。

过了好一会儿,毕晟可能是觉得舒服,终于放松了一些,贺铭迁没有丝毫犹豫,长驱直入,卷住毕晟的舌头,摩擦着对方口腔内的黏膜,果然,味道和想象中的一样好。

毕晟睡得像死猪一样,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打算留给于丁一的初吻已经没有了。

他以前虽然交过两个女朋友,但是那两场恋爱持续的时间都非常短。在谈恋爱的期间,毕晟什么都没敢做。

这个毕晟,在这方面最大的愿望就是在于丁一答应做他皇后的那天,花钱雇一顶小轿子,自己威风凛凛地走在前面,去接于丁一回家。等于丁一被他拉着下了车之后,在鞭炮声中,在非常浪漫的氛围里,把于丁一搂过来,吻住。

毕晟很喜欢鞭炮。

在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之前,毕晟就已经有了自己心目当中理想的点火仪式:1000万响的小鞭从高高的主火炬上垂下,最后一棒的火炬手点燃眼前的那根线。鞭炮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鲜艳的火光映红了整片天。在漫天的烟雾中,在一片热闹与喜庆的氛围中,主火炬被点燃了。

所以,最后,当毕晟发现那是一个静悄悄的回忆过程时,觉得失望极了。

他最喜欢热闹,最不能接受的就是不热闹。

再后来,毕晟的梦里就没有大喵喵了。

也不知怎么回事,就出现了老板。

一直惧怕的老板,成了他的摄政王,野心勃勃,独握大权,把持朝政,施威镇众,飞扬跋扈,恣意妄为。

然后皇帝消失,毕晟又成了毕晟,大喵喵回来了。可是回来之后的猫性格古怪,自尊心强,高傲自负,目中无人,我行我素。

就这样,自己一会儿是皇帝,一会儿是主人,乱七八糟的,第二天早上起来,头疼得很。

偏过头,看见连睡觉都紧抿着嘴角的老板,更觉得自己永无翻身之日。

毕晟没想到的是,自从这天过后,老板就开始变本加厉地使唤他。

除了工作之外,还要做许多许多的事。

“去买咖啡。”

“去买午饭。”

“去洗车。”

各种花样层出不穷。

毕晟觉得委屈,他的工作里面,明明就不包含这些。

公司里还有一些人说,毕晟是老板的跟班,每天溜须拍马,阿谀奉承。

可是毕晟明明就是不愿意的。

他做这些,明明就是被迫的。

终于有一天,毕晟不干了。

“毕晟,”贺铭迁站在书架前,背对着毕晟,“下了班你去买点排骨,明早炖了带来。”

“我……”毕晟忍了忍,还是没忍住,“你自己去。”

“哦?”贺铭迁没想到毕晟会来这么一句,转过身来看着毕晟。

毕晟转过身去,抓住门把手:“我……我为什么总是要做这种事……我是你的员工,员工没有义务买菜烧饭。”

“员工是没有。”贺铭迁把书放回书架上,转过身走过来。

毕晟感觉到老板走近了,吓得大气也不敢出,死死捏着门把手,低着头,瞪着眼。

“可你又不只是员工而已。”贺铭迁从后面,马上就要贴上毕晟的背,贴着毕晟的耳朵低笑道:“是吧……主人?”

“!!!”

毕晟被吓得够戗,全身汗毛都竖了起来。他咽了咽空气,艰难地说:“我……我下了班之后去买。”

“哼。”

老板听见这话,移开身子,压迫感顿时消失。

毕晟赶紧窜出办公室,心里恨自己太没用。

他数着钱包里的钱,想,自己明明就是有理的那一方,怎么就不敢将刚才的话再说一遍呢?

33.夜不归宿(再更)

谭峥对于丁一管得越来越严。

这一天,于丁一出去参加原东北区同事们的聚会,回去得有点晚。

这是团队解散以后的第一次聚会,有一个很奇怪的缘由——南北,还俗了。

南北这个人,一直对佛教心驰神往。在沈阳工作的时候,就经常在休息日的时候一个人跑到附近的寺庙帮忙打扫院子,研读佛经。

然后有一天,也不知到底是为什么,南北突然看破红尘,选择出家。

但是,出家还不到两天,就被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拖出去,又还俗了。

那个朋友,于丁一也见过,长得浓眉大眼,有点郭靖郭大侠那个感觉,印象中是个爆脾气,还是个饭桶。

所谓吃货,不只是因为这个人能吃很多,还因为不管将多难吃的食物摆在他面前,他都要吃个精光。他总是不饱,永远也吃不够,出门总是要一路走一路买,身上永远有烧鸡的香味。据说有一次他做出了一道惊世骇俗的恶心的菜,可是这人仍然将几个人的份全部咽下,告诉别人,他知道那个很难吃,这一辈子没见过这么难吃的东西,可还是忍不住要吃。

就是这么一个人,让南北回来了。

南北说,离开的时候,寺庙的老方丈非常生气,气了半天,最后只说出来一句话:“这才两天,你玩儿我呢?”

于丁一知道,南北心里其实特别过意不去。

一群人疯疯闹闹,又是喝酒又是唱歌,回到谭峥家,已经是凌晨五点半了。

谭峥打开床头灯,看见是于丁一,直接骂道:“什么破习惯,早上回家!”

“吵醒你啦……?”

“不是这个问题。”

“嘿嘿……”

“知不知道家里人会担心?”

“我……”于丁一有点摸不着头脑,“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嘛……”

“就算说过了,也不能闲晃到这个时候!”

“我下次不啦……”

“再敢有下次,就别想进门。”

“我错啦……”

“自己玩儿得倒是开心,想想等你的人!”

“我真的错啦……”

谭峥眯起眼睛看了看于丁一:“为了表明你已经真正意识到了错误,明天一早,去把人人网和开心网的状态给我改了。”

“……改成什么?”

“就写,‘我眼里全无父母妻儿,我错了。’”

“……”

“怎么?”

“不好吧……”于丁一有点纠结。“哪里不好?”

“这个‘父母’倒是没有问题,可是‘妻儿’从何说起啊……会被人误会的……”

“没人跟你咬文嚼字!”谭峥好像真的发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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