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君临天下 中——蒙莎
蒙莎  发于:201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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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云翼:“……”

他哥敲敲脑袋:“你等等。”再回来的时候手上竟然拿着一双黄澄澄的筷子,“将就着用吧。”朱云翼仔细一瞧,发现

是用竹子现削的,摸在手中有种粗糙的感觉。他哥把一盘食物推到他跟前,“没来得及打磨上漆,你吃的时候当心点,

别碰到嘴。”

朱云翼点头,小心地夹起一个团子似的东西放在嘴里,只觉浓浓酸甜之中带了点辣味,古怪之至。他哥却直接用手抓到

嘴里,吃一个团子便端起碗喝一口汤,津津有味。朱云翼皱着眉头放下筷子,学他哥的样子喝汤。那汤的味道也古怪得

很,他努力忍了忍,才没一口喷出来。

勉强吞下去,肚子里一片翻江倒海。

他哥停下手,微笑:“我就知道你吃不惯。还是让厨房做碗粥吧。”这回朱云翼没有再推辞,他哥也不吃了,洗了手,

叫人把东西都收走。朱云翼忍不住问:“哥……你这些年,究竟到哪里去了?你现在又要带我去哪里?”

他哥直截了当地回答:“沙罗国。”

朱云翼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怪不得……”

他哥点头:“沙罗国主救我一命,我自然要报答于他。”朱云翼皱眉道:“沙罗国主不是去年过世了么?”

他哥颇有些得意地笑道:“老国主死了不是还有新国主么。你别看新国主年纪小,他天分极高,从小就很有威望,是当

一方霸主的料子。”朱云翼有些讽刺地反问:“以你的野心,居然只想要做一方霸主?”

他哥似乎被撞破了心事,尴尬地咳嗽一声:“若是天时地利人和,君临天下,未尝不可。”他哥说着有些小心地看着朱

云翼,似是怕他生气。朱云翼反而松了口气,笑说:“我这一路一直都觉得你变了,什么都变了。现在看来,你还是有

没变的东西嘛。”看他哥神色一缓,他靠上去,“你知道,我最怕物是人非……”

他哥点头,手抚在他散落一肩的长发上。

“有很多东西是永远都不会变的。你可以放心。”

外面有人敲舱门,原来是送粥来了。晶莹剔透的粥盛在两只浅浅的碗里,旁边还放着碟炸小鱼。朱云翼看着心情大好,

忽然有些奇怪,“怎么这么快?”

他在家喜欢自己烹调些东西,一看就知道那粥没有半个时辰熬不出来。

他哥一手抚上额头,难为情道:“哎呀,露馅了——”朱云翼已然明白,哼笑:“我明白了。其实这粥你是早就准备好

了的,但是你怕我嫌寒酸,就故意先弄些难吃的东西敷衍我。等我吃过了那些难吃的,再回来喝这小粥,就会觉得是无

上美味了,是不是?”

他哥无话可说,只好点头。

“你还是那么聪明。”

朱云翼叹息:“论聪明,我哪比得上你,我只是太了解你了。”

他哥默默喝了口粥,不置可否。朱云翼微笑着看他:“哥,这么多年不见,我有些话想跟你说。你太聪明,太喜欢用心

计,总是想讨好所有的人,想把全世界都控制在自己手里……你连小小的一顿饭都要花那么多心思算计,怎么教人不提

防你,不怕你?”

他哥默默放下粥碗:“你说的很对,我记住了。”

朱云翼暗自苦笑。这样的话当年他们的父皇不知说过多少次,你又何曾记得住?

船在海上又走了一天半,终于靠在了沙罗王城霍林城的码头。

第六十五章:沙罗王城

沙罗国在沙罗群岛上,王城霍林城就在北边最大的岛屿的北端。朱云翼听他哥哥说,霍林与江兴城其实隔海相望。这个

隔海相望当然只是字面上的意思。朱云翼拉开舷窗向北望,看到的只有一片空阔的大海,哪里有陆地的影子。

他哥拍他肩膀:“怎么,才到这里就想家了?”

朱云翼无奈地点头。他自己也有些奇怪。他以前时常出使别国,最远的一次去到了齐国西北边的哈伦国,路上整整走了

两个月二十天。可是那时即使走了那么远,也没有现在这样惆怅的感觉。

他哥笑说:“也难怪。倘若是在陆地上,你知道自己无论走了多远,只要两条腿还在,最后总能走回去。可是这岛屿孤

悬海外,四面无依,说不定哪天一个大浪打过来,整个岛都被淹没了……要回去呢,就只能坐船,可是船也会一不小心

就沉了。总之在这个地方,你就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回得去——心里不痛快也是正常的。”

朱云翼听了他一席话,很是感慨。

“这些年,你想的都是这些?”

他哥骄傲地仰头:“我刚到这里的时候,确实难受了一段时间。后来我想清楚了,我迟早有一天会回去——而且那个时

候,我是天下的主宰,重访故地!”

朱云翼叹息一声。他哥叫人把一个托盘端上来,“穿衣服吧,该上岸了。”

朱云翼自己的衣服被送去洗了,只得穿他哥随身带着的。沙罗国的衣裳无论是衣料还是样式都与中原迥异,整件袍子用

一块白色的绸缎裁成,圆形的衣领是缝好了的,穿的时候必须从头顶罩下去。朱云翼艰难地把脑袋和胳膊伸出来,刚梳

理好的头发又乱了。他哥又替他往那袍子外面罩了层几乎透明的纱罩。那层纱在光下隐约流动着银色的华彩,顿时给普

通的白袍子添了许多贵气。纱罩外面还要系上一条镶满珍珠和宝石的腰带。朱云翼看着那条腰带,有点哭笑不得:“真

像个恨不得把全部家当都挂在脸上的土财主。”

他哥替他理了理头发,又把一顶奇怪的珠冠系在他头发上。

“好东西藏在地窖里又有什么意思?反正没人有胆子来打劫我的人。”

朱云翼微恼:“胡说什么呢!我什么时候变成你的了?”

他哥打个呵欠,稍稍让步:“嗯,我的弟弟。”朱云翼生怕他再胡说八道,当即闭嘴。他说着往朱云翼脸上系了块面纱

,“这里没准有人认得你,咱们还是小心些的好。”

朱云翼哼笑:“你呢,这里就没人认得你吗?这么多年都没有你的消息,我就不信你敢这样在光天化日之下出门。”

他哥低头,眼里闪过一丝不快,随后在自己脸上也系了张面纱。

“我怎么可能那么笨。”

走到码头上去,朱云翼吃惊不小,他哥脸上竟然也是一片意外。

巨石砌成的码头上人头攒动。中间却空出来了一大片空地,空地中间一把银色的大伞下,坐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

那年轻人肤色甚白,眉高目深,头发是浅浅的金色,相貌大异中原人。朱云翼不由得好奇地多看了几眼,就见他睁大了

一双蓝色的眼眸,正在盯着自己看。

头顶烈日高照,朱云翼却被他盯得背脊发冷。

他哥牵着他上前去,手放在胸口向年轻人鞠了一礼:“臣荣锦参见国主。”朱云翼心想此人果然是国主,明白过来他哥

在这里用的是化名。因为不想表露身份,索性一言不发。他哥行完了礼,便向那国主介绍:“国主,这是臣的弟弟荣钦

。”

这个国主朱云翼是听说过的。他名唤赤襄,是上一任国主赤寻的第三个儿子。传说他在赤寻病故当夜杀死了两个哥哥,

夺得国主之位。朱云翼冷眼看着他对哥哥的礼遇,暗想恐怕赤襄发动宫变之事,和他哥哥大有关系。

朱云翼把这些念头都按下去,学着他哥的样子低头行礼。再抬头,便见赤襄面无表情的脸上多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敌意。

他哥似乎也察觉到了那份敌意,万分恭敬道:“国主亲自出宫接臣,臣不甚慌恐。”

赤襄脸上敌意更浓。

“国师自到沙罗以来,还从未离开过霍林城一步。这次远涉重洋去到中原,就是为了接弟弟回来么?”

“是。”

赤襄盯着朱云翼,仿佛是想用目光把朱云翼脸上的面纱扯下来,好看个究竟。

然而他终于按捺住了,冷冷道:“二位平身。国师先带你弟弟回府歇息吧。今晚你到宫里来,我有事情要和你说。”

朱云翼看着赤襄甩袖大步上了马车,背后还是一个劲地冒冷汗。好在他哥哥的马车就在旁边,他们目送赤襄的马车走远

之后便钻上了马车。空地之外还围了许多百姓,卫兵怎么驱赶都赶不走。朱云翼仔细一瞧,人群中竟然还有许多女人,

都穿着些能看到手臂小腿的短衣裙,口中喊着要见国师大人。朱云翼周游列国,见多不怪,只噗嗤一笑:“哥,看不出

来你在这里这么受欢迎啊……”

他哥以手抚额,耳语:“要怪就怪那个小混蛋,没事写什么诗赞我美貌,还令全国传唱——我现在都不敢在他跟前摘下

面纱了。”

朱云翼打趣道:“看来国主是想效仿齐国皇帝立男子为后了么……你今晚去见他,千万小心些。”

他哥无奈望车顶:“他现在还要靠我做事,不敢怎么样的。”朱云翼替他想得长远了些:“那以后呢?”

他哥一脚踹在车壁上:“快走!”

朱云翼暗想——常言道一物降一物,古人诚不欺我。

“对了,他——知道你的真实身份么?”

他哥摇头。

“我说我是荣臻的儿子。”

朱云翼当然记得。荣臻是先帝还在时镇守东南海疆的大将,因为意图谋反被满门抄斩。他哥哥冒充荣臻侥幸逃脱的儿子

再合适不过。

“隐姓埋名,如履薄冰,你觉得这样值得么?”

他哥捏他脸颊:“那要看是为什么了。”

马车停在一座巨大的石头房子前面。车夫道:“国师大人,到家了。”

方文轩是被风行云一手拎着扔上岸的。

在船上的第一天,他好歹还能站着。第二天,他勉强还能靠着舱壁像个人样地坐着。朱爽和朱云礼这几天打得火热,如

胶似漆,没功夫管他。到了下船的时候才想起他来,才发现他趴在舱房里面,吐得只有出的气没进的气了。

朱爽捏着鼻子道:“怎么办?”

朱云礼冲上甲板:“风寨主!过来一下!”

所以当方文轩清醒过来的时候,他正在热吻一块冰凉的石板。额头磕在石头上,肿起了一个大大的鼓包。

风行云踩在他身边,怒问:“是谁说要带这家伙来的?”

众人噤声。

方文轩艰难地咳嗽一声:“不……管……他们……的事……是我……自己……要来的……”

风行云拇指一抹鼻尖:“很好,一人做事一人当,还算有点骨气——你自己爬到客栈去吧!”

众人各自抹一把汗,看着方文轩爬起来,跌跌撞撞地跟上风行云。

按照风行云的建议,他们扮成了一个来自中原商队,由风行云带队在霍林城采购当地特产。还未出码头,就有一队巡逻

兵拦住了他们要关防。朱爽和朱云礼对往一眼,只见风行云不动声色地掏出一个小小的卷轴来,非常潇洒地抖开了。

“我们是中土人士,到贵国做生意,请多多关照。”

朱云礼瞪大的眼睛:“她她她她她笑了!”

风行云平时总是一副凶狠彪悍的模样,即使笑,那笑容也掺杂着傲慢与嘲讽,足够让所有人都忘了她其实是女儿身。现

在她忽然抛了这么个甜美如春风的笑容出来,不但是朱云礼,周围的人也都愣了。

朱爽在他胳膊上狠狠捏了一把:“看什么呢。”朱云礼委屈道:“我在看方尚书……”

朱爽再加一把劲:“他也不准看!”

朱云礼瞪他一眼,视线却是乖乖地收了回来。

巡逻队长非常大方地一挥手,“欢迎欢迎!这位姑娘,需不需要我给您介绍又便宜又舒适的旅店?”

方文轩跌跌撞撞飞扑上前,挡在风行云前面,非常不客气地道:“不用!”

朱云礼长叹一声:“皇上节哀顺便。”

朱爽:“九叔何出此言?”

“您麾下的一大忠臣变成别人的裙下之臣了……”

朱爽哼笑:“你以为我当初是为了什么要极力结交风姑娘的?”

朱云礼咋舌:“……什么时候看出来的?”

朱爽微笑:“你还记得不?当时江湖人士在十里河滩上举行赛马的预赛,我们和方尚书站在那个小山头上看风姑娘夺冠

——”

朱云礼一拍脑袋,仔细回想:“我光顾着看赛马了……难道那个时候方尚书就——”

朱爽拖着他的手,故意落在人群后面:“嗯……其实我是第二天才发觉的。”

“赛马的时候?!”

“不错。那个时候风姑娘中了卫皇后一剑,几乎是一剑穿胸,后来是方尚书把她带下去了罢?那么重的伤,换了是平常

人,恐怕要当场毙命——可是你看才过了这几个月,她就活蹦乱跳地从大牢里逃出来了,拎方尚书跟拎只鸡似的。你说

这里头有没有方尚书的功劳?”

朱云礼目瞪口呆:“皇上您真是明察秋毫……”

朱爽拍拍他的肩膀:“我只是关心臣子而已。”

“可是方尚书好像不怎么领情啊。”

前面不远处,还没从晕船中恢复过来的方文轩亦步亦趋跟在风行云后面,面如土色。

再往前,是一片他们从未见过的风景。

霍林城建在海边的一个小山头上,所有的建筑都由大块的白石砌成。白色的石头在雨水和风的侵蚀打磨下变得光滑而圆

润,于是整个城市都罩上了一层柔和的白光。然而这城毕竟建成了一百多年,建筑的背阴面爬满了各种各样的藤萝和苔

藓;建筑高处的石缝中长出了些小树苗,艰难地在密集的石头中间生长着。白色中点缀着绿色,绿树丛中不时有飞鸟被

惊起,于是城市的雍容大气中又多了点活泼的味道。

这景象虽然陌生无比,但是他们几乎是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地方。

风行云显然来了很多次,熟门熟路带着大队人马在城中穿行。铺着石板的街道沿着小山包一圈圈地往上绕,两旁都是些

两三层的石楼。楼下沿街都开着店铺,卖的大多是沙罗国产的绸缎、香木之类,也有些卖宝石和珍珠的,店面装饰得金

碧辉煌。还有一处竟然是卖中原物产的,朱云礼看着店铺里面一摞摞中原常见的杯盘碗碟,再看看上面的标价,低声道

:“皇上,我不当王爷了,我要跟风姑娘做生意——”

朱爽伸手就往他脑门一敲:“永王爷家产几何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居然眼红这点生意——也不怕人家笑话!”

风行云站定,左右瞧瞧没人在偷听,小声道:“欢迎王爷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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