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迟暮的字典里有这么一句名言,无狗血不成人生,于是即便在相恋十年的程昊突然劈腿这件事上栽了大跟头,他也只是皱皱眉,拍拍手,爬起来继续往前走。
何小立觉得自己对情爱关系看得最为透彻,并将之归档成一种简单的心理慰藉,爱别人不如爱自己,于是在别人千辛万苦寻找爱情的同时,他只是简简单单在寻找足够契合的床伴。
颜烁相信坚韧的爱情,于是他的生命里,至始至终都只能有一个顾明安。
生活就像一个大染缸,与其干干净净地站在一边,倒不如放下胆怯,轰轰烈烈地跳进去滚两滚,再带着一身色彩爬出来,好不好看暂且不说,体会过了酸甜苦辣,终究是种获得。
因为浮华是最好的成长。
谨以此文献给我那些拍拍屁股就一溜烟找不到了的青春。
友情提示:
1,本文多CP配对,各种1V1。
2,文中出现地名人名各种名皆为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更不可与现实对号入座。
3,作者很kuso,外号狗血帝,入坑请三思,跳坑需谨慎。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强强
搜索关键字:主角:迟暮 ┃ 配角:颜烁,何小立 ┃ 其它:温暮生,耽美,现代
第一章
正午十二点,钟鸣声在教堂顶端的塔楼中响起。
一辆黑色加长版林肯随着钟声驶进教堂宽敞的前院,缓缓停在朱红色的双开大门前,早就等候在此的宾客们爆发出热烈的掌声,穿着黑色礼服的侍者小步跑上前拉开车门,迎出车里盛装的新娘。
“萧家果然有钱,明显做得低调了,还是这么有世纪婚礼的派头。”
迟暮站在人群中,微微侧脸看了看身边正不断交谈的两个阔太。
“陈太太,等会新郎出来了你一定要多看几眼,生得真叫个一表人才,萧老爷子真有眼光。”
“这个再自然不过,萧老爷子英明一世,对自己的女婿又怎么可能看走了眼。”
“可惜我听说这新郎虽然有些本事,但事业刚起步没什么家底,他娶萧楠,多半也是为了靠上萧家这棵大树。”
类似这样的话,迟暮在踏进院子的那一刻就听了不下数遍。
他无奈地叹了口气,这次香港富商萧中才嫁女儿,本来不属于他该负责的版面,之前也完全没做过功课,更何况这几天又正逢他休年假……要不是主管这些八卦消息的编辑蔡正铭突然住院,主编也不会赶鸭子上架地派他过来。
好在工作只有今天下午,结束了还能借着机会在香港玩一圈,也不太亏。
新娘踏上红地毯,人群也开始缓缓朝教堂内移动,迟暮脑子里想着这些不着边的事情,只胡乱在角落处找了个位置坐下。
新娘萧楠迟暮并不陌生,她的身份可不简单,除了富商萧中才的千金,她头上还顶了个国际超模的名号,时尚圈响当当的runway女王,迟暮做过她的几次专访,接触虽然不多,印象倒还不小。
只是那个突然冒出来的新郎,迟暮在之前可是听也没有听说过。
确切了说,萧楠是在三天前突然对外宣布要和一个男人结婚的,因此不光是迟暮,恐怕到场众人除了新郎的名字外,对人也没什么了解,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是有心调查也挖不出什么资料来。
迟暮从怀里摸出主编塞给他的请柬翻开看了看,新郎名叫程昊,是个十分大众化的名字,他勾了勾嘴角,这请柬一定要留着回去拿给他家里那个程昊看看,两人没准还能乐上一乐。
想到程昊,迟暮原本有些苦闷的情绪忽然变得柔软了些,再有一个月就是他们的十周年纪念日,作为同性情侣,在这个国家实在是很不容易,必须好好庆祝一下,为了这个迟暮可说是花了不少心思,等程昊从美国办完事回来看见自己准备的惊喜,还不知道会是个什么样的表情。
想到此处,待他再抬起眼,穿着黑色袍子的白头发神父已经站到了教堂中那个巨大的十字架下。
同一时间,侧门打开,一身黑色西装的新郎在伴郎的陪同下走了出来。
迟暮眯起眼,想要仔细打量这位被人捧上了天的“萧老板的女婿”是不是真如传言那样完美无瑕,可是在目光瞄上那人的一瞬间,他立刻像遭雷击一般呆在了原地。
身材高大挺拔,面容冷硬英俊,衬上合身的西服,脸上虽然没什么特别的表情,但是这样的男人,估计不管放去哪里,都会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
只是外表就这么优秀,如果换了别人,只会觉得萧中才选女婿眼光独到。
但看在迟暮眼里却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
程昊!
这怎么可能!
那个在三天前的早晨,还在与他拥吻,告诉他将要出国公干一周的男人,明明现在应该在大洋彼端才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这一定是个梦。
迟暮脸色有些发白,闭上眼睛晃了晃脑袋,过了半晌才再度睁开,而眼前的场面却已经是一对新人在神父的授意下,开始交换戒指了。
新娘白纱下的嘴角溢出丝浅笑,新郎俊逸的脸上亦是布满温柔,他取出准备好的钻戒,执起了新娘的左手。
教堂里所有的人都被示意起立。
迟暮愣愣地坐在原地纹丝未动,神父的目光立刻越过众人落在他身上,对着他询问似地伸出手,只是这一个轻飘飘的动作,顿时吸引了教堂里所有人的视线。
迟暮看见那个原本目光柔和的新郎,在发现他的一瞬间,脸色瞬间煞白僵硬了的表情。
这一刻,他确信了,这根本就不是在做梦。
那个新郎真的是程昊,不是别的程昊,而是他迟暮的恋人,那个从十七岁开始就陪在他身边的程昊!
见他的脸色越发难看,神父疑惑地开口问了一句:“这位先生,您有什么问题吗?”
迟暮完全无法形容出自己现在的感觉,仿佛身上所有的血液都在咆哮着朝着胸腔逆流,翻滚,沸腾,再从脑子里炸出来。那种由心底瞬间迸发出的绝望席卷了所有的感官,甚至连教堂中柔和的烛光,他都觉得灼眼。
他闭上眼睛,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他必须要立刻离开这里,立刻!
包里的手机就在这时十分合时宜地响起。
被这声音一激,迟暮仿佛在瞬间恢复了些力气,深深吸了一口气,站起身掏出手机,一边低声说话一边大步朝教堂外走。
主编的声音透过信号不断在他耳边瓜噪,他心思正乱,当然一句都未听进去,程昊似乎在身后叫了他一声,他更不可能理,等电话那头稍微消停些了,他才敷衍似地应了两声,待挂断电话,人已经站在了外边的街道上。
回头望了眼白色的教堂,他颤抖着手拦了一辆的士。
“这次我去美国和另外一家公司谈融资,至多一星期就回来了。”
“赶稿子别赶得太晚,省得伤身体。”
“对自己照顾着点,别等我回来见着的又是两只熊猫眼。”
程昊离开之前说的话犹在耳畔,迟暮靠在车窗上想了一会,越想越难受,胸口又是一阵翻腾。
“先生,你没事吧。”后视镜里司机抬起眼,放慢了车速。
“没事……”迟暮的声音听起来十分气若游丝,“送我去机场。”
原本按照计划,婚礼结束之后,迟暮要代替病假的蔡正铭对这对新人做次专访,为了这期重要的访谈,主编甚至预留出了大量版面,交给迟暮的任务亦是要他用尽三寸不烂之舌让萧楠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虽然以他们杂志的定位本不屑于爆料八卦的东西,但既然是这位千金名模的八卦……写一写也是无伤大雅的。
迟暮相信,如果不是撞见这种乌龙,他有把握能将这次访谈做得完美无缺。
可是现在呢,他要怎么微笑着同那对新婚夫妻面对面坐下,用一种公式化的口吻轻飘飘道:“请问程先生,你和萧小姐是怎么认识的?”
虽然他也很好奇程昊与萧楠到底是怎么勾搭上的,但真到了那份上,恐怕他话还没问出口,一口血倒是会先喷出来。
心痛得像要裂开一样,有点对不住主编,也对不住被他丢在婚礼现场的摄影记者和助理,但是迟暮现在没别的想法,即便会因此丢了工作,他也必须要走。
连放在酒店里的行李都没管,迟暮直接在机场将原本三天后的飞机改签到了最近的一班,为了免去那些莫名其妙的骚扰,他还拔掉了手机电池。晚上十点上机,等回到北京的时候已是第二天凌晨。
走出机场的那一刻,迟暮还恍惚地觉得发生的一切有些不太真实。
挣扎着重新将手机打开,短信简直铺天盖地,大部分是主编发来的,词措怒火熊熊,迟暮甚至能从字里行间看到那个暴躁家伙歇斯底里的脸。他揉了揉太阳穴,一路顺着删上去,直到停在了最后收到的那一条上,瞳孔一缩。
信息详情显示,这条短信收于晚上十一点,发信人是程昊,而内容,只有无比简洁明快的三个字——
对不起
外加一个句号。
第二章
“对不起?”
何小立拿着迟暮的手机将那条短信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挑了挑眼角,脸上难得地露出了匪夷所思的表情,“这绝对是我今年见过的最烂的分手台词。”
迟暮伸手将手机抽回来,“所以我才没有删掉,这种东西得要大家一起乐上一乐。”
“很显然,现在最乐的人应该是他。”坐在他们另一面的颜烁放下手中的报纸,摊开的版面上正有一个横跨过娱乐版与财经版的巨幅标题:《年度最具震撼力的世纪婚礼》,而在标题下面,程昊与萧楠手牵着手,笑得满面春风。
颜烁修长的手指在报纸上程昊脸的位置敲了敲,“我还真有些不相信程昊居然会瞒着你做出这种事情,你们毕竟已经在一起这么多年了。”
“我也不相信当时自己竟然能表现得那么淡定,如果不是我的自控力太好了点,就是那个场面让我对程昊彻底绝望了。”迟暮无力地将身体埋进餐厅的大沙发里,长叹口气,声音无奈悲怆:“一同走过了十年的风风雨雨,结果到了最后,他竟然都不敢正眼看我一下,我得有多可怕才能让他露出那种表情,他把我当成什么了,洪水猛兽?”
“估计是每个月月末就会准时上门的包租婆。”何小立玩味地应了声,见着迟暮脸色不佳,立刻又笑嘻嘻地揽过他的肩,满脸柔情似水道:“我很遗憾你身上发生这种事,但是你也别太难过了,程昊那种人渣早点甩了干净,我看……不如咱们两凑合着过算了,我一定会对你好的。”说完,他还在迟暮的脸颊上响亮地亲了一记。
颜烁推了推眼镜,轻咳一声。
迟暮十分合时宜地翻了个白眼。
如果是别人对迟暮说出这句话,他没准还能被小触动那么一下,但是这种话从何小立的嘴巴里蹦出来,就算他舌头能说出朵花来,迟暮连眼皮子都不见得会跳。
盗用颜烁曾经的话,何小立这人绝对是个现世版妖孽,祸患无穷,为害四方,还不带半点心理压力。
谁让何小立的人生实在传奇得很。
迟暮刚认识他时,他还属于那种最落魄的北漂,在一个小酒吧里打苦工。然后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他飞快地由侍应生,变成领班,变成模特,变成富二代的情人,最后变成高档酒吧Discovery的老板,这里面的各种起落各种风雨,随便拿一点出来,都足够让人惊叹上半天。
虽然能有这样的成就,多少也跟他那张祸害似的脸蛋脱不了干系,可是再盗用颜烁的一句话,何小立的成功不可复制,因为它需要两个非常关键的因素,一个是脸蛋要够好看,另一个是脸皮要够厚,而普通人往往都不能同时做到这两点。
所以经历造就个性,天天在夜场里打滚,何小立的私生活也有点那么的……不和谐,别人或许不清楚,但作为朋友,迟暮与颜烁心里都跟明镜似的,以前暂且不说,但是这几年在何小立床上滚过的男人,稳当当能上三位数。
“颜烁,你那是什么表情,准你守着一根木头,就不准我拥有一片森林了?”何小立松开迟暮,端起面前的酒杯咕噜了一大口,笑道:“迟暮如今脱离了程昊这个苦海,以后就能跟着我逍遥了,你别嫉妒得太多,当心肝火过旺,间接引发不举。”
颜烁眯起眼,又推了推眼镜,淡淡道:“我是不是可以把你的话变相理解成,你是在嫉妒我有顾明安这根木头?”
何小立咂咂嘴,“这你都能看出来?不错,我对你羡慕嫉妒恨,谁让别人找的是男友,你找的是爹。”
他话音刚落,颜烁的手机就响起一阵提示音,他掏出来扫了一眼屏幕,又迅速放回口袋里。
这个动作瞬间被何小立抓住了把柄,他冲迟暮摊了摊手,“看,绝对又是他亲爱的顾明安在召唤。”
仿佛是验证何小立的话一般,颜烁拿着外套站起身来,“顾明安说有事找我,我先过去了,下次再聚。”说完,也不待迟暮与何小立作何反应,亮给他们一个潇洒的背影。
“颜烁绝对是重色轻友那类人的典范。”何小立叉起面前的牛排,望着他离去的方向,嚼得梆梆作响。
“没错。”迟暮难得出声附和了一句:“谁让世上只有一个顾明安。”
原本三人的午餐变成了两个人,话题也少了许多,何小立虽然豁达,但是知道迟暮现在正是低谷,他不说话,自己也不会自找没趣的找些话题来败兴。迟暮倒表现得很平静,慢条斯理地吃完眼前的东西,还顺道把多出来的颜烁那份消灭得一干二净。
从香港回来后,迟暮完全不顾主编的脸色又请了一周的长假,下午不用上班,何小立主动开车送他回去,行了半路,他开口朝迟暮问道:“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我不知道。”迟暮靠在椅背上低低笑了声:“到下个月就是我们的十周年纪念日,为了给那个甩了我的男人一个惊喜,我甚至用信用卡预付了一对自己完全负担不起的钻戒,结果倒是他给我的惊喜更大,想起还真是讽刺。”
何小立沉默了一会,又问:“那你的房子?”
迟暮立刻明白他的意思了。
迟暮和程昊住的房子是在五年前程昊买的,那时候他的事业虽然刚起步,好在北京的房价也没有贵到现在这样离谱的地步,于是他就豪气地在二环一处黄金地段买了套大三居,房产证上自然也就是程昊的名字。
当时迟暮还是个刚毕业的学生,没什么钱,加上两人又感情正浓,这房子也住得心安理得。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他也从来没有在意过这件事,可现在突然被何小立提起,他才悲哀地注意到了这个十分严重的问题。
“你这么一说……我好像是真的无家可归了。”
房子是程昊的,如今他一声不吭结了婚,就算他念着点旧情不要那个房子了,迟暮也决计没有那个脸皮继续住下去,而要重新找房子搬家,仓促之间也不容易搞定。
“不行句先住到我那去。”何小立踩下油门,车速又提升一截,“找房子这种事完全用不着着急,我帮你搞定。”
迟暮笑道:“你什么事都能搞定。”
“废话,也不看看我是谁,这些年可不是白混的。”何小立挑了挑眉,“倒是那个程昊,千万别再让我碰上,不然老子铁定一脚废了他的下半身。”
迟暮虽然感动,但心里也免不了嘀咕。
这句话,换成颜烁来说还有那么点大义凌然的味道,只是从夜夜笙歌的何小立的嘴巴里蹦出来,气场难免有些诡异。
“不得不承认,有时候,我真的有些羡慕颜烁。”迟暮转头望向窗外,忽然冷不丁冒出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