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云之李仲云(穿越)上+番外——茶末苦
茶末苦  发于:2012年11月18日

关灯
护眼

“我不渴。”李明麒丢给他一个白眼,坐到凉榻旁边的椅子上。他坐得近了才看见,即使敞着衣服,李仲云脸上也是汗津津的。头发微乱,有些粘在脸上。一黑一白对比之下,只让黑的更黑,白的更白。李明麒心里不禁感到些别扭,恶声恶气的说,“你赶紧把衣服穿好了。”

“我还想打赤膊呢,”李仲云毫不在意,稍微把上衣拢了拢,“你要是个公主,我就会自觉正襟危坐的恭迎你。”

“那倒不必。”李明麒一如既往的不给面子。

李仲云早已经习惯:“这么热的天你过来有事?小心别中暑了,让贵妃担心。”

“那你还不把爷伺候好了?”李明麒颐指气使惯了,就算开玩笑也带着倨傲的脾气。

李仲云放下碗,起身从里屋的古董架上拿下来一个血红色的玉杯,用它盛着酸梅汤递到李明麒面前。

“这个杯子是太子送的,据说是什么凤血玉的材料,价值连城。用它给你盛汤解暑,够资格了吧?”李仲云颇有耐心的对他笑言。

“勉勉强强。”李明麒接过来一饮而尽,“我这次来是看看那只黄莺,我怕天太热它受不了。”

“黄莺不是金丝雀,没那么娇贵。而且它的伤早就好了,我怕再养下让它失了野性,几天前把它放了。”

“放了?”李明麒声音提高了八度,“谁准你放的?那是我的黄莺!”

李仲云看他牛脾气又上来了,加之天热心躁,没那个功夫跟他磨,于是挥挥手:“你可以去外头找找,运气好的话兴许能再逮到一只。”

“你这是什么态度?”李明麒伸手去拽他,结果李仲云刚好要躺下,他只拽到李仲云的衣领。也不知是用了多大的力气,只听“哧啦——”一声,少年大片的后背随着布料的剥落露出来。

“啊啊,这下好了,八殿下赔我的衣服吧……”李仲云无奈地扭头开玩笑,却发现李明麒眼睛瞪得极大,直盯盯看着他的后背。

“你……”李明麒满脸震惊。

“怎……”李仲云刚要问,脑袋里白光一闪,就明白了。他立刻转过身正面对着李明麒,“不至于吧,你没见过疤痕?”

“我是没见过这么大的,还是让人用剑伤的。”李明麒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谁弄的?”

如果对李明麒实话实说,那么会有两种结果。一是李明麒根本不信,二是李明麒会去向太子求证,然后对他的态度更加恶劣。

权衡着说实话不会给自己到来好处,李仲云厚着脸皮扯谎:“这是在战场上留下的。”

李明麒一怔:“战场?”

“不错。你应该早有耳闻我不在宫中的一段时间是随秦将军到北疆打仗吧?这伤,”李仲云挺了挺胸膛,豪气冲天的说,“就是我上战场杀敌时留下的勋章。”

“……七哥真是……”李明麒沉默了一下,抬头睨着李仲云,冷冷一笑,“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吗?”

“怎么会?”李仲云笑容一僵,心道不好。

果然听李明麒说道:“乌兹人上战场多用长矛重戟,少数用刀,但从没有用剑的。还有你那伤口颜色暗淡并不新鲜,只要不瞎都能看出来是陈年旧伤,而你离开皇宫不过是半年多前的事情。若是在那期间留下了这么深这么长的伤口,到现在应该刚刚脱痂才对。”

李仲云背后冒出冷汗。

“你不愿意告诉我事实,说明你觉得就算告诉我对你自己也没有好处。那么伤你的人肯定是我很重视很喜欢、且身份尊贵的人。”李明麒兀自推论着,然后挑起眼梢志在必得地说,“看来是太子哥哥。”

李仲云完败。

他怎么从未发现这小鬼智商这么高、城府这么深?现在自己已经糊弄不住他,只怕日后更不是他的对手……李仲云暗自庆幸这小鬼是太子党。

“他为何伤你?”李明麒趁对方发呆的片刻绕到他背后,手指扳住李仲云的后肩,问道。

不想如此炎热的天气里李明麒的手竟还是温凉的,李仲云一个激灵:“我自己是忘了,可能有些误会吧。”

“你又推搪我,看你这伤分明是夺命的势头,只不过到后来剑锋偏移由刺变削,才一直拉下来。”仔细观察着这道毁掉少年完整后背的伤疤,李明麒冷静的分析,他一字一顿道,“太子哥哥要杀你,莫非你当时想杀了他?”

李仲云真的开始觉得冷了,他摇摇头:“我不知道。”

“你知道,何必骗我?”李明麒沉下脸,“你怕我对你不利?”

“你这么有探索精神,那我就告诉你一个二字真言。”李仲云任他站在自己身后,淡淡说。

“什么?”

“变通。”

“变通?”李明麒皱起眉。

“你大可不必盯着我不放,你可以去问太子。”李仲云无声地笑笑,“毕竟动手的是他不是么?”

“你这不是废话吗!我要去问太子哥哥,我就是摆明了要跟你划清界限,是对你有防范。”李明麒一甩手,恼怒道,“你不会不明白这个。老实说,你一直都很讨厌我是不是?”

李仲云愕然:“怎么会……”

“我还有这个自知之明,当初你知道我是贵妃所出时,神色就变了。” 李明麒走到李仲云前面,背对着他,“亏你还口口声声说咱们都是兄弟呢,道貌岸然、表里不一!”

小鬼的直觉精准得厉害,李仲云无言反驳。事实上他讨厌这皇宫里的一切,这儿只适合圈养娇贵的金丝雀和波斯猫。来的这段日子,他每每惦念起广阔的草原,心驰神往间便觉得那是自己有生以来最快乐的日子。

“你倒是说话啊!”李明麒骤然打破沉默,对李仲云大声吼道。

“你吼什么,好像这疤是长在你身上似的。”李仲云皱起眉,难得的表现出一丝不耐,“都已经过去的事情,你何必追究?”

“我何必追究?你别忘了自己前些日子还去跟太子哥哥投诚!”

“你说什么!”李仲云脸色一变。

李明麒把这当成李仲云做贼心虚的反应,冷哼一声:“我说的有错么?日久见人心,若是日后你对太子哥哥有什么不轨之图,我想到时候给你留下的就不止一道疤而已了。”

“多谢八殿下指点,仲云铭记在心。”李仲云温和褪去,面孔蒙上冷意,“你的忠告我收到了,没别的事八殿下请回吧。天干物燥小心上火。”

李明麒的眼中一刹那间闪过诸多情愫,惊愕、恼火、愤恨…似乎还有一分的懊悔。他狠狠盯了李仲云一会儿,后者大半的脸容隐在背光的阴影中,晦涩不清。

“不用你赶,我自己会走!”李明麒大步离去,在门口稍作停顿,“劝你如果不想站在我们这边的话,趁着大局未定早点抽身为好。”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

外面响起碧落等人恭送八殿下的声音,然后一切恢复闷热的宁静。

李仲云僵着坐上好半天,终于长长出了口气耸下肩膀。他慢慢背过手去摸那道很长的伤疤,只借助手指来“看”它的话,他觉得这疤痕有无限深无限长,狰狞无比。

撤回手,李仲云躺回凉榻,困倦地闭上眼睛。

为防酷暑,皇宫之中大部分宫殿都用冰水从殿顶浇下来降温。尤其是皇帝办公或者休息的寝宫,更是用尽各种方法。唯恐天气太热让皇帝感到身体不适。

“皇上,兵部尚书陆光正送来一个玄冰枕。”福东海将锦盒托过头顶,“说是以极北之地寻来的千年寒冰雕磨而成,夏天枕之能降暑解乏。”

李曜从奏折中抬起头,看见那锦盒外部都已经覆上了一层浅白色的冰霜。

“拿过来来朕瞧瞧。”

福东海呈上去,打开锦盒,只见一阵冰霜凉气扑面而起,直将人热出的汗都逼了回去。待白雾散开后,细看那冰枕,当真是晶莹剔透沁凉爽人。

李曜甚为满意:“不错,是个好东西。”

“皇上,陆大人还特意交代老奴。说这枕头不管天气多热也不会化开,唯独怕摔。是以要轻拿轻放,小心保护。”福东海笑着低声道。

“它倒金贵。”李曜笑了一句,“回头告诉他,他的心意朕收下了。”

“是,皇上。”福东海躬下身子,“那老奴就把这玄冰枕放到大昭宫?”

“嗯…等等,”李曜看了一会儿寒气缭绕的冰枕,若有所思,“先放着吧,待有空时送到明渊那儿去。他向来怕热。”

福东海了然的笑着垂下头:“是,皇上。”

艳阳过后,天气忽然阴下来。灰沉沉的云层垂下来仿佛就压在人的头顶上,逼仄的压抑感钻到人心里,甚至有了窒息的感觉。

“唉,昨天还是十里艳阳天,今天就阴成这样。”李仲云站在门口渴望呢吹到一些风,“而且天越阴越感觉闷热。”

“奴婢再去给殿下端些酸梅汤吧。”碧落走过来,将帕子交到李仲云手上,让他擦擦汗。

“啊?”李仲云勉强地笑,“不用,我牙都被酸倒了。估计再喝下去连豆腐都咬不动了。你们若是想喝就端吧。”

“奴婢们不妨事。”碧落莞尔,折回竹椅上继续做女红。

“殿下,要不奴婢给您打扇吧。”鸳儿说着拿起仕女扇。

“没事,你绣你的花吧。”李仲云也坐到凳子上,看着修理花草的小顺,“小顺,你也过来坐着,估计一会儿要下雷阵雨。”

“爷,雷阵雨是什么?”小顺放下工具,走过来。

“就是一边打雷一边下大雨。”李仲云顺手拔下旁边一根草茎衔在嘴里,“下完雨后就会更热…”

“爷知道的真多。”小顺跟着傻乐。

李仲云摇摇头,看了会儿身旁碧落绣在白绢上的翠竹林,奇道:“很少有女孩子绣竹子吧?”

碧落抬起头,有点不好意思:“奴婢绣着玩儿的。”

“我觉得女孩子大都喜欢绣些花草或者鸳鸯戏水之类……”李仲云伸着脖子想看鸳儿绣了什么。

“爷,绣鸳鸯是要送心上人的。”鸳儿忍不住笑说。

“是我疏忽了,”李仲云冒出个想法来,“碧落,等你把竹子绣好了在旁边再绣一首诗吧。”

“奴婢才疏学浅,不会作诗。”碧落顿了一下,“不知殿下可否送奴婢一首。”

“行,让我想想。”李仲云摸摸下巴,缓缓说出,“绿竹半含箨,新梢才出墙。色侵书帙晚,阴过酒樽凉。雨洗娟娟净,风吹细细香。但令无剪伐,会见拂云长(1)。”

碧落眼睛一亮,欢喜道:“好诗,谢殿下。”

“我也是借花献佛,这诗可不是我作的。”

“奴婢不敢当,”碧落恭谨地垂下头,“奴婢绣完竹子就把这首诗填上去。”

“碧落,你一定读过书。”李仲云忽然对她说,“你虽然不说,但我觉得你很懂诗。”

碧落愣了一下,继而神色落寞地一笑:“那都是儿时的事情了,奴婢差不多都忘了。”

“我记得初见时你告诉我说自己是荆州钟家的女儿,那你可还记得自己家乡的样子?”

“记得一些,自家宅邸和常去的街道,都隐隐记得。”碧落手中的针线停下,目光遥遥望着前方,“荆州自古便是鱼米之乡,人杰地灵,出了许多大人物。奴婢小时候常随父兄去拜会名人故居。”

“真好,”李仲云听着也一脸向往,“我也想去那儿看看。”

“殿下会有机会的。”碧落柔声道。

李仲云点点头,然后看向鸳儿:“鸳儿家在哪里?”

“奴婢不记得了,小时候被人贩子拐跑又转卖到别人家里,到了年纪就代替他家女儿来宫里了。”鸳儿神情迷茫,想了半晌后才说。

李仲云跟着神色黯然:“抱歉…不过现在你有我们,你把这儿当家吧。”

“反正奴婢自个也不知道父母是谁,自是把这儿当成家的。”鸳儿满眼真心实意。

李仲云拿胳膊肘撞了一下小顺:“说说你。”

“奴才是晋州人,因为家里穷就来宫里做内侍了。”小顺抓抓头,“奴才的家乡很穷,村子里十家九户都出去要饭做乞丐。爹娘要养活弟妹,奴才是长子,自然不应拖累父母……”

“你是个孝子。”李仲云拍拍他的背,“你爹娘知道你的孝心,他们…会理解你的。”

小顺受宠若惊地看了一眼李仲云,感激道:“谢爷给奴才宽心。”

李仲云自小是孤儿,所以对鸳儿和小顺的遭遇十分理解。虽然他没说许多安慰的话,但言语真诚,自然会让听者感动。

远处响起一声低沉的闷雷。

李仲云清了下嗓子,想调节一下气氛:“你们想不想知道我离开皇宫那半年去了哪里?”

三个人一齐看他。

“殿下请说。”

“我到北疆后去了乌兹人的草原,”李仲云提及此,清澈的眼睛里泛起晶亮的光,笑容情不自禁挂上来,“那儿真是人间天堂。”

“皇上。”

福东海见皇帝在正阳宫门口蓦地停下脚步,一时不解。

李曜示意他不要出声,自己微微侧过耳朵,少年的声音便穿过门板,清晰的响起。

“草原大得望不到边,牧马放羊的乌兹人骑着马挥着鞭子,一声马哨离好远都能听清楚。我跟着他们学,一天就学会了,就是腮帮子也吹肿了。”

一阵笑声响起。

从少年声音里便能听出近乎手舞足蹈的高兴劲,仿佛他此刻正置身于自己口中的草原。

李曜笑着摇摇头,又听里面李仲云接着说。

“乌兹人平时喝酥油茶和马奶,吃的是奶酪还有粗饼。一开始我都吃不惯的,那个酥油茶的味道好怪,第一口我差点喷出来!不过后来就习惯了,一天喝不到都难受!”

“奴婢这么听着,那乌兹人也并非是未受礼化的野蛮,他们这些吃的喝的,咱们大周可没有。”

“奴才小时候听老人们说,乌兹人喝马血吃人肉,打了胜仗还把人头挂在马鞍两边。”

“也不是没有的,不过这和咱们打了胜仗把敌人头颅挂在大旗上一个样,都是示威。他们的百姓和咱们一样,也过正常的日子……不过他们比咱们要能歌善舞、能骑善射。”

“女人也一样?”

“嗯,那些跟你们差不多年纪的女孩子,骑着马射兔子打鹰比男人还准呢……”

福东海紧随在皇帝身侧,他也能听见里面几个人带着笑声的谈话。然而皇帝一开始还是微笑着的表情,已经渐渐阴沉下来。他偷偷瞧一眼皇帝,面无表情的帝王眼睛里一丝光亮都没有,简直跟大雨欲来的天气一个样。

文库首页小说排行我的书签回顶部↑

文库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