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闭上眼睛,愧恨得心疼:阿宇一直都是明白的,其实以前也说过这话……
在他的上辈子里,老爷子也曾动过手要杀人,只是那次被陆宇凑巧幸运地躲了过去,后来木先生一句“福星”暂时打消了老爷子的杀机,他才能和陆宇在老爷子默许的态度下相亲相好。
但如此一来,陆宇便上不了台面,无论陆宇多么傲性的人,得不到承认,身份便实实在在的太尴尬,甚至连他郑家同族怀有异心者都敢于因为“福星”二字,而找借口追杀。
而陆宇能够容忍这种局面,并不是他的自傲、他的清高都浮华于表面,只不过他的高傲只显于他的偏执罢了。
郑毅早就明白,陆宇想要的其实很少,他只要霸占了他郑毅,只要他郑毅被他驯服和绑缚得服服帖帖,被他调教和征伐得一辈子离不开他那根硬烫的棍子,陆宇就得意地笑,就能对别人的挖苦和嘲讽不屑一顾。
这就是他的阿宇,哪管别人如何是不是看得起看不起,只管霸占住,并保护住自己在乎的人……如此这般的所谓傲性,其实,又何尝不是一种带刺儿倔强的、纯粹自保的让人心疼?
可惜最终,他还是偷偷地结婚了,结了婚,圆了房,又去放低姿态守着陆宇。
事已至此,陆宇那偏执的骄傲再也无处存放,愤怒伤心纠结于发白的俊朗面庞,陆宇当时几乎要杀了他,但终究怎可能下得去手?
他当时也有点着慌,见事不可为,便狠心使出苦肉计,自己捅了自己肩窝一刀,捅得很深,果然羁绊住了陆宇。但也只是绊住陆宇那么短的时间,陆宇终究再次木然而决绝地约他到咖啡馆,所有恨怒伤绝都压在心底,只平平淡淡地与他提出第二次分手。
然而那样身怀绝技的人“含恨”离开,郑家和孙家的掌权者怎能心安?
陆宇的死,他所料未及,他从来没有往这方面想过,那是他受到的最重的打击,重得一下子把他彻底压垮,脊梁都粉碎了,怎么还能再站起来?
他那时才醒悟过来,原来,被他忽略掉的、算计过的、一直没有离开过他的人,对他来说才是最重要的,一旦没有了这个人,他就什么都没有了。
可是他醒悟得太晚,两辈子都太晚。
郑毅心头一痛,回头想想,陆宇跟他在一起,除了危险和委屈,并没有享受过多少欢乐,也难怪重生之后,陆宇会那么想要过上平静轻松的生活。
“可是不应爱这样的,我明明是深爱着他,爱得那么深那么重,当初怎么就粗鲁地忽略了呢?”
郑毅坐在沙发上,早已不知第几次的回想往事。
他至今清晰地记得那一次老爷子过寿——往常老爷子寿辰,陆宇都是主动避开的,他也从没敢提过带陆宇参加,但那次他刚在越南遇袭受伤不久,身体还有不适,陆宇不放心,便固执地要求充当他的保镖。
他知道陆宇深爱他,追求他时都舍得拼死拼活,就连在越南那次,若是没有陆宇从枪林弹雨中飞身保护,他这条命也交代在那里了。
但他那时却冷心算了个自以为是的明白,甚至曾自嘲自己是卖身,是公平交易,他郑二少扒了裤子趴床上让陆宇干,穿上裤子再让陆宇这个身怀绝技的年轻男人拼命护他拼闯出男人的家族事业。
所以,他当时带着陆宇参加宴会时,心里还有点不快,他感觉陆宇太矫情,是给他添堵。
于是他对陆宇态度淡淡的。
宴会期间,孙云芳指着陆宇,故作不认识,只妩媚地笑说:“这小伙子有点气势,是你的保镖?借给我用一用怎么样?我家里几个同族的毛头小子修养不够,咋咋呼呼的,正要这样的同龄人相配才好教养。”
孙家和郑家的联姻之意早就有了迹象,孙云芳说话时,周围人都转头瞧他热闹。
毕竟是大场合,这里是郑家的地方,来者也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都不至于当众对谁说出太难听太刻薄的话,他们会自觉那样丢份儿。
那时,面对孙云芳的委婉讥讽,他听得心底暗恨,表面上却故作不在意,只漫不经心地看了陆宇一眼,便勾着嘴角痞痞地笑:“这保镖有点特殊,价码也高了些,孙女士要出什么价?”
这意思无异于在说:他除了是我的保镖之外,还是我用来泄欲的床伴,无所谓给谁,但我郑二用过的东西,谁想要吃剩下的,必须拿出点本钱。
他自己的面子是维持住了,甚至有人对他竖了竖大拇指,笑他有能耐,够会玩。
但他记得当自己一个“价码”说出来,陆宇那略显发白的、毫无表情的俊脸,那样显得木然平淡的态度,似乎没听到他的话,甚至嘴角还僵硬地扯起一个讥讽的笑,只双拳握得青筋暴露,一动不动地站立如枪。
他当时有些心疼和懊恼,但是没有后悔,这话有错么?他只是想:得,回去再让这小子折腾一阵儿吧,那虐爱快感也挺乐呵。
他当时那么蠢,竟把自己对陆宇的态度归咎于自己的“受虐”倾向,如果真是如此,那为什么在遇到陆宇之前,他就没有过想要“受虐”的欲望?
后来,陆宇半途离开了,连他都没注意到陆宇什么时候走的,他受了伤,基本没喝酒,一直在和别人谈笑,回头时,忽然发现一直站在他身后淡然而立的年轻男人不见了。
陆宇失踪,他派人找,可怎么都找不到,心里越来越空落落的,看不见陆宇的人,他开始食不下咽,一日日睡不安生,这才后悔当时失言。
再后来陆宇突然回来,整个人大变样,和他梦中那次回来说“你三叔追杀我,我再干你一次,不为过吧”相似,说:“我被你郑家的合作者狙击,逃出去几百里地,躲到山中才避开,你说,我要绑住你干几天才能了事儿?”
他当时惊喜于陆宇的突然出现,又责怪于陆宇的不辞而别,更惊怒于还有人追杀陆宇,但紧接着一想,心便沉了下去:“孙家干的?”
陆宇有些不屑地淡淡地笑,整个人仿佛再次褪去了一层阴沉的外壳似的,显得耀目的帅气,帅得让他挪不开眼,一面脱下衬衫,袒露出精健修长的蜜色身体,一面示意肩头的枪伤,说:“你的枪伤在右肩,我的枪伤在左肩,男左女右,咱们可算配对儿了,你就让我干一辈子罢!”
陆宇一把扔掉衬衫,神色平静地解开腰带扣脱裤子,又看着他说,“也多亏了那位险些成了你丈母娘的孙女士,没有她派人狙击,我还找不到我的‘奇遇’……”
然后也不说他的“奇遇”具体是什么,脱下鞋袜和裤子内裤,一把拽过他的手臂,捻针刺下他的麻穴,也没捆他,连润滑都没有,漠然狠辣地横冲直撞,把他干得哑着嗓子喊不出来,疼得浑身痉挛,那是陆宇唯一一次把他干得流血。
第一百零六章
郑毅记得陆宇事后趴在他的胸膛上,很用力地掐住他的乳头,直把他掐得身体扭动,才勾着嘴角沉声轻笑:“郑毅,我因你而连连遇袭,数次差点儿没了性命,你除了派那么几个没用的蠢货‘保护’我,还能做什么?”
他当时虽然听到,却被陆宇干得太厉害,血流了不少,偏又爽得魂儿飘飘的,连生气的力气都没了,哪还有力气回话?只暗恨自己居然犯贱到这份儿上,被人干这么狠都能爽得满足不已,草了!
紧接着,陆宇又说了一句话,让他每每想起来都把惭愧懊悔加重三分,“郑毅,你说,我怎么就看上了你这没良心的东西?你是不是觉得,无论我在外面因你而受多少灾,只要回来干你一顿,咱俩就扯平了?我的命,就值你屁眼儿流的几滴血?我陆宇竟和痔疮等同了!”
郑毅咬咬牙,伸拳头捶了自己胸口被陆宇枪击过的部位几拳,狠狠地打得自己咳嗽不已才停下来,这样他会舒服一些,然后想起自己这辈子没醒悟前生时指责陆宇的话:“阿宇,你真狠……你说我怎么这么贱,我怎么会喜欢上你这种人?”
“真蠢。”
想到这里,郑毅打了自己一个嘴巴,这话应该是陆宇说他才对吧,他们之间到底是谁狠?
他用力地闭了闭眼,又摇摇头,伸拇指擦了擦眼角,站起身来不再乱想往事。外头还有那么多的事情在等着他,他要准备准备,阿宇肯定快要回来了。
这回怎么能放手?除非我死了,他想。
******
陆宇在车里说起自己的往事,说得极尽简单,仿佛只是普通平常的小事,话里头也丝丝毫毫没有委屈的意味,说话的语气更是轻松带笑的。他身体修长,俊朗不凡,男人阳刚面貌中显出儒雅的风度,说出这些话,好像真的只是曾经年少轻狂,犯傻时经历过一点小打小闹罢了。
但小黑哥听得面庞沉沉,刚毅如刀削,他听得心疼。
不是虚拟的形容心情的“疼”,而是真实的身体胸膛里面,心脏部位一揪一揪地抽疼。
他左手把握方向盘,右手伸下来,宽厚的手掌紧紧抓住自己大腿上的陆宇的手,一声不吭,什么话都没有,只是抓得太紧,仿佛无声地宣誓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陆宇靠着副驾驶座,歪着头低笑一下,转头看向车窗外,眼角有点湿,暗道:妈的,又被这老实人感动,爷们越来越容易脆弱了,这可不行。
……
陆宇和小黑哥直接到G省,两人行踪飘忽不定,神不知鬼不觉地潜入G省最繁华的大城,像是本就住在这里多年似的,并不惹眼。
这里是孙家的核心地带,连天朝政府机构里面也潜伏着被他们腐蚀了的染上血腥气的爪牙。
他们是来杀人的,但完全不必急急慌慌。
南方的晚春等于北方的初夏,陆宇身穿白衬衫和黑色牛仔,脚踩白色直板样式运动鞋,尽管大檐太阳帽和茶色大墨镜遮住了他的半张面庞,但他轮廓清俊的下巴和匀称修长的体魄,以及一举一动从容不迫的气度,都显出一种风雅翩然的温儒男人味。
他练功有成,又和素来收敛气息的小黑哥生活三年,变化太大,早就不是那么光芒四射、引人注目的姿态,更不会有人把他和三年前的少年皇帝“拓跋征”相提并论。
三年前,他是成熟大方的气度和未脱稚气的表相产生令人惊艳反差的少年皇帝,三年后,他只是个外貌有些脱俗超尘、安然于世的、有家室的成熟年轻男人。
如此的他,如果当真重归娱乐圈,会不会微笑着,从容不迫地一个人,彻底轻松地压下那所谓的“Beautiful boy”帅男组合?会不会让那些曾经对他的“逝去”而惋惜心痛的同学和影迷们尖叫兴奋三天不能睡着?
小黑哥与他穿着情侣装,同样直板运动鞋、墨镜和牛仔裤衬衫,不过清一色劲黑,衬显出挺拔精健的男人体魄。他再收敛气息到极点,尽管和陆宇并肩行走,却像是月下影和北斗星,虽然紧紧相随,密不可分,但看到他们的人不会想他们是情侣,只想:哪家少爷带着保镖遛弯呢?
“遛弯”这个词汇,值得琢磨推敲。
陆宇和小黑哥去的地方很多,却并不往人多的地方走,他们宁和淡然得像是大隐隐于市的隐者,偶尔停下来低语,再买点东西,陆宇买,小黑哥一一接过,提了一兜,间或说一句话,把陆宇逗笑。
他们以前赌石就是如此模样。
不过现在,他们是在踩点儿。
“孙云芳和刘阿军,他们背后的确有高手,独狼的线索很细致,我整理出来,结合前世见闻,便知道那人就是我要找的善于隐匿和使毒的人,而那人,同样也应是与白庆相交不浅的,甚至孙云芳就是通过白庆才搭上那人的线。”
陆宇和小黑哥住进幽静的旅馆时,躺在床上说。
小黑哥想起曾经在古城片场见到孙云芳和白庆调笑,他听陆宇说过,白庆是GAY,而且是喜欢被男人上的GAY,孙云芳又是个精明的女人,怎么会一直纠缠白庆搞暧昧?原来竟是要勾搭上那个使毒高手?
“我上辈子和白庆没有交往,并不了解他的具体情形,这次请独狼探察后才连贯起来的。想必,那位使毒的‘高人’上过白庆,还不止一次?白庆似乎在G省读的大学,这里本就有他的人,能和某位使毒高人勾搭上也不算奇怪。”
陆宇勾着嘴角笑,有点不屑地想:能看上那短命淫娃的人,又会是什么货色?
然后突然转头看小黑哥,严肃认真道,“我没有讥讽白庆这方面的意思,被男人上,也要看什么情况对不?就像我们俩,你被我上……”
小黑哥皱皱浓眉,却微微扯了扯嘴角,探头吻住他的嘴,只吻一下,打断了他的话便重躺回去,双臂枕在脑后说:“不用说这些,什么上不上的,男人和男人,总有一个要被上不是,咱俩这样挺好,你懂得多,我也乐意,不用解释什么,我挺喜欢。”
陆宇轻轻地笑,翻身趴在他的身上,一手抚摸他的臂膀肱二头肌,一手捏着他的下巴,抛开之前的话题,双眼放光地说:“既然你很喜欢,那咱俩再来一次?”
小黑哥不动声色,暗暗瞥了瞥他的脸色,平静缓缓地低道:“别了吧。”
陆宇眼眸闪过一丝笑意,伸手在他健实平厚的胸肌摸了两把,低哑道:“翻过身去。”
小黑哥皱皱浓眉,沉稳凝眸地教导:“弄多了不好,今晚最后一次,再多不行。”一面说,一面稳稳当当地撑住粗健的臂膀翻过身去,还轻轻张开了有力的大腿。
阳刚硬朗的男人体魄随着年龄增长,越发显得有型有味,强健而不失线条,结实而不是柔韧,麦色健康的温暖肌体躺在眼前,赤裸精壮,一丝不挂,俯卧出厚重的曲线……
这样的男人沉稳平静地趴着,里里外外都毫无抵抗地等着你来蹂躏,你能忍得住不性起?陆宇是忍不住,低喘一声,趴到小黑哥身上,摸着他的脊背,咽了咽舌底津液,勾着嘴角哑声道:“你这家伙,故意引诱我,偏还说得这么道貌岸然。”
说着,俯下身便啃咬小黑哥健实的肩头。
小黑哥皱皱眉,继续他的迷惑,无奈地想:又来这句,我啥时候引诱你了?
他不是没有总结过,可是毫无规律,无论他走着,站着,躺着,趴着,甚至坐着凝神看书,都能被陆宇说成“引诱”,他忽然想起陆宇说过的什么“情人眼里出西施”,就是这个道理才能解释得通吧。
他嘴角轻轻扯了起来,继而呼吸一滞,肌肉绷紧,张嘴“唔”的低呼,森亮漆黑的眼眸闪过一阵充实快感的恍惚——他们刚刚做过没多大会儿,陆宇竟然只吐了口唾沫搓了搓,没给他润滑开拓,直接就进去了。
他这才想起,他们两人只要在床上,陆宇总会被他更加轻而易举地“诱惑”。
……
室内随着陆宇的动作而激烈,再随着小黑哥粗喘连连、闷吼不断的男人声音而浓情生香,随着一片男人麝香气弥漫,两人趴在一起休息了片刻才起身重新清洗擦身,再换过床单,才重又躺着说话。
陆宇吃饱喝足般满足,捡起刚才扔掉的话头说话,同时心想:瞧咱小日子过的!
小黑哥内气旺盛,虽然被陆宇折腾得累了点,却也不算什么,但他生怕陆宇再来,欲无止境可不是好习惯,便作出疲乏的模样闭着眼睛听。
陆宇抱着他温暖光滑的精壮体魄,收心敛神,不再胡闹,低语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反过来说,工欲杀其人,必先断其器。我要杀孙云芳,便先灭了刘阿军吧。”
小黑哥皱眉睁眼,凝眸炯炯,哪有半分疲态,他提出意见:“这样只怕会打草惊蛇。”
陆宇本有手段和方案,此时一听他说话,便把自己的想法压在心底放一边儿,单挑浓眉低道:“那你说说,这事儿,这回我听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