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嫁人,十年不晚(第一卷 下)——鹭草以南
鹭草以南  发于:201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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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手术的原因,季迟的头发被剃掉了,现在头皮上刚生出一层浅浅的黑色短发,干净利落的平头,让他显得很精神,虽然是长期卧床的病人,但因为季蓝的精心照料,经常搬他出去晒太阳,所以季迟的肤色也很健康,如果不是那身病号服,乍看之下季迟与常人无异,简直是个阳光帅气的好青年。

他让程七彦想起了莫离,然而季迟身上则少了那股子戾气,多了几分朝气蓬勃的活力。

“嗨,小伙子,感觉怎么样?”程七彦很随意的找了个椅子坐下。

“很好,你看。”

程七彦顺着他目光所指的方向看过去,一个瓷碗里盛着糊状的流食,他耸耸肩,“味道如何?”

“嗯……不好说,不过我可以自己吞下东西了,而不是等姐姐把它们从我的鼻子里灌进去。”

程七彦朝他竖了个大拇指,“很好。”

“听姐姐说是你把我叫醒的,谢谢你。”季迟说话时脸上一直漾着笑容,“医生说过段时间我就能下地行走进行康复锻炼了,到时候你能来看看我吗?”

“这个好说,不过你好了可要报答我呀!”

“滴水之恩,定当涌泉相报!”

程七彦本把这当成是玩笑话,可他没有想到的是,当他被全世界背叛时,还有一个叫季迟的人用生命忠于他,为他赴汤蹈火,只因那时的一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之后,季迟开始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艰难锻炼,只为能站起来重新走路,往往人们觉得最为平常的事,一旦失去才会懂得它的弥足珍贵,把萎缩的经络拉伸,让休眠的肢体再次担任起应有的功能,这期间需要付出的代价,远非汗水和疼痛那么简单。

程七彦觉得,季迟的康复之路和谭玉染戒毒的过程差不多,需要的不止是毅力。还要有把灵魂剥离躯体的狠劲。

程七彦的的两片薄唇叼着香烟的过滤嘴,用打火机点燃了香烟的末端,一点火光中徐徐冒出烟雾,他两指捏起烟头,把烟递到了谭玉染的嘴边,谭玉染嫣红似血的唇颤抖的含住香烟,就像汲取生命的养料一样用力吸了一大口,然后从肺中过滤,那过程如登极乐世界一般令人堕落,烟雾从谭玉染的口鼻中一丝丝溢出,就像他身体里住的恶魔在幽幽舞动一般。

一口接着一口,直到吸尽了一支烟的全部生命为止,程七彦将烟蒂摁熄在水晶烟灰缸中,然后掩紧了被子,他用温热的身体保住蜷缩成一团的谭玉染,脸紧贴的他的背。即使是炎热的夏季,仍能感受一股一股的冰寒从他身体里蔓延。

“还冷吗?”

“还好……”

程七彦知道他说的极为勉强,绳子束缚着他的身体,却束缚不住在他体内肆虐的冰葬,为了减轻谭玉染的痛苦,程七彦一直与他说话,以分散注意力。

无意中,程七彦说起了季迟醒来的事,谭玉染极力压制着身体的痉~挛,微笑倾听着,长长的睫毛在他苍白的脸上印下扇形的阴影。

“他现在已经能靠助站器行走了,听说以前很爱运动,所以恢复的相当好。”

“那很好啊……”谭玉染低笑,既然季迟快好了,那么季蓝可以完成她最后一个使命了……

程七彦以为谭玉染感兴趣,所以继续往下说,结果谭玉染来了句……“你能不能不要在床上用这种欢乐语气和表情提别的男人?”浓浓的醋意弥散开来。

程七彦立即黑了脸,扯了扯他身上的绳子,“你的脑子被冰坏了吗?想想自己现在的处境,对本大爷说话客气点,小心我上了你。”

“……”

程七彦脸上闪过一丝兴奋,翻身把捆成粽子一样的谭玉染压在身下,“对呀,我怎么都没想过趁人之危,嘿嘿……”程七彦埋首在去舔弄谭玉染胸前的嫣红。

谭玉染顿时觉得五雷轰顶,程七彦挑起他的下巴,对视了几秒坏笑道:“啧啧,看在你楚楚可怜的份上,这次就放过你吧……”

……

这个季节,热到连夜晚都是浑浊的,惟独清晨能拥有片刻的清爽感觉。

小桥流水哗哗作响,悦耳的水声似乎可以给人带来清凉,旁边有一棵百年古树可供人在下面品茗纳下棋,遮挡毒辣的阳光,路旁两道的花园里的非洲菊齐齐绽放,颜色很是讨喜,这里的景色绝对可以称作是北都绿化最好的小区了。

为了避开最为酷热的时间点,送水车也早早开进了这个风景秀丽的小区里,送水工人把一桶桶的水扛进各个住户家里。

在第三层的住户楼里,男人一手扶着肩上的水桶,一手按下了面前的门铃,间或左右扫视了一眼楼道里的情况。

林施芸尝了一口砂锅里莲藕汤的咸淡,忽然听见门铃声,她在围裙上擦了擦手,从厨房里出来去开门。这里是七彦半个月前才为她和丈夫买的房子,现在的生活惬意而平淡无奇,林施芸很享受这来之不易的舒心日子。

可是,当她今天早晨打开了这道门后,这个命运多舛的女人的生活又将不复平静。

“来了……”林施芸带着微笑来到门口,从猫眼往外看了一眼,然后开了门。

男人扛着水桶低着头走进来,头上的棒球帽帽檐也压的极低。

“水桶在里面。”林施芸在前面为男人领路,来到了客厅的饮水机旁。

放下水桶后,男人并没有离开的意思,而是取下了棒球帽,站在了林施芸面前。

林施芸感到非常诧异,眼前这个男人有着一头黑棕色的头发,斜斜遮挡住小半边脸庞,显得颓废而冷漠,墨蓝色的眼眸异常深邃,眼神孤寂而锐利,长相俊美不凡,有点混血儿的味道,怎么看也不像是一个送水工。

“你……你要喝口水吗?”林施芸被他看的有些局促。

“您不认得我了吗?我是魏斐啊。”男人的声音低沉磁性,像是极力要让林施芸想起些什么。

林施芸微愣,片刻后方才恍然大悟,“哦,我想起来了,对对对,魏斐!七彦以前最要好的同学,特别爱打架的那个,我家的诊所经常为你免费上药……”

魏斐尴尬的回以笑容,“是,就是那个魏斐。”

“怎么你……现在……”林施芸不知如何措辞,指了指魏斐身上的工作服。

“对不起,我是迫不得已才打扮成这样的,我听说七彦的父亲回来了,请问他现在在哪里?我是来找他的……”

林施芸的直觉告诉她,魏斐的到来肯定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事情。

“他在书房看病历,你跟我来吧。”

当魏斐向程华说明来意后,程华的心脏猛然漏跳一拍,一线希望伴随着巨大的危险一起降临,是接受这个提议,还是坐等七彦被谭玉染毁掉?这个抉择让当父亲的他难以下定。

仅仅几分钟后,魏斐就离开了,而这几分钟的交谈,却牵动了许多人的命运,以至于,最后的结果改写了,某些事情,悄然间被颠覆。

程七彦是个不折不扣的工作狂,每当投入工作就几乎忘我,最近尤其如此,因为晨淼再次面临危机。

在拓展亚洲市场时,除了心脏起搏器导致的死亡案件以外,晨淼几乎一路无阻的发展到今天,顺畅的的让人难以想象,这其中当然与谭玉染的精心安排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但成功之路不会这么容易,最近一个月,晨淼遇到了这一年多以来最大的一个绊脚石。

说的更严重些,应该是棋逢对手。

“新宇”是一家刚刚注册不到三个月的医药公司,却在最近半个月内如一匹黑马般突出重围,仅仅在股市上市一周,便取得了惊人的成绩,如同刚出道的明星,一炮打响。你前一天还不知道它的名字,而第二天媒体上铺天盖地都是有关“新宇”的消息。

短短时间能够以这么快的速度爬升,这显然不是正常现象,要说是商业奇迹的话,恐怕就是强大的后盾在暗地里为其撑腰砸钱了。

一经调查,“新宇”的资料全部摆放在了桌面上,这是一家证件齐全,合法经营的公司,似乎全无疑点,但它太干净了,这反倒有些让人唏嘘。再看其他底细,却显得很模糊,甚至连确切的法人代表是谁都不甚清楚,这给“新宇”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就在几天后,“新宇”为上市一月取得的傲人成绩举行隆重的庆功宴会,以万分高调的姿态呈现在世人面前,而作为晨淼的总裁,谭玉染也应邀出席了这次宴会。程七彦与他携手参加。

当晚,“新宇”的执行总裁在台上致辞,在万众瞩目下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程七彦怔怔的看着台上的男人,他穿着一身纯黑色的笔挺西装,唯一一抹亮眼的颜色来自他胸前别的玫瑰,还有……他右脸上的金色面具,长年作为遮挡的棕色刘海现在整齐的梳到脑后,俊美的令人移不开视线的左脸,高挺的鼻梁,倨傲的下巴,以及……始终冰冷死寂如坟墓般的墨蓝色眼眸。

“新宇”的神秘老板,居然是魏斐!

这个事实让程七彦感到难以置信,而魏斐在致辞时,目光扫过台下,最终停留在程七彦身上。由不得他不信,只有他,看见过魏斐那与俊美相伴的另一半狰狞面孔。而这个男人现在却戴上了让他看不见内里的面具。

他又想做什么?

程七彦似乎嗅到了可怕的气息,魏斐不可能有那个资金支撑“新宇”,更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在股市掀起巨浪。而他的存在却如此不容置疑……他强大的力量究竟来源于什么?

程七彦的心被疑云笼罩,他极度讨厌这个感觉。

忽然,他想起了一个人,也许只有他能为自己解开这道谜题,程七彦将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看来,必须抽空去一趟古逸那里了。

第123章:魏斐之谜

盛夏的的藤蔓植物,浓绿妖娆,四处延伸着它们的触手,眼前的建筑被其包裹的密不透风,一眼望去,还以为这座房子就是这些绿色植物自然生成的,在夜色的衬托下,它显得有点阴森。

每次来这里,程七彦都要在门口站一会儿,仿佛是在踌躇到底要不要踏进这所诡异的房子。

忽然,一只手覆上了程七彦的肩膀。

温热,极富存在感。

程七彦猛然回头,看见鬼魅般的古逸正朝自己微笑,他的举止犹如古老的贵族般优雅得体,倒是自己显得非常失态。

古逸走到前面去,推开了房门,似乎知道程七彦是为什么事而来的。

程七彦看着他的背影,这个男人的气质,与黑夜相得益彰,仿佛一只夜行动物,慵懒中透着锐利,他回头看着在原地发愣的程七彦,魅惑的嗓音如同施了蛊,“进来吧。”

程七彦保持着一贯的谨慎,不去看古逸房屋里那些奇奇怪怪的摆设,开门见山的道:“我来是为了……”

“你来是为了新宇公司总裁的事吧!”古逸先一步道出了程七彦此行的目的。

这种所有心事都暴~露在别人目光下的感觉非常糟糕,尤其是在你对那人一无所知的情况下,程七彦微恼,“你到底是什么人?”

古逸往君子兰的叶片上喷洒水雾,然后再慢条斯理的用毛巾擦拭上面的灰尘,他似乎很乐于看见别人恼羞成怒的样子,而那种对万事都有好整以暇之雅的态度,更加的让人不能冷静,理智如程七彦,也不能例外,就在他快要提高声调再次质问的时候,古逸终于慢悠悠的开口道:“我是什么人你以后自然会知道,现在对你来说最重要的是,魏斐是什么人,不是吗?”

程七彦一时语塞,自己居然忘了来找古逸的真正缘由,他退到藤制座椅上坐下,言归正传,“我想你已经把答案写在空白的考卷上了吧。”

古逸不置可否,直接奉上实物。

程七彦接过来一看,竟是一张过期报纸,上面全版刊登着题目为【晨淼心脏起搏器导致患者死亡一案迷雾揭开,XX法院对嫌疑人进行终审判决】的新闻,而下一张则是秦恒被狙击手击毙后从北都第一高楼坠下的现场,满眼的血泊中,秦恒的脸被打上了马赛克。

“这是什么意思?”

“你认识魏斐,可你了解他么?”

程七彦低笑着摇头,不要说了解,就连是否真正认识魏斐,他都不能肯定。他们之间隔着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只能够遥遥相望。

“那就从这里开始了解吧。”古逸骨节分明的手指放在了报纸的“9起命案”几个字样上。

程七彦陡然心惊,他知道那意味着什么。

古逸调笑道,“真聪明!”他继而又问,“你知道秦恒在晨淼当特殊调查部的部长之前是干什么的吗?”

程七彦蹙着眉,仔细回忆,想起刘隐曾告诉他的一些话,“听说是个军人,而且是在特种部队服的役——可是……这跟魏斐有什么关系吗?”

“嗯哼,当然有关系,因为魏斐也在特种部队服役过,并且担任的是队长的职务。”

古逸一语道破天机,程七彦神情凝重的叹息了一声,那日秦恒把他挟持到第一大厦的天台,魏斐赶到时,他们的眼神……他早该把这两个人联系在一起的,那么一切就都好解释了。

那9条命案,魏斐脱不开干系,或者说,他就是真正的幕后凶手也不为过,而秦恒不过是个帮凶罢了,不仅当了替罪羊,还把命也搭上了。也许,他是心甘情愿的也不一定,毕竟,军人的第一使命就是效忠。

就在程七彦的妻子死去的那年,不知是巧合还是人为,他身边的朋友,曾经的同学,都相继离开了北都,而魏斐作为程七彦最要好的同窗兼死党,却也不例外的销声匿迹了。

因为,魏斐躲到了一个没人看见的地方舔伤口去了,等到伤已结疤时,他成为了特种部队一名优秀的军人,而后的六年里,他率领着一支六人组成的小分队在形势险恶环境恶劣的金三角与凶狠的毒贩抗衡,而那六人里,就有秦恒。

在那里,对抗不止是为了所谓的正义,而是一种生存,在热带雨林里探查毒贩的运输路线,有可能永远迷失在里面,还有可能一失足便跌进沼泽里葬身在这片不见天日的丛林里,四处潜藏的毒蛇,毒贩设下的陷阱,甚至连静止不动的植物都暗藏杀机。

而最为可怕的是被那些残暴的毒枭抓住,惨无人道的折磨与拷问,只有一群绝望的男人才会选择这样的使命,而魏斐则被部下称之为“冷面修罗”,他睿智,并拥有魔鬼般的冷静头脑,绝佳的判断力,配上那狰狞的半侧脸庞,倒真像极了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

部下把他当成了一线曙光,他们忠于魏斐,把生命依托给他,他们崇敬魏斐,与他一同出生入死。

使命完成的那天,六人中只有两人存活了下来,那就是魏斐和秦恒。

他们脱下迷彩服,洗净脸上的油彩,卸下沉重的装备,从与世隔绝般的雨林中,再次投身都市。

直到,程七彦在北都大学的旧址再次见到魏斐。

他用军方一款用于战场上获取情报的干扰器装置在手机里,再把手机寄到心脏起搏器的患者的手里,以此遥控了他们的死亡,如此简单,却异常缜密的布置,一时间迷惑了许多人。

唯一的目的就是动摇晨淼在亚洲市场的开拓之路,制造舆论的风波,以及大众对晨淼产品的恐慌与质疑,而在实施计划的过程中,他遇见了秦恒,他昔日的部下,而碰巧秦恒就在晨淼工作,所以在他的帮助下,魏斐更为顺利的达到了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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