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要对我负责 上——百转千回
百转千回  发于:201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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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时自己对那孩子好些,多些耐心,不要那么自私,那么聪明,自己又怎么会,在今天,在这个合家欢乐、举国欢庆的除夕之夜,一个人。更可悲的是,刚刚居然还被那口烟报复了一把。

记得,从那晚之后,那孩子就和自己住在了一起。白天去F大上课,但一放学或没课时就会在家。每天早上都会准备好早餐,小米粥、大米粥、百合粥、莲子粥……总之是换着花样做。自己嘴刁的毛病就是那几年养成的。

刚开始很高兴,还开玩笑说:“家里有贤妻就是不一样,老公我一个月就被你养胖了五九斤,大肚腩都出来了,老婆可不能嫌弃我啊。”

那孩子也开朗地说:“不会,多胖我都不嫌弃,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猪,胖嘟嘟的最可爱了。”

“臭小子,能耐了啊,敢拐着弯骂你老公我是猪,看我不收拾你。”自己边说边装作恶狠狠的样子去撕扯他的衣服……

可,后来,次数多了,新鲜感也就没了,反而把这一切都当成了理所当然。

早上吃过饭就匆匆地出门去公司。傍晚那孩子有时会打电话来问他想吃什么,刚开始,他非常不耐地说:“我无所谓,你自己看着办吧。”

再后来,他就会非常烦躁地吼过去:“李墨,你说你一个大男人能不能不要像个女人一样啰嗦,我这忙的要死,还有几个合同要谈,一个单子就是几十万的利润,你能不能不要整天拿你那些鸡毛蒜皮的事来烦我!”

总之,他这辈子说过的所有的难听的话几乎都给了李墨,给了那个他曾承诺会好好照顾的孩子,给了那个中规中矩受了委屈只会隐忍、有着琥珀色沉静眼眸的男孩。

就这样,他宠了那孩子一年,那孩子陪着小心容忍了自己三年。两人同居了四年,不短。直到三十岁时,他告诉那孩子:“我要结婚了,是家里介绍的一个门当户对的女人。”

那时,李墨刚毕业一年,由于中规中矩,性格沉稳,加上比较刻苦就被留在了F大执教。一个刚上班的教师,并没有多少可用的积蓄,买房是不可能的,李墨就在F大附近租了一间三十多平米的房子。

李墨将自己的东西慢慢收拾好,放在皮箱里,拉着一个箱子就离开了。

李墨走后,许文修坐在他们共同生活了四年的房子里,却生出一种那孩子从未在此住过,或者没有长达四年之久的错觉。要不然,他走了,房子里的东西为什么并没有感到少了什么。

柜子、电视、冰箱、沙发、台式电脑……一样都没少,甚至,连李墨放在鞋柜上面的猪八戒形状的储蓄罐还在。

结婚后,许文修和孙雅,也就是那个和他门当户对的女人,都忙着各自的事业,一年到头两人没几次机会能够坐在一起吃顿饭,厨房基本就成了摆设。

许文修这才意识到自己被养刁的嘴已尝不惯那些油腻腻的外卖,即使大酒店的饭菜也不合胃口。

原来,自己一直被那个曾许诺会好好照顾他的孩子照顾着。

要说许文修他一纯gay为什么会结婚?实际上这和性取向并没有多大关系,和李墨也没什么关系,和他是否爱那个女人更没有关系。

在他的意识里,一个年龄就应该有一个年龄段该做的事,年轻的时候可以放任自我潇洒自如地玩几年,可年龄一到,就应该找个女人结婚生子过日子,没必要撞得头破血流去和社会主流价值观碰撞,太不自量力了。

所以,他结婚,他生子,他满足父母含饴弄孙的心愿。

看,多聪明的论调,多正确的选择。

但他却没想过,李墨是从一开始就决定了要和他相互扶持着过日子的。

许文修看着手里抽完的第二只烟,望着冷冷清清,没有油烟味,没有那孩子身影的屋子,忽然对自己有一刻的质疑—— 也许,自己的观念,错了。

第三章

一转眼,元宵节都过去了。李墨也从除夕之夜那人突如其来的电话中平复过来。

实际上,人就是那么奇怪的动物,当一件事没发生时,你会担心、会恐惧、会抗拒,但当事情真正发生了,你反而会平静下来,反而有了要从容以对的坦然。

分手后,李墨也曾想过,如果有一天他打电话来自己应该说什么?如果碰巧遇到,应该用什么样的表情面对他最合适?如果他离婚了,两人还有没有可能……

如果说从前李墨对这些问题没法给自己一个确定的答案,但许文修在除夕之夜的电话却让他明白了:这些问题都不是问题,只是自己对那段感情的不甘心罢了。所以有时才会奢想也许那人有一天会回头。

但生活从来都不是言情剧,哪有那么多浪子回头金不换的恶俗剧情!

即使回头了又如何?难道自己就应该站在门口,含着泪说:“欢迎回来,我一直在等你。”?太恶俗!

错过了就是错过了。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并不是说你后悔了,你觉悟了,曾经的爱人就应该为你的选择买单,把你曾经带来的伤害看成是两人感情路上磕磕绊绊的小石子,当成两人通往幸福康庄大道的基石。

生活每天都是现场直播,从来都不给你重新来过的机会。爱情虽然不是生活的全部,但却是比较重要的一部分,既然生活不能重来,爱情又如何重新来过!

元宵节过后第三天,F大就开学了。这天李墨讲完课就直接回家去了。

当初那个在匆忙中租下的三十多平米的房子如今也成了他的安家之所。

租了一年后,李墨也攒了一点钱,当时房主想要搬到另一个城市和女儿女婿一起住,急着把房子卖了。由于是二手房,而且面积不大,前几年房价也不像现在这样高的离谱,所以李墨与房主一商量,全款十万块付了五万块首期就买了下来。

虽然不新也不大,但最起码是属于自己的一个窝,一个受伤了、孤独了、寂寞了,可以躲进去不必担心被人发现的地方。

房子与F大距离很近,出了校门,向东走,再拐个弯,走进一个小胡同就是了。李墨走进那个胡同,想着回去应该做的事,忽然听见一阵吵骂声。

“你小子活得不耐烦了,敢勾搭老子的女朋友。今天不教训教训你,还真以为自己是根葱呢!”一个男生愤怒且不屑地说。

“哼,这小子就是欠揍!”一高大长着一双丹凤眼的男生冷声说。

“对,揍他,这张皮相看着就欠揍!”一胖胖的,看起来敦厚纯良的男生附和着。

“靠,怕你们啊!别以为人多就能占到便宜,来一个我揍一个,来两个我揍一双,来三个我把你们揍成三个猪头哭着回家找爹妈去!”那个孤军奋战的人依旧嘴硬,不怕死地挑衅,还斜眼看着那三个人,一副嗤之以鼻瞧不上的姿态。

李墨听到这忍不住轻轻笑了,那个男生他见过。

那是他离开许文修的头一年,学院举办一场春季运动会,为了促进师生之间的感情,增加了一项师生友谊篮球赛。

李墨本没有兴趣,但他并不喜欢特立独行搞特殊被人注意,所以也和不参赛的同事一起在观众席上观看。

他还记得,当时这个男生出尽了风头,三分球投得那叫一个漂亮,惹得啦啦队女生尖叫连连。男生笑的很得意,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骄傲样,把老师气的吹胡子瞪眼的。比赛结果可想而知,一群知识分子、研究学问的老夫子怎么比得过意气风发的青年。

当时,李墨是很羡慕那男生的,甚至还有小小的嫉妒。在那张狂的年纪,那男孩活得很潇洒,把狂妄这个词表现的淋漓尽致。即使这也许是孩子气、不成熟的表现,但他活得很坦然,笑得很单纯。

不像自己,年少时为了他人眼中的期望,隐藏起真实的自己,努力做个懂事勤奋规矩的好学生。以至后来,这一切都像钻进自己骨子里了一样,时时刻刻在无形中指导着自己。上大学后,想要改变时,才发现自己对此无能无力。

实际上,李墨决定义无反顾和许文修在一起并不是完全冲动毫无理由的,当初那人宠他时说过:“在我面前,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必委屈自己,即使你无理取闹,我也会把你当成变着法子讨糖吃的孩子来爱。”

当时这话,的确击中了李墨的软肋,以为碰到了一个可以让自己活得比较自我的人。可后来……谁料得到。

“胆子够大的啊!别以为说大话就能唬到老子,到时谁找爹妈哭还不一样呢!”那几个年轻气盛的男生也不甘示弱。

“靠,谁怕谁啊!”

几个人你一句我一句,谁都不让谁。

都是年少轻狂的年纪,还没说上几句,一个言语不和,几个人就已经大打出手。

那男生一人对战三人,虽没吃了大亏,但身上也挨了几脚。那几个人下手也够重的,趁他弯腰用一只手捂肚子的瞬间,那个胖胖的男生猛扑下去,他踉跄了几步,非常狼狈地啃了个狗吃屎。他尴尬地往李墨的方向瞅了一眼。

李墨本不是多事的人,但看到那几个人不管也不行了,虽然没教过他们,但不管怎么说都是自己学院的学生,视而不见不符合自己为人师表的原则。

“够了!都住手,成什么样子!以为现在是中世纪,还是以为自己是普希金呢,在这为了一个女生决斗!”

几个人一愣,这才抬起头来,看到是他们学院那位沉静温润的文学老师,都悻悻然的住了手。

那男生也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一副受了天大委屈的样子低着头站在那里。

那三个人看到男生委屈的表情,眼瞬间瞪得比铜铃还大。

李墨看他们都住了手也不再说什么,毕竟那么丢脸的事情被老师撞见已经够难堪的了。——虽然比他们大不了几岁,但也够难堪的。

李墨本来也没想给他们说教,男生闹上点矛盾打个架也正常,没必要拿不思上进、纨绔子弟、碌碌无为这些大帽子套到他们身上,而且,在他们这个骄傲到恨不得像螃蟹一样横着走路的年纪,也未必听得进去。

“晚饭都没吃的吧,赶紧回学校吧,晚了食堂的饭就没了。”李墨对他们说。

“是啊,老师,你不说我都忘了,我中午只吃了八个馒头、两碗粥,早饿坏了,要不是这几个王八蛋硬拉上我在这没事找事,我早让我的肚子享受美食去了。不行,肚子饿得不行了,我先走了啊。李老师再见。”那个胖胖的,看起来非常敦厚纯良的男生就急急忙忙跑了,好像再晚一刻就会饿的没命似的。

另两名男生也顾不上反驳胖子说的那句“王八蛋”,也说了句“老师再见”就从李墨身边跑了。

那个曾经在篮球场上潇洒自如,笑的一脸得意的大男孩微微抬起头,仍旧一副受了天大委屈的模样。

李墨看他这样,忍不住非常没有同情心的轻笑出声。突然发现原来当初那个一脸张狂的男孩装起委屈来,还真……可爱。

可李墨如果后脑勺有眼,一定会看到刚才走的那三个男生三脸“猥琐”的冲眼前他认为可爱的大男孩挤眉弄眼。

很久之后,李墨才明白,原来自己就是这样跳进陷阱去的。对这个死皮赖脸、无赖痞气的祸害,当初自己是哪根筋搭错了,居然感到他,可爱。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第四章

“老师,你笑我?”那男孩用更加委屈的声音说。

“没有,怎么会呢!”李墨怕那男孩误会,连忙否认。

那男孩听后笑了,随即又恢复了那一副欠揍的张狂样:“我也觉得不会,老师最好了。唉,老师,刚才我厉害吧!帅哥大战三蠢男,这个噱头惹眼吧。哼,如果刚才不是那死胖子在背后偷袭我,我怎么可能会,咳,那个……非常优雅地和大地来了个亲密接触。否则,就凭那三个小瘪三,怎么可能是我的对手!也不看看我是谁,我可是——灌篮高手王雷!”

李墨这次是真被逗乐了,心情如那连月的梅雨天气过后终于迎来第一缕阳光似的——明媚的耀眼。

“是,你很厉害,那三个臭小子跟你战不了两个回合肯定会被打倒的。”李墨也笑着附和他,满足他的好胜心。

可话说出口,才发现自己和这男孩子说话的语气很亲近,不像平时自己云淡风轻、从容淡定的样子。他一愣,随即想:也许自己是被这份朝气蓬勃感染了,自己内心对能够肆无忌惮的活着始终存在着一丝渴望,所以才会不自觉的和这个男孩子亲近许多吧。

王雷听到李墨这样说,咧开嘴对着李墨高兴地笑了起来,一脸的纯真。可当听到李墨说:“天不早了,你也赶紧回学校吧”时,又换上了一副可怜兮兮的表情,一脸委屈的望着他,好像是被人抛弃的小猫渴望主人重新把他抱回家似的。

李墨这样沉静的人看到他这样,也忍不住满脸黑线,这男孩……学过变脸吧?

王雷见李墨没再吭声,就踮起脚向前走了两步,好像真打算听话回学校似的。

可是啊!生活总会有意外,而人也可以主动创造意外。

“呲……”王雷咬着牙,蹙起了眉头,一副忍受巨大痛苦的样子。“老师,刚才和那三个臭皮匠掐的时候,可能把脚给崴了。”说完,一只手赶紧去扶墙,真像痛得受不了为了防止摔倒寻找支撑点的样子。

“怎么样了?还能走吗?这附近有家小诊所,我带你去让医生看东方?”李墨看他这样,连忙上前两步去扶他,很担心的样子。

虽说李墨看起来比较冷淡,好像没人能够进得了他的心,可当认识的人碰到困难,他绝不是会袖手旁观、冷眼相看的人,就算走路时碰到乞丐,他都会主动找出零钱,虽然知道他可能不是真的乞丐,可行动总会优于脑子先做出反应。当然,他也并不是一个对万事都很热心的人,否则他看起来也不会让人感到那么的疏离。只是,他有一套自己为人处世的原则:对别人多的困难、好意他不会无动于衷,但之后,和他人的关系并不会因此就有突飞猛进的发展,别人的好意他会记在心里,对别人的帮助却没想过让别人一定要记着。

实际上,这种慢热性格的人是非常值得信任的,是非常值得与之相交的。

只是,今天人们的生活节奏太快,很少有人会耐心的与这种人相交,他们更喜欢与那种一拍即合、嘻嘻哈哈、或真或假打诨骂俏的人相处,在一起时会觉得很轻松没有负担,不用担心会伤到谁,或被谁伤到。可,在你伤心低落时,拿起手机翻着号码,才发现身边那么多人,却找不到一个可以可以倾诉的人。

王雷看到李墨很担心他的样子,心里那个美啊!恨不得跳起来来个高空翻。

不过,此刻正在装崴到脚的王雷同学还是非常明智的,藏起欣喜若狂的激动。看着李墨伸出的手,赶紧抱住他的胳膊,心里还腹诽:这破墙硬邦邦的,和老师软软的胳膊相比,那真是一点可比性也没有。

“老师,打死我也不去诊所,那小地方医生医术不好,设备也差,有些病人就被残害死了,厉鬼多着呢!我可不想脚还没好,命就被搭进去了。”那欠揍的男孩为了能不去看他口中扭伤的脚瞎编。他也不想想,自己打球时,擦伤碰伤那是常有的事,是谁老往校医务室跑来着,熟的都称医务室里的那位阿姨为张姐了。

李墨虽然觉得他说的言过其实,而且从初中就被教授唯物思想的大学生口里听到说害怕鬼感到有些好笑,可依旧好脾气的建议:“那我带你去市中心的大医院,怎么样?”

“大医院就更不好了,病人那么多,没病的人走进去都会被传染个不治之症什么的;而且,大医院病人多,死的人也多,厉鬼自然也就更多了;况且,市中心的医院离这那么远,打车去还需要半个小时呢,我脚这样也不方便去啊!”直接拒绝,理由好像也够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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