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今天时间过得这么快,刚好我这里还有最后一个问题想要问问克劳德,也许克劳德还不知道,虽然你的事业在国外,但是你在国内依旧有很多的fans,他们也在通过各种渠道向你表示支持,我想今天的最后一个问题相比也是fans们最关心的一个问题。”
一席话说到这里,迟暮真的很胃疼,莫涟要求访问的最后要抛出一个足够抓人眼球的劲爆话题,于是他在官网上发起了一个票选,结果票选到最后,得票率最高的问题居然是最恶俗的那个。
“这个问题就是,克劳德现在有喜欢的人没有呢?”
迟暮看着江昱辰波澜不惊的眼神,忽然也有些好奇了,像他外表这么优秀的人,到底会喜欢什么样的人?
“曾经有过。”沉默了一会,江昱辰才吐出四个字。
“对方也是模特?”迟暮条件反射地问道。
江昱辰笑了笑:“不,他不是这个圈子里的人。”
“现在你们的关系如何呢?”
“一年前已经分手了。”
迟暮在他眼里捕捉到了一丝异样的惆怅,像是忽然回忆到什么难过的事情才会浮现出的惆怅,迟暮忽然又想到那天晚上在Discovery的天台上江昱辰对他说过的话,眼前这个男人曾经坦诚过他认真谈过感情,而当一段你全身心投入的感情以痛苦结束时,所留下的疤痕可不会那么容易抚平。
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在迟暮心里悄然滋生。
“那他,就是你喜欢的人,你觉得他看不看重你们的感情?”话问出口,迟暮才反应过来自己似乎问得太过了。
江昱辰却浑然不觉,依旧缓缓说着:“我不知道,但每个人在感情上几乎都会遭遇不可承受之重,因此对于这回事我觉得我算是十分看得开,我讲究眼缘,讲究双方的契合,包括性格上与生活上,得到的,我珍惜,得不到,我也不强求,而且有时候能发现,享受感情的过程会比结果更加来得重要。”
迟暮听到这里,忽然觉得很不是滋味。
“我不这么认为。”迟暮说,“一段感情如果只注重过程而完全忽略了结果,就不能称之为感情了,那只不过是进化之后的肉体关系,就像古董里真品和赝品的区别,真品价值连城,而赝品一文不值。”
迟暮的反驳让江昱辰愣了那么一下,随即他笑道:“你这还是最传统和保守的思维,现在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十分多元化,我们不能把感情,或者爱定位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
“爱情的范围本来就很狭小,至始至终就是两个人的事情,不然怎么会有第三者这种名词出现?”
“主观来说的确是这样,但只要客观地看看,这个世界上几乎没有什么永恒的爱情,严格来说爱情是一种情绪,充其量它是一种持续时间比较长的情绪,他不可能永恒,任何事物都没有永恒。”
“你错了,我有一个朋友就是最好的证明,他享受感情的过程,也同样重视结局,他和他的爱人在一起很多年了,而且我也相信他们能一直这样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江昱辰却笑了,“或许你该去问问你的那位朋友,现在支持着他们继续在一起的东西是爱情吗,或者说,你确定是你所谓的爱情把他们绑在一起,而不是一种习惯?”
“我确定。”迟暮固执地重复了一遍,“我确定。”
第十二章
江昱辰望着迟暮坚定的眼神,没再顺着这个话题往下说,编导在摄影机后边举着喇叭大喊:“跑题了,刚才那段减掉,三十秒结束,action!”迟暮回过神,公式化地说了一串结束语,之后二人起身握手,头顶上的灯光暗下来,访谈算是彻底结束。
几个助手走上前为他们拆麦克风,迟暮心情莫名的糟糕,自行扯掉衣领上的黑色小夹子,转身出了摄影棚。办公室在楼上,电梯却停在一楼,迟暮用力按下了那个铁灰色的小箭头,然后直挺挺地杵在门口,看着电梯顶上闪着亮的数字一格一格往上挪。
一阵脚步声自他身后由远及近,迟暮侧过脸,见着江昱辰走到他身边,学着他的样子望着电梯上面的数字。迟疑了一会,迟暮开口道:“下楼的电梯在另一边,直通停车场的。”
江昱辰没回答,垂下眼来,反倒问了他一句:“不过才一层楼而已,你居然要坐电梯?”
“编辑部给这栋写字楼交了那么多物管费,当然要物尽其用,怎么,你又要开始批判我没有环保意识,不懂得绿色节能了?”迟暮没好气地说完,电梯门便叮咚一声打开了,他抬脚跨进去,又立刻按了关门。江昱辰就站在外边,看向迟暮的眼神有些复杂,在门就要关上的一瞬间,他忽然伸出手拦住,然后高大的身子顺着那个缝隙挤了进来,又把迟暮按过的楼层取消掉,转而按了一楼。
“你做什么?”电梯开始迅速下降,迟暮抬手想重新按回去,却被江昱辰抓住了手腕。
“累了一早上了,陪我吃顿午饭怎么样。”男人脸上没什么表情,说的明明是疑问句,偏生就有股不容违逆的味道。
“我没那个闲心,我还有工作。”迟暮甩了两下手腕,可惜江昱辰抓得太紧,他没甩开。
“陪我吃午饭也是你的工作之一,我记得莫涟交代给你的任务就是打理我的事情。”江昱辰缓缓放开他的手,“而且我觉得有必要把刚才的事情说清楚,你似乎对我很有意见?”
电梯在这时忽然停住了,或许是时间点临近午休的缘故,许多楼下公司的员工潮水般涌了进来,狭小的空间顿时被挤得满满当当。迟暮本不欲与江昱辰靠得太近,无奈人实在是多,而且江昱辰好像故意一般,挪了个身子从与他肩并肩变成了与他面对面,仿佛是在怕他被别人挤着。迟暮抬起眼,从他这个角度刚好可以直视江昱辰的喉结,以及他敞开的衬衫领口里浅麦色的紧实肌肉。
迟暮压低声音道:“你挪开一点,别挨着我。”
“你没看见现在挤得我动都动不了了?”江昱辰说完,好像真地被挤得厉害般皱起了眉头,迟暮愤愤望着他,索性扭开脸闭上嘴。
电梯很快到了一楼,人群总算开始松动,迟暮不耐烦地推开江昱辰大步迈出去,却听见那人紧跟在他身后道:“莫涟跟我说过了,街角有家很不错的餐厅。”
“你是真的打算和我一起吃饭?”迟暮转过身,摊开手,“ok,行了,你不用跟我绕圈子了,没错,我承认你是对的,世界上的确没什么永恒的爱情,一个男人和我在一起十年到最后还是把我给甩了,这就是你想证明的,你想反驳的,现在我帮你说出来了,怎么样?你满意了?”
“看,就是这个。”江昱辰双手插进西裤的口袋里,嘴角忽然挂上了微笑,“你终于说出来了,那现在消气了没有?能不能去吃饭了?我可是很饿了,而且顺便告诉你,这顿我买单。”
迟暮深深吸了好几口气,觉得对眼前这个人有些词穷,同时在吼出那句话之后,他心里也忽然一阵轻松,刚才那股抑郁的闷气烟消云散,难道他之所以会觉得江昱辰在摄影棚的话不中听,是因为那些话从侧面印证了程昊的无情无义,而这些偏偏就是他迟暮一直不愿意亲口承认的?
过了一会儿,迟暮轻轻摇了摇头,终于妥协似的垮下肩膀,“你说的你买单,还有,不准点番茄酱。”
餐厅就在写字楼出门走过半条街的地方,江昱辰提议坐包厢,迟暮却坚持要坐大厅,最后二人选了一处靠窗的位子坐下,侍者送上茶水和菜单,江昱辰只简单地点了一个套餐和一杯酒,就把菜单推给迟暮。
迟暮却没看,而是直接对侍者道:“我要一份凉拌酱瓜多加辣,一份煎小腊肠,一份菠萝鳕鱼炒饭,一份碳烤里脊,一份翡翠南瓜饼,一份爆炒四季豆不要番茄酱,大杯可乐,再加两块提拉米苏。”
侍者很快下去了,江昱辰双手交叠放在腿上,对迟暮笑道:“你有几天没吃饭了?”
“你这个问题问得真好,为了给你这个大人物准备专访稿,我窝在家里吃了两天的馒头咸菜,都要淡出个鸟来了。”迟暮将餐巾抖开放在大腿上,刚好侍者也原路而返,将一小碟凉拌酱瓜放在了他面前。
“要不要来一块。”迟暮夹起一块酱瓜扔进嘴里。
“这是什么?”
“莫涟给你推荐这家餐厅,居然都不跟你说说这里的特色是什么?”迟暮笑道,“这家餐厅最有名的东西有两样,一个是你面前的腌酱瓜,还有一个是最后才会上的提拉米苏。”
“提拉米苏?”江昱辰笑了,“你说这里的腌酱瓜出名我还能理解,不过说一个综合性的餐厅能做出地道的提拉米苏,我却不太相信。”
“如果做出来的是地道的提拉米苏,那就不出名了。”迟暮又吃了一块腌酱瓜,“你知道提拉米苏是怎么做的吗?”
“自然知道。”
“那把原料中的朗姆酒换成中国风浓郁的米酒会怎么样?”
江昱辰愣了。
“这家店做的中国式提拉米苏,把朗姆酒换成了特制的米酒,论起口感自然比不得正宗提拉米苏蛋糕那么柔和甘醇,但论起味道,你还得吃过才知道。”迟暮笑着夹起一块腌酱瓜递到江昱辰嘴边,似乎全然不觉自己这个动作有多暧昧,江昱辰张开嘴,才咬了一口,立刻神情大变地吐掉,一边剧烈地咳嗽一边喝水。
“哈哈哈,我忘了告诉你这的腌酱瓜出名在什么地方了,因为够辣,特别是我要的这一份还是多加辣椒的!”
“你这算是在变相拿我出气?”江昱辰形象全无地不断吸气,又往嘴里灌了杯茶水,“我从来没发现你竟然还会整人。”
“我也没发现你这人虽然脾气怪了点其实还蛮有意思的。”迟暮对窗外丢了个眼色,江昱辰顺着看过去,正好见着对面百货公司大楼上悬挂着的巨幅牛仔裤广告。“这街上来来往往的人,有谁会想到一个大明星正坐在同他们隔着层玻璃的餐厅里,被一块腌酱瓜辣得花容失色呢?”
江昱辰显然对迟暮那个“花容失色”的形容并不苟同,但随着侍者将二人点的东西一样一样端上桌,迟暮整个人的注意力顿时集中到面前的食物中去,一声不吭把他当成了透明人。他端起酒靠上椅背,看向窗外穿行的人流,忽然觉得心情莫名舒畅。
他记得他应该有很多年没有这么大张旗鼓地坐在外面吃过饭了,国外许多人都认识他,走到哪里都被前呼后拥,他甚至快忘记了当一个普通人是什么样的感觉,而现在这样自由自在地坐在餐厅里的感觉……着实不错。
迟暮最终还是吃完了所有的东西,江昱辰难以想象他有些瘦削的身体里居然能够塞进如此之多的食物,不过更让他惊叹地是,当那两块提拉米苏端上来后,迟暮竟然还能若无其事地用小汤匙挖出一块,又怡然自得地放进嘴里。
“别光坐着,吃吃看。”迟暮将另一块推倒江昱辰面前,“你绝对忘不了这个味道。”
江昱辰半信半疑,还是尝了一小口。
“怎么样?”
江昱辰说不出话,因为明明应该口感清甜的提拉米苏,居然是苦的。
“这就是你说得特色?苦味的提拉米苏?”江昱辰将蛋糕推开,“从刚才的腌酱瓜到现在的提拉米苏,我真怀疑你对食物的口感是不是有问题。”
“只吃了一口就放弃,你活该体会不到这东西的美妙。”迟暮定定望着他,又吃了一勺,“你有没有胆子再来第二口?”
江昱辰冷哼一声,吃了第二口。
这一次,他的表情却愣住了。
刚才明明是苦味的提拉米苏,现在味道竟然完全变了,不是苦,也不是甜,是一种介于苦与甜,十分清爽的味道,而且迅速顺着舌头蔓延到整个口腔。
江昱辰甚至感觉整个身体都战栗了一下。
“怎么会这样?”他惊讶地望着眼前的蛋糕,仿佛在看着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
“因为里面加的米酒。”迟暮淡淡说着,“这家餐厅的酿酒师傅很厉害,酿出来的米酒后劲很大,而且味重,用这种米酒做成的提拉米苏,第一口下去,浓重的苦味会暂时让舌头味蕾麻痹,所以当你吃第二口时,就尝不出苦味了,反而能用口腔感觉到提拉米苏藏在苦味背后的香气。”
迟暮眯起眼睛,看着江昱辰,“我给这种提拉米苏取了个名字,你知道是什么吗?”
江昱辰从震惊中回神,摇头道:“你说。”
“叫先苦后甜,恶俗了点,但很哲理。”
“也很形象。”江昱辰重新审视面前吃了两口的蛋糕,拿起刀叉将它切成数个小块,边吃边说:“吃完饭你打算干什么?”
“自然是回编辑部,把剩余价值贡献给莫涟那个周扒皮。”迟暮顿了顿,“难不成你请我白吃一顿午饭,又要请我白吃一顿晚饭?”
“我没有那么好心,下午你也不用回编辑部,吃人嘴软,你得帮我个忙。”
迟暮抬起眼来望着他。
江昱辰一脸淡定道:“我会给你一张清单,全部采购好之后,送到我住的地方。”
“我不是你的苦力。”迟暮搓了搓额头。
“清单我直接发到你的电子邮箱里。”江昱辰吃完蛋糕,挥手招来侍者,递出信用卡,站起身,“我没有再请助理,所以这类事情只能找你,下午五点钟之前送到,我相信你的本事,还有,这个提拉米苏是真不错。”
说罢,全然不顾迟暮的脸色,江昱辰拍了拍他的肩膀,接过侍者递回来的卡片,迈着两条长腿潇洒离去。
第十三章
迟暮起初有些纳闷,江昱辰既然要买东西,为何不直接从莫涟那里支会个助理,反倒要他帮忙,只是在看见那张电子邮箱里的清单后,他才明白,这些东西换做一个对行业了解不深的人或许真搞不定。
他给莫涟打了个电话,劈头就问:“克劳德打算自己当设计师?”
莫涟的声音听起来稀松平常,“他告诉你了?”
“他只是让我去帮他买一堆图纸和裁缝必备工具,我想他这次回国并不只是为了发展这么简单吧。”
莫涟咳了两声,才说:“你猜得没错,差不多是这样,他并不怎么情愿总是在帕比手下做事,想自立门户,我见过他的几款设计,都很不错,而且他要是真的想创立品牌的话,我们杂志会成为第一媒介对外公布。”
“这么大的事情你现在才告诉我?”
“克劳德总会亲自告诉你,我早说晚说有什么关系。”哗啦哗啦翻页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董事会那帮老头子要找我去开会,先挂了。”说完,咔嚓一声,听筒里便只余了嘟嘟声。
迟暮一阵无语,又点开了江昱辰传来的电子邮件,里面除了采购品的清单,还附了几张设计图,虽然只是草图,但每处落笔每个线条都透着专业娴熟的感觉,仿佛出自老道设计师之手,而且款式张扬大胆,独树一帜,迟暮相信,如果将这些图纸变成实物,视觉冲击可能会更加强烈。
难道设计师的天分也能遗传?
帕比·克罗蒂亚一直被称为时尚界的鬼才设计师,尽管他外表不算出众,但在短短十几年的时间里将手下三个品牌变成享誉世界的奢侈大牌,其天分和本事绝对不容置疑,江昱辰既然是他的儿子,哪怕只用继承他十分之一的天分,也一定能够做出一番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