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死的恋弟情结 上————寒梅墨香
寒梅墨香  发于:2010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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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恩本来质问的吼叫着,可是到最后,却是流着眼泪在诉苦,那忍了好久的眼泪一双一对的流出来,不过是一会的功夫,已经打湿了校服的前襟,这是他头一次大吼大叫,他知道这不是他的性格,他也是头一次在孟施得见面前流泪,除了妈妈去世的那几天,他动不动就哭之外,有了孟施的陪伴,生活变得很丰富,他也坚强的走出低谷,可是,今天的事情让他真的很想哭,他想吼叫着,不要让孟施离开,不要丢下他一个人。

  孟施的眼睛瞪大了,原本冷漠的眼睛有了满满盈盈的温柔,看着程恩哭的有些狼狈的小脸,心头的温柔就像是水一样,一波一波的荡漾着,程恩啊,这两个多月以来的忠心守护终于有些回报了,程恩这个神经超级大条的人也发现他自己的感情了,就算是有些懵懵懂懂,还是知道不能没有他。

  “不就是一个邻居嘛,不就是我的同学吗?你在不在都一样。”

  程恩赌气的坐回沙发,有些狠劲的用衣袖擦了一下眼泪,苍白的小脸被擦得有些红,看着自己的手指。

  “我可以自己上学,不用你护着我,我可以自己看股市发展,不用你在一旁做督导,仔细的说明。不用你帮助我照顾小欢,我一个人也可以把小欢管的听话,就算是没有你,小欢也会很乖。我们兄弟也会过得很好。你去约会吧,找你喜欢的女生,爱做什么做什么,就算是滥交得了艾滋病,我也不会管你。”

  孟施丢开烟头,他要是再从程恩的话里听不出什么,那他就是一个傻瓜。程恩的话有些狠,但是,那是满满的不舍得,虽然看似很大方的说着放他走,可是眼睛一直的看着他,只要他真的离开,程恩隐在眼眶里的眼泪一定马上留下来。

  “该死的,你这个只会迷恋弟弟的磨人精,我是发了什么疯,竟然会喜欢上你?!”

  扑过来,在程恩惊慌失措的慌忙起身的时候,还不等坐起身,鞥是就像是一头下山的猛虎,压着程恩到近沙发,分开程恩推拒的双手,放在沙发的两边,程恩眼前一黑,一个温热的东西附上他的唇。

  “哦……”

  撞到他的嘴唇了,有些疼,呼吸一下子紧窒,有些难受,痛呼出声的时候,一个灼热的软软生物化进他的口腔。勾过他的舌尖,在轻吸一下之后,游走在他口腔的每一个角落,还深深探到他的咽喉地方,害得他更加呼吸不顺。

  “闭上眼睛,让我好好吻你。”

  好好吻你?程恩迷糊的闭着眼睛,这就是接吻了?就像是电视上演的一样,可是,电视上的吻戏一般都是一男一女,吻的很激情,他和孟施接吻了,紧紧的抱着,不会很奇怪吗?他们都是男生啊。

  孟施所有忍耐的热情一下子都爆发出来,今天,他终于突破了朋友的身份,做了自己早就想做的事情,他在见到程恩的第一面就像狠狠的吻他,等了好久,今天,这个时间,终于夺得程恩的初吻,他要好好享用,让程恩里里外外都变成他的人,这样,程恩就不会再苦的唏哩哗啦得了。他不知道吧,他惨兮兮的哭的模样,会让别人有一种想狠狠欺负的冲动。

  他想疼爱程恩,想让他哭喊着承认他们是互属的爱人,他们之间不会有任何女人的存在,只要是试图夺走程恩的女人,他都会毫不留情的处理掉。程恩是他的,只是他的。

  第二十六章:大笨蛋爱上小笨蛋

  手指从程恩的校服下摆伸进去,终于触摸到程恩光滑的肌肤了,就像是有一股电流,刺激的他手发抖,从见到程恩第一面就引发的欲望,现在终于得到宣泄,他想好好疼爱程恩,把他揉碎了,融到自己的身体里,这样,就可以永远留在自己的身边。

  压倒在沙发上,程恩根本动弹不了,闭上了眼睛,感觉却变得更加敏感,他知道,由一个微凉的大手,抚摸上他的肌肤,一阵战栗,连心都跟着颤抖了,为什么?妈妈,两个男生也可以接吻吗?他们这么做,会不会有违伦常,他这么做对吗?

  其实,他不反对的,孟施的气息都喷洒在他的鼻息间,就连呼吸都是他的气息,有些霸道,手腕上的钳制,身体上的重量,仿佛在向他说着,孟施深深地占有,占有,是不是说,孟施也不想让他离开?

  手腕上的力道没有那么重了,程恩扭动了一下,只要他现在推去孟施,孟施一定会从他身上离开,但是,孟施会吻他,他想让孟施留在他的身边,不要再和女生约会了,不要离开他。手臂有了他自己的意愿,圈住孟施的脖颈,一直在逃避的小舌,不再闪躲,在孟施的舌尖舔过他的上颚的时候,一声呻吟,压抑不住,在两个人贴的紧紧地嘴里传来。

  程恩的呻吟都被孟施吞进嘴里,脖子上程恩的手臂,紧紧的抱着他,无疑是助长了孟施的火气,手掌向前滑动,终于抚摸到程恩的殷红小蓓蕾,舍不得从程恩的身上移开半点,又想让他们两个人的身体如初生婴儿一样的接触,舍不得放开程恩的唇,勾住他的舌尖,吸允着他,让他不由自主的和自己一起舞动。程恩的手臂不由得抓紧他的肩膀,他快窒息了,在吻下去,他一定会呼吸不顺畅的晕过去。放开他,他就要死了。

  孟施恋恋不舍得放开,贴着程恩的白皙脖子,慢慢的吻下去,他绝对不允许承恩有任何的女人,他要在程恩的身上留满印记,都要印在最显眼的地方,只要有人看见他,就可以看见他身上的印记,就知道他已经名草有主了,不允许任何人在打主意,就算是程恩害羞在所有的吻痕上都贴上OK绷,也会让人引起遐想,是他的,程恩,这一辈子,你都会是我的。

  纽扣一颗一颗的解开,孟施的手指揉捏着他的樱桃,让他们变得更加红颜,这才伸长舌尖,先是轻舔一下,在重重的吸允,让他的美丽樱桃变得水润,很美味,他喜欢,程恩就像是一个还有些青涩的橙子,对,橙子,已经开始散发着香气,只是吃起来还有些涩口,如果现在就吃下去的话,是可以一解他的渴望,可是,也会失掉很多的甜美,万一程恩受到打击,狠心之下搬离他家,他所有的是都会前功尽弃,他想要的不单单是承恩的身体,他想要的是程恩的心,只有得到他的心,程恩才会如一只小猫一样,乖顺的在他的身边,风雨共度,一生相守。

  所有的理智都回到脑袋里,孟施很想顺从下半身的欲望,狠狠地,彻底的,把程恩压在身底下,做上一夜,从里到外,彻彻底底的得让程恩知道,他是属于他的,那个叫做易心的女生根本不配和他争夺程恩。最后的一个吻印在程恩的左胸口,就像是一个烙印,红得发紫,就在程恩不断跳动的心脏上,印着他的痕迹。

  头一次可以这么肆无忌惮的抱着程恩,不用在隐藏他的任何情感,他当然可以光明正大的和程恩搂抱在一起,在沙发上,孟施贴着程恩布满吻痕的胸膛,眷恋的在程恩的脸上细吻,吞咽着口水,不让自己的手向下滑动,他和程恩紧紧相贴着,可以感受到程恩已经有些站立起来的下半身,有些得意的笑着,程恩不是对他没有感情,他哭喊着要他留在身边,没有在他吻他的时候发出剧烈的挣扎,就算是他有些强迫,但还是在最初的惊讶之后变得乖顺,他的手臂还搂着他的肩膀,他记得在他们热吻的时候,程恩羞怯的舌尖一直在和他紧紧缠绕,这些都向他说明,程恩迟钝的心里已经有了他的存在。

  也许程恩还不太明白他为什么很在乎,他有没有女朋友,也会很迟钝的问,他对他做的事情是不是很不合常理?但是,他知道,程恩就算是自己没有什么自觉,心还是比他这个人聪明一点,知道看见他交了女朋友之后,会发出痛感,程恩就算是有些惊慌失措,还是忠于自己的心,把他的不明白,把他的不舍的,哭喊着说出来。他知道,两个多月以来的守候,有了结果。

  “不要和任何女生有关系了,恩,不要和女生交往,你这样做,会害得我伤心至死。你知道吗?看着你和别的女生坐在一起有说有笑的,我就满腔的怒火,你是我的啊,在我看见你的第一面就开始,你只是我的人,任何一个女生都不能和我抢夺你。现在你是小一点,我对你的感情本想做过几年再对你说的,可是你有些迫不及待的想做些大人才会做的事,谈恋爱?和女人?你以为,我会眼睁睁的看着你和别人亲亲我我吗?你的唇是我的,你的身体也是我的,保护好你的一切,等你成熟了,我在尽情的采撷。恩,乖乖的,留在我身边,做我的爱人,我会对你好一辈子。”

  做我的爱人?程恩只听见这句话,震撼的他差一点把孟施掀到沙发下边去,不管孟施有些不悦的眼神,张大嘴巴,手指都颤抖了。

  “爱,爱人?施,你在说些什么啊,我可是男生,不行的啊。”

  “我说行就一定行。你要是敢反对,我现在就让你成为我的人。不要怀疑我的能力,我虽然才十六岁,可是我的身体早就开始生长,现在已经接近成熟,你要是不相信,我可以向你展示一下我的实力。”

  孟施向上停了一下身体,已经肿胀的硕大盯着程恩的小腹,程恩脸一下子变得好红,他怎么不知道,身边最好的朋友是一个超级大色狼。

  “我是真的喜欢你,恩,我可以对你说,除了你,我不会再对任何一个人感兴趣。我会爱你,很爱你,这一辈子,我都要你一直的陪在我的身边。就算是我们的感情会引来世俗的鄙视,会被别人说成伤风败俗,我也不会动摇一点,恩,尽早的认清你自己的心,回应我的感情。我会让我们之间的甜蜜第一次留到你真正了解什么是爱的时候?不管到什么时候,我们都会在一起。”

  程恩似懂非懂,有些不了解情况,他一个人决定了两个人的道路,这行吗?

  “你,施,你是他们说的那种同性恋吗?为什么会亲我?谈恋爱不应该是一男一女吗?”

  “我不是同性恋,只是爱上了你,你和我是同一个性别,才会有些不同。”

  “那你怎么还和那个高丽约会?你骗我,你这个大色鬼,一个小时之前,你还在雅间亲吻着高丽,现在又来逗我,你是什么意思?我是你的玩具吗?你想要女朋友,还想要我?你这个人怎么这么的下流!”

  程恩想起了刚才的一幕,他们从雅间出来,那个女生一脸的笑容,他还出手护着她?就像是一对很恩爱的小情侣。

  “不要以为我很傻,我看见了,你给他擦眼泪,你还搂着她,很温柔的对她。你不是喜欢他吗?为什么还对我说这个?孟施,你是一个大混蛋,我不要你这种人做朋友!”

  程恩就像是一直踩到尾巴的猫,张牙舞爪的挣扎着……狠狠地把靠在他身上的孟施推开,一手进忙着扣上扣子,小脸气的通红。

  “我要对程欢说,不要他在到这玩了,免得小小年纪就染上你的花心本性,我真是傻瓜,还把程欢交给你帮忙教育,你教出来的小孩还算是小孩吗?我知道了,程欢现在就知道谈恋爱,一定是你教的,完蛋了,妈妈泉下有知,一定会骂死我,带坏了小欢,我一定杀了你!”

  孟施满头的黑线,程欢早熟,程恩怎么晚熟?他们兄弟俩都是笨蛋,他还喜欢这个小笨蛋,他就是那个大笨蛋。

  “我要是不刺激你一下,你会把我当成朋友当一辈子。你神经大条,反应迟钝,就算是我平时里搂你抱你,你还不是当成哥们儿之间的义气,完全忽略我。你说说,我有时候都会亲你了,你还不是笑呵呵的一片单纯,你能从我的小动作的暗示里,知道我的感情吗?”

  程恩满腔的火气,一下子被孟施堵了回去,想了想,对啊,孟施平时都会摸摸他的手,或者是人少的时候,亲亲他的脸,要是在晚上一起看股票的时候,他还会半抱着他,他一直以为,这是孟施人好,怕他害怕,做出来的贴心小动作,他也很喜欢,有时候还会故意的靠向背后,依偎在孟施的胸膛里,原来,这是他示爱的小动作啊,孟施今天不说,他真的不会明白。

  孟施走过来,搂住程恩的腰。轻啃着程恩的耳朵。

  “你是一个小笨蛋,我就是那个大笨蛋,喜欢上你,我承认自己是个笨蛋。我只想看着你开开心心的,每天都会很快乐,就算是你很迟钝,我也认了。但是,原谅我的私心,我真得很想吻你,抱你,让你靠在我的怀里,想和你成为恋人,要是我告白的话,你一定会当成笑话,不会接受。刺激你一下,你就会发现你自己的心了,我也是在赌,赌你对我到底有没有感情,要是你笑着多我说恭喜,我就转身离开,只要你眼中有一点的不舍的,我就会留在你身边一辈子。恩,我会留下来,你也喜欢我,只是你还没有发现。我会慢慢的等你,给你充足的时间,懂得我的重要,然后,爱上我,这一辈子,不要再有分开的时候。”

  第二十七章:最聪明的是程欢

  “你以为,我会很热心的帮着一个陌生人吗?我会帮着他夺回家产吗?我会帮他教育那个顽劣的小鬼吗?我会手把手的教他炒股票吗?那都是因为是你啊,恩,就因为是你,我才帮助你。”

  孟施上前一步,抱住程恩,有些哀伤,程恩的迟钝是他喜欢的,也是他怨的,要是程恩的心思都放在她身上,他一定早早的发现对他的不同了,这个世上,只有程恩值得他全心宠爱,才会得到他所有的温柔。

  程恩听着他的话,心里有些伤,他就算是在迟钝,还是感觉得到孟施心里的无奈,他很笨吧,孟施才会如此的无奈,付出的得不到回报,他才会在沉思的时候叹息,就是因为他的反应迟钝,害得孟施充满挫败感,让一个意气风发的人,在他面前丢掉一切骄傲。现在的孟施,不是那个很厉害的学生,不再是很冷静的操盘手,只是一个单恋无果的失意人。

  “我不喜欢你对任何一个女生笑,你不可以在和其他人交往。你要是喜欢我,就要等我,像我现在还是有责任,程欢一天不独立,我就不能抛弃程欢一个人幸福。”

  “我上辈子一定是踢倒你们老程家的祖坟了,拍了你这个磨人精折磨我,你放心,我知道你恋弟恋的严重,心里还是看的程欢很重,我会帮着你让程欢过上最好的生活,只要他抵挡一面了,你就要答应和我结婚。知道吗?我现在是很有耐心的等待你,只要程欢一满十六岁,你就要乖乖的听我的话,你的责任也就完成了。他上学的费用我会帮你赚到,你只要不让那个易心整天围着你的身边转就行。程欢十六岁的时候,你也是一个成年人,到时候就会知道我们之间的感情有多重了。我是不会允许你到时候离开我的。”

  还有六年,这段恋爱的时间,他会很有耐心的表现出自己对程恩的细腻温柔,时间会让他的陪伴成为程恩的习惯,到时候,日久生深情,程恩就乖乖的成为他的人了。当然,是个男人都会有情欲,处在冲动期,什么事情都会发生,提前先吃到程恩,在等程欢十六岁的时候,他们两个人就去国外结婚。到时候,他的战争也会站得正是激烈的时候,他很后把握得到所有的财产,权势,金钱,爱情,他都得到,他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男人了。

  就这么被规划好一辈子了,程恩有些不甘心。推开孟施的手,皱紧眉头。

  “只要要等小欢到二十岁,他还很小,我不能离开他。不能太早啊我就剩这一个弟弟了,不能丢下他不管。”

  程恩的模样就好像是要和程欢生离死别,孟施就是那个最恨心要分开他们兄弟的人。

  “要是你一再的想要分开我们兄弟,我就不要再和你做朋友了。你那么做不是再体贴我,不是再让我放松,程欢是我的责任,这一辈子,要是程欢不幸福,我就不能先他一步幸福,我不会那么自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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