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陆宇的话,中年男子头也不抬,憋着强调唱戏一样地喊着:“夫人呐,带客官看~~房间去——”
不多时,楼上蹬蹬蹬走下一个身段苗条、淡妆素雅的中年妇人,她身材皮肤都保养得很好,颇有些风韵动人的滋味。
“小兄弟要住七天的话,押金两千一百不退。老字号,保你清净。”
妇人说话时巧笑嫣然,一双琥珀色的眼睛显得精明,上上下下打量着陆宇,带着丝毫没有轻视的、貌似平和礼貌的审度。
她说的“清净”,指的是,即便你在外面有仇家要对你压迫、刺杀、毒害,你也完全可以躲进你在这里的房间来,如此才对得起高额的房租——当然,你的仇家来头也不要太吓人,否则就当个玩笑罢。
陆宇身高一米七五,人也年少精神,一手带着电子表,一手提着半旧色泽的帆布包。
他穿着深蓝色深口登山鞋,灰蓝色修长略宽的干净帆布牛仔,上身穿土灰色硬质t恤衫,带一定灰蓝色纯棉大沿帽,外观整齐干洁,既显得老成持重,又显得帅气阳刚。
“两千三,要足够的热水。别掐断。”
陆宇话语平静单调,听不出感情,从兜里掏出一叠百元钞票,数也不数,直接交给那中年妇人,然后绕过她径直往楼上走,脚步轻捷无声,像个猫儿一样。
中年妇人手里点过了钱,不多不少,正好两千三百块大洋,立时笑得更温和了,扭头扭腰地小步跟上,说:“小兄弟长得俊,李姐给你最好的屋子住。”
“那可多谢李姐爱护。”
陆宇脚步不停,也轻轻地笑了笑。
房间有三层,楼梯是厚木板制,陡峭狭窄,最多只能容许两个人并肩而过,陆宇放缓了脚步,和自称李姐的中年妇人一起上了三楼。
刚到三楼,迎面来了一人。
——又是他?这是不是也太巧了点?
陆宇一愣,微微张了张嘴,看着前面同样带着诧异神色的挺拔青年。那青年一身迷彩服装,衬出健壮修长的躯干,头发还有些湿淋淋的,手里提着一桶烘干的衣物,正在从楼廊的另一个拐角走过来,似乎是想要到某一个客房门前。
“是你?”
迷彩青年见到陆宇,微微一怔,随即认出来陆宇是谁,不由得感到诧异,心底顿时升起几分防备,森然黑亮的眼睛如冰川一样,大风刮过似的扫视陆宇的面庞,没在他脸上看出什么异样,才转头看了李姐一眼,点了点头。
然后他充分演绎了一个见面不相识的陌生人应该会有的表现,神色平静,步伐稳健地与陆宇擦肩而过,完全没有交谈的欲望,又随手从兜里掏出钥匙,开了房门,一步走进,腿脚轻轻一勾,“砰”的轻响,关紧了厚木门。
——似乎,他怀疑我在跟踪他?不过虽然巧了点,但是血衣巷就这么点地方,他一个盗墓的住在这里,我一个淘宝的自然也能住到这里,也不算太不可思议吧?
陆宇目送他进门,转过头来,嘴角维持着一丝温和礼貌的微笑:在我面前也不掩饰掩饰情绪,眼神这么冷,是直接对我发出警告吧,就不怕冤枉了我?或者是打心眼里没看得起我……
陆宇念头如雪,转瞬即过,没有刻意放在心上。
李姐则心细地将他们的表情看在眼中。
她并不多问,笑吟吟地带着陆宇来到距离迷彩服青年所在的房间最远的那间,从手腕上取下一枚钥匙交给陆宇,说:“今晚就算一天啊,小兄弟要记得守时,第七天中午十二点要给我钥匙,这钥匙不能丢不能配,也不能带别人来住。”
陆宇微笑着点头:“我明白这里的规矩。多谢李姐好意,我与那个人没有仇,也没什么关联。”
三楼看上去地方狭窄,其实占地很大,只不过空间都用在了房间内,五个房间里面都是十分宽敞舒适的,值得一分钱一分货的称赞,关键是隔音效果极好,在里面放摇滚乐曲,外面都听不着。
五个房间分为两排,一排三间,一排两间并个楼梯,走廊对面是一堵墙,墙左侧是公用的大洗衣机——不能洗衣服,只能烘干。
房中提供热水,只不过如果不加钱的话,热水限量……
陆宇进入房间,像上次住酒店一样细细查看了两遍才锁好房门,从帆布包里面取出买好的药浴所需的药材,来到了浴室。
浴室中很有古韵风格,角落的小木几上摆放着肥皂、毛巾、浴巾、牙刷,很显然都是廉价的,不过也都是崭新的,浴室中间的地方,赫然坐落着一个被铜圈箍起来的大浴桶。
“呼……”
二十多分钟后,当陆宇调制好药浴所需的中药,再整个人坐进浴桶里面的时候,一股畅快舒心的慵懒感觉从骨子里翻了起来,让他情不自禁的想打瞌睡。
——钱还剩下不少,不过,药浴所需的这些中药大都是贵重的东西,再这样下去的话也支撑不了多久了……如果钱财足够,我也能买来更为适合的珍贵药材,以便辅助练功,早日将身子骨打熬淬炼,才能早日去寻找上辈子的奇遇,争取再一次练出内气……
陆宇想了想,收敛起心神,盘膝坐于浴桶之中冥想调息。
至于与他做邻居的迷彩军服青年,暂时被他抛到脑后去了。
陆宇不断地往木桶中增添热水,直到水将满,又等到水温低于人体温度,他才从药浴中站起身来,匀称至极的健康形体上,浑身都被药水给蒸泡得粉红,原本浅麦色,近乎于蜜色的少年肌体更显得剔透有力。
他用温热清水冲洗了两遍身体,拿毛巾擦干净身体和头发,再把大浴桶中的药浴剩水都冲进马桶,一切收拾妥当,最后才走到房间中间的空地,开始缓缓稳稳、神色宁静地练功。
第九章
陆宇心中挂念许秧的病症,为了早日与她接触,实在花费了不少心思。
首先,他在住进血衣巷旅店之前,直接给许秧寄了一封无名信件,信中说偶然见过她一面,看她面色不好,怕是有某某病症,并在信里指出一些症状作为证据,希望她能寻找可靠医师做全方位体检。
——陆宇不知这封信能否送到许秧面前,也不知她看了之后会有什么反应。不过,依照陆宇对许秧的了解,许秧看了之后,必会大笑三声,一甩手潇洒地扔到垃圾桶里;
其次,因为许秧是星航娱乐公司的高层,他便试着写一出剧本以作敲门砖;
再次,他知道许秧偶尔会到一家名为“夜为非”的高档酒吧喝酒休息,所以准备前去应聘酒吧驻唱一职。
——陆宇本身习练古修法门,修身养性练功十几年,琴棋书画唱都有所涉猎,唱功即便不到一流,也可算入耳,再说星航娱乐也有星探在夜为非酒吧挖星的前事。
即便这些都不提,陆宇也了解许秧的生活习惯,总有找到见面的机会。
只是许秧毕竟身份不同寻常,身边时常有保镖护卫着,贸然上前搭讪的话,免不了很多麻烦,被当成小白脸都是小事,甚至为此狠狠吃一些苦头都不是没可能。
“我堂堂丈夫,那些才艺都是旁枝末节,不值一提。一身武艺和医术,又活了这么多年,经历了这么多事,再要许秧姐的支撑才是笑话——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干男人的男人,才是真男人。呵。”
陆宇几无声息地轻笑着喃喃。
躺在床上休息的时候,他双臂交叠枕在脑后,望着黑暗中的天花板出神,平静无波的心中忽然就泛起前世的悲伤来,“唯一对真心我好,不要什么回报的人,就只有看似大大咧咧,其实非常心细的许秧姐了吧,我既然灵魂重生,又怎能再看她病死……”
忽然很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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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下来,陆宇见过迷彩服青年三次。
每次见他都是一身干干净净的迷彩军裤和迷彩t恤衫,不知他是不是有军旅偏执嗜好,还别说,他面容帅气而且男人阳刚味十足,板寸的浓密黑发,浓眉单眼,健壮挺拔的好身板,实实在在适合这种打扮。
只是他神色总是万事不在意的平静,那双眼睛偏又黑森森的亮,给人一种犀利、狠毒的错觉,让人想要对他敬而远之。
他似乎很忙,忙进忙出的脚步不停,对陆宇也仍旧保持淡漠的不置一顾姿态。
陆宇并不在意。
他眼光老辣,又因曾经的经历而厌恶盗墓者,与这些打地洞的三教九流打过不少交道,在火车上就猜测到了青年的盗墓职业,才会对他没有了兴趣,只是后来迷彩青年专程下车提醒他小心吴叔,他心中记着这份人情,也就对青年保持了一丝礼貌微笑。
这些暂且不说,陆宇现在却有喜有忧。
“夜为非”酒吧高档清雅——至少表面上看来是这样——所以对驻唱歌手的要求很高,几乎达到一种严格苛刻的程度。
陆宇是未成年人,好在身量足够,外貌气质也十足属于良才美质的层次,经过层层过滤式测试和一些严肃的刁难之后,“夜为非”酒吧主管才对他的唱功和音色表示满意,让他最后顺利拿到了这份职业,还算可喜。
然而另一面,陆宇迄今为止已经走遍了血衣巷各个明面上的宝贝铺子,闲杂东西买了一些用作遮人耳目,却仍旧没发现与那尊青铜酒樽相关的任何线索。
——不是说那尊青铜酒樽在店里摆了两年一直没有人识货,才被我以低价捡了个便宜买走的吗?难道我灵魂重生了,那只青铜酒樽也起了变故,被别人买去了?
陆宇心底升起一丝淡淡的患得患失的担忧。
晚上七点,陆宇打扮一新,准备第一天上班。
下楼的时候,遇到另一个陌生的中年房客,那人比迷彩青年更显得森冷,周身都环绕着一种生人勿进的气场,陆宇和他只点头示意作罢,并不互相说话。
老板娘李姐见到陆宇,却拿眼珠子一错不错地看。
陆宇回以一笑,李姐也噗嗤笑出声来,大大方方地调戏他说:“小兄弟你这样打扮,是要出去勾魂么?叫小姑娘们看到,只怕会被蜂拥而上,把你给分吃喽!来来,靠近点让你李姐看个仔细。”
陆宇轻轻挑眉:“李姐别逗我,小心老板醋意大发,收拾我一顿。小弟手无缚鸡之力,可不是老板的对手。”
李姐娇嗔地哼一声,转头睨了老板一眼:“你瞧他敢?”
老板像没听见她的话,只摇头晃脑地哼着戏曲儿,捧着一个看上去脏兮兮的奇怪木质茶壶,向她挤着眼睛笑。惹得李姐又睨他一眼,眼角眉梢却带起娇媚的温柔。
陆宇不再说话,走出店门打车。
到“夜为非”酒吧的时候,已经快到七点半了,夏末白天较长,到现在才真正是黑了天色,整个X市开始了夜生活的序幕,比白日里更显得喧嚣和精彩。
“哎,小宇,小宇是吧?我们昨天见过的,呵呵,我是孟欣源,今天有点事儿,没找到人替我,你能暂且替我一次不?改日请你喝酒!”
陆宇刚刚进来更衣室,正在对着镜子整理衣袖和头发的时候,一个头发略长的高挑青年便笑着走了过来,自来熟一样拍着陆宇肩头说话。
陆宇不动声色地偏开身子:“孟哥客气了,昨天来的时候正好听到孟哥弹钢琴,弹唱的乐曲优雅动听,让人佩服。要我唱歌还行,钢琴却是半点都碰不得的。而据我所知,孟哥你的那段时间必须有钢琴,我怎么能替?不如我们去找主管说一说,看他怎么安排?”
孟欣源顿时笑容一冷,还没说话,后面突然响起一个声音:“小宇来了吗?主管叫你,今天是你第一天来,要跟你说一下具体安排。”
“马上到。”
陆宇向孟欣源点了点头,略微收拾了一下便侧身离开,更衣室门口站着一个面容清秀的应侍生。
应侍生的笑容礼貌亲切,带着陆宇走向楼梯的时候,悄声说了一句:“昨天晚上你走之后,泱兰姐训了孟欣源他们几句,说他们偷懒不用功,唱功远不及小宇你好,你小心一点,别让人给使了绊子。”
陆宇心中透亮,转头看了他一眼,微笑着说:“谢谢你的提醒,我会注意的。”
主管是个漂亮女人,酒吧中人称呼她“泱兰女士”或者“泱兰姐”,看上去不到三十岁,黑紫色发亮的女式职业装将她的身材和气质衬托得十足完美和高贵。
——总而言之,这是个气场很大的女人,貌似冰山,不苟言笑。
这不,泱兰女士坐在老板椅上,悠悠然的双手交叠在美腿膝盖,目光清清冷冷的注视着站在他桌前的陆宇,不说话,不点头,不摇头,一动不动地盯着陆宇,像要把他盯出两个洞来。
换了旁人,只怕早就一脑门冷汗了,陆宇却不以为意,他气定神闲,姿态如松,打量着泱兰的办公桌。
“陆宇,”泱兰开始说话,“以后没有意外的话,你八点的时候来酒吧记下名字报道,八点十五分到八点三十五,九点到九点二十是你的场,其余另有不定安排。你的唱功还行,不过我提醒你,不要眼高手低,珍惜你的机会……”
泱兰女士声线平平的说教几句,还要继续说,忽然电话铃响起。
她看了看号码,面无表情,“你出去吧。”
“好的,泱兰女士。随时应您的传唤。”
陆宇温文稳重,风度翩翩,丝毫不显得有什么轻薄之处,说完,他微笑着点头转身,出去时随手带上房门。
泱兰目送他出去,才拿起了响个不停的座机电话:“许秧小姐又有何吩咐?”声音一改平日的单调刻板,显得静谧轻松。
电话那头传来醉意懒散的女子声音:“叫大姐,我比你大三天呢,泱兰小妹妹!好了,我今天向你要的东西别忘了送过来。”
“怎么让我送?你不是说要自己过来拿么?”
“今晚不去了,有点小事儿要处理。”
“那算了,本来今天来了个小帅哥作酒吧驻唱,挺养眼的,想叫你来一睹为快呢,可惜了。”
“切,帅小子我公司多了去了,我招呼一声,别管他大牌红星还是小牌明星,一打的帅哥俊男排起队来等你姐我青睐,还用得着你去那里?……嗯,到底有多帅?”
“哼,我的眼光你还不知道?不过,貌似还是个正太,好在是个发育很棒的正太。我刚才专门把他叫了过来,狠狠地看了个够,真是要相貌有相貌,要身材有身材,关键是气质良好,风度诱人,的的确确很养眼啊。”
“呃~~~容我打个寒颤……我受不了你了泱兰,你能不能不要用这种超级冷静的声音,来说出这种超级色女郎的话!啊?帅正太我看得多了,不感兴趣!”
“行,你爱来不来,我挂了。”
“什么,你要挂了呀?要不要我给你烧纸哪?”
“……你才挂了!去死!”
“哎哎哎,别挂,泱兰,我跟你说事儿呢!”
“说!”
“别这么冷呀妹子,说正事儿,呃~~~嗯,打个酒嗝……郑毅你见过吧?”
“哪个郑毅?你的新相好?”
“别瞎说……是,郑老龙的二儿子,郑蟠的弟弟。”
电话那头的语气好像还是漫不经心的没有什么变化,但是泱兰却听出来许秧在提到“郑蟠”的时候,声音有些刻意的掩饰。
泱兰沉默了一下,“还没忘记他?好了我不提他,郑毅我见过,怎么了?”
“郑毅来公司找我,要我帮他找一个名叫‘陆宇’的人。他不知道这个人是男是女,只知道他的名字叫陆宇,还知道他会来我的公司,说找到这个陆宇的时候,就拍个照片给他确认,他会一眼认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