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9号信箱——三摇
三摇  发于:201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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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餐就在这样的氛围中结束。夏琳琳吵着要去逛街买衣服,郭力维拗不过她,只好答应陪他一起。临走前又看了一眼连歌,说下次回学校的时候记得找我啊师兄,我要推翻室友们本校无帅哥的言论。

程友推她脑袋,说知道了八戒,快去逛街消食吧,自己想想晚上吃了多少。

夏琳琳愤怒地看他,又老生常谈地说你就这么嫌弃暗恋过你的人吗?语音未落便被郭力维拖走。

程友本来的打算是吃完饭让郭力维顺道送自己去酒吧,省得喝酒晚了还得打车回去,第二天再跑一趟过来取车也是麻烦。现在郭力维已经先走,连歌站在一边等他的时候,他想晚上不如跟他一起打发吧,反正怎么样也不会比去酒吧更无聊。

站在门口的连歌将手插进了风衣的斜口袋里,脖子微微缩着,站在程友的身边,发顶刚好到他的耳际。程友十分满意这个身高差,享受了一会儿,开口说咱们先去停车场取车吧。

连歌说好,与他一同往回走。俩人都有些漫不经心,并无意去刻意地寻找话题,只得一路沉默。直到郭力维发来短信,这说个一看就是你喜欢的型,为他默哀。

程友面无表情地回复,你知道的太多了。

天色已经渐晚,俩人并肩走着,中间隔着约摸两只拳头的距离。程友回复完短信之后手机一直放在手里把玩,到了停车场的时候才开口对连歌说你手机号给我。

连歌哦了一声,报出一串数字。程友手指在键盘上按了几下,然后拨通了他的电话。连歌手忙脚乱的从包里摸出手机,铃声是诺基亚的标准音,前些年程友的办公室几乎所有人都用这个铃声,每次有电话响能见到十多个人同时检查手机。后来手机功能多了之后铃声便开始千奇百怪起来,这种制式的声音倒好久没听过。连歌用的手机型号倒算是比较新的款式,只是这朴素的铃声也不知道是他本人性格过于低调还是只是懒得去换而已。

连歌将包卸下,安静地坐上副驾的位置,系上安全带。程友并不甘心就这样告别,却也想不到别的借口再留他下来,只好问了地址之后说我送你回家吧。

N城不大,程友只开了十多分钟便到了连歌楼下,没有熄火只是等着连歌下了车重新背上了包关门,然后弯下腰在车窗那里向他摆手说再见,接着转身上了楼。程友重新发动车子,想了想还是转去了常去的酒吧。

其实郭力维说的对,程友知道自己对连歌的确有想法,可是他不知道自己该用什么样的方式去攻下这个目标。同志之间要开始一段关系并不难,同道中人互相看顺眼了,一个眼神便可以直接到床上去,久了腻了分开之后再见面能当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之前的这么多年程友一直都是这样过来的。只是这次碰上的是连歌,先不论在大街上偶遇的一个男孩是同类的机率有多大,单看他的样子,其实也并没有显得多纯,但两次相处下来也能稍稍了解他个性其实是有些淡漠的,而这种类型是程友并不熟悉的领域。

程友到了吧台叫了支百威,眼睛环视了一周,有几个看上去有些眼熟,想来也是经常在这里打发时间的人。服务生低着头擦杯子,脸比较生,应该是新人。这里的人流动性比较大,但哪怕是陌生人程友也能觉得自在,因为他清楚这里面的人都是他的同类。

一瓶啤酒快喝完的时候有人坐到程友身边,叼着支烟对他说借个火。程友挑眉,说对不起不抽烟。男人笑了一下,找服务生借了火机点着,搭着话说以前见过你几次,经常来吧。

这种情况程友遇到的不算少,眼前这男人长得不错,眉眼端正,只是T恤下凸起的肌肉让他有些不适。虽然有些怪,但程友对于大部分GAY会执着于健身并不能苟同,他喜欢偏瘦的少年体型,连着对自己也是做同样的要求。程友嗯了一声,与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尽量保持着生疏的状态。

其实不用想也知道这个男人应该是很受欢迎的类型,由他搭讪时那种不容拒绝的语气便可以看得出来,连带着看程友的眼神也是不加掩饰的狩猎姿态,对他委婉的拒绝甚至露出一点不敢置信的神情。程友喝光了手中的酒,斜着眼又看了看他,几乎是带着点挑衅了。

肌肉男将左臂支在吧台上,摆了个帅气的姿势,说了句你这人挺有意思。

程友站起来,挑剔地看了看他,这才发现他的眼睛与自己一样是偏细长的,这种眼睛倘若不是冷着脸的话,看人的时候总是会显得有点挑逗。肌肉男此时便是在用类似挑逗的眼神看他,嘴角挑起,表情有几分轻浮。半晌先笑了,又说了句,你真的挺有意思。

程友也跟着笑,说真抱歉,我不喜欢你这型的,眼睛小了点。

肌肉男呆了一呆,哈哈笑了起来,程友便没再理他,径直走了出去。

坐在出租车后座的程友将身体放松靠在椅背上,刚刚喝的酒很少,并不足以让他有任何不适的反应,但脑子却因那一点点的刺激而稍许兴奋了,想起自己最后说的那句话,一个人闭着眼微笑了起来。

其实这个男人单就脸来说,在前一段时间还真的是程友最喜欢的那种。郭力维那时候曾经见过几个,无一例外的长着招人的桃花眼,对着他这种百分百直男说话也像是顺便放电。后来郭力维说程友你这人到底是有多自恋,找男朋友也找和自己一个型号的,程友这才醍醐灌顶,原来自己之前能看得顺眼的居然只有自己而已。

后来是什么契机改变的审美程友已经不记得了,道理可能类似于每天吃同一种菜最后总是会腻一样,有那么一天程友在酒吧看到一个长着双大眼睛的男孩,突然觉得这样的眼睛也很好看,至于这个男孩的叫床声也很好听,这倒是程友后来的意外之喜。

从那之后程友又开辟了一片新的领地,他长得年轻帅气,追人的时候也能放下身段,这几年倒也鲜少有独身的时候,只是相处的时候彼此都知道不过是在一起混日子,尽管喜欢的类型变了,之前的生活方式倒还是一直延续了下来。他并不是一个长于思考未来的人,工作计划最多做一个月,挣的钱在买了车买了房之后就开始大手大脚地花,有时候看着郭力维连蜜月预算都已经做好时会觉得不解,每天世界上有那么多的意外发生,做那么多的计划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所以程友的生活态度其实是有些悲观的,只是他将之称为消极。至于感情,程友觉得这个词不在他的字典里,并非是冷血,而只是对自己不拥有的东西完全视若无物,尽管在做爱的时候偶尔会说上几句甜言蜜语来调节气氛,本质上他还是定义这些都是虚伪的表达方式,但没有办法的是这个世界上很多人都享受并习惯于这种虚伪,他改变不了,只好顺应形势。

程友睁开眼,想到连歌的大眼睛,心里想着不管怎么样,现在的问题是这个男孩怎么样能弄到手。

连歌回到家的时候张雁名坐在沙发上看篮球公园,张雁名一如既往地激动,明明是比赛集锦也整得像现场直播,跟在解说后面直叫唤。连歌坐下来陪他一起看,相比较起来就安静很多,窝在沙发上的动作懒懒得像只猫。

没一会节目结束,张雁名颇有些意犹未尽,做了一番赛事点评之后才想起来问一下连歌的去处。连歌说朋友请吃饭,这位室友立刻苦着脸说我晚饭都还没吃呢。

连歌站起身说你屋里不是屯了很多方便面吗,康师傅统一都有,想加餐的话还有出前一丁。说完把张雁名哀怨的眼神丢在身后,进了浴室洗澡。

镜子里的脸自己已经看了二十多年。额头长期掩在刘海下,与脸上的皮肤有着些微的色差。眼睛应该算是大的,却并不显得多么有神,双眼皮的痕迹很深,鼻子嘴巴都长得乏善可陈,下面是他最不喜欢的脖子,比起别人来算是很长了,加上瘦使得那儿的骨头突了出来,显得整个人都过于羸弱。连歌这么多年来从来未觉得自己长相出众过,因此对于夏琳琳的夸奖只当是示好的恭维,至于那日在商场与程友的邂逅,更只能单纯地将之想象为他的善心发作,更深层次的东西他完全没有意识。

洗完澡出来后连歌坐到自己书桌边,开着电脑随机放着音乐,之后拿出纸来写信。似乎是笃定了程友并不会看到,写的随意也凌乱了很多,大多是一些生活琐事,间或加一两个周边发生的小笑话,写完了之后照旧封好,然后放入了自己了的挎包中。

结果信还没有来得及寄出,连歌就又遇到了程友。周一午休的时候连歌一般都是与同事一起叫外卖,结果那天突然想吃对面那些餐厅的双皮奶,就自己下了楼,就这么巧的在电梯里遇到了程友。连歌摸摸口袋里自己正准备顺便寄出的信,不免有些心虚,倒是程友一派自然,跟他并肩出了大楼之后就一道去吃东西。

午休的时候不够长,俩人边聊边吃,结束的时候正好也差不多到了上班时间。连歌终究没有勇气去寄信,只好做好准备把信原封不动的带回办公室。电梯到了连歌的楼层时突然被程友叫住,说下班等我。

连歌看向他,大眼睛里都是疑问。

程友没有说话,拍拍他的肩便把他推出了电梯。

快下班的时候程友打电话确定了时间,然后在楼下等。他不知道是的准时到的连歌其实整个下午都在考虑那封信到底放在哪里合适,放在包里的话,晚上与他一起总是会怕万一暴露,而放在办公室,就他那形同虚设的抽屉锁,百分之百明天早上来的时候会被人笑话说这年头居然还会用笔写信。最后还是别无选择地继续放在包里,然后忐忑地坐上了程友的车。

程友问玩什么呢,唱歌,看电影,或是去酒吧?

连歌想了想,唱歌只有两个人没有什么意思,看电影的话两个男人似乎有些奇怪,酒吧的话程友开车并不方便,似乎没有一个好的方案,想了想只好小心地提议,不然去喝茶吧?

程友看了他一眼,笑着说好。

俩人去的是N市一家挺有名的茶室,连歌与程友之前都来过不少次,里面的小点心味道也不错。俩人找了二楼靠窗的双人座,顺便叫了简餐连晚饭一起解决。

程友看着连歌拿勺子一小口一小口地吃饭,心里郁闷地想如果为什么他不像眼前这份窝蛋牛肉饭一样能马上解决,而是放在眼前却不知道如何下口。吃了一会连歌抬头看到程友在看着他,有些不好意思地问你不吃吗味道挺不错的,我之前就很喜欢吃这家的东西。

程友应了声,也开动了起来。连歌食量小,过了一会就饱了,叫来服务生撤了盘子之后又点了壶茶,倒进杯子里抿了起来。

程友低着头余光看到连歌坐直了喝茶,茶水经过脖子那里时的吞咽动作,因为他脖子的瘦长而十分明显,喉结滑动,锁骨也跟着这动作轻微地晃动了一下,程友心想完蛋了,只是这样细微的动作也性感的要命。

没多久程友也吃完了,倒了茶握在手里,眼睛挑着看连歌,欲言又止。程友一直知道自己这样的眼神是很能勾引人的,因为眼尾长,之前没少被误以为画过眼线,可想而之的确有些妖孽。只可惜连歌没有理解他的眼神,看了他一眼之后又状似不经意地转了开去,靠着沙发的扶手,看着窗外低声说真是讨人厌的天气。

外面并没有下雨,但是空气十分潮湿。桌上为渲染气氛点起的蜡烛烧的都有些苟延残喘,就连面纸也软趴趴地沾着湿气。因为不是周末的原因,路上的行人并不多,路灯在氤氲的雾气里显得死气沉沉,店里居然应景地放着老歌somewhere over the rainbow。

程友给他一个微笑,等着他开口。

连歌喝了口茶,继续说我从小就不喜欢这样的天气,奶奶有风湿性关节炎,一到这时候就疼的不得了,我叫她带我出去玩她连站都站不起来,我不知道还躺在地上耍赖,结果把衣服弄的全是泥。后来我就自己换下来放到水池里,等着爸爸妈妈回来骂我。他们回来之后看也没看就丢到洗衣机里。晚上我一个人在房间里发脾气,妈妈就塞我钱,说明天上学买好吃的。小时候真可笑啊,不挨骂也要生气。其实我特别不喜欢衣服弄脏,可是这种事我做过好多次,好傻。

音乐已经换了,连歌却并没有停止,原先为了怕冷场而开口,到了现在却觉得似乎话到嘴边自然而然地便说出口了,他说我现在一年不回家也不会想他,因为我知道他们并不会想我。有时候会想奶奶,可是奶奶在我念中学的时候就再也不会想我了。所以啊,一个人的时候碰到这样的天气,总是会重复地想以前那些不愉快的事。

程友没有说话只看着他,眼神里是自己也未察觉的温柔。

一壶茶将尽的时候天突然下起了小雨,连歌看着溅在窗玻璃上的雨滴,不再说话。沉默了一阵程友叫来服务生买单,站起来对他说走吧。

连歌点点头,跟在他身后下楼。走在前面的程友肩膀有点窄,但修身的西装显得肩线很平,头发碎碎的贴着头皮,走路时脖子扬的很高,露出一些睥睨的姿态。下楼梯的时候连歌看到他头顶有两个发旋,据说这样子的人性子会有些横,连歌看着仍然走得趾高气昂的程友,暗自揣测这句话的准确性。

雨还是没有停,俩人一同跑到车那里,坐进去后觉得狼狈,彼此相视一笑。连歌从包里翻出面纸,向程友递了过去,程友正在将车倒出车位没有注意到,连歌的手便尴尬地停在半空。过了一会又不甘收回去,便直接伸过去在他额头那儿擦了一擦。程友似是有些被吓到,这才回过头来看他,连歌已经状若无事地整理自己,然后将湿了的面纸捏在手里,眼珠随着雨刷器转动,百无聊赖。

去连歌家的路程友只走过一次,却记得很清楚。虽然路并不长,可车里沉默的气氛让他怀念起刚刚连歌絮絮叨叨的情景,只是连歌似乎无意再开口,于是也只好跟着一起沉默。

到了的时候连歌说你等我一下我拿把伞给你吧。程友的公寓停车场有电梯直接上楼,却并不点破,只说好。没多久连歌便再次出现,拿了一把蓝黑格子的折伞从车窗递给程友,看起来似乎跑得有些急,连包也没有放下。

程友说谢谢,然后目送着他再次走向楼道,右手扯着包带,左手握着拳。程友突然想到什么,下了车叫住连歌。

连歌站定了回头,程友已经跑到他身边拉他的左手,说垃圾是不是忘了扔。连歌呆呆站着任由程友掰开他手掌,而后将自己捏了很久的纸团拿走握在自己手里。这事件太过诡异,完成之后俩人都有些木然,程友尤为发窘,强作镇定地扫视了一圈周围,终于锁定垃圾箱的位置,便拍了拍连歌的脑袋,说了再见,然后将纸团丢掉,发动了车子离开。

车子驶到大路上的时候程友搭在方向盘的手掌握成拳。连歌的手掌柔软,捏久了纸巾似乎出了些手汗,因此有些潮湿,轻易能触摸出掌心的纹路。是要有多傻才会追过去,只为自己找到借口去拉他的手。被吓到的连歌呆呆看着自己,程友这时才相信真有人的眼睛是会说话的,他在问你做什么啊,程友想,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在做什么,只知道实在是傻透了,若真有一天能名正言顺牵他的手,是否会比刚刚更加悸动。

程友陷入了对一只手的幻想中无法自拔,直到后来那些幻想开始带上某种颜色才醒转过来,暗想果然自己对连歌的兴趣已经有些迫不及待,只可惜找不到下手的方法。

说起来程友这个人其实是有些没有节操的。在他自己的兴趣来了的时候,甚至没有考虑过连歌是否同道中人这一点。他从来不以同志身份为傲,却也并没有对此有何障碍。在他的定义里与男人恋爱或是与女人恋爱并没有区别,而自己选择的对象是否会接受同志也不在他的范围之内,他觉得追求的筹码在于自身的魅力,而没有必要将自己的视野定在圈子里,从而硬生生少了一大半的选择机会。

直男很棘手,但程友并非没有接触过。花了点心思追到手,俩人颇为快活了一段时间,之后彼此感觉淡了,他开始寻找下一个目标而直男继续着他的直男之路。也有圈里的朋友和直男交往,过程大同小异。有的时候程友怀疑直男只是他们为自己哄抬身价的砝码,毕竟在圈子里所谓的top远没有直男两个字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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