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溯雪
溯雪  发于:201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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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属性分类:现代/都市生活/正剧

关键字:林亦峰  何至诚

曾经,国中时,何至诚一直盲目的追随着林亦峰。他以为这是崇拜。

但再一次相遇,他弄清楚了,这其实是爱。

所以,他在对方落魄时,用了最卑劣的手法,将他永远禁锢在身边。

后来,林亦峰成为了万人仰望的明星,而他,只能紧紧地握着手中的线,和其他人一样,抬头仰望吗?

他不甘心,他顺着手中的线,一直在苦苦追寻着。

守望,只是一个人单纯的守候与奢望而已。

第一章

「插够了没?够了我就去洗澡。」他说。

我躺在沾染情欲气息的床上,抽着箊,默默地隔着白雾,凝视着他的背影。

沾满了我留下的痕迹,却又冷漠得拒人千里。

多年以后,当我坐在咖啡厅里敲着键盘,想要记录下我和他之间的点点滴滴时,脑海里,首先浮现的,就是这一句话,非常平凡,非常冷淡的一句,如同我们之间的关系。

除了性之外,甚么都不是。

或许于他而言,是这样的。

但,对我,却不是。

很爱一个人,到底是怎样的感觉呢?

三年前,当我重遇他时,便突然知道,很爱一个人,到底该是怎样。

呼吸瞬间停止,大脑一片空白,馀下陷在棉花里的茫然。

心在剧烈地搏动,手心冒汗。

于是我做了一件令我后悔一生的事。

那时,我和他,已经十四年没见了,想不到,再次相遇,却居然是此情此景,教人情何以堪。

那是一个商界酒会,代我哥出席这么一个无聊活动的我,百无聊赖地晃着酒杯。

然后,我看到他出现了,挽着一个半秃老头的手臂,巧笑倩兮地出现了。

是的,「巧笑倩兮」,我得用这个词去形容一个男人。

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用这个词去形容我曾经的朋友。

但即使他不再如那时般黑兮兮得活像只小猴子,即使他不再是一副招打的嘻皮笑脸,即使他变白了长高了水灵了,笑得就像无时无刻围在我身边巴望着讨好我的女人,可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他了。

然后,我的世界静止了,我忽然明白,为甚么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在回忆我和他的国中三年的同窗生活,那个老是调皮捣蛋,闯了祸自个一溜烟逃逸很没义气地推我吃死猫的「好」朋友。为甚么当年,我会那么笨地,一而再再而三地充当他捣乱的帮凶,收拾他掉下的烂摊子。

在再一次看到他的那刻,事过经年,二十八岁的我终于明白,那是因为我已经喜欢上他。

很喜欢很喜欢。

那么多年来,一直都是,只是当年年纪小,我并不知道。

于是,旁边关于他的闲言碎语也清晰起来。

「陈总的那个小情,挺招眼的,是谁啊?」

「不就是TOGI那个曾经的主音吗?就是TOGI当鼓手时的那队组合。」

「啊……叫甚么来着?很久之前的吧?都忘了。」

「想不到这主音还是这么漂亮。」

「待陈总用完了,我们也试试看吧。」

我听着,心里闷闷的,在烧着火,握着拳,一直等到那如八爪鱼般缠着他的老秃头离开他的身边,便立刻上前。

我说:「林亦峰!」

他疑惑地眨了眨眼,似乎不太明白为甚么会有人说出他的全名,醉眼迷朦地,笑了笑,抛了一个媚眼。

这时,那个老秃头回来了,揽紧了他的腰,怪声怪气地说:「小宝贝~」

我一把推开那团肥肉,一手按住他的肩,一手指着那个气得发抖的老头,道:「他给你多少包你,我出两倍!」

他似乎清醒了一点,惊怔地眨着眼看着已经发现我身份的陈总不断鞠躬跟我说:「二少爷,对不起,失敬失敬。你看上这小子吧?行行,他能被你看上是他的福气。」说着,他一把将他推进了我的怀里。

怀里的他抬起头来,朝我一笑,乖巧地笑着喊了声「老板」。

那一刻,我便知道,我做错了。

可是,我不懂,不懂该怎样,才能牢牢抓着这个我好不容易才重遇的人。

我真的很爱他。

第二章

我终于得到他了。

那一晚,我带他上了酒店顶层。

逼不及地将他推倒在床。

疯狂而激烈。

已经等了太多年,我才终于明白自己的感情。

在这一夜里,我才终于确认。

我已经不想再等待。

我吻着他的唇,咬着他的锁骨,在他身上印下一串串痕迹。

他细碎地呻吟着,如呢喃,如醉语。

我进入他的时候,他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睁着迷蒙的眼,吃吃地笑了起来。

如同疯子。

疯了似的缠了上来,他的腿如蛇般勾上我的腰。

我爱他的疯狂,我们在情欲里翻滚,呻吟,迷失。

意外的契合,如鱼得水。

事后,我在他身上,凝视着他酒醒后清亮的眼。

问:「林亦峰,你还记得我吗?」

我在他平静无波的瞳仁里看到一脸紧张的自己。

他终于正眼打量我,如黑曜石的眼珠子懒懒地动了动,那视线如凉凉的柳条,轻轻地拂过我的脸。

我的呼吸不觉急促起来。

眼里隐约有光闪过,他笑了笑,眼一翻说:「我该认识你吗?老板。」

我的心刹那下坠。

我梦牵魂系的三年,于他而言,到底是甚么呢?又或者,我对他而言,只是如同可有可无的小尾巴一样,不值一记。

也或许,他是分明认出了我,却不愿承认。

到底是那种呢?

我两者都不愿接受,我希望他说:「我记得,你是何至诚嘛。」

如果那样的话,我们便可以顺利相认,快快乐乐在一起了。

可惜不是。

既然是错误的开始,就只好错误地走下去。

他搬进了我的别墅。

聪明的他总是悄悄地在我的控制下扑腾,试探我的底线。

很快,他便察觉了我对他近乎无条件的溺爱,于是,也愈来愈不将我放在眼内。

我知道他只是一个过气小明星,已经被人遗忘在角落里,随时便会彻底消失众人的视线,然而,他却仍在挣扎着发出微弱的光,所以,他得像其他小明星一样,出来,被有钱人玩弄,去求一个机会,也让自己得以活下去。

所以,对于物质上的一切,我尽最大可能满足他的要求。

对于我的溺爱,他无意探究原因,只是顺着自己的喜恶,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

不再故意装笑脸讨好我,不再故意撒娇,不再故意叫外卖装作自己做的,不再顺着我的喜好,无视我的存在。

我常常跟他说:「喂,你这样没有职业道德,不担心我将来抹黑你让你找不到新老板吗?」

我当然不会放他走,我只是好奇问问。

那时他正盘腿坐在沙发上掏着耳朶看电视,闻言,他眨眨眼,偏过头来:「老板你不就是喜欢这调调吗?」一脸的理所当然。

我无言。

不过,在床上,他倒是对我言听计从,予取予求的。

我要求的不多,所以我很满足。

但很明显,他并不。

他已经过烦了这种生活,他知道,我不会助他在娱乐圈大放异彩。

我不喜欢他在娱乐圈,不喜欢太多人为他着迷。

但是,如果那是他的执念的话,我不会阻止,当然,更不会相助。

所以,他萌生去意。

他常常在跟我出席商界活动时,跟那些恶心的老头子眉来眼去,秋波送爽。

我满不是滋味地挖苦着:「我还满足不你了这大骚货啊?」

他朝我比了个中指,摇了摇,笑得又奸诈又甜蜜。

奸诈是对我的,甜蜜是对那个啤酒肚的。

我任他在发情,反正他已经在我掌控里,就让他高兴高兴好了。

我早已经放了话,谁取接了satsuna的,我绝不让他活着过年。

然而,居然还有没长眼睛的,敢收了他,还跟他说,会开一部新戏,让他当男主角!

第三章

主演电影!

这对他来说是多大的吸引力!他最红的时候也不曾当过电影主角,而现在,简直是他梦寐以求的!

不,应该是造梦也不敢奢求!

那天,我从公司回家,看到的,便是他在屋里蹦跳着收拾行李的身影。

他高兴的时候,总是一蹦一跳的,这么多年,这习惯仍未改变。

我问:「你收拾东西去哪?」我的手悄悄紧握了门柄。

他闻言,头也不抬,动作不停,只是轻悄的脚尖停了下来,说:「搬出去。」

「去哪?」我问,提高了声音。

「犯得着你管?!」他有恃无恐,一拉拉链。

刺耳的金属声。

「你走?!你凭甚么走?!」我大走上前,一把夺过他的行李包。

他的行李真少,一直都没准备放东西在我这吧?

「凭甚么?!」他不再跟我抢行李,挺胸抬首,狠瞪着我:「就凭王总他会开戏给我你不会!」

我气糊涂了,下狠劲地给了他一记耳光,将他甩在沙发上,用腿压着他,吼:「妈的你真是贱!那团猪肉给戏你你就张腿给他插!欠操!」我狠狠地,一字一顿地吐出最后两字,唾沫都溅到他脸上。

他抺一把脸,仍是瞪着我,眼里烧着火,也豁出去了:「你妈的别以为我不知道!就你这小人一直在碍着我不让别人给我开戏!我哪犯着你啊?!」他深吸吸了一口,平稳着声音:「本来我想着你是老板,大家好来好去的,一直没想说出来,但——」他抬眼,剜着,大吼:「你他爷的孬种!」

一直拉着我的线当下就断了,我发疯地扯着他的发,拉着他吻他的嘴,止着他口吐恶言的唇,一直的吻着啃着咬着,任他挣扎任他打任他踢,反正最后我总是会压制着他,再狠狠地操到他只剩喘气的份儿。

事后我想,我是因为听到他骂我是「孬种」才失控的,我担心他是知道我为甚么不让他拍戏才说我是「孬种」。

我将他关在房里,一整个月。

我们之间不再有对话,交流只在床上。

我和他的关系恶化得彻底。

一个月后,我让他签下契约,放他出来。

一整叠的条文,全是我的法律团队精心构思的结果,并有最高法官作为见证。

他抿着唇,低头写下自己的名字。

从此,他的一生,便属于我。

喔,对了,说了这么久,我还没有自我介绍呢。

何至诚,男,二十八岁,陈氏集团的执行董事兼副主席,陈氏集团行政总裁陈钧的弟弟。

你或许会问,欵,怎么你跟你哥的姓不同啊?

对,因为我是私生子,而且是不获生父承认的那种,所以我跟母姓。

我说,谁愿意跟那个死翘翘的老家伙姓啊?姓何不知有多好。

我是我哥在那老家伙死后认回来的,那时我二十岁。考不上大学,正在社会上混。

我妈在我十七岁时过劳死了,这样也好,省得她看到我上不到大学,暗自伤心,我也可以松松肩上被压着念书的担子。

许是念书的压力太大太枯橾太无聊吧?一旦脱离了学生身份,人就变得糊糊混混,我做过收银员、侍应、客服、售货员,但每份工都做不长,半饥半饱的过着,出薪水那天和朋友跑去酒店吃自助餐,月尾便啃面包,过得很颓废,可是很快乐很爽。我哥找到我时,我正在主题乐园里卖着门票。

他西装笔挺地出现,说:「我是你哥。」

我当下就说:「抽风吧你。」

他说,是老爷子临终前,良心发现,跟他说他有这么一个弟弟,认不认随你。

我哥是个大好人,当然找了我,确认关系后,还分了十分一的遗产给我,让我姓陈。

我说:「钱我袋了,姓我可不改。」

但大家总是叫我「陈二少爷」、「陈二老板」。

就随他吧。

公司的业务我不碰不管不懂,只管挂著名领薪水,偶尔代我哥出席活动,糊糊混混又滋滋润润地过了五年幸福的絝纨子弟生活,玩玩小明星,追追名媛淑女,直到三年前我重遇他。

我就知道我惨了。

第四章

最终,我还是让他签下契约。

我知道,要获得他,就一定要狠点,否则,他肯定会走掉。

我常常觉得,我就像一个放风筝的人,那份约,是线,而那只风筝,就是他。

他叫林亦峰,和我同龄,曾经是当红偶像团体siwizi的主音。

曾经有人说过,siwizi是著名经理人Clement打造的一个成功商业品牌,代表了一种典型的速食偶像文化。由出道到爆红,只用了短短一个月的时间,挥洒着青春偶像的年轻貌美,肆意张扬,被赋予鲜明的个性,卖弄点点瞹眛,吸引少年们热情疯狂的沉迷崇拜,然后便马不停蹄毫不间断地举行演唱会、出唱片、拍剧、接广告、出写真是……种种林林的商品周边吸纳着少年们的金钱,数年过去,那些少年们都长大了,回头一看,他们仍是一如当年般的卖着青春甜美,贩卖着灿烂奔放的幻梦,然而曾经的少年却都已看穿,那只是他们被诱骗虚构的假象,而一切都只是为了金钱。

一切终归沉寂,后来其中一位成员吸毒被捕,组合也终于在无人关注中烟消云散。成员们有些退出娱乐圈,有些仍在星海浮沉。

而林亦峰是后者。

对了,他的艺名叫setsuna,是Clement改的,日文意思是「刹那」。我想,Clement在改这个名字时,便早已经预示了他的命运——只是一刹那的光辉。

而Clement,在成立这个组合时,也已经给了一个很残酷的定位:偶像组合。不是乐团、不是歌手、不是演员、不是艺人,是偶像。偶像永远是年轻的,代表着潮流与次文化,不可能伴随着成长,不可能长久,注定,就是昙花一现。

就商业角度而言,就是用来赚快钱的,不用怎么裁培,也无须怎样投资。

也许Clement在当时,也看穿了他的能耐吧?真希望他是看对的。

在siwizi到达顶峰时,Clement已经升任为艺声的事务总监,淡化了经理人方面的工作,直接照顾的就只有肖扬宇和牧少纪两个人,siwizi当然不在考虑之列,被移交到另一个经理人旗下。

组合解散后,他独立发展,可是连一张唱片也没曾发表过,唯有改为演戏。幸好他有那么一部能说出口的代表作《摘星》,故一直都能担演偶像剧主角的朋友,不过身份都一定是学生,已经二十五岁了,仍是在演学生。

那时我真希望他能早点看透,厌倦了,从此退出。

不过他居然能够坚持下来,令一向自认为了解他的我咋舌不已。

为甚么我了解他?当然,因为我爱他。

而且,我和他还是国中时的好友。

三年的好友,虽然是我自己说的,虽然都是我一直跟在他身后跑。

每一班学生里,总是会有一些又乖又聪明的学生,还有又跩又顽劣的学生,而林亦峰当然属于后者,我从来没见他有哪一次的默书能够突破零分。

而我,自当是剩下那批脑袋不差也不好,不会太寡言也不会太顽劣的学生了,老师总是忽略我们这批占多大数的学生。

于是我也沉默地隐藏在这批学生里,既羡慕好学生的聪明,又羡慕坏学生的洒脱。

当时,林亦峰就坐在我旁边,三天有两天不见踪影,剩下那天就在座位上翻漫画书。

那些又暴力又血腥的漫画当然比台上又胖又老又闷的老师吸引多了,我的眼睛每次都不禁被漫画吸引过去,后来,我渐渐会在想,不知道他今天会不会来上课?

林亦峰也察觉到我常偷看他,于是,有一次,他忽然停下动作,朝我瞪了一眼,我当下吓得立刻缩头,就拍他打我,谁知他只是一笑,将漫画丢给我,说:「喏,给。」

此后我就跟着他身后。

觉得当坏学生挺不错的,老师被气得冒烟时表情可丰富可有趣,别的同学诧异的目光令我觉得自己很拉风,跟他在一起,连说话也可以大声一点,走路也可以横一点。

对,我就是狐假虎威,而且很享受。

不过因为我妈盯得紧,我的成绩还是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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