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民工翻身记——superpanda
superpanda  发于:2012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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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上了清华又怎么样呢,去了美国又怎么样呢,进了名企又怎么样呢,还不只是个IT民工。

学的又不是经济,连凤姐都看不上。

谭峥,有攻的气场却没有攻的出场,一上来就遇到一件倒霉事,于丁一很是同情他。

张述行,看上去总是温文尔雅。可是,他也遇到了倒霉事,于丁一很是同情他。

毕晟,人不如其名,是个单纯呆傻的人。这样的人肯定会遇到倒霉事,于丁一很是同情他。

等等……这三个被同情的人怎么那么快就都翻了身,而且还对自己图谋不轨?

轻松笑文。

结局一对一,且正攻十分明显。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于丁一 ┃ 配角:谭峥,张述行,毕晟 ┃ 其它:

1.惨遭裁员

有人说,去美国读书和去山东蓝翔技校是一样的——学技术,有食宿,兼修烹饪、驾驶、汽修、机电、缝纫、美发等多种技能。

于丁一就是一个技术、烹饪、驾驶、汽修、机电、缝纫、美发样样都还不错的毕业生,硕士读完4年整,正在硅谷一家世界500强公司工作,累死累活写代码,职位名称叫做IT工程师。

所有新认识于丁一的人话不出三句都会问到他名字的由来,这时候于丁一总会讲到于妈妈当年的一段悲惨历史。原来,于妈妈本名潘嘉懿,在参加一次重要考试的时候因为笔画太多而没有时间去填上最后一题的得数,导致那道题被扣掉5分,于妈妈以4分之差黯然落榜。痛定思痛,便决定给儿子取一个笔画最少的名字,希望他可以在各项考试中占尽优势。同时,于爸爸的专业是设计,坚持认为“丁一”两个字叠在一起便是“于”,有一种对称和不对称的扭曲美感,所以于丁一这个外人怎么瞧都像是随手乱起的名字便横空出世。顺便说一句,于爸爸的名字叫做于爱山,江湖绰号“一二三”。

这一天,于丁一照例在网上看各种搞笑帖子,却没想到隔壁的老印突然从隔板上方探出一颗毛茸茸的黑脑袋:“Dean!听说了没有?John被裁员了,你我幸免于难!”

听到这话,于丁一只觉得脑子里乱糟糟一堆,一喜一悲两种极端情绪在激烈地碰撞,洋洋自得的小恶魔和急人所急的小天使立刻就打成一团,说不出到底是个什么滋味儿。唯一能提取出来的信息就是自己可以留下,但是最好的朋友谭峥必须离开。

在上学的时候,谭峥就是于丁一的同学,后来工作也找到了一起,自然而然地就在距离公司不远的地方合租了一间两室一厅。

哎,于丁一心想,明明一直在一起的两个人,怎么突然之间就被分开了呢。

马克思那句名言说的一点都没错:资本主义来到世间,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这个形容多么贴切。中国人就写不出这样的句子,因为只有鬼佬们才能看得清“每个毛孔”。

眼巴巴地看着电脑上的钟走到了17点,于丁一赶紧BIU的一下注销了自己的账号,飞奔到谭峥的隔间去看看那个老印说的到底是真是假。

美国人对能源的浪费可谓令人发指、丧心病狂,没有人关电脑也没有人关电灯,如果点击shut down而不是log off的话,会被人看作是怪胎。

探头探脑地望过去,果然,谭峥正在收拾自己的东西。

“喂……”于丁一蹭着地毯走过去:“那个……我听说你进了裁员名单……是真的吗?”

“嗯,”谭峥翻着一沓一沓的资料,再一捆一捆全部扔进身后的垃圾桶:“今天是最后一天。”

“哦……”于丁一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才好,只有嘿嘿傻笑道:“也别太在意了……虽说现在经济状况不好,但是有一些中小公司也仍然在招人!凭你的能力找到新工作肯定没问题,先呆一呆,等大环境好转了再去更好的公司就行了……!”

“不了,”谭峥顿了几秒,才又说:“我老板也在名单上,正在拉队伍回国创业,我打算跟着。”

“……咦?!”听到这话,于丁一吓了一跳:“你要回国了?!”

“嗯,”谭峥垂着眼睛看桌面,半晌之后才像下了什么决心似的抬起头问:“你要不要一起走?咱们一起办公司。”

“我再留一阵子……”于丁一本能似的说:“明年就可以申请绿卡了……”

“你那么想要绿卡干什么?”

“嗯?”于丁一想了想,自己也不是很清楚问题的答案,就只能打着哈哈说:“一开始来不就决定拿绿卡嘛……哪能现在放弃啊……马上就能拿到了嘿嘿。”

于丁一心里有点同情谭峥。连带着读那鸟书,在这鸟不拉屎的鸟地方受了6年鸟气,不就是为了混个鸟身份吗,结果他没混上,就要回去了。至于这身份到底有什么用,于丁一也不太明白,反正人人都羡慕就是了。比较切实可见的好处就是可以生三个以上的孩子。不过,为什么要生那么多孩子,于丁一还是不知道。

“哎……”于丁一又试着说些话让谭峥心里好受些:“你回了国,就可以看到很多女孩子了。”

谭峥抬眼看了看于丁一,没吭声。

于丁一挠挠头,又是一阵心酸。在这硅谷,真的很难见到异性。不过,谭峥竟然也没有女朋友,这一点倒多多少少有点奇怪。虽然工资和其他工程师半斤八两,可从长相上来看,确实是最高级别。可是于丁一很快就想起谭峥以前其实有女朋友,比其他的大陆男要好上不少。

造成他们分手的原因史称“喝汤事件”。

当时于丁一也在场,有幸目睹了这一奇特景象。

谭峥和于丁一都是北方人,习惯一边吃饭一边喝汤,而他当时的女朋友习惯吃完饭之后再喝汤。有一次他们三个一起在中国城,当那个女孩儿想要喝汤的时候却发现碗已经见了底儿,于是抱怨了几句,没想到谭峥将小题大做这个成语发挥到了极致,当场就分了手。

这个理由是于丁一见过的最匪夷所思的分手原因,没有之一。

不过,后来想想,那一阵子谭峥就很奇怪,心思好像飞没了似的,恐怕本来就想着要分手呢。

“你……哎……”于丁一又怀着酸葡萄的心理说道:“你在这个僧多粥少的地方都已经这么受欢迎,回到国内肯定要被哄抢的……”

谭峥皱皱眉:“我不在乎那些东西。你收拾完了没有?我已经可以走了。”

“嗯?”于丁一呆头呆脑地说,“好。”

“以后你要自己开车上下班。”

于丁一有些闷闷地说:“我知道。”心里或多或少还是有些伤感。以前,都是谭峥在开车,于丁一去时在车里睡得昏天黑地,回来时则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喋喋不休。

回到家,于丁一就从调料箱子里拎出菜谱,左翻翻,右翻翻,哪个都想吃,馋得要命。

“馋死我了……”于丁一合上书,控制自己不去看它,扯过放在灶台上的杯子打了一杯水,笑道,“喝水喝水!把自己撑饱!你先做一个鸡蛋,用完了炉台我再煮点饺子。冰箱里没剩什么东西,对付对付算了。”

“……”

谭峥盯着于丁一瞧了半天,最后突然放下手里的东西,说:“走吧,我带你去中国城。今天听说有一家新开的菜馆,满30送大虾。”

“咦?”于丁一瞪圆了眼睛问:“现在去中国城?咱们不都是周末才去吗?”

谭峥动作稍微顿了顿,然后才说:“走吧,我能陪你的日子也没几天了。”

听到这话,于丁一愣了一下,然后才怔怔地说:“别这么说……圣诞假我一般都会回国,一定都会去找你的……”

谭峥把锅里烧了一半的油倒进一个碗里,一边刷锅,一边嘲讽似的问:“你觉得一年见一次就够了是不是?”

“嗯?”于丁一又呆住了,觉得自己大脑内存好像不大够用。他怎么觉得谭峥这句话怪怪的呢?

幸好谭峥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他打开门出去上了车,用眼神示意了一下于丁一,于是于丁一赶紧跑过去坐在另一边。

到了中国城,发现没有停车位。

谭峥在广场里绕了好几圈都没看到有空出来的,小声骂了一句,踩着油门就冲进了旁边一栋建筑物的停车场。

“喂……”于丁一看了看周围,说,“这栋楼里都是公司,要有停车许可才可以的……你看,别的车里后视镜上都挂着一个,就咱们没有。”

“没事,”谭峥无所谓地说着,在车里翻来翻去,找到一张还算比较硬的纸,回头看了看后面车里后视镜上挂着的许可证,然后东折西折,左撕右撕,就将那纸变成了一个相同的形状,一抬手,挂在了自己车里。

于丁一一直都知道谭峥最能忽悠人,可是每次都还是有些紧张。

停车场里的老黑指导完上一辆车之后就径直向于丁一他们走了过来。

谭峥特别自然地向上指了指。

这时是黑天,停车场里灯光又很暗,老黑没看清,就笑了一笑:“停在里面就可以。”

谭峥道了声谢,挂上档,一踩油门就进去了:“有点晚了,不知道这会儿还有没有免费虾?”

“……”

进了饭店之后,于丁一和谭峥点了一个干锅羊肉,又要了几个其他的菜,吃得非常过瘾。

旁边坐了一对好像是在相亲的男女,那女的从一开始就挑杏仁是酸的,然后就一直说自己如何受欢迎,从小学开始讲,讲小学前桌同桌后桌都喜欢她,同桌还一直写长信给她直到高中,在最后一封信里说自己配不上这么优秀的她,后来,听说他找了一个和自己相同名字的人做老婆,末了还评价说虽然感觉很不好,可是又不是她的错。之后又说曾经在加拿大偶遇到一个长得像明星一样的男人,对方一见到她就开始了猛烈的追求,她一眼就认出来,那是她前世的爱人,可是这一世,她的心境却已经不一样了。之后又说她们院有一个全院都为之疯狂的台湾美籍华人,听课很认真,一直很爱她,她上课无聊的时候发MSN给他,就可以让他心神全乱,一直看电脑等回音,连布置作业都不愿去听。最后讲到相亲历程,说上一次的相亲对象说她太漂亮了怕不适合居家,等等,末了又夹杂着英文来了一句“我不知道这条路是不是suit我……”

在整个过程里,于丁一一直竖着耳朵听,还时不时地想要看一看这到底是怎么一个惊世的美人。最后,当她终于偏过头来的时候,于丁一大惊失色,不由自主地喊了一声:“凤姐!”

那个长得很像凤姐的人大怒,拿起一杯水就像于丁一泼了过来。

说时迟那时快,谭峥立刻抄起一个空盘子顺着水来的方向一扬,就把那水给荡了回去。

凤姐看自己泼出去的水反而把自己给弄湿了不少,正要发作,却冷不丁看见了谭峥的长相,凶神恶煞立刻就变成了嗲声嗲气:“你对面那个人乱说,我心里很难过~”

谭峥看了她一眼,薄唇轻启,吐出三个字:“疯女人。”

2.新的部门

从饭店出来之后,于丁一有点郁闷地说:“哎,清华毕业的又怎么样呢,学的又不是经济,连凤姐都看不上。”

“……”

“高中的时候,为了上清华,我天天做题,做得眼睛都坏了。这个时候人家在干什么呢?在和女生谈朋友。后来,上了清华以后,为了去美国,我天天做题,做得眼睛都坏了。这个时候人家在干什么呢?在和女生谈朋友。再后来,来了美国以后,为了好工作,我天天做题,做得眼睛都坏了。这个时候人家在干什么呢?在和女生谈朋友。现在,进了500强,还是没有女生和我谈朋友……”

“行了,”谭峥打断了于丁一,“又不是你想谈就能谈上。”

“我……”于丁一抽了抽鼻子,“我还是想谈……”

“忍着!”

“……啊?”于丁一被吓了一跳,看谭峥好像不想再讨论这个话题,只得作罢。

晚上睡觉前,于丁一设置好了闹钟,放在床头柜上,又把手机自带的起床铃也调出来,放在房间门口。为了保险起见,还改成了最大音量。

他是这样想的:为了让手机停止蜂鸣,就必须要到门口,这样怎么说也应该会醒了吧。没有谭峥来砸门,还真不习惯。

可是于丁一还是太高估了自己。

第二天早上,当闹钟和手机同时叫起来的时候,于丁一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仁不让之势跳下床,一步窜到门口,飞快地按下“确定”键,又一下蹦回被子里,拍下还在乱叫的另一个怪东西,继续呼呼大睡。

睡了没多一会儿,就听见有人来敲门。于丁一不理,继续缩在哪里。没想到门外的家伙非常固执,一直都不离开。

这种状态持续了一会儿之后,于丁一终于清醒了:今天,还要去上班。

迷迷糊糊地穿上衣服拉开门,不意外地看见谭峥站在门口。

“谭峥……”于丁一睡眼惺忪地说,“你怎么起来了……”

“你那手机声音大得想不起来都难。”

“怎么会,我自己都没有醒……”

“谁能跟你比?”

“……”

“去洗脸刷牙,”谭峥命令道,“早餐我刚刚给你做好了,在餐厅的桌子上。”

听到这话,于丁一有点诧异地回头看向谭峥。

“看我干什么?”

“你今天不用上班,怎么还这么早就起来做饭?”

“别磨蹭了,”谭峥转移了话题,“洗洗脸,等会儿开车的时候精神点。”

吃完早点,开车去上班。

到公司正好9点整。于丁一像往常一样,打开了人人网,开心网,还有“我爱评书网”,开始了新的一天。

听评书这个习惯要追溯到上学那会儿。研二一开学,在于丁一去找院长谈选课的事情时,院长却突然善意地抨击了于丁一那惨不忍睹的英语。当时院长说:“Dean,你一定要把自己完全沉浸在英语中才行,千万千万不能再听人说汉语了。”被训诫的当天下午,于丁一就开始听评书,并且一直将这行为延续至今。

于丁一看完了大家的分享,开始百无聊赖地在人人网和开心网上搜索,看有多少与自己名字结构相同的名字,比如王工一,田口十等等。 就在这时,项目组总监却突然幽灵一般地出现在了于丁一的隔间里。吓得于丁一双爪一抖,慌慌张张地想把耳机摘下来,可落实到动作上,却鬼使神差拔掉了耳机连在电脑上的接口。于是,单田芳那独特的嗓音便飘荡在整个项目组的上空:“这、人、便是——白、眉、大侠!”

所有大陆来的工程师都大笑出声,其他听不懂的人也受到情绪的感染,咧开嘴呵呵傻笑。

虽然这个白人老板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表示,于丁一还是知道他不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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