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奴 第二卷 难懂,难禁 上——冬日暖阳
冬日暖阳  发于:201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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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瑞不是同性恋,这个我妈也提醒过我,而且格瑞这么英俊这么帅,就像莫斯说的,几乎所有人都爱他,这样的艳遇,在他肯定就是很平常的事情!

但是他们——包括这些艳遇女郎也包括从美国追到中国的像斯密斯那样的美丽男孩儿,都只能跟格瑞春风一度,而再难有机会鸳梦重温!唯独我,一个微不足道人人讨厌的小笨蛋,不但能够得到格瑞的疼爱和保护,并且与他夜夜共枕,那我还有什么不满足?

我只能对周围的一切,充满感恩!

尤其是过一天,格瑞为了我跟汤姆森打了一大架,那更让我不能不知足了!

说到打架,我还是先说一说跟他们相处几天以后对他们几个人的看法吧!

当然我觉得莫斯最体贴,最善解人意,不管何时何地,他总会顾忌到所有人的感受!比方说当汤姆森、斯密斯还有格瑞只顾用英语交谈的时候,他会帮着我跟聂俊红翻译。反过来,当我们用中文交谈,他又会不断地给斯密斯汤姆森做翻译;再比方说当他知道我已经能够听得懂英语,而那几个人又在说一些对我来说很难入耳的话题的时候,格瑞并没有意识到不该在我面前说——因为他也是个什么话都敢说的人,但是莫斯立即就会打断谈话,提醒他们注意。也所以,虽然他是个“娘娘腔”,可是几乎每个人都喜欢他!

再就是要说说斯密斯。格瑞说斯密斯只是喜欢疯,人其实并不坏,我本来不信,而他也确实对我最不友好!但是几天相处下来,我才发现,人,真的是有很多面,也许在某个方面他会让人受不了,但在另一个方面,也许他就是一个大好人!

而斯密斯,除了不该那么“下流”那么不害臊以外,其他各方面,都可算得上是一个绝对的大好人!可以说所有人中最直爽最没有心机的是他,最善良最热心助人的也是他!

比方说遇到乞丐——任何大城市,一定会有很多乞丐——一定是他最先跑上去投钱!以至于往往刚到下午,他身上就没钱了。幸亏他的钱都被汤姆森管着,每天只是给他一定数额零花,用汤姆森的话说,要是把钱都交给他,肯定回不了美国了,因为他一定会将钱财散尽,然后北京的街头就要多一个洋乞丐了!所以每到下午,看见好吃好玩的,斯密斯就只能央求格瑞帮他买;再比如有一次我们在一个风景点,看见一个中国人跟外国人争执,可是一个说中文,一个说英语,完全是鸡与鸭讲,莫斯跟格瑞两个最精通中英文的还没怎么在意,斯密斯拉着莫斯就跑上去,让莫斯给人当翻译!

所以,虽然他不喜欢我,老是针对我,但是我,却对他的印象,逐渐改观!

然后,就该说到汤姆森了!

汤姆森……怎么说呢?

他几乎跟格瑞一样那么高大那么帅——哦!我早就说过他很帅,帅到几乎不比格瑞差!帅到他是我除了格瑞以外唯一产生想多看两眼的男人!但是我一直没有介绍过他的外貌,因为之前我对他如同斯密斯一样的“不害臊”实在是有些恐惧的,所以就算想看他,我也不敢看!后来在飞机场,他又说了一番关于我是“好东西”而且想跟格瑞“分享”的话,再加上格瑞专门警告过我不许跟他“飞媚眼”,所以到了北京,我还是不太敢正眼看他!——别笑我,因为他真的长得非常帅,我虽然不敢正眼看他,但偶尔,我也会忍不住的悄悄偷着看!

千万别误会,我也很喜欢看威尔斯密斯,那并不代表什么!——昧心自问,有一个大帅哥不停地在你跟前晃,你能忍住不去看一眼?

不过我自己认为不代表什么,但别人可能真的不这么认为,起码,格瑞就是这样。因为有一天晚上,格瑞在跟我做完那件事以后,忽然问了一句话:“我跟你说过不准跟汤姆森飞媚眼吧?”

“嗯!我没有!”我说的很有信心。

“没有?那你为什么偷偷看他?”

“啊?”

我真是大吃一惊!实在没想到这个他也能知道!我以为他的眼睛总是在周围的美女身上转,而我偷看汤姆森的次数可说是寥寥可数,可是没想到我的一举一动,他居然还是了如指掌!

“你觉得他长得很帅吗?”格瑞盯着我,又紧接一句,“说实话!”

“嗯!”我心虚的低头。

“有我帅吗?”

“没有!”我马上抬头,一边肯定的回答,一边猛摇头。

“那你为什么看他?以后不准看他!”

“哦!”我当然只能乖乖的答应。

而那以后的几天,我真的就再也没敢看过汤姆森!有几次汤姆森从我身边走过,我忍不住的头都抬起来了,却又吓得赶紧把头别向一边。以至于有一次差点把脖子都扭了,然后我看见格瑞嘴角忍不住的笑意,才忽然明白,他其实只是吓唬我,他还没有霸道到那么不可理喻的地步!

哦!你看看我,又扯远了,还是先介绍一下汤姆森的相貌吧!

第九章

汤姆森有着一头棕色的头发,一双亮灰色的眼睛——他的那双眼睛一定会有很多人喜欢,因为他在看着人的时候,会让人感觉是在“含情脉脉”,连我这个最迟钝的人,也能感觉到!

另外不知道是因为欧美人爱吃肉食、所以发育的比中国人早,还是因为他跟格瑞一样喜欢健身锻炼,反正他也像格瑞那么高大威猛!——那可能就是我喜欢看他的最主要原因,因为我懦弱,而且缺少保护,从小到大受尽欺负,高大强壮的男人,会让我产生安全感和依赖感!

尤其汤姆森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我看见他裸着上身,在他发达的胸肌上,居然……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有些人胸脯上也会长出那么多的毛!

不过汤姆森身上毛虽然多,但却并不像我想象中那些浑身长毛没开化的野蛮人,他反而对待任何人都是温文尔雅,宽和仁厚,就像一个很有风度的绅士!格瑞在女孩儿面前大多数时候也能表现得像个绅士,但是他没有耐性,而且大少爷脾气重,几句话一啰嗦,他就不耐烦!可是汤姆森的脾气却非常好,对谁都很有耐心,也很会哄人开心!比方说看见适合我的小玩意,他马上就会给我买,当然有时候他也会提醒格瑞给我买;而莫斯喜欢零嘴,于是看见有特色的零嘴,他偶尔也会给莫斯买——之所以偶尔,是因为莫斯已经在做事,而他还是学生;当然,无论吃的玩的,他买的最多的,还是送给斯密斯的。

我发现真的就像格瑞说的,汤姆森跟斯密斯虽然……各自都喜欢乱搞,但确实很相爱!斯密斯有点小脾气,汤姆森总是会让着他,而且对他非常温柔爱护!无论何时何地,斯密斯一点细微的不适,比方说登山崴了脚,吃饭磕了牙,等等,汤姆森就会很紧张,并且立即予以保护或抚慰!——如果我遇到这一类的事情,格瑞也会马上有反应,但格瑞的反应总是凶巴巴的。而汤姆森面对斯密斯,却充满了爱惜和心疼!而斯密斯呢,虽然他的眼光老是追着格瑞,但是他看着汤姆森的时候,眼睛中的那种眼神,确实跟看着别人的时候不一样!就像……比汤姆森的含情脉脉,还更加的含情脉脉!当然,当汤姆森看他的时候,眼睛中那种“含情脉脉”的神情,也会显得更加浓厚!

说到眼神,这就又有点话题。我的眼光当然永远追着格瑞,我根本就不看其他任何人——刚才说了,有时候我会悄悄偷看那个不比格瑞差多少的汤姆森,但那种时候真的是寥寥可数。后来格瑞警告我不准再偷着看他,我就真的不敢看,连偷偷也不看!而格瑞呢?我原本以为他的眼光总是在周围的美女身上转,但是或许,很多时候他也在看我!不然,他怎么能够知道我偷看汤姆森?

至于莫斯,看汤姆森的时候最多,当然也会经常看格瑞!

这又要说到汤姆森!我刚说了,他有一双看人会含情脉脉的眼睛,而且我老是觉得他的眼神好像黏在我身上!一直到后来莫斯悄悄跟我开玩笑说汤姆森是想勾引我,那就吓我一大跳!我才明白也许他的眼睛并不是看谁都那样。虽然我当时对“勾引”这个词还蒙查查的不太懂,因为我不明白怎么算是“被”勾引,我也不知道我喜欢看他算不算是“被”勾引,但是我真的不想被勾引,就算是汤姆森我也不想!别说他跟格瑞比还差了那么一点——起码在我看来是如此!就算他比格瑞还帅——那不太可能,在我眼里,世界上就不可能会有比格瑞更帅的男人!——而我也绝不愿意让自己成为“好东西”,让任何人去跟格瑞“分享”!

我不想被勾引,也害怕被勾引,而且我总觉得说不定又是斯密斯让汤姆森先来“勾引”了我,然后他自己好去“勾引”格瑞,那我当然更是坚坚决决的拒绝勾引!

再加上那个时候格瑞已经警告过我不准再偷看汤姆森,再听莫斯一说,我更是从此以后离得汤姆森越远越好!

可是汤姆森就是喜欢追着我,甚至时不时的瞄准机会就会摸摸我的脸,捏捏我的手!那让我真的很不自在,也不舒服!幸好大多数时候他刚一靠近我,就会被格瑞撵走!

直到有一天,趁着格瑞走开,汤姆森忽然贴到我跟前,我一回头,发现他离我那么近,吓得不由自主“啊”了一声!

而他,可能真的觉得我张着小嘴的样子很“诱人”,他就情不自禁在我嘴上亲了一口!

我目瞪口呆!

格瑞第一次亲我的时候,我也目瞪口呆,但是我心跳跳,脸红红!但是这一次,我完全没感觉,我只是被他的突然袭击吓得迷糊了!

可是汤姆森以为我是陶醉,结果,他搂住了我的腰,就想再一次的长吻我!

我没有推开他!不是因为他的外形让我很有好感,而是因为我的脑瓜反应比较慢,而且,从小到大我就没有学会反抗!

然后就在汤姆森的嘴唇再一次要接触到我的嘴唇的时候,我突然惊慌失措的叫出来,再然后,我就哭了!

感觉好丢人!我要是别哭,我要是在他脚上跺一下,或是在他脸上打一下,甚至是在他嘴上咬一下,都比哭强!

可是,我什么都不会做,那一刻,我居然……只会哭!

结果,吓得汤姆森手忙脚乱!

再结果,格瑞奔了回来,照准汤姆森就是重重一拳挥了上去!

事后莫斯跟我说,那是格瑞跟汤姆森从小到大第一次打架!——当然他们两个人自小到大打过无数次的架,因为两个人都不是什么文明人,但是要打向来都是一致对外,两个人之间相互打,是第一次!

不!也不能说是相互打,因为汤姆森根本没还手!他的嘴都被打出血了,他也没还手!

你说我害人不害人?

斯密斯不停骂格瑞不讲义气,又不停的骂我大惊小怪,格瑞不吭声,让他骂!可能他也有点后悔下手太重!

我当然更不敢吭声!

然后那一整天格瑞跟汤姆森相互谁也不说话。一直到吃晚饭的时候,莫斯提议干一杯,两个人就相互干杯,但是还是不说话!

我胆怯的坐在那儿,一时看看格瑞,一时又瞄瞄汤姆森,心里很惶恐,也很抱歉,因为我知道格瑞对他跟汤姆森的友情有多重视,他甚至说他们两个人之间可以相互为对方付出生命!然而,我的幼稚和惊怪,让他们铁板一块的友情,产生了裂纹!

一直到晚上临进屋睡觉之前,我跟格瑞的房间在里边,我们已经走过了汤姆森跟斯密斯的门口,格瑞忽然回身,跟走在他身后的汤姆森相互张臂抱了一下,两个人还是什么话都不说,就各自进屋睡觉。

但是忽然之间,我觉得好感动,也很放心!因为我发现我轻看了他们十几年沉淀下来的沉甸甸的感情!这两个人的确可以为对方付出生命,无论发生什么事,天塌地陷,也不可能让他们的友情,出现任何断纹!

果然到了第二天,格瑞跟汤姆森就和好如初——也许不能用“和好如初”这个词,因为他们俩也许根本就没有真正生过对方的气,所以你根本就看不出来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任何矛盾!也所以,用不着和好!

那就把莫斯气得直摇头,说担心他们两个担心的一夜没睡好,结果都是瞎担心!

斯密斯就说:“我才不替他们担心,我只是心疼汤姆森挨了打不还手!莫斯我跟你说,汤姆森对格瑞比对我还死心塌地,他们两个幸亏格瑞不是同性恋,要不然早黏在一块拆不开了,根本就轮不到我插进来!”

“不会不会!”汤姆森马上就接口,“就算他是同性恋,我也不会要他,你看看我跟他都这么大一块儿,谁上谁下?怎么搞?所以还是你配我最合适!”

然后他们就一起“哈哈”笑!格瑞骂了一句我听不懂的粗话,有点无奈的也跟着笑!

我其实很羡慕他们之间这种无隔阂的友情,我也想笑,但是他们说的那话,却让我羞得不好意思笑!

之后格瑞曾经再一次警告汤姆森不准再打我的主意,但是汤姆森根本不在乎他的警告,好像很笃定任何人任何事也不可能令他跟格瑞的友谊真正受到损伤,而这一点,我也相信!

所以他半真半假的这样回答格瑞:“你太不够意思了吧?我的斯密斯你什么都做过了,你的小可爱你就霸得这么紧碰也不准碰,那我岂不是亏大了?不过你放心,我现在暂时不会再动他,更不会再像昨天那么冒失!小可爱还这么单纯,我会耐心等他长大,到时候……哈哈!如果他自己愿意接受我,你拦也拦不住!不过也说不定你等不到他长大就已经对他失去了兴趣儿,到时候别忘了提醒我一声,让我早点来接手!”

格瑞气得扬起手,汤姆森嘻嘻哈哈的马上接一句:“啊!有一个办法可以让我完全不打他的主意!”

格瑞瞪着他,但收回了手,他才又笑嘻嘻的接着往下说:“你真想独霸他,就把他娶回家去藏起来,中国的法律不承认同性婚姻,你可以带他回美国到佛蒙特州注册登记,那里刚通过了同性婚姻法。一旦他真的成了你的另一半,我要还不死心,那我就真的是不讲义气了!但如果你不肯娶,那他就还是自由身,就算我不追,别人也会追,那你为什么不看着我们老朋友份上,干脆成全我?就像我跟斯密斯,他要追你,我不拦;你要接受,我为你们高兴,但是你不接受,那是因为你不是同性恋,而不是因为你顾忌着我的面子,所以我并不承你的情!我跟他现在都还是自由身,谁都可以追求,相应的,也都可以去追求别人!但一旦有一天我们正式结成伴侣,我们就会忠实于对方,也会要求对方忠实……”

“好好好!你们要怎样是你们的事,不用说来给我听!”格瑞被他的长篇大论听得不耐烦,“但我不是同性恋,我要娶一定娶女人!”

“那你凭什么霸着他不让我追?是你没义气还是我没义气?”汤姆森马上反将一军。

格瑞咬牙切齿的瞪着汤姆森,良久,终于点一点头:“好!你想追他是不是?你想等他长大是不是?那行!那你最好别回美国了,你最好留在中国慢慢等他长大!”

“这可是你说的,我正好想到中国来留学,到时候自然吃住都是你的!”

“你这个……”格瑞看起来真真正正是被他打败了,所以他就回过头来凶我,“看见没有?这就是一只狼,你以后给我离他远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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