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子的幸福 上——飞鸟琳
飞鸟琳  发于:201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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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

伊苏吕堡位在高地中央,向东北面走离海岸最近。向西北面走地势会渐渐低矮,有一块狭长的腹地,其间最繁华的市镇是萨克逊。穿过了这块低矮腹地,是另外一片高地,威尔明顿就在与伊苏吕堡遥遥相对的另一片高地上。这些全部都是里亚士王的领地,向南走,到达和缓的平原,则是另外一个王国了。

去往萨克逊的路并不远。埃尔弗在马车里趴在哥哥腿上睡了一会儿,就被颠簸着醒了过来,问:“我们这是去哪儿?哥哥还没跟我讲清楚就出门了。”

埃尔弗对地理课本上的东西从来没有花过任何心思,安德雷卡也就不多费唇舌,说:“既然都已经出来了,到了不就知道了吗?”

埃尔弗是个住在首都的孩子,可是他对外界的了解少得可怜,也许还比不上偏僻小山村里的孩子。他熟知的只有伊苏吕堡的那些房间以及山坡上的那些蓟的花丛。掀起车窗帘子的一角,向外面张望,陌生的茫茫原野,完全摸不着头脑,于是连追根问底的心思都没有了。背靠着哥哥的肩膀,专心致志地数着窗外飞过的知更鸟,过不了多大会儿眼皮就又沈甸甸地直往下坠了。

安德雷卡把他挪到自己腿上,像抱婴儿一样地抱着他,说:“无聊了就再睡一觉吧,醒过来就可以直接吃晚饭了。”

埃尔弗时醒时睡,过不了多久就会睁开眼睛,问:“刚才我流口水了吗?”或者“晚饭可以吃炖苹果吗?”

安德雷卡总是轻轻拍着他的后背哄他接着睡。

马车终于停下的时候,车厢里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车门被拉开,也没有亮堂多少,连外面的树是高是矮都看不清。埃尔弗早就憋得喘不过气来,不等人来扶就腾地跳到地上,安德雷卡也跟着下了车。

埃尔弗发现自己站在一片庭园里,地面是平平整整的碎石路,至于其它的,比如这园子是大是小是雅致还是庸俗就完全不得而知,因为四周昏暗不清。两边有男仆行礼,然后带路,安德雷卡稳稳地握住了自己的手,而自己只能看清男仆们的雪白的手套。

在一片小迷宫一般的小树丛里转了几个弯,突然眼前大放光明,有一座灯火通明的大房子。在埃尔弗的眼睛看来,这所房子显得有些狭窄矮小,不过里面的装饰异常华丽。

安德雷卡轻轻地告诉他:“咱们已经到了萨克逊了,这里是格林菲得庄园,是泰特勋爵的家,咱们这回就是要在他家作客。”

门廊上已经站了一排男男女女,最前面的是个笑容可掬的白发老先生,身后跟着个衣饰整齐的老太太,再后面是几个男孩子女孩子,想来都是家人了。

白发老先生鞠了个躬,说:“欢迎两位殿下的到来。”

埃尔弗回答:“非常感谢您的招待。”

那位白发老先生,就是泰特勋爵彬彬有礼地说:“两位殿下的光临是寒舍最大的荣幸。”

一路寒暄,直到餐厅。这真是体贴的安排,因为埃尔弗吃过早餐之后再没吃东西,这会儿早饿坏了,在餐桌上,埃尔弗的愿望都得到了实现。然而等到到了为他们准备的房间里面,埃尔弗才完全激动起来,大声说:“哥哥,我终于可以稍微摆脱罗嗦的露西亚了,这真是太完美了。”

018.

萨克逊最为人称道的是王国里规模最大的牲畜集市,还有各种跟牲畜有关的产品。所以大王子安德雷卡这次出行,对外宣称的目的,是亲自要为渐渐长大的弟弟订做一副马鞍。虽然只是这么一件简单轻松的事,带的随从却不少,伯爵普罗克特也在随行之列。好在是入夜时分才到达,大队人马没有引人注目。而萨克逊本身就有规模庞大的驻军,所以跟随王子到来的士兵就直接入驻在兵营里。

安德雷卡的要求,要跟弟弟住在同一个房间,主人家自然会有些诧异,同时想起安德雷卡此行的真正意图,还要带着年幼的弟弟同行,未免觉得这位殿下对弟弟太过溺爱了些。

埃尔弗全不知晓,只是一味地沉浸在出门在外的自由氛围里。那个年代的孩子,尤其是像他那样出身显赫的,总是被管教得极其严厉。一旦离开了伊苏吕堡,简直就像小鸟出笼,没有侍女的唠叨,也没有教师们的教训,可以尽情地吃想吃的,玩想玩的,格林菲得庄园里里外外没有一个人会对他大声小气,个个都当他是尊贵的王子殿下,小心翼翼地招待着。而且,可以尽情地溺在安德雷卡身边,吃饭穿衣全由细心体贴的哥哥亲手伺候着,飘飘然的,天堂里面大概也就只是如此而已吧。

洋洋得意的埃尔弗根本没有去想哥哥为什么会突然跑到这里来,直到泰特夫人闲话家常时长篇大论地讲起骑马的话题,他才错愕起来。泰特夫人知道的事情也就只有安德雷卡告诉外人的那些套话而已,于是有很多很多的意见。养马有多麻烦拉,骑马的女孩子多么不文雅拉,骑马多么容易发生危险不如坐马车拉,等等等等。

这个时候埃尔弗的教养发挥了完美的作用,只是一直点头微笑,附和着泰特夫人的话。直到她转身走开,才满腹狐疑地盯着自己的哥哥,说:“安德雷卡殿下,连我都不知道,你带着我出来,是为了给我订做一副马鞍?”

安德雷卡的眼睛盯着地面,压抑着嘴角的笑意,轻轻咳嗽了一声。

埃尔弗学着他平常的腔调说:“是谁坚持不让我学骑马,说我还不到十六岁就不用考虑这件事的?这回你说了这样的话,就要说到做到。”

安德雷卡做出一副一本正经的表情,拍着他的脑袋说:“是谁信誓旦旦,说只要出了门就要事事听哥哥的话?”

埃尔弗想要反驳,话还来及出口,安德雷卡就蹲下身来,按着他的肩膀,认真地说:“这次会来萨克逊,是因为有重要的事情。虽然算不上有多么危险,可是这件事情关系重大。勋爵泰特和他的家人都是可靠的人。我不在的时候,你要乖乖地待在屋里,不要到处乱跑,知道吗?”

埃尔弗非常不服气,哥哥十三岁的时候早就已经在跟着伯爵普罗克特处理事务了,而自己十三岁的时候却被所有人命令不许乱跑。这种比较实在是很伤心,不过自己本来就不该跟哥哥相提并论呀,任何人都不能跟他相比较。于是他乖乖地回答,好的。

吃过午饭,安德雷卡果真出去了。埃尔弗一个人留下来,也不气闷,因为泰特勋爵的小孙子凯尔西很大方地把自己的鹦鹉借给他玩。

019.

埃尔弗从前曾经有一只老态龙钟的灰鹦鹉,实在不讨喜欢。而凯尔西的这一只是埃尔弗从没见过的鸡尾鹦鹉,据说是冒险船队从遥远的新陆地上带回来的,整个王国也只找得出几只而已。它完全颠覆了埃尔弗脑海中对鹦鹉的大嘴粗腿的笨拙印象。小巧玲珑的一只,圆圆的肚子,细细的腿,乳白色的背毛,胸前一抹淡淡的浅灰,脑袋是嫩黄色,尖尖的小嘴,头顶翘起一小撮可爱的绒毛,两边颊上各有一团鲜亮的桔色,连叫起来的声音也是轻言细语的。

埃尔弗一见就着迷了,凯尔西被家庭教师带走要去上课了,就把这只小鹦鹉留给他玩。

小鹦鹉文文静静的,似乎不会说话,只喜欢低着头轻轻地啄埃尔弗手上的燕麦,偶尔咕咕地叫上一两声,时不时地在栖杆上踱来踱去。那栖杆本来是一棵枯死的树干,现在装上了小小的食物槽,还拴了一条叮叮当当的铁链子直连到小鹦鹉的脚上。小鹦鹉一走动,就会扯着链子发出声响,而且,那链子看上去比鹦鹉的脚粗重很多很多,于是在鹦鹉走来走去的时候,埃尔弗渐渐焦躁起来。

抓起鹦鹉的脚,发现那链子只是用一个搭扣扣住,埃尔弗想也不想,随手一掰,就把链子给解了。没有了铁链的鹦鹉,立刻活泼起来,用尖嘴巴梳梳毛啃啃脚,很自在。

埃尔弗也跟着高兴起来,唠唠叨叨地开始跟它讲话,指望它能跟着学上一句两句。鹦鹉却没有用热情报答他,自顾自地咕咕叫着,在栖杆上又走了几个来回,毫无征兆地猛拍了一下翅膀,迅捷无伦地从窗口飞了出去。

埃尔弗只觉得眼前一花,楞了一两秒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一下子就慌了,知道自己闯了祸。奔到窗口张望,小鹦鹉橙黄的脑袋在庭园里特别明显,它扑腾着翅膀飞出一段距离,停在了一棵树顶。

不论能不能抓回它,埃尔弗都是要追上去试试的,急急忙忙地跑出房间,穿过门廊,朝着鹦鹉的方向跟出去。沿路有一两个仆人看到他,都诧异地停下来,他也不理,因为不想这么快把这件倒霉事说出来。

一路气喘吁吁地,眼看就要追上了,那淘气的鹦鹉却像是在逗弄他,从树顶飞起来,停在了更远的地方。而埃尔弗只好拼命继续追下去,直鹦鹉厌倦了这个单调的游戏,腾空而起,一下子飞得无影无踪。

埃尔弗沮丧了,丢了一只鹦鹉,对他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大事,可是这里不是伊苏吕堡,丢掉的也不是自己的鹦鹉,无可回避地,这就是“不听话”的举动了。埃尔弗很惭愧,更怕哥哥对自己不高兴,懊悔得无以复加,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解了鹦鹉脚上的链子,要知道鸟儿都不像表面看上去那么笨,而是非常狡猾的。

垂头丧气地在林子里随意走着,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才突然想起,这片林子大概已经不属于格林菲得庄园的范围,而自己已经迷路了。乱无章法胡乱转了几个圈子,发现周围的树木越发陌生了,不禁又是着急又是害怕。眼看着天色已经晚了,再不找到路回去,荒野里的妖怪大概都来出来散步了。

正着急的时候,似乎隐隐约约听到了马蹄声,就想着,这会不会是哥哥回来了,如果找到了哥哥,就跟找到了回家的路是一样的。仔细分辨马蹄声传来的方向,找了过去,果然那声音越来越清晰,越来越近了。

终于,一队人马出现在前面,可惜领头的那匹马并不是哥哥的马,马上的人也不是哥哥,而是一个古怪的金发男人。

020.

公爵塞斯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就住在远离伊苏吕堡的威尔明顿。相比起高地中心的伊苏吕堡,威尔明顿是个寒冷而且贫瘠得多的地方,被勒令不得擅自离开领地的公爵塞斯其实形同放逐。

对于他,伊苏吕堡的达官显贵们有层出不穷的议论,莫衷一是,大多是轻蔑贬斥,尽管他是当下王国里最有地位的公爵。有人说他放荡也有人说他冷酷,有人说他胆小如鼠也有人说他残暴嗜血。但是没有人能否认他身上的正统王室血统。

对于里亚士王来讲,这个意外到来的弟弟真像是心头的毒瘤。父亲威利特王那漫长的一生里曾经有过数不清的情妇,从没有哪个对里亚士王造成过威胁,以至于他心安理得地认为自己理所当然是这个王国的唯一主人。可是威利特王晚年迷上了一个出身低微的女人,某位伯爵夫人的侍女,不是爱她一两天就算,而是铁了心娶她做了妻子,让里亚士王觉得自己的父亲大概发了疯。那个听到风声就会受惊吓的瘦小女人莫名其妙地成了王国的女主人,被人们尊称为王后玛格丽特,不但如此,还迅速地怀了孕,生下了一个男孩。这位年幼而衰弱的王后,就像要验证冷眼旁观者们的恶毒诅咒一般,产后缠绵病榻,没多久就一命呜呼。如果这个男孩也跟他的母亲一样体弱,早早夭折,里亚士王就能非常顺利且轻松地摆脱这场尴尬的人生闹剧。偏偏他没有继承母亲的虚弱体质,而是像父兄一样身强体健,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威利特王宠爱这个幼子近乎偏执,总让里亚士王心生不快。这个弟弟是王国名义上的也是实质上第二顺位继承人,时时刻刻威胁着里亚士王的地位。幸亏他长到四岁的时候,威利特王就受到了上帝的召唤。里亚士不能合理合法地杀死自己的亲弟弟,不过可以给他一个公爵的封号,把他赶到遥远的西北方,从此眼不见心不烦。

如果要设身处地地去猜测公爵塞斯的心态,那么这人生也未免太憋屈。他注定了是国王的儿子,也注定了要被遗弃在阴暗的角落。然而他本人倒从未明显流露出这方面的情绪,也很少会走出自己的领地,于是外人就难揣测他是心怀恶意。

亲生母亲给他带来的不仅是身份上的不甚光彩之处,而且还有外貌上的恼人特征。不论到了哪个年代,王国上上下下,不论是贵族还是平民,都对金发保持着一种古老的厌憎。那种厌憎来源于海盗横行的年代,东面的海上,以海盗为谋生方式的野蛮民族,大多都是金发,以至于到了现在,海盗民族早已销声匿迹,人们还是认为金发是野蛮与恶运的象征。王室血统的后裔,几乎没有任何一个是金发的,大王子安德雷卡是纯黑的头发,小王子埃尔弗跟里亚士王本人都是棕色头发。就连王后玛格丽特,也是一头浅亚麻色的头发。只有公爵塞斯,满头嚣张的金发,就像太阳那么耀眼,简直就是妖孽的化身。

(金发什么的,是我临时胡诌的,没有特别的意思,来自百度的时候看到的一个苏格兰旧习俗)

021.

归结到公爵塞斯自己,倒并没有感觉到特别多的对于人生的愤懑或者厌烦的情绪,也许是因为他具有顽强的心灵,也许是因为他的确是个天生的贵族。作为一个不折不扣的孤儿,他一早相继失去了母亲和父亲,血缘最近的哥哥把自己放逐到一个荒僻的地方,不要说承认自己关照自己了,如果能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巴不得立刻杀掉自己,宁早勿迟。而他只是冷静地审视着生命的轨迹,揣摩着上帝的意图,与其无病呻吟怨天尤人,不如尽量活得清醒一些。如果不能得到到王国继承人的尊荣,不如在最大程度上享受一个公爵在自己领地上的所有特权;如果没有关爱自己也被自己关爱的亲人,不如主动去搜寻各种与自己有共同利益的盟友。人生就是这样,不是非要怎么样就不行,而是可以有更加丰富得多的内含。如果上帝关上了一扇门,一定会在另一个方向打开一扇窗。如果一条必经的人生之路被人切断,那么大可去走另外一条,路上的风景也许并不会变得更糟。

对于各种无可改变的事,他的心里没有任何的波澜,真的没有。他的哥哥里亚士王专横地剥夺了他进出伊苏吕堡的自由,他不想表现得那么遗憾,大多时候,都不会跑去自讨没趣。不过这一次,情况略有不同。

上一次里亚士王与王后伊斯塔的结婚周年庆典之后,伊苏吕堡已经很多年没有举行过正式而又隆重的庆典。这一次大王子安德雷卡满十八岁的生日,大肆庆祝是理所应当,而自己这个血缘最近的叔叔前去祝贺也是理所应当。如果人们都要刻意遗忘自己,那么提醒一下他们自己的存在,也是势在必行。

所做的,不是自己想做之事,而是自己应做之事,这是公爵塞斯奉行的人生信条之一。话虽如此,这个旅程也未免太无聊一些。机械地出发,按部就班地行进,接下来就是毫无结果地返回,这一切让他索然无味。在临近伊苏吕堡的时候收到安德雷卡的口信,要求他在达到萨克逊时前往格林菲得稍作休息,这个小变化算是对枯燥旅程的一种点缀。而在进入格林菲得的地界之后,在一片树丛里面遇到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就是相当有趣的事情了。

关于公爵塞斯,还有一件倍受议论的事实,就是他作为一个健康的男人,竟然到了三十多岁的年纪还没有结婚,这不能不让人猜测他有某种特异的癖好。实际上,他的确在这方面稍微异于常人,从成年开始,就对美女兴致缺缺,而是偏爱漂亮少年。

出其不意地落入他视线里的男孩子无巧不巧地就是迷了路的埃尔弗。就像我们已经熟知的,埃尔弗是个娇生惯养的孩子,继承了母亲的漂亮大眼睛,挺翘的小鼻子,红润的嘴唇,而且长期被保护得过了头,有一种小动物一样的单纯无知的神情,这一切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刺激了公爵塞斯的某根神经,使他完全从乏味的旅途里兴奋起来。

(所做的,不是自己想做之事,而是自己应做之事,这句话不是我自己写的,而是从另外一本小说里面原封不动地copy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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