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溯雪
溯雪  发于:201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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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亦峰在社交圈已经打上了陈二公子专属的印子,其他富商也都和他保持着一定距离,也不想多惹事端,以往林亦峰会打扮着像只发情孔雀似的到处招蜂引蝶,但现在他的穿着低调内敛多了,也似乎发散着一种不容亵玩的感觉,好像只是一个纯粹电影人似的,因此从何至诚离开他上台致辞到现在,还没一个人主动跟他接触。

那些人全都围在何至诚身旁,在这种名流社交活动,何至诚才是众人的目光焦点。简单来说,他就是陈氏集团的代表,虽然只是一个中途闯入的暴发户,可是欲知情识趣,能言善道,也是知分寸的人,相对于他哥哥陈钧,何至诚容易攀交情多了,而确实透过何至诚的牵桥搭线,他们没少和陈氏合作了双赢的生意,故此他们也乐于顾存何至诚的颜面,没向圈外的人揭穿林亦峰的过往。

当然,主动送上门的美食还是会稍稍抽水的,但绝不会做过了何至诚底线的事。

林亦峰就独自站在靠窗的位置,手里晃着加冰威士己,看着何至诚被远远地包围在人群中心,与各色承奉计算嘴脸的人周旋谈笑。

这个世界很大,还有很多他不知道的人和事。以往,他一直活在社会的底层,一个孤儿,国中没毕业,黑社会混混,后来,被Clement带着组成了siwizi,没少在Clement的安排下进修英语、戏剧、音乐、社交礼仪,可是他全都不感兴趣,这高尚华丽干净的世界,充满着文艺的色彩,与他格格不入,相较之下,他更喜欢在Clement的视线外偷偷吸烟吃药泡马子,他的生活和思考方式仍是和以往一般无异。

直到组合解散,他首先想到的也是出卖自己,以身体换取机会,在他的世界里,这是很正常、很理所当然的事。

可惜,在上流社会,能拿主事出钱开戏的大多是男人,他只能勉强自己去接受,试着模仿他以往上过的女人,也露出一脸风尘的媚笑。

以至于在后来,他的演艺事业重上轨道,能出彩的也都是一些下三滥的角色,那些杀手奸角马夫被他演得入木三分,然而,当来到演绎世家公子、商业精英时,感觉总是差了那么一点。

若不是他有着俊美的外形,靠着一种明星气场撑着,只怕一早便露了形迹,少了体会,他的演技最好,观众也总是少了几分共鸣。

他想,他就是少了那种所谓的贵气吧?

所以他才跟着何至诚来到这种场合,重新看清楚这些上流社会的「贵人」们。

可惜,他也只是看到比一般百姓更贪婪,更卑污,更色欲的嘴脸而已,比在红灯区混着的人好不了多少。

他撇撇唇,正想着离开时,一双手从后环上了他的腰。

那是一个精瘦的男人,油亮亮的秃头干净得没有一根头发,正朝冷着脸打量他的林亦峰笑。

远处的何至诚立刻便捕捉到窗边的情况,他脸上仍维持着得体的笑,可心里已经怒吼着:妈的!林亦峰你快给我推开他!

但林亦峰没有,他反而微微地笑起来,软声道:「喔,是林总啊?很久没见了。」

「呵呵,小宝贝,没想到你还记得我。」林总笑了起来,摸着下巴,说:「上次见你都好几年前了吧?这么久没见,长得更漂亮了。」说着,他的手慢慢向下滑,抚上了林亦峰的臀部。

好些年没见,林亦峰的打扮没有当年的俗艳,笑容也不如当年般热情,可是,单单只是一个人靠着窗边站着,也已经令四周染上清冷的异色。

这种的林亦峰,他已经注目很久了,别人都忙着巴结何至诚,而他却趁此机会搭上了林亦峰。

在他看来,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确实他也已经因为风流砸了好几次生意了。

但没关系。

「怎么会忘记呢?」他嘴角一扬,反身将他压在窗边,让窗帘挡去了何至诚杀死人的目光,瞹昧地笑说:「林总可是我第一个男人啊~」

那时他年纪小,却自以为见识多,以为sm没甚么可怕的,为了拿下角色,他将目标第一个就锁定在爱捧明星,却以性虐出名的林总身上。

结果却伤得太重,即使拿到角色,也因为无法演出而被导演刷下。

受到林亦峰的热情鼓舞,林总更进一步地伸出手指,在那个地方附近画着圈圈。

林亦峰的眼微眯起来,右手也粗野地解开了林总的皮带,左手将裤子一拉,直将手中的威士己倒进裤内。

然后右手狠狠地一压一拧,将冰块窂窂地隔着内裤,黏在他勃起的下体上。

再左手一扬,拉开窗帘,昂首步出。

切,再认真地看,精虫上脑的世家公子也一样是一副蠢样。

深感浪费时间的林亦峰直接离开会场。

场内,何至诚一众人等,愣愣地盯着窗边弯腰捂着下体的林总看。

被冰冷得软下来的男人又捂着下体又拉着裤子狼狈地匆匆避席,融化的冰沿着双腿滑落,形成暧眛的线。

何至诚不禁喷笑起来,他一笑,其他人也就跟着笑了起来,彼此看看,就愈笑愈不可收拾了。

哈哈,林亦峰果然是偏爱我的!

何至诚得意地想。

第二十二章

按何至诚的观察,林亦峰最近有点反常,居然一反以往颓废靡烂的生活作风,开始当起了文化人。

按何至诚的定义,会逛博物馆,听演奏会,看歌剧的无聊人都是文化人,而很不幸地,他爱的人似乎有朝这方面发展的趋势。

何至诚非常郁闷,他担心,林亦峰再这样沉沦下去,会彻头彻尾地变成一枚闷蛋,于是,在一日午后,看到林亦峰又换上正装出门后,他摇了摇手中的票,说:「The Johns的票,头等,包厢,看不看?」

他决定一探究竟,看看这林亦峰到底是吃错了甚么药。

林亦峰鄙视地一撇嘴,没准备回应。

何至诚追补:「角度最好的,还可以进后台。」

林亦峰停下脚步,转头望他。

「怎样?」

林亦峰终于别扭地一点头。

于是两人得以一起在角度最好的包厢里睡觉。

若不是只有他们两人的话,四周的观众说不定认为他俩奏起的二重奏比乐团更可观。

于是何至诚很满足地发现,原来林亦峰也是没甚么艺术细胞的,起码他同样不懂欣赏甚么音乐,只不过是死充胖子而已。

虽然不知道他为甚么要装有文化就是了。

回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正是万家灯火的时候,林亦峰一贯地靠着车门,隔着车窗,看着车流。

何至诚就坐在身旁,显然音乐会带着他的催眠是致命的,到现在抽着烟仍是想睡。

林亦峰瞥眼何至诚神志不清的样子,嘴唇动了动,没说话,又转头看着窗外。

「想说就想说嘛,这可真不像你。」何至诚懒懒地说了,又深深地抽了口烟。

他们两人一起的时候,其实是何至诚较常抽烟,虽然明明林亦峰才是烟瘾比较深的那个。

林亦峰转过头来,眼神平静,冷淡地说:「我想去巴黎一趟。」

这其实应当算得上是一句请求,虽然他已经努力地说得像是陈述。

毕竟这不是工作,按契约,除非工作,他不能离开何至诚。

何至诚笑了笑,闲闲地眨了眨眼,说:「你这是求我吗?」

这说话的态度口吻,和他当年要求去日本是多么的像,骄傲地隐藏着心底的不安。

过了这么多年,何至诚仍是有点难受,毕竟令他不安的人正是自己,而他却不能不藉他的恐惧来留住他。

林亦峰抿着唇,没有应声。

「喂,求人是这种态度的吗?」何至诚其实也没甚么,只是想耍耍他而已,毕竟平常他能令林亦峰为难的事实在太少。

林亦峰低头想了想,再抬头已经是一脸的笑,带点妖艳与狠毒,看了一眼,便跪落在地,低头用口咬开了他的裤链。

被那样妖异的眼睛扫过,一刹那,何至诚只感到大脑一缕冰凉,然后是骤然而至的灼热,热得发痛。

于是他一把扯着林亦峰的发,逼使他抬起头来,低头狠狠地吻下去,嘴舌交缠。

房车在大路上停了两个小时。

男人就是这样冲动的生物,何况是何至诚。

他的世界直接而冲动得令人痛恨,尤其是面对他爱的人。

翌日,他跟他哥说,要去巴黎旅行一个月,顺便进修法语,便撇下公司的职务跑掉了。

甚么进修法语,找个名儿还真好听,分明就是拖着他那不事生产的小情风流快活去。

陈钧撇唇,严重不满。

第二十三章

何至诚和林亦峰过起了悠闲的法国之旅。

至于浪漫与否则见仁见智了。

因为不在国内,认识林亦峰的人少之有少,何至诚也终于可以大大方方无视林亦峰凌厉抗议的眼神,拖着他的手一边晃一边逛街。

他们的目标各异,林亦峰要去罗浮宫、凯旋门、圣心堂、凡尔赛宫、歌剧院、美术馆……而何至诚却死命拉着他去看巴黎铁塔,游迪士尼,逛香榭丽舍大街、蒙田大街、歌剧院大街,总之对于何至诚来说,将奢侈品全挂上身再去玩乐就是最快乐不过的事情了,何况美人在怀,绝对就是旅游的真谛,而像他这样坐拥美人财富又有时间体力去享受的,绝对是少数的幸运儿。

于是就贯彻始终,拉着林亦峰继续享乐下去,可惜林亦峰却非要虐待自己,放着华衣美服不管,在何至诚忙于更衣试身时就翘手站在一旁,皱眉瞪着凯旋门或是圣心圣殿之类的建筑,终于何至诚看不过眼了,在让售货员整理战利品的空档时闲闲地扯了句:「有甚么好看的,凭你的艺术细胞,就算将凯旋门瞪出个洞来,你也看不懂有甚么特别的。」

于是林亦峰干脆将何至诚瞪出个洞来,直接走掉了。

何至诚耸耸肩,给售货员递了名片,说:「给我送到这酒店。」然后看看窗外蓝天,喃喃说了句:「该死的夏天。」就回酒店睡觉去了。

林亦峰独自在巴黎街头闲逛,说来可笑,他这个国内一线演员,其实甚少出国,因为专注于国内演出,他甚少有时间或机会出国,头一次来到充满异国风情的法国,他只觉得处处透着新奇,但碍于惹人厌又烦人的何至诚一直跟在身边,他没好表现出来,就一直冷着脸装作甚么都不在乎的样子。

其实当他看到LV、Chanel、Dior、Givenchy等国际奢侈品牌总店一列呈现眼前,陈列着国内难得一见的精品时,他心里那个激动啊,就是得拚命悄悄眨眼才能将眼底的情绪掩盖下去。

看到何至诚一个暴发户在随便扫货又胡乱将名牌套上身时,他心里狠狠地直呼暴殄天物,不过他还是没有哼声,只管瞪着不远处的凯旋门。

本来,他到法国就是别有目的,只是不想让何至诚知道,谁知一连几天被何至诚带着游花园,差点也被转移了注意力。

他独自一人上了公车,来到了第十八区的蒙马特,漫漫的逛,逛累了就坐在路边的小店喝上一口咖啡,不时有金发碧眼的女孩在他面前经前,朝他悄悄的笑,意外地带点羞涩,而林亦峰也会扬起唇角,浅浅一笑,意外地是久违的温暖。

艳阳下的蒙马特,白色的建筑似乎浮着一片光,他在小丘广场逛了一圈,走走停停,看街头艺术家各施各法,带着一种回忆般遥远的安逸从容,于是他感到一阵放松,那是他从未有过的感觉,像是一直绷紧的弹簧终于可以松驰下来,就好像小时学校师长成绩的压抑,少年时黑社会的追赶和偶像时期的昏天暗地从不曾存在过一样。

就好像他从不曾被何至诚的契约束缚着,而他是一个自由的人。

于是他就在树荫下,坐在长椅上,睡了一觉,就在阳光里。

醒来的时候,他发现椅上压着一张画纸,那是一张铅笔素描,画中人正是自己。

却也有点不一样,一时间他也分辨不出来,就彷佛画中人多了一抺他认为自己没有的安闲,与,纯净。

那似乎是自己一直欠缺的东西。

他长久地凝望着,不禁解嘲地笑起来,有点无奈,但仍珍惜地将画收起来。

他留意到画的右下角只是佷简单地用铅笔浅浅地写了:「L.C」

大概是画者的简称吧,他不了解这是甚么人,可是很明显,他看到了另一个自己。

第二十四章

何至诚从来也没想过,自己会在这种场合看到他。

林亦峰又一次打破他自以为的认知。

那一天,和之前二十多个在巴黎的日子没甚么不同。下午黄昏,何至诚逛街购物回来,看到仍是空无一人的总统套房,无奈地抛弄着房卡,不用说,林亦峰自然又是将自己收拾得漂漂亮亮去泡甚么文化艺术馆之类的东西了。

嗯,或许用漂亮这个已经不太恰当了,那个,大概算是有气质吧?何至诚斟酌着,回想着林亦峰今天那身dunhill。

Dunhill,那是何至诚最讨厌的品牌,对他来说,这品牌非常无能。一个名牌,本就应该可以替人的外观加分的,最起码一定会令人看着顺眼,就这Dunhill却不,它会挑人,普通人穿上去就像穿普通西装一样,唯独某一类人,它能将那种蕴藏的气质透露出来。

所以何至诚讨厌dunhill,就像在提醒他自己的本质是甚么一样。

但林亦峰,最近他却开始穿起了dunhill,偶尔一个晃神,何至诚会误以为那是一个翩翩浊世佳公子。

「真是一条根的二楞子!」

还真想提升品位了,也不想想自己是块甚么料!

莫明地对此产生恐惧。

林亦峰已经飞得够高够远了,他怕,怕自己手中的线再也握不着他。

何至诚不满地低嚷着,但想了想,仍是将T&g的邀请函搁在茶几上。

恰逢巴黎时装周开锣,他也好挑选新一季美服,喔,当然还得顺道挑几件给大哥,免得他叨念着不满。

T&g是新晋奢华品牌,前年在时装界崭头露角,轰动全城,颠覆了时装的概念,成功开创了时装界新的一页,而她的设计师Tujan Pierre LeBlanc更成了炙手可热的人物,Chanel等传统品牌纷纷向他递出橄榄技。

只是LeBlanc也和大部份天才一样,天生的孤傲,年少成名,也就年少轻狂了,幸好他有轻狂的资本。

于是这一季的时装周,以他的品牌拉开序幕。

何至诚在开场前半小时抵达,期间,也和好些闯入欧美的华人影星艺人客套寒暄,再和这阵子混熟的法国富二代用还算流畅的法语聊上两句。

他的英语完全不行,多年的英语教育在他身上完全失败,倒是法语有上几分天份,二十岁才被他哥强迫选了一门外语修读,勉强还可以见人,起码比他哥说得好。

刚好全打过招呼,灯光便调暗下来,何至诚就也跟着在位置上安静坐着,他的位置不错,就在第一排,T台的两侧。

一阵白雾在T台低旋掠过,T台尽处,黑幕扬起,亮如白昼的灯光照亮了黑暗,光影里模特踏着猫步迎着乐声走来,长款大衣迎风拂动,血色的斜纹领呔在光洁的胸膛上款摆,然后略一停驻,也就毫不回头地转身离去。

有那么一刹,何至诚被迷得失去了思考,毕竟那光裸的胸膛实在太诱人,可是一回来神来,又想,嗯,改天一定得让他这么穿给我看!

这件禁欲,林亦峰穿上去绝对会令人想扑倒!

这件太狂野了,他穿上去还想让人活么?

啊,这件真不行,太普通了,就这么一件西装,不过他绝对也能穿出个风情万种。

结果全场,何至诚就在意淫脑补中兴奋过来,完全没有想到替他哥选衣服。

刹那,低回的乐声变为张扬妖艳,瞹昧惑人,炽白的聚光亮转成了暗红,金色碎纸在空中灿然飘落,如一只只流光溢彩却妖亮的蝶。

所有人都屏息凝注着尽处的黑幕,所有人都知道,这意味着甚么。

T台的压轴,LeBlanc的认可,巴黎的王者!

蓦然,妖亮的红光闪现,在众人眩目间,黑幕再次扬起,先是袍角,然后是广袖,刹那一扬手,长袍扬起,最后一位模特踏着安静而优雅绝伦的猫步在乐声金纸中走了过来,走过了红尘万丈。

烈艳的红,长袍划动,那种盖天铺地的红是具有压迫力的,彷佛整个世界都被红色淹没,带着一种未世般极致的张狂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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