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底的鹿皮鞋,对我来说实在太大了。
“啊,真抱歉。”他蹲在我身前,抬起头来看我一眼,说:“看来这双鞋您穿不了。”
我知道我的鞋子一向不好找,外面的市卖货都又长又阔。
他手里托着那双干净的,看起来没人穿过的便鞋,好象有点反应不过来。我的湿袜子已经脱下来了,光裸的脚露出来,
不比他的手掌长多少。
“那我去找双再小点儿的来。”
“不用麻烦了……”
“不,一点儿也不麻烦。”
等查瑞出去,我摇摇头:“你不必这么客气。”
“这可不是我的意思,老查瑞比什么人都要讲究,我也拿他没办法。”提斯拿块点心咬了一口:“不让他满意的话,他
会有办法让每个人都不满意。”
这我相信。
看得出那个人有很强的控制欲。
“啊,这双一定可以穿。”查瑞唇角带着一丝笑,又走了进来:“请您试一试。”
我看了一眼那双鞋,纤小,轻软,是粉红色的……绣着花的绸缎拖鞋……
提斯笑出声来,英俊的面容在屋里的烛光下显得有些柔和的朦胧的光圈似的。
很象……和劳伦斯很象。
“查瑞,你从哪里把露娜的鞋翻出来了?”他一边大笑,一边转过头来向我解释:“露娜是我妹妹,她去年出嫁了。”
“这是小姐做好了没带走的鞋,当然也没穿过。”他热切的看着我:“一定合脚的。”
我有些啼笑皆非,但是他很不以为然的说:“您看,您的袍子放下来就看不到鞋子了,您穿上吧,很舒服的。这可是上
好的东方来的丝绸,鞋底垫着驼毛,非常舒服。”
提斯在一旁居然帮着他说:“是啊,我那个妹妹非常讲究衣饰食物,这双鞋子看也知道一定是很舒服。”
那笑容和煦欢快……又很象初遇时温柔和善的培西拉。
我的心防一松,查瑞已经把拖鞋套在了我的脚上。
“啊,很合适。”他站起身来,躬了一躬:“晚餐已经准备好了,请到餐厅用餐吧。”
第二十章
好在餐厅不是正式的大餐厅,提斯在我进门的时候低声解释说:“我不喜欢去餐厅吃东西,查瑞那老头儿一定会把桌子
摆的可以入画,让人完全不敢下手去吃东西。没有客人的时候我都会在这边吃饭──我想你大概也不想去冷冰冰的大厅
里食不知味吃东西吧。”
我嘴角微微挑了一下算是个笑意。
围着小圆桌坐下来的时候,我发现这虽然只象是间小休息室的地方也收拾的很得体,餐桌布一样垂着丝穗,上面有格子
图案,非常漂亮。
凉菜是冻肉卷还有用酸凉的果汁调拌的鱼片。鱼片居然是生的,嚼起来有股特别的鲜美。提斯显然很欣赏这道菜,盘子
里的东西吃的干干净净。
最后果然是蘑菇汤锅,闻着就让人觉得要化在那浓郁的香味儿里面一样。我舀了一勺汤,里面内容丰富,碎的洋葱,马
铃薯,芹菜,胡萝卜,牛肉丁,还有大朵的蘑菇。蘑菇非常丰美鲜嫩,咬起来有种滑脆肥腴的感觉,象是在吃肉,但是
绝无油腻烦赘。
我来斯坎奇诺也有好几次,但是从没有一次吃过这样地道的斯坎奇诺的美食。我常吃的是乡村的面包和内容滋味都一样
贫瘠的肉汤,在那号称是肉汤的汤里,连油花儿也是不好找到的。
汤很热,而且可以尝出来,里面搁了很多黑胡椒,两口热汤喝下去,转眼就出了一头的汗。
“里面肯定还放了酒。”提斯小声嘟囔了一句,不过男仆问他要不要再添汤的时候,他一点没有迟疑,又添了许多。
饭后端上来的还是茶。提斯问我是不是有兴趣参观一下庄园,当然夜晚看起来或许太阴暗了些,而且外面在下雨,隔着
窗子,可以听到雨淅淅沥沥一直没停,雨滴打在窗下的花草上面,哗啦哗啦的轻响。
“想读会儿书吗?”提斯吩咐替我收拾客房,我对他说不用客气。
他递过来的是一本薄书,我顺手接过来,看了一眼书皮,提斯不等我说话,自己先笑了:“未免有自夸之嫌了。这是我
一位祖先写的自传,讲到他去过的东方,我想你或许会感兴趣。”
我翻过书页来看,书内页有写书人的名字。
培西拉。
提斯笑着说:“长夜漫漫,无以为遣,不妨读读书。”他摇铃叫来仆人:“送这位先生去客房。”
“是,请随我来。”
那仆人一直没有抬头,领着我穿过长长的走廊,上了一层楼梯,又蜿蜒走上一道旋转的阶梯。
难道提斯打算让我在庄园楼角的阁楼上过夜么?
那仆人停下来,轻轻推开门,低声又恭谨的说:“请……”
他抬头一眼看到我,马上张口结舌,脸上的表情就停留在那愕然的一瞬间。
迟早我还是得把脸遮起来,这张面孔远不如上一张那样好用,走在何处总是会被人投以注目。
我希望我是一个可以被人过目即过的普通人,有着普通人的长相和品行。
无论内在如何,最起码外在可以保持普通也可以。
“您,您也许想要壶茶……”他结结巴巴的说。我在烛光下看清他的脸庞,年轻的男子,头发梳的很整齐,衣装熨的笔
挺,看得出训练有素,但是现在却大失常态。
“好。”我点点头。
“这是庄园里最高的一套房间,而且也是最考究的一套客房……我想您一定是公爵大人的重要客人。”他看起来还不大
甘心就这么走,站在门口和我搭话。
我没有说话,转过身去打量这房间。
我站的地方是间前室,不大,衣柜和长沙发摆开来了占了大半地方。我走向内室,站口传来移动的脚步声。
那人终于走了。
内室出乎我意料之外的宽敞精美,家俱成色还很新,一张大的铜架双人床,床罩是精致的绸缎,上面绣着大朵的西番莲
花,颜色鲜艳,栩栩如生。枕套是雪白的,毯子和绸被叠的整整齐齐放在一旁,床前有一双拖鞋,与我脚上穿的竟然是
一模一样。屋角和床头柜上都有烛台,好几只粗长的香油蜡烛把屋里照的有如白昼般明亮。
这里的雨声更清晰的,同时还有风声。
我抬起头来才发现这屋子另有乾坤。这里是庄园里最高的一层,这间卧室的屋顶上,镶了数块平滑光洁的水晶窗板,头
顶的一切尽收眼中。我的视力并不受黑夜的影响,可以看到大雨如注打在屋顶的情形,雨水顺着斜坡形的屋顶流走。
我能清晰的看到密集的雨丝,闪电划过天空时的裂痕,瞬间被电光照亮的乌云,那么奇妙的景色。
我真是喜欢上这房间了,构思非常精巧,尤其是这透明的屋顶。
“你喜欢吗?”提斯不知道何时走了进来。他的脚步真的非常轻。已经不止一次他这样悄无声息的接近我,我却丝毫没
有觉察到。
“这屋子很少给人住,但是天天都有人来打扫。天气晴好的时候我偶尔会来过夜,在这里看着一天的星月璨灿流光,那
是人世间最美丽的图画也不能比拟的美景。”
“是的,我很喜欢。”我由衷的说:“这真是教人心旷神怡。”
“这也是我的一位祖辈最喜欢的景致,庄园在他手中经过一次改建,这屋顶便是那个时候修建的。”提斯含笑注视着我
:“希望会令你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那是一定的。”
他走了几步,推开床帷后的一扇暗门:“这间是盥洗室,已经放好了热水,你可以泡个澡,慢慢打发时间。”他走近我
身旁,执起我一只手,在手背上轻轻印了一吻:“祝你做个好梦。”
我有些讶异。
纵然我的相貌再雌雄难辨,他对我行吻手礼……依然是件太惊世骇俗的事情。
尤其是,他的身份如此不同。
若是被人知道,提斯大公爵的尊贵的名誉,怕是要被蒙上一层异色的纱罩了吧?
“我不打扰了,你早些休息。”
我目送他出去,房门轻轻阖上。
这真是……
我仰起头看着大雨滂沱,外面一片空远的的黑暗和雨幕,仿佛无边无际,无休无止。
这样看着雨景,真是个奇异的体会……假如把今天提斯公爵的殷勤热切过滤掉,今天可以说是我至为满足快活的一天。
我舒舒服服泡了一个热水澡,用那印成玫瑰花型的香皂块把自己搓洗的干干净净。睡衣就搭在门把上,也是丝绸质地,
薄如蝉翼,凉滑如水。
我有些纳闷,难道提斯大公爵对每个来历不明的流浪者都有这样的热情周到?
我失笑。
那是绝不可能的事。
又或者只是因为我的外貌与众不同?
我摇头,那不会。提斯公爵和梦想庄园有那么大的名气,其人绝非是一个只懂以貌取人的浅薄小人。
第二十一章
我在雨声中,翻开那本册子。
“今天是我离开家的第一天,天很蓝。我沿着大路一直向东走,用弓箭防身,路上遇到几拨商队,他们都十分谨慎,不
肯轻易搭人同行。我带着大把的金币,却找不到一个可以留宿的小镇。出外游历没有想象中美好,但也没有旁人说的那
样不堪。如果我离不开家中优越的享受,那么我永远只能做一朵花园里的玫瑰。”
“我想做的不是一朵经不了风雨的花。”
“我想成为一名游侠,扞卫正义,铲除邪恶,驱散黑暗,让这片大陆再回到朗朗晴空下。”
字迹非常挺拔,培西拉的字我不会认错,因为……他正是教我识字的人,他用树枝在地下划出一个一个的字教我辨认,
后来用纸笔抄写诗歌与僧卷,那些事情,我永不忘怀。而这本书竟然是手写的原本装订成的,并不后来的人翻钞过的书
本。
十分珍贵吧?
提斯公爵为什么会把这应该深锁重藏的宝贵手札给我看呢?
我翻过一页。
“今天杀死了一个堕落的法师。她的火球烧伤了我的肩膀,我的剑砍下了她的头颅。”
“这是我第一次杀人。”
“即使是已经堕落黑暗,被邪恶驱使的人,她流的血也是鲜红的,浓郁的血 腥味儿一直围绕在我的周围,久久不散。”
“我永远不会忘记她倒下的模样,就如我永远不会忘记,我是一名要扞卫正义的骑士,我要成为这片大陆上名气鼎鼎的
游侠。为了这个目标,即使道路再艰难,我也绝不会放弃。”
“下午经过一片大草原,草很长,几乎没到人的腰间。我在长草间隐隐迭迭的看到一个人影行走,非常奇怪,那个人的
存在感非常弱,我以为是个亡魂,心中不是不好奇的。我很想追上去看个清楚,但是无论我如何努力,离那人的距离却
是越来越远。晚上在小村里投宿,那村里人听说了我的经历,十分害怕的告诉我,那人影其实是恶魔玩的花招,引着你
去追,可是追上去的人却永远也回不来了。”
“我不太相信这说法,但是我没有追上那人影,也就根本没有弄清楚这事情真相的机会。”
我看的很仔细。
培西拉的旅程……很多部分他都告诉过我,他认为我或许是个痴儿,世事不懂,又与家人走散。他教我太多,那些经历
他拿来当故事讲给我听,为着使我多懂些世事。
几页过后,我忽然坐直了一些。
“这一天,我多了一个同伴。他很纯真,大概十三四岁,一双眼睛里充满了迷惘和期待。我以为他有心事,但后来发现
他是个痴儿,不会说话,不懂世情。他相貌很俊秀,手上一个薄茧都没有。我完全推测不出他的来历。但是可以肯定,
他一定不是妖魔鬼怪,因为,没有哪一个邪魔妖鬼会有这样清澈的眼睛。他的眼神中不含一丝杂质,穿着不合身的粗布
衣服,大口的吞咽食物,肉汁沿着他的手指流下来,他伸出舌头去舔净。我这么注视着他,忽然觉得自己有些奇怪。脸
微微的发热,心跳的有些快。”
“就算斯坎奇诺的第一美人站在我面前,我的心跳也不会失序。”
“他的天真里有种吸引人目光的,别的东西。我说不上来,我只是,觉得他很堪怜爱,也很神秘。”
“他没有名字。我的包里有一本诗集,我最喜欢的诗句这样说,‘我想看的更远,因为我知道眼睛的无力。我想高声歌
唱,因为我了解胸怀的狭窄’。那是一位有名的诗人做的诗。我轻声问他,我替你取个名字好吗?他用无辜的眼神看着
我。我把诗句念给他听,问他,你觉得怀歌这名字好听吗?”
“本来以为他不会回答,可是他搓了一下手指,对我点了点头。”
“于是我多了一个同伴,他叫怀歌。”
“怀歌非常聪明,什么东西只要教一次就会牢牢记住。我觉得欣喜,又有些不平。世上的事原本就不是样样公平的,有
人天赋那么高,有人就资质平平。而我……虽然由自到大身旁总不缺夸赞之声,但是我对自己的本质并非一无所知。”
“我其实没有什么过人之处。”
“今天开始教怀歌剑术,他身手出乎我意料之外的灵活,尤其是一条细软的腰肢简直如河堤边的垂柳枝,我的攻势被他
不费力气一一化解。真是让人觉得沮丧的一件事。但是,想到这样的怀歌是我一点点教出来的,又觉得骄傲。”
“我总有种感觉,怀歌将来的成就一定会高于我。他的经历,也一定会比我的精彩。”
我轻声叹息。
那段时光……是我变成了人之后,最单纯快乐的一段时光。
对一切都懵懵懂懂,一知半解。花朵那么红,云朵那么白。
我用全新的目光去看待身边的一切。不是以一条蛇的角度,而是用一个人的视线。
原来一切都是那么的不同。
“我们一起踏上旅途,一个人固然无拘无束,但是两个人同行的感觉却又是一样。我心中有了牵挂,我会担心他走失,
受伤。看着他的眼神,我知道他对我也是一样。”
“这与我以前的经历都不一样。在斯塔奇诺的时候我不是没有朋友的,但是……与怀歌之间是不同的。”
“或许他的一切由我教授,也或许,这是一个类似长辈看着晚辈的心态。”
“怀歌的剑术很快就与我不相上下,我开始教他一些简单的骑士才会的秘技。”
第二十二章
我慢慢的向后翻,看的很快。一些英雄经历我没有再去回顾,我只在挑着想看的片段。
“我们在扫荡烈火山谷的时候,遇到一个穿白衣裳的女法师。她长发飘飘,眼光沉静深邃,只看一眼就让人觉得心里平
静。”
“我们一起收尾,怀歌近来迷上了寻宝的游戏,总爱在一片废墟里翻来寻去。他找到了一枚很漂亮的银戒指,戴在中指
上刚刚好。我看着他跑远,居然有种吾家有儿初长成的欣喜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