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黄浦江 1——牧云岚卿
牧云岚卿  发于:201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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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振皓侧目,看到那把枪搁在茶几上,金色阳光在乌黑的枪声上晕出一圈圈光纹,凝重之间略见凌厉,仿佛滚滚杀气扑面而来,浴血疆场,豪情万丈,刹那令他想到碧血飞溅、万里征尘的残酷沙场。

仿佛受了什么蛊惑一般,他不由自主的伸手,似乎是想要摸一摸。

“别动!”

蓦地,邵瑞泽一把扣住他的手腕,另一手飞快捞起枪,峻严目光旋即扫到方振皓脸上,仿佛他动了什么弥足珍贵的东西。方振皓微扬了脸,斜斜里看近在咫尺的人,手腕被他捏的生疼,却也不肯露出半份的胆怯。

对视了许久,他扫一眼那把黑的勃朗宁,装作不经意的口气开口:“不过是一把枪。”

“不过是一把枪,”邵瑞泽抬眉,嘴中重复了一遍,忽又微笑,眼底带着几分倨傲神色“军人的配枪从不能被外人触碰,就和你们医生自己所用的手术刀一样!”

方振皓甩开他手,后退了几步,似乎是不屑一顾的哼了声,却又觉得他说的在理。

的确,对他们是外科医生的人来说,手术刀是自己专用的,不曾允许外人触碰。当日还在学习,美国教授一直谆谆教导,手术刀似外科医生的性命一般重要。

脑中思虑几番,自小家教让他觉得,不经允许就去碰别人的东西实在太过无礼,于是静了片刻,回头淡淡说,“对不起。”

邵瑞泽怔住,迟疑一瞬,目光变幻却笑了一笑,“这三个字我也该说。对不起。”

两人相视一笑,气氛便松下来不少,邵瑞泽唤了李太出来收拾残局,将茶几上那封信收好,而后拿了枪盘腿坐在沙发上,卸掉套筒、枪管和弹匣,子弹一颗一颗放在桌上,先是用柔软的干布,而后拿了块细软的麂皮,抹了机油,仔细的擦着枪身内部和外面,他做得很慢,一下一下,没有半点的急躁。

方振皓坐他旁边,收拾着自己的皮包,不过擦枪的活他还是第一次见,颇有些新奇,频频朝那里看,偶尔目光对上,一下子就弹开了,谁也不出声。邵瑞泽瞧见了也不说话,依旧做的不急不躁,连子弹都细细的擦拭过。

他一边擦着手上机油,一边问道:“你摸过枪吗?”

方振皓侧首一笑,手上收拾却不停,“哥大念书的时候,校方有开设过枪击指导和军事课程训练的选修课,那时觉得好玩,也摸过几回枪。”

“感觉怎么样?”

“我们用的不是军用手枪,是体育气步枪和猎枪,不过感觉还是不错。”提起他当年的留学时光,方振皓瞬间话也多了起来,曼哈顿繁华的夜景,夜幕下的哈德逊河,中央公园的春色,哥大的种种趣闻轶事,一件一件讲来如数家珍。

邵瑞泽 “哦”了一声,颇有兴味地笑笑,而后专注的听着,似乎也对那个大洋彼岸的国家也生出了几丝兴趣。方振皓谈起那时的日子,似乎还是有几丝恋恋不舍,神色之中充盈了回忆。

邵瑞泽见状,嘴角浮出一丝莫名笑意。

“所以我才说啊,还是当学生来的好。”他目光沉沉,将子弹一颗一颗按进弹匣,而后装好,又将手枪放在手心里颠了几下。

听到这句类似于叹息的话,方振皓也收了声,默然的收拾着手上杂物。李太将摔成碎片的玻璃指针还有木头钟座拢作一堆,一边收拾一边絮絮叨叨数落邵瑞泽不该在家里玩枪,万一伤了人就不好,会吓坏小孩,还会招来警察盘问。

时近五点半,冬日里黑的早,太阳已经落了下去,只剩西面最后一点光亮。方振皓扣好皮包,从墙上取了风衣套上,看样子似乎是要出门。邵瑞泽抬眼看了看,问道:“这么晚了,要去哪里。”

“去诊所帮忙。”方振皓走到桌前拿起皮包,“以前哥大的同窗又谋了份差事,这几日他的助手请辞,我帮忙几天。”

邵瑞泽却也不动神色,放下手枪顺手拿了身边报纸,“什么时候下班?”

“大概是十一点半左右。”

“晚上在外,自己注意。入了夜的上海滩,小心惹上黑道的小流氓。”邵瑞泽懒懒笑,神态漫不经心,“我可不想半夜还去巡捕房报案,洋巡捕很是讨厌。”

方振皓也只无所谓一笑,拿了皮包便推门而出,不一会脚步声便消失。邵瑞泽放下报纸,目光一下子变得严肃,与之前的漫不经心判若两人。

“有时候真想告诉姐夫,让这小子出去吃点苦头,才知道什么叫人心险恶。”

上海是远东最大的城市,有一掷千金,醉生梦死、名门风流的上流显贵,也有饥寒交迫,衣不遮体,艰难度日的底层小民。红十字会开办的诊所就在上海贫苦人家云集的弄堂里,周围都是小户人家,意图就是为他们提供廉价却能救命的医疗服务。方振皓在这里帮忙已经好几天,来往病人络绎不绝,把小小诊所挤得满满的,每天几乎都是忙的脚不沾地。

“方!把消毒酒精给我!”

“嗯。”

“史密斯,拿一支棉签过来!”

“OK!”

椅子上坐着一名衣衫褴褛的年轻少妇,鬓发散乱。她怀抱着又小又瘦的孩子,正忧心忡忡的看穿白大褂的医生给怀中孩子小心翼翼的打针,针头扎进孩子又细又瘦的手臂,他立刻哭闹起来,挥舞着手脚想要躲避。方振皓和孩子母亲合力才制止住了,一针筒药水打完,才发觉头上都是汗水。

孩子依旧在哭闹,年轻的母亲眼角已经生出了细细的皱纹,像是不堪岁月的操劳,神色疲惫间依旧要手忙脚乱的哄着哭闹不休的孩子。诊所原本就不大,哭声愈发让这里显得局促,母亲带着歉意对他一笑。

方振皓倒不以为意,将几颗药丸用纸包好了,递了过去,细细嘱咐了用药事项,那母亲千恩万谢,才出了诊所的门。转身就看到一个中年男子已经坐在椅子上,对着他伸出手臂,上面巴掌大的伤口已经流出了黄黄的脓水,伤口周围又红又肿。

他一边用纱布吸去脓水,一边问道:“怎么弄成了这样?”

男子吸了吸鼻子,哑着声开口:“那群狗日的巡捕,婆娘支个小摊子养活一家,也要挨打。”

方振皓重重叹气,这些穷苦人家,非到万不得已,是不会来看医生。随即专注于手上动作,听那男子夹着粗口咒骂政府,也不再说话。

伤口生了脓,本来该用盘尼西林消炎,但如今药品紧缺,所有医药首先供应军队,而后才轮的上民间医院,就是分到了也剩不下多少,况且盘尼西林要价昂贵,还受政府管制,就是国际红十字会,很多时候也是无可奈何。

用齿镊揭去伤面敷料,吸掉脓液,夹了碘酊与酒精棉球消毒伤口周围皮肤,而后用凡士林纱布层层裹了,最后打了一针最廉价的消炎剂。方振皓一边将棉球扔进垃圾桶,一边要男人四天后再来换药。

“防止摩擦,注意伤口要保持干净,不要弄湿弄脏。”

男子小心的从衣服内掏出几个铜板,又捻了捻,才交到护士手里,挠着头说,“医生,俺们这种粗人,为了生计在码头扛大包,哪能不弄湿弄脏。”说着又摸了手臂上的纱布,趿拉着破旧的步鞋走掉了。

还来不及感慨什么,外间帘门一掀,护士小姐又领了病人进来,这次却是个白发苍苍的老者,被衣衫褴褛的儿女相拥着送来。老人一脸风霜,神智已经昏迷,干瘪嘴中却还喃喃说着什么,枯瘦如柴的手仿佛要抓着什么一样上下挥舞。

他和护士费力的将老者按坐在椅上,那老人身上衣服落着重重补丁,周身水肿,身体却是消瘦至极,俯身刚要拨开眼睑看一看,却忽的听到老人嘴里的话,仔细听了听,依稀像是“不去医院……咱家穷,看不起病……”

心中不知是什么滋味,手蓦地悬在半空,不知如何是好。方振皓想起了灯红酒绿的远东饭店,还有那一桌上好的淮扬菜,装潢精致的邵公馆。想想名流老爷们一掷千金,而眼前的老人却为了十几个铜板就不肯来看病,世道真是不公平。

检查还未结束,他心里却一沉,转身出了里间,对老人等候着的家人开口,“病人身体极度虚弱,营养素的缺少及其代谢障碍造成的机体营养失,内脏器官功能紊乱,影响心脏、肝脏、肾脏等器官功能,重度浮肿,需要补充营养,否则……”

他没有再说下去,心里却是明澈透底,这般的穷苦人家,养家糊口维持生计已经不易,哪里还来的闲钱给老人买补品吊命,摇了摇头,方振皓闭了嘴。等候着的家人愣了一会神,老人的女儿一下子跪在他面前,死死拽了白大褂衣角,哭出声来:“大夫,救救俺爹,俺们做牛做马也要报答你……求求你呀……”

女子哭的凄惨,哭声里夹杂了北地口音,依稀像是他的乡音。方振皓定定看着那个痛哭流涕的女子,衣服破旧,头发散乱,怕又是从北方逃难而来的难民吧……

史密斯和护士急忙进来,要家属将那个女子扶了出去,老人的儿子问过了病因,再没说什么,只是含泪将父亲背在背上,拉着妹妹出了诊所的门。夜色已浓,那几个亦步亦趋走远了的身影不多时就隐没在了夜色中,不远处不知是哪里的霓虹灯,正闪烁着朦胧幻象般的光芒,虚幻的一点也不真实。

方振皓摘下脖子上的听诊器,站在诊所门口,只觉得上海的夜风带着潮湿的冷气,遍体生寒。

他幽幽叹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啊……”

挂钟滴答滴答,指针已经指向十一点四十五分,病人都走光了,只剩最里间的房间亮着昏黄灯光,诊所外走动声越来越少,最后终于安静。

因为入夜护士就早早收工回家,只剩了方振皓和史密斯两个男人挽起袖子清洗医用器械,把那堆东西全泡进了高锰酸钾水,两个人才有时间坐下来喝泡好的的咖啡。

史密斯捧着咖啡杯,一边把垂到眼前的头发拨上去,一边喃喃说自己想念昔日喝过的爱尔兰咖啡,加了威士忌的滋味香滑顺口、甘苦适中,比现在好喝多了。方振皓听着白了他一眼,说:“得了吧,比那些来看病的人,你真是好到了天上。”

史密斯耸耸肩:“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有时候,存在的就是合理的。美国也有穷人,只不过不同的是,政府会给他们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和救济。”

方振皓摩挲着咖啡杯,不悦的侧脸瞟了眼他:“这话从救死扶伤的医生口里说出来,听着真叫人寒心。”

史密斯不在乎的摇头,“方,你刚才的表情真是恨不得自己化身为无所不能的上帝,医生也是人,自己的本分之外,也有做不了的事情。”

他把眼睛挪到一边,看到方振皓神色微变,瞬间扭了头过去。过了一会,听到他说,“记得我们刚入学的时候,教授带着我们念了什么吗?”

史密斯静了静,说:“希波克拉底誓言。”

“仰赖医神阿波罗埃斯克雷波斯及天地诺神为证,鄙人敬谨直誓,愿以自身能力及判断力所及,遵守此约。凡授我艺者,敬之如父母,作为终身同业伴侣,彼有急需,我接济之。视彼儿女,犹我兄弟……无论至于何处,遇男或女,贵人及奴婢,我之唯一目的,为病家谋幸福,并检点吾身……请求神祗让我生命与医术能得无上光荣,我苟违誓,天地鬼神实共亟之。”方振皓念出声,神色带着一丝寥落。

“是啊……一晃多少年过去了,这段话却是一辈子都不能忘。”史密斯笑了笑,将冷掉的咖啡一饮而尽,随手至于桌上。他抱着双臂,神色顽皮,“外人看起来,我们医生总是冷着脸,一丝不苟的没有感情,却也没能想到我们也是人。”

“我曾遇到一个家伙,说医生刚做完手术就能捧着饭碗狼吞虎咽,让他不能理解。”方振皓想起了邵瑞泽第一次见面时说的话,淡淡笑了笑,“他也不想想,他是个当兵的,那么多年不知见过多少死人,成天鲜血四溅,要谈心硬,他不知比医生要硬上多少倍。”

说着他想起了邵瑞泽脸上惯有的淡然笑意,极有礼貌,却又总是隔着什么东西,看不清他真正的表情。

“说到这个,我想起那次医院的事情,我还以为那位上海行营主任会大发雷霆呢,没想到他只轻描淡一扫就过了。”史密斯眨巴着眼睛,似是有所不解,“我来得早,见过很多一言不合就拍桌子拔枪的军阀,就像那个山东姓张的家伙,这个人还真出乎我的意料。”

“哼。”方振皓不屑的哼了声,“史密斯,你到底还是美国人,中国人的思维你有时无法理解,他不过是怕学生闹事,影响了他的仕途,才不会真真正正的替老百姓着想。别被表象蒙骗!”

史密斯脸上表情怔了一怔,随即走到方振皓身边拍了拍他肩,笑道,“好啦,方大才子看的最真切,行了吧!”说着又加了句,“你也够勇敢,罗朝他摔了杯子,连院长都愣了,那么多人就你敢跑到他对面让他走开,你真服了你,什么时候这么大胆!”

被提起这个,方振皓也心虚笑笑,端起杯子喝着杯中咖啡。

一时冲动吧,他想着,年轻的学生们为了国家而呐喊却要遭受不公正待遇,他想要支持他们,或许他没有去留洋的话,会成为他们的一份子也说不定。

蓦然的,脑中有个细小的声音说道,因为是他,你才敢毫无惧色的走上去。也许是别的人来到医院,你就不会出头。

方振皓使劲的摇了摇头,将这个声音赶出脑海。

才不是,他对自己说道,我只是为了那些年轻的学生。

整理完医用器械已经过了十二点,方振皓辞别了史密斯,套上大衣先行离开了。

从诊所回公馆的路还长,喧嚣了一天的城市恢复了宁静,幽静的巷子里只有他单调的脚步声,眼前的大马路犹如一条无声无息盘旋着的巨蟒,静静地蛰伏着。大马路两侧有许多小巷子,从马路两边蜿蜒地延伸开去。每隔十几米就有一盏铁皮罩子的路灯,从中倾泻下昏黄的灯光,穿透了树叶掉光的梧桐枝桠,光秃秃的树干在路面上画下片片孤单的光影。

非常突然的,方振皓听到自己身后似乎出现了极轻极轻的脚步,他猛地站住,左顾右盼,马路上却仍只有他一个人。

心开始剧烈的跳动,像是一种不安的预兆,抬眼看到小巷子隐没在灯光的阴影里,小蛇般从马路两边蜿蜒地延伸进十几米之外的黑暗。他的呼吸顿时急促起来,临出门前邵瑞泽调笑似的的话语突然出现在耳中,让他的心跳得更快。

手上紧紧捏住了皮包,他转身裹紧大衣,脚下步子加快,直朝着公馆的方向而去,眼角努力的瞟着身后,一会儿又看向前面,盼着前方的黑影里快快出现一个人影,哪怕是讨厌傲慢的法国巡捕也好。

小流氓?

黑帮混混?

还是其他什么人?

方振皓一边走着一边大脑飞快的想着,他才从国外回来,每日去的地方不过是医院,诊所还有公馆,哪里会惹上什么不该惹的人?

急匆匆脚步回荡在马路上,听起来愈发的渗人。

再拐过一条街就是海格路了,方振皓脚步变得更快,几乎沿着马路飞奔,然而身后那个一直跟着的脚步也调整着追上他的速度。咬了牙,他闪身就要冲进那条小巷。

几乎是同一时间,肩上被猛地一拍,被一股猝力朝后猛拽,方振皓下意识一缩身体,转身就扬起皮包朝身后砸去。皮包重重砸上什么东西,肩上的重量没有减轻却反而加重,令他不能再前行,方振皓一着急,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登时挣脱,几欲拔腿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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