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鬼夜行之极道贱师(穿越 二)——十年磨一贱
十年磨一贱  发于:201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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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我想把刚才的一切都忘了。若是忘不了,未来我们连朋友也没得做。如果这一切都是你想要的。”这就是常建的回答。

“好,好……你好狠……那就如你所愿……”王又垂下眼,微伸食指中指,往常建额间一点,接着默念一句:“镜花水月,转头成空;繁华春梦,回眸皆忘。”

这是忘字诀。

阎罗王没想到再次念个忘字诀,居然还是被逼迫,满含了这许多无奈。虽然距离上一次又过了不可计算的岁月。

当常建再睁眼,觉得自己疲倦极了。

也对,自己已经一天一夜都在处理公事,没有合眼了。他记得他回到房间后连晚膳也没吃,倒头便睡。现在如何醒了,却着实奇怪的很。

想着想着,他又累极而睡。梦见果然看到那只讨厌的花蝴蝶,正静静地站在角落。

“哈哈,你今天又在扮什么?为啥一脸死了老爹的德性!”常建终于找到机会报仇。以前他一派快乐得要命、没心没肺的骚样子,现在看来,他也有忧愁的时候。

会喜会悲,才像个人样。

常建心里咯噔一下,人?他不是最排斥做人吗?而且阎罗王怎么也与“人”不沾边。

王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只是哀伤地盯着常建,那种哀伤不是平日的装腔作势,而是来自骨子里的厚厚的伤心,直把常建瞪得吃了一惊。

“现在可以了吧?一切如你所愿。”王说。

“什么?”常建疑惑了。

“对,你已经忘了。”王又失落起来。他的忘字诀一向很有效。

“忘什么?”常建开始回忆起来。他似乎觉得自己的记忆里有一段空白,但具体是什么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最后常建决定逗一逗他,于是纠结着眉头道:“我记得我很想揍你,但至于为什么这么想揍你,却想不起来了。”

王黯然道:“该记得的不记得,不该记得的却记得。”

“什么乱七八糟的,倒是你,怎么衣衫不整,头发蓬乱,一副被人家非礼了的模样。是不是人家睡了你又不认帐?哈哈,没想到你也有今天。”常建得意地抚掌一笑,开心极了。

他这话无意间正触到王的痛处,直觉得悲从中来,不可自禁。于是王转一转身,摇身一变,变成了一棵和人一样高的树。两个枝桠摆动,像两臂一样。走起路来是用树根一摇一摆,滑稽极了。

“你今天有创意,居然变作了一棵树,有点儿意思!这是德鲁伊变形的的治疗树形态吧?你变了这么多,还是这个最适合你!”常建笑得更开心了。

“做人做鬼做妖做魔做仙,都不快活,还不如做一棵树。”王有点感慨地说。

常建觉得今天的王不像他平常所认识的那个人,现在的这个人,背负了太多沉重的东西。就算他现在变成了一棵树在滑稽地跳舞,逗他开心,但他就是觉得别扭。

“今天又要教我什么技能啊?你之前教我的已经熟练掌握了,很厉害吧?”常建开始转移话题。

“你要学的东西还多着呢,你说要学什么?”

“你上次使的那个冰甲术,还未告诉我口诀呢。你也别太小气,有厉害的招也不要压箱底,速速教来。”常建上前抱住那棵树,摇摇他的枝桠,又摸一摸树梢的叶子。那树梢的叶子上还有水珠,亦或是露水,亦或是小雨滴。

那棵树突然挣脱他的熊抱,只一闪,便逃到另一个角落。连如何移动的都看不分明。

常建好奇地问:“这一招叫什么?移形换位术吗?我要学这招。”

“这叫‘闪现’。法师的重要技能。可以避免和人近身搏击。要知道法师靠魔法,而不是靠气力。你又不是战士,力量对你来说是没有用的。所以当你遭遇近身肉搏时,逃脱不及了可以用这个闪现,可以闪到方圆五十米的范围里,但由于你还是初阶,这个位置是随机的,也许闪到一个你不可控制的地方去,等你练得多了,就可以随心所欲。”

“哇,这么好的东西,你应该早点教我啊!还有什么保命的招没有?”常建做人一向中庸,不爱好勇斗猛,也不嗜杀,所以都是喜欢一些防守的招数。

“法师的终级保命技术当然有,叫作寒冰屏障。就像我现在这样。”只见一个巨大的冰块把这棵树都裹得严严实实,像个巨大的冰箱。常建上去用手叩了叩,硬邦邦、冷冰冰,又撞了一撞,甚至上去啃了一口,那冰块纹丝不动,一点也不受影响。

“太神奇了!”常建透过晶莹剔透的冰块看里面的树,看得见却摸不着,着实安全的很。

过了好一会儿,那个冰块消失,居然消失得非常彻底,什么痕迹也没有留下。他接着解释道:“寒冰屏障可以把人置身于万年玄冰中间,你在这其间不会受到任何伤害,所有的外力和法术都不可以左右到你,他们甚至连碰也碰不到你,所以这招是你的终极保命技能。”

“那你为何不早些教给我?”常建揪着他的树枝不放手,还拔下了好几片树叶。

他却全然不在意,只是满腹心事地说:“这个技能虽好,但最易出岔子。”

“什么岔子?”

“这个寒冰屏障分三个阶段,初阶时就像我刚刚这样,大约可以持续半柱香的功夫,这个倒问题不大,也许挺个半柱香就有人来救了,中阶时,这个时间可以持续一至三天,但极耗魔法,可能会让躺上十天半月,还要拼命吸几次精元才能恢复,但若到了高阶,却容易走火入魔。”

“这又不是武侠小说,还会走火入魔?”常建一脸的不相信。

王却正色道:“走火入魔只是一种说法,意思就是练岔了。因为最高阶的寒冰屏障可以设定时间,也许可以把自己冰封一星期或半个月,最久的可以冰封三五年。在这期间,人进入冬眠状态,神游太虚。若是人的意志不够坚定,说不定魂魄就永远在太虚空境里出不来了,你说这还不可怕吗?”

常建却有些不以为然,反而开玩笑道:“那岂不是变成睡美人,不,那是变成速冻人。说不定我还能再玩一次穿越,也许一千年以后,还会有王子过来吻醒我?”

那棵树摇摇摆摆地走远了,再也不接话,只是背对着他说:“就算是王子摆在你面前,你也再不会记得他!”

常建觉得王今天着实有些古怪,心里有股莫名涌动的酸楚。他收拾收拾心情,巴巴地跑上去拉扯着树条,要和他演练一番,央求他告诉他这些口诀心法。

那棵树叹了口气,又一摇一摆地过来,一一教会他。

常建练了好一会儿,趴在树身上歇息。树就真像树一样,一动不动,任他趴着。常建觉得自己特别累,不光是身体,还有心。他半闭着眼打了一会儿磕睡,突然觉得下雨了,脸上湿湿的,又惊醒了,然后托着下巴打量了那树一番,神秘地道:“我觉得你很专业,有作为职业演员的基本素养,看你变成树,连树叶尖尖上的露珠都栩栩如生,果然很注重细节。”

那棵树若是有表情,那一定是哭笑不得了。

万语千言,再也说不出口,只能自己对自己说。

世上最远的距离,并不是天涯海角,而是你我近在咫尺,你却不记得我了。

我变成树,是因为我不想让你看到我伤心的表情。

因为我的悲伤已经无法遮掩,无处遁形。

那不是露珠,也不是雨点,那是我的眼泪。

第九十四章:栖霞仙馆

百里多美人。

但若你问起,百里国哪里美人最多,路人甲也会回答你——当然是栖霞仙馆。

那里啊,可是美人中的美人,绝色中的绝色。

就算是里面端茶送水伺候人的寻常丫头,也比外头秦楼楚馆里的花魁要动人三分。

那应该也不是寻常公子可以去的吧!

是啊!若是一般的美人馆,只要有钱便是爷。但这栖霞仙馆则风雅的很,专招待才子和达官。若你是权倾一方的高官,自不必说。若你是恃才放旷的才子和能人,也可以被邀请进去吟诗作赋、以才会友。

听说那里有昼夜不停的诗会、高朋满座的酒宴、奇才绝俗的美人、天籁一般的曲乐、飞天一般的舞蹈。

听说那里用冰雪烹茶,伺候在旁的也多是清倌雅伎,端的是阳春白雪,不沾一丝铜臭。

你若问这里是谁开的?那怕是无人知晓了。

只知道这幕后的主人必是非常人物。

但现在这里的主事是一位风尘褪尽的三十多岁奇女子——千浔。

听说这个千浔身世也很离奇,她本是一个大家闺秀,名闻八方的才女,却因祖父犯上入罪被连座,入了官伎藉。但因为她才貌无双,又知进识退,所以也没受许多苦楚,反而结识了许多名动京师的达官贵人,成了他们的红颜知己,但却因为当年的大案,始终脱不了贱藉。

不想在一年前,不知道她上面有什么人,有这通天神力,居然帮她脱了贱藉,然后她便成了这栖霞仙馆的主事,兢兢业业地做着这统管二三百人的工作。

现在有一辆豪华的马车在栖霞仙馆外面停住,下来两位公子。

先是一位穿着藏青色衣服的青年俊杰,从高高的马车上一跃而下,潇洒利落。看扎实的身形和英武稳重的架势,必身手不凡。

路人一见一位公子,不由地要多看几眼,多赞几分。不知是谁家的公子,生得这样标致,伟岸的身姿,不拖泥带水的气质,和百里国其它的文弱公子就是不同。

只见这位藏青色衣服的公子从容地取出条华丽无匹的踏凳,恭恭敬敬地弯下腰,半蹲下道:“恭请主子下车。”

路人不可思议地想,这样英伟不凡的公子,居然只是个奴才?那他的主子该是何等人物啊!

车帘开了,露出一只鞋来。那是一双皮靴,是用最上等的幼鹿身上最细腻的皮所制成的。上面还巧夺天工地绣了许多纷繁如生的花纹。还没待看清,那位鞋的主人已经踩上踏凳,下了马车。

若是刚刚路人还一直盯着那个藏青色衣服的年青人看,现在包管已经全把目光转到这位身着浅蓝衫,外披白色披风的公子身上了。刚刚那位藏青色衣服的青年已经是人中龙凤了,站在这位公子身边却黯然失色,恭敬地立在一边,谁看了也知道他只是个奴才。

只见那白袍公子大约十七八岁模样,长得如嫡仙一般。他微微一笑,对着身边那藏青色衣服的青年吩嘱道:“泉,把这包糕点拿给千浔。”那个被叫“泉”的年青打了个喏,立即领命而去,一刻也不敢耽搁。

那白袍公子不紧不慢地踱着方步,往栖霞仙馆里走去。门口迎接的童子一见了他,马上行大礼,毕恭毕敬地叫一声:“王公子来了,陈公子他们已等了您许久,快随小的来吧……”

王公子点点头,随着这小厮往最偏僻的“陋室”走去。那小厮本与他相熟的,但也忍不住频频回顾,借与王公子寒暄,偷偷打量着他。只见这位王公子长得丰神俊秀,高贵优雅。那一双浓眉英气逼人,那一对星眸荡漾着几分笑意,整张脸都变得脉脉含情,直教这寒冷的北风也变了暖人心脾的春风。那玉雕的鼻子下,是醉人的朱唇,古人说唇不点而红,大约是这样的颜色。若是那嘴角轻轻上扬,弯出一个优雅的弧度,那便真让百花都被比下去了。

一笑倾城,大约如此。

小厮心中暗道,就算他见遍了这仙馆里所有的美人,不管是千娇百媚的花魁雅伎还是清倌儿,加起来也不及这公子之万一。生得这样完美,又有这么多才子都友爱他、敬重他,真真是把世上的好处都占尽了。

王公子静立在“陋室”外,已有人声传来。这一会儿的功夫,泉又风一般站到他身边,显然是已经办好了交待的事情,只说了声“主子,已经叫她亲收了。”便再也不多话,如影子般跟在他身后。

泉是王公子的贴身侍卫,若是王公子吩咐了,他就立在他身边作为随从的存在,若是公子不想看到他,他可以变成一个影子,在暗处守卫着他。他的宗旨只有一个——服从命令。他的工作守则就是——完成任务而已,其它勿视、勿听。

王公子来到“陋室”时,其它公子皆已经落座,一见了他来,其它的十几位公子忙让出最尊的位子上。虽然自古文人相轻,但这帮才子内心各自不服对方而已,见了王公子,却是人人都心悦诚服。虽然这位王公子说自己只是普通人家,而且自谦学识浅薄,但从他的言谈举止来看,无不贵气逼人、才华横溢,见识广博,智勇非凡。渐渐的他就成了这帮才子中的翘楚和领头人。

“王公子,你今日为何约我们在这处会面?芙蓉馆不好吗?”宋公子家境殷实,一看这个所在简陋偏僻,大为不解。

王公子笑一笑,回答道:“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吾也不改其乐。”

众公子抚掌称是。王公子不光一表人才,而且品味不凡、怀抱高洁,怎不让人景仰。

一向文才最佳的周公子随口道:“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好一个陋室也!”

众公子细细地品味一番,连声叫好,都觉得王公子真雅人也,一点也不市侩,真是他们的知己,今次这个陋室果然选的上佳。

然后王公子命天音弹琴,碎香也马上用那纤纤玉手展示茶艺,泡出一小杯一小杯的绝世佳茗。

那曲子居然非常动听,有百转千回、忧思难忘、缠绵悱恻、极尽悠扬。一曲终了,众公子直听得如痴如醉。

王公子目光灼灼,似有所感,然后突然问:“天音,你这曲子有些生,是新作的吗?”

天音是个十八九岁的乐倌,长得颇为俊秀,弹得一手好琴,被千浔改名为“天音”。他忙羞涩地低下头道:“这并不是小人亲作的曲子,这是偶有一次拜访赵国的琴师,路过乐师堂,听见他们弹的,说这曲子叫《相思》,是一位叫欧阳硕的乐师作的。”

“欧阳硕?”王公子若有所思地又问。

“是的,现在整个赵国的乐师堂都弹他的这首曲子,连庞国的穆公子听到此曲也点头称赞,听说作曲者欧阳硕不过是个少年,作的曲子却这等别致,令吾等汗颜。”

“自古英雄出少年,看来果真如此。”王公子轻笑道,目光深不可测。

“那倒也未必,我们又何必太看轻我们百里,这大周的琴圣不也出自百里国的?听说这赵国偌大的乐师堂的掌事,还是琴圣当年的编外徒弟呢。那庞国小儿在琴圣面前又算得了什么?”陈公子一向最是有骨气,经常忧国忧民,以百里国大计为己任,所以最爱国,有绝对的民族自豪感。

“对,对,我泱泱百里,何须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桑公子也附合道。

天音也忙束手道:“听众公子这番说,天音日后要更努力才行,绝不给百里国丢份儿,绝不让各位爷失望。”

碎香把碧如玉的茶端送到各位公子处,叹道:“可惜琴圣收不了你为徒了,若他老人家还在,你去求他收你,何愁琴艺不精进。”

“咳,若不是奸妃所为,何至于让琴圣遭此劫数!何至让百里国落到这般田地。”陈公子愤而把茶杯重重地摔在案上,青筋暴出。

“嘘,陈公子,这等话可不能乱说,恐遭杀身之祸!”碎香大惊失色,忙阻拦道。

“放宽心,这个别院,我早己吩咐不得再有人入来,不用担心墙外有耳。泉,你去外面小心看守,叫伺候的人通通退下,不放让任何人入来,最好是一只鸟都不叫它飞进来。”王公子一抬眼,冷光四射,霸气微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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