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路——江夫子
江夫子  发于:2012年10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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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乡我曾遇到过这样的事。一群人在打麻将,突然有人跑来对其中一个人说:“快!快点回去!你妈已经去了。”

那人一听不但没有立即归家反而招呼大家将这一轮打完再说。脸上也毫无哀戚之色,反而会因摸到一张好牌而喜上眉梢。

一圈即了立刻跑回家,还未走到家门口就开始边抹眼泪鼻涕边嚎啕大哭地诉说着母亲生平的苦难与奉献和自己对母亲的不舍。这样虚假的亲情和做作的眼泪更像是一种约定成俗的惯例,想来实在令人心寒。

我努力睁大双眼还是未能阻止它毅然决然地滑落,一颗颗叮叮地落在杯子里与水溶于一处。有几颗落在手指边,一下又滑进指缝间隐匿不见。

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亲人,相依为命的亲人是永远无法割舍的依存。那是我温柔的海港,是我最安心的堡垒。有人是否会理解会体谅这种亲情。失去亲人的恐惧是我生命中永不能承受的痛。

“小羽。”磊子叹息一声后拥我入怀,紧紧地抱着。我想我的感情或许真的残缺,要不怎么会眷恋他身上的安全感。我有恋父情结,我眷恋磊子身上如兄如父的力量与情感。在他怀里的我突然有了如释重负的感觉。

等我情绪平静下来后磊子也不再追问我身上的事。我肿着双眼趴着刘海低着头匆匆往校外跑。我不愿意抬头,怕看见他人眼中的我太过于狼狈。

走到一个售票的地方我拿出一百元买了回F县最早的火车票,明早九点三十五。

神经被眼泪清洗过后变得格外敏感,总若有若无觉得身后有人跟着。莫不是钱财露白被有心人给惦记上了?于是不敢再迟疑匆匆跑上车站刚停的公交。

第36章

我一路忧心如焚地揣测着母亲的病情,设想着以后的种种。越想越发清楚自己的软弱窝囊。因为我今后所有的生活必须要有母亲的参与。生老病死自然规律,理应淡然对待。这些道理我懂,都懂,可是不行,至少现在不行。

回去的时候母亲已经在家休息了。据医生说是盆腔发炎,只消吃药消了炎症便好。我担心母亲撒谎硬要看检测单,她无奈地从枕头下拿出纸袋递给我。等我看完后,心终于舒了一口气。

“妈,我有事跟你说。”

“干什么?”母亲看我脸色严肃也不由得认真起来。

“你为我付出这么多年,儿子心里对你只有感激决无怨言。”

“好端端地说这些干什么?”母亲语带责怪可我知道她是不好意思。

“妈,你听我说。”我拉着她粗糙的手,手指尖还能触到她掌心的老茧子。

“妈,有时候我甚至会恨自己。如果不是因为我,你其实可以过得很好。你当初为什么不听舅妈的劝把我扔掉?”

母亲惊惶地看着我:“你听谁说的?完全没那回事。你别听人瞎掰啊。”

我不会跟她说,这话是外婆拿笑话来讲给我听的。

“你为什么要留下我呢?”我固执地重复地问。

母亲是个没什么心眼的人,她揉了揉我的头叹气:“你是我身上掉下的一块肉,当娘的都舍不得。”

一样的回答。这跟外婆当年同我说的答案一模一样。

“那时候你爸刚走,你又那么小。扔掉,我舍不得。把你送人吧,又怕别人虐待你。想来想去还是只有待在我自己身边才最安全。”她笑了,那是一种非常骄傲的自信。坚信只有她才能许给我最健康安心的幸福。

外婆家虽然称不上富裕,但对于母亲这个唯一的掌上明珠从小也是疼爱有加。母亲自从嫁给父亲后基本上就没有再做过什么工作。父亲去世后她又不得不为了我们的生计奔波,其中的辛酸这个朴实坚强的女人却从未对我讲过。

曾经我以为为人父母天性就应该对子女负责,可自从知道有那种把孩子无情扔掉的父母后我才醒悟:世上本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和理所当然的付出。

我抱着母亲并不宽阔的肩膀说:“妈,再活一次吧。”

母亲受不了我这种文邹邹的说话腔调,推开我奇异地瞧了一阵:“你今天怎么了?说话老是乱七八糟的。”

“妈,再给自己找个伴儿吧。”我看着母亲的眼睛说:“我不想你一个人再孤单下去。”

母亲愣住,表情分外复杂。可以说是动容也可以说是酸涩,一会儿后才猛烈地拍了我一下:“你这孩子,说什么呢。”

“妈。”

“大人的事你小孩子家操的是哪门子心啊?”

“我早已成年了。”

“嘁。”母亲捏住我的脸颊:“哪怕你过了三十岁、四十岁,在我眼里啊,永远都是那个哭着追我跑的小孩儿。”

我把头靠在母亲的胸脯上,闻到的不是浪漫高档的香水味而是一种历经了命运的磨砺再回归到油盐酱醋的平凡生活的味道。妈,是儿子太自私。如果可以,请不要将你所有的期望与幸福都寄放在我身上。我害怕你会伤心,害怕自己没能力回报你,更害怕你会后悔当初留下了我。

第37章

这一个学期我将所有的精力全放在了学业上,因此与502的关系也越发疏远。除了磊子偶尔会来找找我之外,也没什么别的亲密的朋友好去看望。他依然还是会跟我提起502的人,许是看我也没什么排斥才会挑拣地跟我说一些远悍的事。只是我听了也当是听了,并没有因此而产生出什么盘根错节辗转不舍的情丝来。

我想的是爱情来了也就来了,如果走了,也应当是好好地告别。好聚好散是个很和谐的词儿。

肖锐也不再频繁地来找我,只是不曾想过我和他竟然会在图书馆的自习室里相遇。不是说肖锐是个贪图玩乐不思进取的朽木青年,只是他曾经说过他去图书馆的次数跟我去操场的次数成绝对正比。两厢一比较后我就从不曾有拉他跟我一起泡图书馆的念头。

我坐在自习室这一头的旮旯里,而他远远地坐在另一头最后一排一个毫不起眼的角落。他的耳朵里塞着耳塞,手里拿着一本很厚的书。嘴里一边喃喃地念着,一边的手也不辍地默写着什么。

今天他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衣,外面罩了一件宽大的V领天蓝色毛衣。头发也长长不少,柔柔顺顺地伏贴着。他看得很仔细,翻书的动作也放得很轻很轻。这样清澈柔和的肖锐是我不曾看过的另一面。确切地说不上来是什么感觉,只是突然觉得这样的他很好,很吸引人。

幸福在于自我的遗忘。放下心底的那个人,去掉那层忧伤,说不定前方的风景会更缤纷灿烂。带着这种憧憬的美好和继续向前的勇气,我没去跟肖锐打招呼就离开。

人生就像大海,而时间则是橹桨,不断地推着人在海里颠簸。或惊魂不定,或悠然自适。几度沉浮,多舛不济。

第38章

在我知道远悍真的准备和女朋友一起出国的时候是在又一个金秋九月。这次不再是磊子作为中间人给我传递着他的消息,让我即使没再和他见面也熟知他的一举一动。远悍亲自来C大找的我,神色泰然从容,俊逸一如往昔。

我不记得我们之间说了些什么,只是大多数的时候是我在听而他在向我表示。他已经完全整理好自己的心情,无论我是否是一个同性恋者或者是否带着异样的心情对待他,他还是拿我当最好的朋友。一如初始。不知道藕断丝连的关系是不是比从此天涯陌路的结局来得要更圆满一些,我竟然答应了。

我和远悍又成为了朋友,彼此都掩耳盗铃地开始扭转时空想回到过去。或许我也是清醒的,只不过在听他说这个学期结束后就要去到德国时,心忍不住就潮湿了。

在远悍来找我的第二天,我就开始发疯般去找纹身店。找来找去最后去到一个地下商场的小店里。师傅是个满身图纹的彪壮男人,看起来很是吓人。终于还是走到了这一步。我脱下衣服,裸着上身趴在床铺上想。这个时候的我完全没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大孝之意,有的只是看怎么着能让心里舒坦一些。如果再这样颠来倒去地平静一阵又撕裂一阵,我想我不会在沉默中爆发只会在沉默中变态。

记得以前偷偷地吸烟,觉得那是属于男人的一种姿势,成熟且稳重的。可是当烟味窜入肺叶时却并没有体会到销魂之感。所谓的缭绕在指尖淡淡烟草的味道也只是一种文字绮丽的修饰,其实,那味道并不好闻。

在稚嫩的时代做一些成熟的事情一向被视为“堕落”。我堕落过,却只收获了更多的无聊与空虚。

师傅问我想纹在哪个地方,我就随意点着自己后背左肩的位置上。我不知道纹身算不算得上是自残行为,只是那种针刺划过肌肤的时候心里的痛苦不会那么明显和张狂。

几个小时过去后,我站在穿衣镜前侧着脑袋看我的左肩胛。那里现在是高肿成一片,但是还能清晰地看见一只黑色的蝎子翘着尾潜伏着。仿佛在肆机等待,或者捕猎什么,或者撕裂什么。

离开的时候师傅特别叮嘱我近几天不要洗澡,小心伤口沾水发炎。室外艳阳高照,汗水濡湿了我的后背,被刺过的地方又痒又痛。微热的水冲击着温凉的肌理,内外一片清爽。

舒爽后的当晚,伤口那儿痒痛十分,不想半夜竟然发起烧来。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顾城用它来寻找光明,而我却只敢拿它来盛装那些不足为人道的伤痛。万籁俱静的气氛适合表里如一的深层反省,然后便是思念满溢。

脑袋热乎乎之间,我从床上爬起去到阳台拧了一条湿毛巾。重新躺回床上后,毛巾敷在额头上,头也晕得不那么厉害了。只是那热度转移到眼眶,引得眼里阵阵发涩。

是谁说过爱情是一种疾病,让人如醉如痴,似癫似狂,到不了手就痛不欲生,得到了又觉索然无味。如果爱是一件那么委屈那么辛苦的事,那我们能不能选择不去爱。

第39章

我跟远悍的事从未向别人提及过,哪怕我们之间早已百转千回,表面上也还是一本正经。只偶尔在暗处泛点小涟漪。

我从不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别人,但倾诉这种略带三分柔气的行为的确与我不适合。我跟远悍和好如初的事实就像岩石上的滴水一般,无声且缓慢地被他人发觉。然后讶异再然后就释然。男人嘛,哪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非要弄得朋友反目成仇的,彼此都揣着一份情谊,谈开了也就过去了。

后来跟肖锐在一起的时候偶尔也会接到远悍的电话,我也是大大方方地应对。绝对不过于暧昧也不过于失态。肖锐虽然从没问过我什么,但我和远悍的事他或多或少也猜测过,以他的聪慧估计也有个大概。

与肖锐相识之初其实并没打算深交此人,但在时间的推攘中逐渐发觉到他的好。于是友情也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尽管我从不认为对待朋友必须做到全面彻底地坦白,但对于隐瞒我和远悍的事,于他我确是感到有愧的。因此在话题无意间扯到远悍时,我主动跟他讲起了那个人,以及我无望的爱情。

肖锐听完后并没有立即发表什么,只是一改往日的热闹反常地静默了很长一阵子。或许是觉得彼此都是爱情田野里寂寞的守望者,我于这种无言的对默中竟也获得一种另类的安慰。

“小羽。”在肖锐的眼眸中我没有看到任何的怜悯,可忧虑和无奈却是显而易见的。“虽然我想说爱情并不是一件严重的事情,但你倔强的眼神告诉我为爱粉身碎骨并不是那些文人骚客的无病呻吟和矫情。可谁离了谁不能活呢?你又何必要赶着去做那牺牲品。”

“当然。纵然一个人有千万种活法儿,我只不过是想要最痛快的那一种。”我本来就是在空然寂寥的时候遇上远悍的,如果失去他,我不会怎么样,只不过是变得更麻木一点而已。

“有时候真觉得自己很窝囊。堂堂一个男儿,心里想的不是抱负,装的不是家国,放的不是天下,却老是为一些情啊爱的事情伤神。如果我们站得更高一些,不只着眼于当前的痛苦,那么将来某天待我们回头看,是否会觉得爱情只是一场笑话。而曾为爱疯癫的我们,很傻。”肖锐痴痴地问我。

“如果下一秒即将死去,这一秒你会想什么?”我不答却反问他。

他想了几秒后回答:“想我这一生怎么就这么完了?”

“不想爱情?”

“来不及想了都。”

你看,其实在很多时候爱情都不会是我们第一考虑的事情,甚至有很多东西轻而易举地就能超越它甚至将它击得破碎不堪。可偏偏就有些傻子却仍对它纠缠不休,执迷不悟,犹死不悔。真真是无可救药。

第40章

其实说是与远悍和好如初,只可惜无论我们怎么去假装去掩饰,回忆却是永不会失忆。只是我太珍惜这种还有回头路可以走的选择机会,就只好尽力地躲避曾经那些让彼此都狼狈的情景再现。

我从容淡定,连带的远悍也逐渐放松下来,不会像刚开始那样表面一派风轻云淡,实则尴尬无措。看着这样为难勉强的他,我心里难受。

我这学期很忙,远悍可能也要忙着出国的事情。我们只是偶尔见个面,大多数的时候都是在通电话。

刚开始那几天会生硬地找些话题聊,最多也只能坚持十分钟不到。慢慢放开后就开始东拉西扯地乱侃。聊到出国或者谈及他女朋友的事,我们也是心平气和的。

肖锐说我完全是自虐,硬把心窝儿往人家刀口子上送。对他的话我不置可否。爱一个人本来就是一件自虐的事情,圣人挣脱不开,我就更不能免俗。

远悍在跟我说起德国的时候,从表情和语气上看不出有什么高兴的。许是出国对于像他这类家庭富裕出身的人来讲就跟出一趟门没什么区别,也就谈不上兴奋之情。

而我呢,对于中国以外的世界一直都存了好奇之心。不是崇洋媚外,只是想去看看,想把从书里看来的美好情景实体化。

不知道他是否喜欢这个他即将落脚的陌生国家,在心里我是很喜欢的。尽管没出过国,对德国也不是特别了解,但这个国家那种高度的责任感和理性跟我的性格颇有些类似。于是我莫名地觉得这个国家有一种强大的严肃性和安全感。

而且我曾经在杂志上看到过有关德国“男人城”的介绍。在我的内心深处一直拿那里当做世外桃源。那个遥远的地方,在方正的汉字中被徐徐展开来,然后再被我小心地珍藏在心里。

也曾问及过远悍为什么突然决定要出国留学,他当时看着我,神情很安静。可静谧中隐约又有些欲言却止的挣扎。到了最后他也只是沉默地说了一句:“兰简喜欢。”兰简就是他女朋友的名字。

很简单的一个理由。心,却又不受控制地痛了一阵。他对兰简的宠爱及迁就已经不需要再多的语言来解释了。我聪明地也没有再追问撇开兰简不说,他自己的想法呢?人都要懂得适可而止的道理,尤其是像我这种立场暧昧的人。

第41章

我想买一条牛仔裤,就去了时代广场。恰逢国庆节,商场内到处都在做打折活动,我慢慢走着随处看看。从ONLY专柜出来正好看见一对情侣走进斜对面的LEVIS专柜,漫不经心的眼神就这样凝视在了那两个人身上。

本来我是不相信缘分或者宿命什么的,但你在很多时候又不得不相信世间真有这么奇妙的缘。管它是相遇、偶遇还是巧遇,那好似就是命里的,刻在那里任你信或是不信。

隔着来往不绝的人,透过橱窗我看见那个挽着远悍胳膊的女孩。高挑笔直的身影,蓬松的长发打着卷儿披在后肩配上一身淡雅素净的碎花纱裙。仅仅是一个背影就足以让人领略到她高雅的气质和不俗的风采。不用猜我也知道她是谁。

其实我跟她根本没有对比的共同点,如果是因为都喜欢远悍的话,那也是凭借真心判断而不是外表。可我现在却因为她的一个背影就开始自怜自艾起来。仅仅因为男女有别,我就不得不在爱情里退让,这种无奈苦涩得令人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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