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光年 上——温暮生
温暮生  发于:201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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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顾明安只是偶遇,你别多想。”迟暮脸色微微发红,“你吃饭了吗。”才说完,他就看见江昱辰面前已经吃了一半的牛排,又闭了嘴。

江昱辰仿佛看出了他的想法,嘴角一撇,“这里的牛排一点都不好吃,还不如你煮的面条。”

“那我回去再给你煮好了。”迟暮默然说了一句,居然有些不敢直视江昱辰的双眼,明明和顾明安是光明正大的纯聊天,结果被江昱辰看了全场,他竟然有种被抓奸的羞愧错觉,虽然他也不知道这种莫名其妙的羞愧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可整个人在江昱辰面前不自觉就矮了一截。

回去的路上,江昱辰开车不说话,迟暮却一直在思考,世界上到底存不存在完美无缺的爱情,人们在对待感情上是否应当对瑕疵太过苛求,又或者人们那种苛求到近乎变态的完美主义只会用在自己最在乎的那个人身上,却往往会把他逼迫地离开自己身边,所以他们退而求次,放掉一个深爱自己并且自己深爱的人,而选择一个自己不那么爱的人?

颜烁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或许因为深爱,所以在发现顾惜颜的存在后决然分手;又因为不爱,所以在发现诺丹的种种瑕疵之后依旧可以忍耐,一边想着他好的地方,一边凑合着把日子过下去。

难道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真爱难寻?

想到最后,迟暮都觉得自己是不是真喝多了,居然会总结出这种莫名其妙的逻辑,出轨这种事情历来是爱情的天敌,没办法和一般缺点相提并论,如果江昱辰出轨的话,自己的反应说不定比颜烁还要……

他神情顿时一凛,江昱辰会出轨吗?如果他出轨的话,自己会如何?

胸口忽然一阵钝痛。

正开着车的江昱辰仿佛感觉到了迟暮飘忽的视线,转过头道:“想什么呢。”

“我在想,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的话,是不是会很风平浪静。”迟暮正了正心神,用一种轻松地语调说着。

江昱辰猛踩下刹车,“这才几天,你就想分手?”

看着江昱辰忽然皱起的眉头,迟暮笑了笑,握住他的手,“没有,我在耍酒疯,开个玩笑不行吗。不过如果你真有了外遇,最好第一时间告诉我,我也好做个准备。”

“迟暮,估计你真的是在耍酒疯,在考虑外遇这件事上或许我比你更有资格,别忘了刚才我可是撞见了你瞒着我在和别的男人约会。”江昱辰伸手过来解了迟暮的安全带,低喝一声:“下车!”

迟暮看向窗外,原来已经到家了。

见迟暮依旧坐着不动,江昱辰越发不耐,索性在迟暮惊诧的眼神下把他整个人抱出了车,大步走进屋子,走进房间,在浴缸里放满水,又三两下把他衣服剥光,哗啦一下扔进热水里。

氤氲的水汽将迟暮有些苍白的皮肤蒸成了浅粉色,两边脸颊不知是不是喝了酒的关系更显得潮红,江昱辰居高临下看了迟暮一会,转身便要出去。

“江昱辰。”迟暮忽然说道:“对不起。”

江昱辰脚步一顿,回过头,“为什么道歉?”

“道歉可以有很多理由。”迟暮隔着雾气对他笑,“比如我让你一个人在家里等了那么久,比如我和别人约会却瞒着你,比如我刚才莫名其妙怀疑你的想法。不管你在不在意这些,我都要说一句对不起。”

迟暮低下身子,半张脸埋进水里,双眼眯起来,仿佛下一刻就要睡过去一般,自言自语道:“现在想想,我发现我身上也有不少问题,我不太会体谅别人,也不太会把心里的想法说出来,以前和程昊在一起的时候我从来没对他解释过任何事情,或许他说的是对的,我们分手有一半原因的确是在我身上,如果我懂得多体谅他一下,有些事情早点坦坦荡荡说清楚,他也不一定会这么决绝的把我给甩了。”

一句话说完,他整个人已经被一道阴影罩住,江昱辰折返回浴缸边,忽然蹲下,双手扭过迟暮的脸,带着狂热的气息吻了过去,狠狠一通攻城略地,半晌才放开。

迟暮剧烈喘息着,怔怔望着他。

“你一边要道歉,一边还要想着别人?”江昱辰双手扣在迟暮肩膀上,稍微用了些力。

“江昱辰。”迟暮对他凌厉的眼神浑然不觉,自顾自道:“何小立不止一次说过我这人就是一愣头青,对谁都死心塌地,很少为自己着想,可我偏偏觉得自私是一种最可怕的行为,你不懂得付出,那你永远也别想拥有别人给予你的回报。”他顿了顿,又无比认真地说:“你曾经说你没办法许什么诺言,但是我可以,在你放开我的手之前,我会一直紧紧握住你的手的。”

他把江昱辰放在他肩上的手拿下来,十指相扣,望着江昱辰发愣的表情,忽然无比虔诚地说出了三个字:“我爱你。”

没有什么阻碍,更没有什么迟疑,迟暮自己都很好奇居然会如此轻易就把这三个字说了出来。他正视自己的内心,才发觉有些感情的开始真的很潜移默化,原来不知不觉中,他对江昱辰的那种一点喜欢,已经在如此短暂的时间里,跨越巨大的沟壑,升格到了“爱”那个层面。

该说是他江昱辰太有魅力,还是他迟暮太没定力?

他盯着江昱辰看了半晌,见他表情不断变化,一缕潮红也出现在他小麦色的脖颈上。迟暮看见他喉结微微动了动,却什么都没说,迅速站起身来,留下一句:“洗完澡就快点出来煮面,我饿了。”然后一阵风似地出了浴室跑得不见影子。

迟暮摇了摇头,轻叹一声。

看来他估计错误,投之以桃,江昱辰却未报之以李,不过他也尚能释怀,以江昱辰那张脸,“我爱你”三个字不知听多少人说了几千几万遍,即便从他迟暮嘴里蹦出来,也不再能吹起什么风浪,期望值太高,是他少见多怪。

矫情啊真是个折磨人的东西。

第三十六章

莫涟走时曾经留下过一句话,编辑部里一帮人就是被他惯得太随意,换个上司也好,截然不同的工作方式有时候要比呵斥责骂更能锻炼人。

那句“太随意”曾经惹了一大帮编辑喊冤,众所周知莫主编对下属工作的苛刻要求早已到了一种令人发指的地步。可惜自从大家见识了这位新来的朴珠珠的各种手段后,莫涟以前纵使再刻薄都可以冠上一个温柔的前缀。

朴珠珠的强大并不是她的刻薄比莫涟犹有甚之,而是她实在无法预测,并且很善变。

从六月到七月,连着两期杂志做下来,朴珠珠已经让所有的人领教到了他瞬息万变的属性,一般需要提前一个月确定的专题选题,他可以在临发刊不过一周的时候突然提出修改;那些早就定好了要刊登的摄影作品和各设计师新作品展示,她可以在美编已经全部排好版面之后莫名其妙就用各种乱七八糟的广告换下;最让人无法忍受的还是她对大红色的痴迷,连着两期彩妆全是选用鲜红的色调,文瑾为此差点与她扯破脸皮。

“彩妆彩妆,你懂不懂什么叫彩妆,一期单色调叫创意,连着两期三期又叫什么?你就那么喜欢把女人弄成一个高粱秆子?”

又一次在会议室里吵翻了天,迟暮坐在文瑾身边心惊肉跳,就怕眼前这位高挑的女人一个没忍住会直接把高跟鞋脱下来往朴珠珠的脸上砸。

朴珠珠推了推蒜头鼻上的银边眼镜,慢条斯理抬起手,阻止文瑾继续往下说,“文总监,你不该用那种口气跟我这个主编说话,你也没权利质疑我的决定,你所能做的只有一样,就是绝对的服从。”

文瑾被她这句话激得瞬间完全失态,“服从你个大头鬼,你居然还好意思自称主编,你除了变着法拉广告收红包还会些什么?你说说,这两个月那些温州皮鞋厂的老总给了你多少好处费了?《GENT》是杂志,不是卖衣服的邮购目录!”

朴珠珠脸色涨红,也跟着站起身,可惜她就算踩着四英寸高跟也难以有那个海拔和文瑾对视,一对硕大的胸脯随着呼吸震了两震,才厉喝出一句:“你不想干了是不是?”

“早等着你这句话了。”迟暮做梦也想不到文瑾居然这般干脆,拿起面前的一叠稿件啪地砸在朴珠珠脸上,砸得她身子踉跄着往后倒,助理金元元赶紧扶上去,结果金元元那竹竿似的小身板被朴珠珠压得啪啪往后倒,两人在地上滚成了一团。

“You are fired!Now!”朴珠珠尖利的嗓音在会议室里回响。

文瑾潇洒地扬了扬长发,毫不犹豫地朝外走,在打开会议室门的一刹那,她转过身来对着围在长桌边一片昔日的同僚,语重心长地留下一句:“跟着这样狗屁不懂的上司做事,你们就是下一个我,就算现在不离职,这个杂志社总有一天也会倒掉。”

“砰!”关门的声音像一记重锤敲在在场每个人的心头。

迟暮望着仍旧在地上扑腾着的朴珠珠与金元元,眼神复杂得很。

文瑾愤然辞职这件事拉出了一连串戏剧化的变故。

首先是下任美容总监的选定,人力资源部意见是由资深编辑左游顶上这个空缺,论起资历与才干,她都当之无愧,结果朴珠珠一句话,就让成功上位的人滑稽的变成了她那个马屁拍得极好的助理金元元。

左游得知后并没怎么失望,反倒当着所有人的面唏嘘了一句:好好一个中国杂志,却遭两个棒子夺去了半壁江山,迟总监和蔡总监要是再不给力些,我怕文总监走时留下的那句话会变成现实啊!

夸张的事情并没有结束,成功由底层劳工坐上一人之下群人之上的位置后,那位年轻气盛的新任美容总监,又看上了迟暮的转角办公室。

其实按大小来算,迟暮的办公室也并不比文瑾的大多少,唯一的优点就是有一扇靠南边的巨大落地窗,而且前面毫无遮挡,可以眺望极远地方的景致,文瑾那边就要逊色些了,与另一栋写字楼脸对脸,中间只隔一条街,再有风景都给挡了个严丝合缝。

朴珠珠或许是真心疼她的小助理,居然立刻就带着金元元来找迟暮谈交换办公室的事情,结果迟暮坐在办公桌后面头也没抬,对着那两个人就硬邦邦扔出去一句:“不换。”

或许朴珠珠也明白一下把员工都得罪个遍不是什么好事,多罗嗦了两句,不忘好话里面夹两句狠话,才灰溜溜地退出去。迟暮隔着玻璃门看见金元元站在外边老半天没走,还用一对鼻孔望着他,他默然扭开头,端起手边的马克杯,装作视而不见。

再然后,就是朴珠珠传给迟暮的那封邮件了。

文瑾以前负责了杂志的一个版块叫做“都市丽人”,主要是给一些城市里事业成功的女性做访谈,借以阐述她们的人生观,工作观,与时尚观。如今文瑾一走,金元元又是个典型的门外汉不可能全盘接手,原来的“都市丽人”就被朴珠珠生搬硬套改成“都市才俊”丢给了迟暮负责,要求只有一样,访谈对象是那些北京又帅又有钱又年轻的老板或者富家大少们,借以大力催动女性读者的购买力。

其实这样的变动没什么不合理的地方,以迟暮的能耐多负责一个版块尚且也尚可接受,问题就在邮件的最后,朴珠珠钦点了几个必须访谈人物,XXX,XXX,程昊,周彦屿,XXX,XXX。

那天傍晚,江昱辰难得地一展厨艺,天很热,两个人搬了张小桌在院子一边乘凉一边共同分享一块牛排。

“为什么不访谈我,难道我不帅不有钱不年轻?”江昱辰听完迟暮的抱怨后好奇道。

“你还嫌访谈少吗,我记得上个星期Dior新店开张你还去站台了吧。”迟暮缓缓道:“你就是长得再帅别人看多了也就不新鲜了,而且对比你这种根本触碰不到的明星,还是那些可以觊觎的本土暴发户更容易激起都市女人们的共鸣。”

“听你这么说似乎我这张脸很不耐看?”江昱辰轻抚着下巴,见迟暮又有要翻白眼的趋势,索性一个大力把迟暮整个人抱过来放在大腿上,双手伸进他衣服里一阵挑逗。

迟暮手里抓着还没来得及放下的刀叉,怕伤了江昱辰根本不敢挣扎,结果白白让他摸了个通透,直到他受不了了大汗淋漓地求饶,江昱辰才狠吻一记,将人放开。

饭后,江昱辰端着盘子回厨房刷洗,迟暮拿着电话在院子里渡步子,脑子里想来想去的是怎样把朴珠珠那个艰巨的任务搞定,在把名单又推敲一遍之后,最终他还是一咬牙把电话打给了何小立。

结果接电话的却是一个陌生又清朗的声音:“喂?”

迟暮愣了愣,拿下电话看着是何小立的号码无疑,便问了一句:“请问是何小立家吗?”

“是的,您好,我是何总的助理向朗。”

迟暮仿佛被一记闷棍敲在了头上。

那个向朗,居然在何小立家?

别人或许不知道,但迟暮清楚得很,从古至今何小立的家就只有三个人能有进去的权利:迟暮,颜烁,周彦屿。何小立那人把隐私看得比天还高,就连一夜情对象都不会带回家,更何况向朗只是他单纯工作关系上的下属。

迟暮脑子里冒出个可怕的念头——何小立和他那个单纯的小助理该不会凑到一起了吧?他尚在震惊自己的想法,那头何小立已经抽走了向朗手中的电话,懒懒散散的声音传过来:“请问哪位?”

迟暮劈头就问:“你和那个男孩子已经发展到这种程度了?”

“不好意思这位先生,请问我认识你吗?”

迟暮顿了顿,随即冷笑道:“装傻是么,2000年冬天我在地铁站捡到了一个喝得烂醉又冻得浑身发颤的酒保,脑子被雷劈了扶他去看医生,还付了五百二十元医药费,结果后来在学校吃了整整一个月的馒头,你要是想不起来我不介意帮你回忆一下。”

“听你这么说我似乎有了点印象。”何小立打了个哈欠,“不过那个叫迟暮的家伙已经快要两个月没有和我这个朋友联系过了,而我这人有个特点就是一个月见不上面的人会直接从脑子里面Delete掉,难道你就是他?”

迟暮脸色一红。

也对,自从他和江昱辰开始交往,与朋友的聚会时间便直线下降,平常忙着工作便罢了,到了周末两人不是窝在家里看电影和做一些和谐的事情,就是开着车外出郊游踏青然后回来做一些和谐的事情,小日子过得滋滋润润。

近两个月没和他们联系,怪不得何小立会挖苦得那么有声有色。

好在何小立倒没有真要同迟暮为难的意思,不过是舒缓舒缓自己郁结的脾气而已,三两句之后,二人总算是聊开了。迟暮又好奇问了一遍向朗的问题,才弄清楚向朗并不是因为他想的那样才会出现在何小立家里,而是何小立单纯的把这个房子先借给他暂住。

向朗现在已经正式毕业,学校宿舍是不能再住了,他们家原先租住的房子自从他母亲患病后就退了租,而他现在的薪水负担医药费都够呛,更别提如今北京高得发指的房价,想找个蜗居的地方都难,何小立便好人做到底,把自己的小公寓让给了他。

至于何小立他自己更是潇洒,早已搬进了周彦屿给他特地准备的大四居,享受同那个路子涵一样的高规格高标准待遇,一边忙着自己赚钱,一边又忙着从周彦屿身上挂钱,而且还忙得乐此不疲,今天是刚好回老住处来拿点东西,才碰巧接到了迟暮的电话。

迟暮适时提出能不能通过何小立跟周彦屿约个时间,何小立满口答应,而且自作主张定在了这周的周五,语气笃定又自信。

迟暮很有头脑,论起北京出名的青年才俊周彦屿绝对数得上号,把他排在第一个,要的就是起到表率的作用,至少接下来要安排其他人的访谈联系起来都能方便许多,这桩事只要漂亮地办完了,朴珠珠想找茬都没有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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