煎炒烹炸——红糖袖刀
红糖袖刀  发于:2011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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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比家乡吃食更能抚慰人心的了。

林葛辉一勺一勺的喂他,方莳慢慢的吞着。

蛋羹深处还藏了香菇丁、小虾仁一类的东西,否则不能这么香,但舀到那些碎料时方莳就皱眉,林葛辉只得替他把不喜欢

的吃掉。

他还记得林子当时说的话:“挑食不好,这就跟生活一样,爱吃的,不爱吃的,好的,坏的,都要经历一下,其实都没什

么大不了的,或者……也没那么糟嘛。”

直到现在方莳还记得,林葛辉含着碎香菇教训人的样子,不那么强势,带一点温良。

想着想着眼泪就从眼角滑出来,方莳在枕头上擦干它们——生病的时候心理承受力也变差了,真讨厌。

就这么红着眼睛又睡过去,不知过了多久,中间醒来发现窗外的天是暗色的,一天就这么过去了,迷迷糊糊间方莳有点窃

喜,又混过一天了呢,还是迷迷糊糊的,闻到鸡蛋羹的味道,他想可能自己在做梦——他经常会做这样的梦:如果梦到了

食物,那一定是林子曾经做过的,如果食物端到了面前,那铁定,只要一张嘴,还没吃到,就醒了。

这次也是一样吧。

梦境里的男人端着小碗朝他走来,还穿着那件黑色的围裙。方莳想,反正也是梦,一定是吃不到口的,不如好好看清他,

也算捞回本。

他努力的眯起眼,那人面孔却依然模糊不清。

男人在床边坐下,浅金色的链子一闪而过,他把碗放到嘴边吹凉,然后把方莳扶起来,顺道又碰了碰他的额头,自言自语

说了几句话,便舀起一勺嫩黄的蛋羹送到对方嘴边。

方莳迟疑着,不确定要不要张嘴——还没看清脸呢,他怕一张嘴,梦就醒了。

但是这次的蛋羹好逼真啊,淡黄色的一小坨在勺里微微晃着,柔软的香气直冲进鼻腔。

方莳试着舔了一口——软的——梦没醒。

直到小口小口吃完一整碗蛋羹方莳还是不确定这到底是不是梦境。

如果不是梦的话,那这个喂他吃东西,又塞了两片药进他嘴里,还强逼着他喝了两大杯水的人是谁呢?

如果是梦的话……鸡蛋羹,怎么好像蒸老了?

第二天是个大晴天,方莳神清气爽的拉开卧室的窗帘,阳光唰的一下照进来,瞬间把他整个人晒透了,他从地上捡起前天

撤下的被罩枕套,又把昨天的床单被罩撤下来,打算分两拨清洗。

抱着一大团东西往洗衣室移动,还没迈出卧室的门,就被绊了一下。

是那盏马灯,绊了他一个踉跄又自顾自滚出老远,最后撞在卧室门框上,发出清脆的“当啷”一声。

“呀。”方莳放下手里东西赶忙跑过去。

还好,灯没有损伤。

可怎么会在这呢?

他记得最后一次把它摘下来是朗飞提着酒到来的那天,然后……然后就忘了挂回去。

之后又发烧——他竟然连续两天没有点起这盏灯!

这对方莳来说简直是天大的失误。

怎么会忘了呢……

——明明已经是和呼吸一般自然的动作了。

方莳茫茫然的把那灯抱在怀里,想到还要去地下室开洗衣机,便先把灯放在厨房的餐桌上,想着等洗上被罩正好回来拿去

楼下。

但实际上,直到两缸床罩都洗完,那盏马灯还被放在厨房的餐桌上。

方莳看着阳台上亮闪闪的衣物总觉得好像有什么事忘记做了。

对,忘记烧菜了。

平常这个时间已经在准备晚饭了呢。

想到这肚子更觉得饥饿,在打开冰箱之前,方莳先看到了放在洗碗架上的一只白瓷小碗,拿起来用手指揩了一圈内里,果

然滑滑的,是洗洁精没有被冲净。

方莳重新刷了那只碗,之后把面向对面楼层的百叶窗打开。

他没想刻意去观察什么,他只是在面对窗口择菜时偶然向那边瞟了一眼。

朗飞没在家,百叶窗关得死死的。

也许今天又不过来了吧。

说起来……那天之前也有好多天没有过来。

方莳面无表情的掐掉一截菜根。

择完菜,阳光又偏西了些,对面的窗户仍死死闭着。

真讨厌,晚饭在外面吃了么?

方莳面无表情的系上围裙,从冰箱里拿出一根胡萝卜。

真讨厌,好久没雕花,手艺都生疏了。

阳光又往下沉了一点,不开灯就看不清了,方莳把雕了一半的萝卜放在窗台上,去开灯。

回来时经过餐桌才发现,他又把挂起马灯的事给忘了。

回到窗台前,他赫然发现,他雕了一半的萝卜,那不成形的花朵,其实……是兔仔。

“林子……”他回到桌边,抱起那盏灯,琥珀色的玻璃因为晒足了太阳而有些温热,他把它贴在脸上,“林子,我想我明

白了……什么是,认真生活。”

方莳面无表情的解开围裙,抱着他的马灯,来到了对面楼的门前。

第19章:

“咦,请问您是……??”

方莳刚在楼下站定,门就从里面打开,一个挺清秀的小伙子走了出来。

“我……”方莳又抬头看了看门牌号,问:“请问朗飞是住在这里吗?”

“哦,你是来找师兄的啊!”小伙子恍然大悟,“不过师兄现在没在。”说完便笑眯眯的盯着他看。

“哦。”完成这段干巴巴的对话,方莳转身就走,他觉得自己傻透了。

完全没料到朗飞是与人合住,暂且不论他和这人是什么关系,单就自己这副糟糕的样子就不该碰见陌生人——他本想把马

灯悄悄留在大门外。

早知道会有个称朗飞为“师兄”的亲密伙伴在家,他至少会换身衣服,看着自己脚上的居家便鞋,脸上更是窘得发热,搞

不好身上还残留着葱姜蒜的腥味,他加快脚步。

“哎,等等啊——”

小伙子从身后唤他,他仓促的说了句:“他现在不在,我改天再来好了……”

“哎呀,你等一等,别急着走啊——”小伙子三步并作两步追上来,方莳的手臂被他拉住,“你该不会就是……住在对面

的,方先生吧?”

“啊?你怎么……”方莳略微动容。

“啊哈,”小伙子笑着,抓住方莳手臂的力气毫不放松,“我当然知道啦,师兄总跑去找你嘛!啊对了,我是他的学弟,

也算助手,在他这打工的。”

“哦。”原来真是学弟……

“那个……师兄也快回来了,你不如进来等他吧。”马克一面说一面把人往屋里扯。

“不了,不太方便。”

“哎呀没有什么放不方便!你可以在师兄的办公室等他,而且我也不是很忙!”

方莳虽然拒绝着,但身体反抗得也没那么明显,不知不觉已经朝着马克的方向移动了。

马克心里暗暗留下一滴冷汗——幸好他见机快,如果就这么放男人离去,保不准师兄回来知道后会朝他发脾气。

这是方莳第一次走进朗飞的住所,不可否认,他是有一点好奇的。

和自家一样的白漆木门在面前缓缓打开,那些列在狭窄玄关的鞋子,没有铺设地毯的木质楼梯,以及那些随阳光起舞的灰

尘,都像那个人身体的一部分,吸引着方莳去探索。

“喏,这里原本是厨房,被改成工作间了。我平时就在这里,其实也没什么忙的,都是些杂务。哦,忘了自我介绍了,叫

我马克就行。”

方莳点点头,心想难怪那家伙总说没饭吃,连灶台都拆了,拿什么做饭呢?

“那边就是师兄的办公间了。”马克指指对面的房门,“三楼是师兄的卧室。”说完又不怀好意的一笑:“请问方先生要

在哪间等师兄回来呢?”

“啊?”方莳一愣,随即不好意思的低下头,“他还多久回来?”

“应该快了,今天算是收尾工作。”

“哦。”方莳也不懂收尾的是什么工作,只是出于礼貌点点头。

“我去给你倒水,中国茶可以吗?”

“恩。麻烦。”

马克急匆匆的走到原本是厨房现在是敞开式办公间的一角烧水,嘴里问着:“那您在师兄屋里坐会吧,是卧室还是办公室

呢?”

方莳忙答:“办公室。”

朗飞的办公室朝向并不好,即使阳光明媚的大晴天,这里也是阴暗得一塌糊涂,“下雨天更讨厌,湿冷湿冷的。天晓得师

兄为什么要把这面的房间当办公室。”马克端来热茶,随手把灯打开。

方莳笑笑:“可能……搞设计的人多半都有怪癖吧。”

“没错,”马克也笑了,“师兄的怪癖就是喜欢看风景吧。”

方莳的脸腾的一下红了。

马克也不敢再出言调戏,只说了句:“那你先在这坐一会。”就出去了,临走时还把门关好。

方莳把一直抱在怀里的马灯放下,来到窗前。

是的,他对这里唯一熟悉的就是这扇窗,正对着自己家厨房的窗。

百叶窗严实的合着,方莳撩开一缝朝对面望去,果然很清晰,连窗台上的半截胡萝卜都能看到。

想到那个人最初就是在这里注意到自己的,心就用力的跳起来,喝一口茶安神,茶水滚进喉咙里,不光身体,连带心里某

处都跟着发热发烫了,原来被人爱慕是件温暖的事,但为什么第一次从朗飞嘴里听到那些火辣的诸如“求爱”之类的话语

,自己为什么会那么愤怒呢?

难道和前夜的缠绵有关?

是身体先接受了他,才开始喜欢,还是先喜欢了,身体才开始契合?

这是一个奇怪的命题,就像鸡和蛋的关系一样,方莳决定暂时不去理会。

一辈子还那么长,总会找到答案的。

朗飞的桌子很大,除了电脑,扫描仪和几台方莳叫不上名字的设备外,还有很多有趣的小玩意。

例如陶制的马克杯,一看就是朗飞自己DIY的,张牙舞爪的涂鸦下面还有朗飞漂亮的简洁版签名,电脑桌侧面的挡板上贴

了无数个五颜六色的方形便签纸,方莳看了一下,大多是外卖电话,备忘录,或者电话记录之类的内容,但几乎每张记录

都不是纯文字的,中英文加拼音的字迹中还掺杂着卡通形象,例如:“李老板来电,下午同福酒楼叙旧。”——李老板后

面是个圆脸胖子的Q版头像,同福酒楼后面画了个大螃蟹。

方莳像个傻子一样,盯着告示牌上的便签纸笑个不停。

夕阳已经完全落尽了,朗飞还是没回来。

把所有的便签纸都看了一遍,方莳百无聊赖的将目光移到桌上,一沓复印稿上盖着一个眼熟得很的东西,是每次朗飞上门

来访时都抱在手中的速写本。

方莳把本子拿起来,心不在焉的翻着,前几页是潦草的马灯结构速写,往后翻就是满满几页的Q版卡通——从那时起朗飞

就一直在努力逗他笑,想到这,因为等待而有些烦闷的心情也开朗起来。

本子的边缘已经变旧了,泛起细小的毛边,但摸着却很舒服,方莳抱着打发时间的心态一页一页向后翻去,然后,脸就红

了。

真是……

这家伙,将近两个多月,都在画些什么啊!

——除了打头几页是正正经经的马灯外,其余的,全是人像。

而且都是一个人的人像。

方莳红着脸往下翻,手,手指,耳朵,眼睛,甚至脚趾,都极尽详略的勾勒在纸上,结构线,装饰线,关节间的转折……

无论怎么看,都要比开头那几幅马灯画得细致!

几张局部速写后就是人头像,半身像,全身像,神态抓得极好,光是方莳面向阳台发呆的侧面就有好几幅。

他都不知道,眺望风景的同时,自己也成了朗飞眼中的风景。

也许……画马灯什么,本身就是个借口吧。

方莳摇摇头向后翻去,然而下一幅映入眼帘的画像却让他整个人都惊呆了。

马克在这时探头进来:“方先生,师兄说他再过十分钟就回来了,他听到你在这里高兴得不得了……哎?方先生您要去哪

啊?您不等了吗?……方先生,您脸那么红,真的没事吗?……啊,您的灯没拿——”

第20章:

三十分钟后,朗飞抱着马灯气喘吁吁的站在方莳楼下,心脏怦怦跳个不停。

方莳主动来找他这件事令他兴奋,但听马克的描述,又很是忐忑不安。

“脸红红,急匆匆走掉的”——那是为什么呢?

朗飞在自己房内环视一圈,问心无愧,他既没有留存亲密照的嗜好,也没有大幅张贴火辣男式内裤海报的习惯,那么还有

什么东西令方莳不快呢?

走得那么急,连灯都不及拿。

方莳把灯忘在自己家这件事令朗飞愉快,隐隐约约觉得这是好兆头,可又不敢太往深里想,毕竟上一次双方都清醒时的相

处并不愉快,他记得在自己表白之后还是被推了出去。

然而马克的形容又令他忍不住浮想联翩。

毕竟他来找自己了,第一次,主动上门。

过了一会,门后传来脚步声。

柔软便鞋踩在空荡的楼梯间带着微小回音的声响。

自从两人熟络以后朗飞便很少等待对方开门了,听到久违的脚步声,心脏更加猛烈的跳动起来。

那夜缠绵后两人还没有正面接触过,虽说当做是一个梦,可是谁又能真的把那当做一个梦呢?那么真实,甜美的快感。

由远至近的脚步声里,朗飞觉得自己回到了十六岁,正忐忑不安等待老师发下期末分数。

那夜之后朗飞设想了很多再见面的场景,凶险的温和的不冷不热的都想到了,甚至包括开场白,可是门打开后,面对方莳

雪白干净的一张脸,那些话语就嗖的一声飞到九霄云外去了。

“呃,气,气色挺好的啊。”瞧,还有点结巴。

“谢谢你的鸡蛋羹。”方莳说。

“那个啊……哈……”还没等他客气完,方莳盯住他的衣服,问:“你去过约克街了?”

“恩?”

朗飞这才注意到,裤脚上沾着泥土,暗红色的带点酸味的约克街特有的红泥,“啊,是啊,在工地沾上的。”说完看了眼

方莳身后纤尘不染的玄关,笑道:“瞧我,都忘记换衣服了。”

方莳没说话,眉头清清淡淡的皱着。

那股红泥特有的酸味蔓延在两人之间,朗飞后知后觉的吃起醋来——约克街特有的红泥,方莳怎么会不记得呢,他和恋人

开设餐厅的地点。

“我……把灯挂上,先回去了。”朗飞干巴巴的说道。

“那个……你这条裤子不要了吗?”

“什么?”

方莳用下巴点点他的裤脚,眉头依然皱着,眼神却有些闪躲:“裤子,这种泥土要用什么清洁,你知道吗?”

朗飞下意识摇头:“不,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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