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之教皇+番外——metempsy
metempsy  发于:2011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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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吧?所以我对这个公司的支出账目动了脑筋,做了一个小程序,借用了两台超级电脑分析这家公司六年来的财务状

况,你看,现在想要做点事情什么知识都不能缺少。总而言之,最后我找到一个名字:墨文·柯什,美国国籍。」

「这又是谁?」

埃恩的回答颇有些故意卖弄的意味:「一个名字。」

「为什么是他?」

「他是一个摄影师,拍摄平面广告照片等等卖给媒体,收取版权费。他在最近六年来获得的收入,究其来源,都与这个

塞布尔生物科技公司有关。而更重要的一点是,去年从这个账户向英国打了一笔款,价值约五十万英镑,收款人的名字

是:格雷丝·哈金斯。」

我差点跳起来:「洛·唐克斯的妹妹!」

「这就对上了。如果你知道的没有错,这笔钱是你要找的人寄给他妹妹的。有个很有趣的事情不知道你注意到没有,柯

什和卓的拼写只是调换了一下字母的位置,是故意的么……」

「是他。」我咬紧牙关,顾不得听他在说什么。

一切都没有错了,所有事情都是他做的。我想哭,又想笑。终究,不是我错了。

我几乎立刻想跳起来打电话给安吉利娜,又猛然醒悟这样做只会破坏目前好不容易得来的成果,又按捺住冲动抱起手臂

。安娜,你会明白的,警察是靠不住的。他们不会帮你。

丹尼尔轻咳一声,吸引我和埃恩的注意:「「黑街」是什么意思?」

埃恩回答得漫不经心,「好像是个追债组织。」

我摇摇头。「是个法庭。六年前龙爷受一个朋友委托做见证人,曾经提到过「黑街」。」

——六年前?!

「汇款是从六年前开始的?」

「没错。」埃恩回答,语气也兴奋起来,「他那时遇到了唐克斯?」

「可以这么认为,当时发生了什么事么?」

我打断他们。「这个不重要。埃恩,你刚刚说找到他了?」我提示。现在去追究为什么洛·唐克斯要杀害龙爷已经不重

要了,对我来说最要紧的只有一点:我要杀了他。

要怎么做我不知道,但在这之前,至少我得知道他在哪里。

埃恩的声音带点得意:「墨文·柯什名下有一套房子,在佛罗里达州布劳沃德县。」

我赶忙抓过纸笔,记下他念出的地址。「你说,他会在那里么?」

埃恩好像有点不屑:「这我不知道,就算GOOGLE卫星图也看不到房间里的人吧。」

我默然无语。看来唯一的办法就是去一趟美国,只能如此吧。

「我知道的就这么多,先下了。」埃恩随口说,又恍然大悟似的补充,「我是说我挂了。」

「再见,埃恩。」

他没有回答,只是咔嚓一声撂下电话,只留下忙音的嘟嘟声。

丹尼尔按掉公放键,声音便消失了。

「你想怎么样?」他问我。

「我要去美国。」

丹尼尔一副果然如此的样子点点头,起身把椅子拖回电脑前。「走之前就住这里吧。」

我点头,轻轻叹了口气。

我该怎么杀了他呢?

第五章:路

这个问题我没办法去问任何人,包括丹尼尔。我知道他会怎么说,他可以帮我调查洛·唐克斯的下落,甚至乐意陪我一

起去见他——他这么提过,但他不会允许我动手杀人。

杀人是自我毁灭的行为。安吉利娜曾经这么说过。

所以我也没有去见她,关于洛·唐克斯的事情,我想没有必要再告诉她了。

离开英国之前我们见了一次面,在斯塔布雷德律师那里。因为我上次匆匆离开会场,遗嘱没有公布——作为受益人之一

的我不在的话,是不能公开遗嘱的,律师这样解释。

再次公布遗嘱是在我和丹尼尔和埃恩通话之后的三天。是个漂亮的晴天。

格雷纳警探仍旧陪着安吉利娜出席,我看到她手指上的铂金戒指,没有镶钻,但纤细的中指已经昭显了一切。斯塔布雷

德律师赞许地对他们点头,我一句话也没有说。

遗嘱里龙爷留给我一间离龙衔馆很近的店面,另有五万英镑。给安吉利娜的要多得多,包括一套在伦敦西区的独立房屋

,大部分现金也留给了她,即使安吉利娜从此再不出门工作,也足够她宽裕地过好下半辈子了。离开律师事务所她泪水

涟涟。警探和她在事务所前的大理石台阶上拥抱。我与他们擦肩而过,他们谁也没有注意到。

就这样吧。

办完全部手续已经是六月的尾声,我独自踏上大洋彼岸的那个国度,那里比伦敦炎热,天气始终是晴朗的,日头带着一

笔浓墨重彩的辉光挂在半空,抬头去看,就刺出满眼的星星点点。

我在杰克逊维尔买了一支枪,当然没有证件,但那家老板似乎也不怎么在乎。他推荐我的枪很小,只有我的手掌那么长

,握起来也很轻。老板告诉我,这种枪射程很短,但方便携带,后座力也小,比较适合初学者——也合适想唬人的那一

种人。他甚至附赠了一个小金属管,说可以当作消音器使用。我目瞪口呆,几乎想问他是不是知道我要去杀人。

当然我还没有那么傻。

在布劳沃德车站外我叫了出租车,告诉他去十一号大街。我怀疑他带我绕了远路,但我不想追问,最后他在一排排乳白

色墙壁和砖红瓦片之间停下来。这里的房子都很相似,万年青圈成一个个小小的院落,房前屋后生着高大不知名的阔叶

树,树冠像一张张向天托起的巨人的手掌,遮天蔽日。

我建议司机停在路口,那个好心的新大陆男人帮我指了方向之后才离开。

按照他说的,我要找的房子在面朝十一号街尽头的拐角处。我犹豫了一下,走向后一条街,打算先从房子后面观察一下

——我敢肯定洛·唐克斯记得我的脸,我可不想贸然出现打草惊蛇,让他逃跑了。

房屋后面正对的是一小片公园,森林茂盛清风习习。我假装只是沿街散步,慢悠悠走过去,在一排相似的白色木栅栏后

面数着房子,直到路尽头的那一间,停下来,隔着街望过去。

上帝。

我设想过无数情况,比如这里其实住着一个我不知道的普通人,或者干脆只是空无一人。我设想过我该失望,默默回到

伦敦,再没有丝毫线索、没有丝毫找到他的希望。

万料不到的,就是结局如此简单。

两棵树之间,他把一个吊床系在树上,躺得舒舒服服。树阴遮在他脸上,让那张白皙的脸孔微微模糊,却并不妨碍我看

清他,他垂在床边的手自然的蜷曲着,看来已经睡熟了。

我的手却在发抖。这一刻来到面前如此简单,整条街上空无一人。

我只要举起枪,扣响扳机。「砰」的一声。只要这一声就好了。

只要一枪就好。

来这里之前,枪被我用手帕包好塞在背包底下。我不知道该如何保存一支枪,所以从买来就没敢动过。子弹由枪械店里

的老板装好了,我怕他怀疑太多,只买了足够装满一个弹夹的八发子弹——这么近的距离,射中应该不成问题吧。

正掏摸着,身后却突然传来声音:

「先生,你迷路了么?」

吓得我差点拔腿就跑,强忍住差点要蹦出胸口的心跳回过头去,是个小孩子。

大概只有八九岁的年纪,他一脸纯真和认真地歪着头看我,「要我帮忙么?」

「不,不用了。」

我差点咬到舌头,胡乱伸手一指,「我要去那里,谢谢你。」

小孩好像不怎么放心似的看了我一阵,扭头跑了。

我这才呼出一口气。转头去看,却发现不远处公园里分明有不少人,大人在树下乘凉,孩子们则三三两两地追跑玩耍,

想来那个小孩子也是从公园里看到我,就好心跑过来想帮我指点方向。

我一身冷汗。只顾着注意街上的情况,差点犯了大错。

自然在街上开枪的主意就不可行了。我收回手,再去看洛·唐克斯——他不见了。

又是一层冷汗。

刚刚和那个小孩说话的时候惊动他了么?他发现我了么?

他会知道我要做什么么?

我站在原地一时不知道如何是好。是的,是的,调查也好、分析也好,我都是借助丹尼尔和埃恩的力量,自己什么都做

不到。现在也是这样,我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

我真是笨死了。

不死心地绕到房子的另一侧。既然能找到他住的地方,我不想就这样放弃。

十一号街与十二号街之间是一片楔形的狭长空地,疏疏落落地长着几棵树,都有一个人合抱粗细。他的房子和其他房子

一样,面对空地的是两扇落地窗,里侧是车库——车库门敞着,里面并没有车。

大门紧锁,他没有像我身后这一家似的挂上门帘,乳白色的漆面像一张面无表情的脸,瞪着银色的独眼直直盯着我。我

有点发呆,越是努力思考脑子里就越是乱成一团。

该怎么做才好呢?

「是啊,该怎么做才好呢?」

仿佛是听到我脑中的问题,所以嘲笑似的重复。我悚然一惊,来不及动弹,他已经紧贴在我后背上,呼吸潮湿温暖,一

团团喷在我背上。他比我矮一头有余,一只手抓着我的肩膀向下拉扯,一点又冷又硬的东西顶在我的肋骨上,瞬间就被

冷汗渗透。

洛·唐克斯抱怨似的侧过头:「小鬼,你找我么?」

我结结巴巴地撒着谎,不敢看他,低着头偷偷打量脚下。

他赤脚趿拉着一双拖鞋,软缎睡裤垂到脚面,厌烦地打断我:「别编了。」

我立刻闭嘴。

他用顶在我肋骨上的那柄枪推了推:「走。」

我设想了一下逃跑的可能性,觉得自己怎么也不可能跑过子弹的速度。我见过洛·唐克斯开枪,那不是我这样练过几天

勉强上阵的水平,他似乎根本没有正眼看过目标,百步外的硬币就被打弯,弹飞到吧台的角落里。

于是我没有反抗,乖乖随着他的脚步。既然他已经认出我,那么我逃或者不逃都没有什么区别。我的目标是杀死他,如

果杀不了他,就让他杀了我好了。

如此横下一条心,我努力挺起胸,不想在他眼皮底下露出丝毫胆怯的模样。虽然如此,却止不住双手发抖,浑身冰凉。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察觉到了。他推我进屋,穿过一小段走廊。

走廊尽头是宽敞的起居室,用乳白色墙漆和白桦木地板装饰,在我眼中就是窗明几净的一个简单房间。他粗鲁地扯下我

的背包,丢在门口,用力把我推了进去。

一切都恍若梦境,或者说,我急切地盼望着这只是一场梦境。

我不得不承认,我怕得要死。

除了站在原地发抖,抖得像一只被掐住脖子拔毛的鸡,我什么都做不了。

即将被杀的恐惧那一刻深且浓地笼罩着我,让我不能动弹。

他放开我,好似全然不怕我会趁隙逃走。他的脚步非常轻柔,即使在木地板上也没有发出什么声音,正因如此,他可以

突然地出现在我身后,而我毫不察觉。

我站在房间中央的一小块阳光里,不知所措。

「你可以坐下来,汤米,你身边就有椅子。」

我眨了眨眼睛,有点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

那不是洛·唐克斯的声音,却是另一个人,是我万分熟悉而怀念的声音。

他似乎之前都躺在藤椅上晒太阳,那个位置正好背对着房门和我,我根本来不及注意。而现在他慢慢起身,向我走过来

,带着熟悉的微笑,和一点显而易见的困扰表情。

他有和我一样的漆黑短发,发型侧分,因为躺着的关系有一点散乱,遮住充满智慧和温情的褐色眼眸。他对我笑了笑,

走近过来。他比我还高一些,我仰起脸看他,感觉自己又变成了数年前那个冬夜蜷缩在阴影里的小孩,满是想大哭出来

的冲动。

「龙……龙爷。」我结巴了,半天想不出该说什么。

我要说什么?

你不是死了么……?不,不,这太疯狂了!

「你……」我试着组织语言,脑袋里却空空如也。

洛·唐克斯绕过他,「你可以把他称作僵尸,小东西。」他把枪别在腰带里,戏弄地耸耸肩,「满足了么,你对我的家

探头探脑,不就是为了这个?」

龙爷不赞同地皱了皱眉:「洛,别闹了。」他轻叹一声,「我没想到。」

他拉过一把椅子,在我面前坐下来,继续说:

「我没想到你会找到这里来,真的。汤米,你真了不起。」

我立刻面红耳赤。

「我以为就算你看到洛,也不会对我们的事情造成影响,所以告诉洛不要在乎你的事。想不到现在,却是你站在我面前

。」他又一次叹息,「可是这却造成了一个麻烦,汤米。」

我脸红得更厉害,却终于放松下来。

「……我以为……」

「你以为唐克斯杀了我。是的,我希望所有人以为我被杀了。汤米,你还年轻,不懂得这个世界,我这一生中做了很多

事情,这些事情会让他们不放过我——好人、坏人,并不是我告诉他们我放弃我的财富和权力,放弃我的地位和名声,

他们就会放过我的,你懂么?」

我懵懂地摇头,完全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

他摇摇头,露出一副更加温柔耐心的神色:「你要知道,我希望他们以为我死了。」

我恍然大悟。

「我不会告诉任何人的!我保证!」

龙爷笑了一下,点点头。

洛·唐克斯不知什么时候又绕到我背后,抓住我,就像他刚才抓住我的那样。「太迟了。」他对我说。同时「噗」的一

声轻响,就像武器店老板对我形容的一样,用上灭音器后轻微地像是猛吐了一口气的声音。肋骨下面一痛,有什么瞬间

洇湿了半扇衬衫和下面的牛仔裤。

我双腿一软,跪倒在地。

他放声大笑。

笑声响亮锐利,震得我耳朵嗡嗡作响。他拍我的肩膀,笑得几乎喘不上气。

「你——」他哈哈笑着说,「你不用这么配合吧?」

龙爷轻咳了一声打断他,一边拉住我想让我站起来,「他就爱胡闹,你别理他。」

我傻傻地瞪着他,不敢低头去看,生怕看到一片血红,那会抽走我最后的力气。然而刺痛过后冰凉的感觉却格外怪异,

我忍不住摸了摸,满身的湿凉,并非想象中体温的热度。

那只是水,没有颜色,没有温度,只是冰凉、冰凉的水。

我这才彻底瘫软在地上。

意识到这一点,比起被枪杀本身更加让人疲惫不堪,我再也没有站起来的力气,呆坐在地上直顾着猛喘气。呼吸如此美

好——我的上帝,我差点被自己吓得憋死。

龙爷扶着我,差不多是硬把我拖上了椅子。他摸着我的头发,担忧地直皱眉。

「不怕啊,没事的。」

他的安慰让我稍稍缓过神来,我看向洛·唐克斯。「那是什么?」

「滋水枪。我跟外面小孩借的。」

他饶有兴趣地举给我看。足有两个手掌长的大玩意儿,外形与真枪相仿,只是上面多了一个储水的圆形塑料容器,枪口

包着一层铁皮,所以抵上来才有坚硬的感觉。水柱喷射的刺痛自然比枪伤轻微很多,但也足够吓一跳。我想。作为小孩

子的玩具这还真是危险的东西。

似乎是看透了我的想法,他喜滋滋地说:「之前有过小孩子玩水枪伤了眼睛的新闻,所以现在已经停产了。不过蛮好玩

的吧?」他斜眼瞥我,说得开心,我却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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