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看孟施一脸不耐烦的样子,一定不是因为女生的告白,他和那个女生一定是有别的事情,不行啊,他真的很想知道孟施和那个女生到底在干什么?一定是有很重要的事情,要不然他是不会和女生说话的。
悄悄地下楼,潜伏到花丛的另一边,这个地方可以听见他们谈话,他们还看不见他。
“孟施,我,我是真的喜欢你,请你和我交往。”
女生甜美的声音,有些羞涩的紧张。
真的是表白啊,程恩脸一白,原本他想,弟弟和孟施,再加上他,他们三个是邻居又是最好的朋友,相互扶持的一起成长,没想到,弟弟小小个人就追他暗恋的对象去了,现在,答应他做他的守护天使的孟施也要飞走了吗?他要去和这个女生谈恋爱,约会,这两个家里三个人,就只剩下他了,他会很孤单的。
“我现在没有这个想法,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谈恋爱好像不适合我。”
看了一眼楼上的教室,现在到了吃饭的时间,程恩一定会找他吃饭,程恩昨天做了一道辣子鸡丁,虽然鸡肉不够鲜嫩,胡萝卜没有炒熟,花生米还有些糊,但是,和以前比起来的菜算是很成功了,程欢小鬼教训了一次,他也不再嫌弃程恩的菜做的难吃了,昨天在何姐的帮助下,程恩端出来一盘还算很不错的成品,程欢和他的夸奖给了程恩不少信心,何姐也给予肯定,一大早,程恩就到厨房,又做了这道菜,说是中午吃的,他很想现在就去试试,程恩的手艺有没有进步。
回过头来,眼睛扫过那从花,转过之后,马上又转回来,那是什么颜色?淡蓝色?要是没有记错的话,程恩今天就是穿的他买给程恩的那件但蓝色的体恤,那就是说,这个身影很有可能是程恩,他一定是等着要他回去吃饭,才会找过来,没想到撞见有人和他表白,才会缩在那里,只是啊,那从花不是很大,一个一米七几的小伙子,没办法隐藏得很好。
脑袋中灵光一闪,想起前几天,程恩睡在他的怀里,他呼吸都不敢很大声,半个晚上都在数绵羊,呼吸着程恩的香气,想着如何才能尽早的得到程恩,想着他要是深吻程恩,程恩的粉嫩唇瓣是不是会红润的就像是一块多汁的桃子,让人忍不住一尝在尝,还有手下的身体,会在他的身下翻腾,欲迎还拒的迎接着他,满脑子的黄色思想,实在受不了了,慢慢的起身,抓着电话到书房打。
宋的意思是要么忍耐,要么赶快表白,抓紧时间压倒程恩,让程恩变成他的人,那样,小可爱程恩就不会离开他,还会很爱很爱他。但是,他不想让程恩感到他的接近就是为了得到他的身体,他想让这份感情慢慢升温,让程恩自己发现他离不开他,很自然的,他们就会变成一对感情很好的恋人了。
与其要等着神经迟钝的程恩自己发现,不如他顺势推一把,程恩发现了,这感情也就顺理成章了。
“孟施,我真的很喜欢你,你的冷漠,你的高傲,你的每一个眼神都让我痴迷眷恋,我每天都会看着你进学校,我才会很安心,就算是前几天我生病了,我还是坚持来到学校,看你。我知道,我不是很好,没有哪些妖娆的身材和妩媚的脸蛋,但是我有一颗很爱你的心,我想我会很爱你,每天给你做饭,给你按摩,安慰你的疲惫身心,我会尽我所有的一切爱你。不会吵闹,做一个一百分的女朋友,看在我为你神魂颠倒的份上,你就真的不考虑一下吗?不要说你没有时间,我不要求占有你的全部精力,只要在你闲暇的时候,和我约会,陪我喝茶,我就很满足了,爱我一点点,我就会心甘情愿的和你一辈子。孟施,我真的很爱你,不要绝情的那几句话拒绝我,你彻底的伤了我的心。”
原来,一个女孩的爱是这么的感天动地,就算是在冷血的人,听见这些话也会融化,甜言蜜语,发自肺腑的感情,看来这个女孩是真的爱上孟施了。
孟施一向对待不相干的人很冷漠,他要是狠狠地回绝了,他就会怀疑孟施是不是冷血?但是,要是孟施答应了,他为什么有一种被人夺走一切的苍凉感,就好像是被全世界抛弃了一样,举目无亲,只有他自己在这个很大的世界活着,孤孤单单的。
要是孟施有了女朋友,他们就不能像现在这样,吃在一起,睡在一起,玩在一起了。被夺走了啊,他最看中的感情,最重要的人,都被夺走了。
“你,你叫什么名字?”
利用一下,大不了送她一些贵重的小东西,这件事也就摆平了。
“我?我叫高丽。”
女孩很高兴,她一扫刚才的低迷,心爱的人问她的名字,是不是说,他会在孟施的心里刻上痕迹呢?
“我不知道我们要如何交往,但是,我这个人很冷漠,不会做出一些讨女孩欢心的事情,你要是和我相处,就不要要求我对你要怎样,我讨厌有人命令我。不要动不动就使小性子,不要哭闹得烦我,我这种人你还想和我交往吗?我可不是好伺候得主。”
女孩用力的点头,狠狠地点头,眼神中有着激动和狂喜,她的白马王子,已经点头和他交往了,今天是她最幸运的一天,感谢一切神灵,她心目中的神,早就爱上他了,今天几乎是梦想成真。
眼泪不小心的滴落,程恩觉得自己的心被人挖掉一大半,孟施已经和这个女生交往了,他就不再是他一个人的朋友了,原本应该为孟施感到高兴的,他有了女朋友啊,可是为什么他的眼泪会不小心的落出来。
伸着脖子看看为什么没有声音了,却发现孟施正在拿着手帕给那个喜极而泣的女生擦眼泪,女生闭着眼睛,樱桃小嘴微张,孟施低下头,一副要吻她的样子。
程恩在也看不下去了,看着一幕,他的心痛的就要呕血了,不能再看下去了,再看下去,他一定会痛哭失声。转身就走,离得远远的,看不见,他的心就不会痛。
孟施听见花丛后边的声音,唇边有一抹算计的笑容,算计一下,程恩的粗线条就会发现他的好。他的唇当然不会落在这个叫做高丽的女孩的唇上,他的初吻想留给程恩,得到程恩的干净和单纯,就要回给程恩相同的纯净,爱是相互的,不能有一丝的杂质。只是蜻蜓点水一般,落在高丽的脸颊上。一个轻啄,已经让这个女孩羞红了脸。
“下午放学之后,你有什么事情吗?你可以和我约会吗?”
他们是四点放学,这段时间一般都陪着程恩到程欢的学校等程欢,然后,到超市买菜,回家做饭。今天是有女朋友的第一天,要来点不一样的才行啊。
“好,我请你到蛋糕屋吃蛋糕,你喜欢吃什么口味的蛋糕?”
程恩喜欢吃黑森林蛋糕,回家的时候就给他带一份。
“什么的都行,只要你陪在我身边,吃什么都无所谓。”
约会啊,她一定要好好打扮一下。
“那放学后大门口见,我要回去吃饭了。再见。”
拍拍女生的肩头,破天荒的笑了一下,高丽马上呈现白痴状,她的王子对她笑了,上学已经很久了,从来没有看见过他笑,今天的笑容很浅,但是,就像是清晨的阳光一样灿烂迷人,今天是她这一辈子最幸运的一天。孟施,绝对是最有魅力的人,能做他的女朋友,简直是天大的福气。
第二十三章:有人对程恩表白啦
“恩,今天回家的时候你不用等我了,我有事情。”
孟施的脸上有一丝的神秘,程恩觉得放进嘴里的米饭都没有滋味了,有什么事?不用去想啊,那个女生约他去蛋糕店,一定是去吃那些美味的蛋糕。今天回家的时候,就要去做小点心,做好多,一片饼干也不给孟施吃,他不是说过他的手艺正在变得很好吗?就算是在可口,就是不给他吃,去吃蛋糕吧,那些纯奶油会让他的身材走样,他就知道是不是还和女生约会了。
地垂着头,不理他,孟施的唇边有一抹得逞的笑容,看见了,程恩的心情很不好啊,他现在也感觉到了吧,他们每天在一起,已经成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就好像是双胞胎,另一半不在身边,留下的那个人就会感到失落,无措,程恩有了这种感觉,足以让他高兴上一整夜。
耷拉着脑袋,无精打采的走出学校,孟施早早的就走了,临走的时候还梳梳头发,一脸的开心兴奋,和女生约会很高兴啊,真的会又不一样的感觉吗?程欢每次看见云云,眼睛就会放光,孟施也一样,还没有下课,就一直的看表,每天他都会从上课睡到放学,今天破例,整个下午都没有打瞌睡。不用想,就是在期待着下午的约会,丢下一句再见,跳墙就跑了。
那个女生不是很漂亮啊,孟施优雅的就像是一个贵公子,身材完美的就像是一个模特,看那住的别墅,一定家世不凡,为什么会喜欢上哪一个相貌普通的女生。不过,那个女生很会说话,很真诚,要是换作是他,他也会喜欢上那个女生吧。
都谈恋爱去了,两个最重要的人都跑去谈恋爱,他只好灰溜溜的回家,真是很无聊啊,回家的话,会有什么事情能做啊,烤一些小点心,再看看股市,不知道他的股票今天升值了多少,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事情啊,他的爱情到什么时候才能到来呢?
“程,程同学,请你等一下。”
程恩疑惑的回头,怎么会有女生叫他?站住脚,转身,看见一个跑的气喘吁吁的女生赶过来,穿着蓝色的校服裙子,一双白色的运动鞋,扎起的马尾因为跑步甩动起来,荡出很漂亮的弧线,很有活力的一个女孩,她有什么事情吗?这个女孩,他真的不认识。
女孩跑到程恩的面前,小脸上红通通的,一笑就看见两个酒窝,一对小巧可爱的虎牙,很可爱的女生啊,笑容很甜美,是他班上的同学吗?好像没有看见过啊。
“程恩,我是易心,是你一届的同学,你在A班,我是B班网球队的队员。”
程恩楞了一下,网球队的?他很少参加体育运动,每天就是上学,急急忙忙的回家,操场只有体育课才去,这个女孩告诉他这些有什么用啊。
“我知道你,你学习很棒,我想,我喜欢你这种男孩子,我想和你交朋友,我教你打网球,你教我功课,好不好?我的学习成绩很不好,我爸爸说了,要是我考不上大学,我就要找一个人嫁掉。我不想这么早的就结婚,我想上大学,你成绩那么好,做我家叫老师吧。你的体育不是低空飞行吗?我带你多做些运动,让你成为一个完美的人,怎么样?”
做这个叫做易心的女孩的家教老师?他每天回家要看着程欢做功课,还要看着股票的发展情况,孟施还要在一旁,他哪有时间去做老师教人家功课,自己的功课都做不完呢,那不会误人子弟吗?
“抱歉啊,我很忙,真的没有时间。你要是想学习,可以请一个大学生做你的家教老师,我不行。我还有弟弟要管,不可能抽出时间来。你另谋高就吧,我的体育及格就行,我没有做体坛健将的打算,差就差吧。”
转身欲走,易心比他跑得更快,在程恩转身的时候,她已经跑到程恩的前边,伸着手臂,拦着程恩不许他走,拉着程恩的手,左右摇晃。
“求你了,程恩同学,我真的不想那么早的嫁人,你就帮帮我吧,我会付你薪水。你还有一个弟弟要养对不对?我观察你好几天了,你没有打工,生活上边会不会有困难啊,不是我看清你,我把你当成偶像一样崇拜,做我的老师吧,我不会让你到我家教我的,我只是希望你放学的时候不要走得那么早,留下一个小时的时间,我的网球也要训练,你教我一个小时,我再去做网球的训练,好不好?每天只有一个小时。”
程恩的脸红了,程欢大了,他只会对着妈妈做这个动作,从没有对他做过这个动作,现在被一个同学左右摇晃着手臂,让他很尴尬,头一次和一个女生相处,他得脸有些发烫。怕引起不好的谣言,赶忙的向外抽着自己的手臂,可是,易心的手很有力气啊,死死的抓着他,不管他怎么拽,就是拉不出自己的手臂,衣服都被拉下肩了,易心还是不放手。
“你,你快放开我,要是被别人看见,这会传出谣言的。老师看见的话,会把我们叫到办公室训斥我们的。还有,你的男朋友看见了,会打死我。”
尴尬极了,这个女生好大的胆子啊,在学校里边就拉拉扯扯的,老师看见了一定会痛骂他们就要考大学了,还不知道用功,每天就知道谈恋爱,下次模拟考,要是退步的话,操行上,就要扣掉积分。
易心笑嘻嘻的,抓着程恩的手更紧了。
“我才不会害怕,谁爱看谁看,要是有谣言传出来,我就大大方方的承认,你的人品不错,长的又很帅,做我男朋友很合适啦,要是以后我嫁的人是你,大学不上了,早早的结婚我也认了。程恩,我们交往吧,你答应做我的男朋友吧,我没有男朋友,你也没有女朋友,不要拒绝我啊,让一个女孩子大胆主动的表白了,你还是不同意的话,我会很丢面子的。答应吧,做我的男朋友,你就可以教我功课了。这个办法好啊。程恩,怎么样?做我男朋友吧?”
易心半真半假地说着,吓得程恩差一点跌倒在地,交往?和一个这么大胆开放大胆的女生交往,他想都没有想过啊。孟施教了女朋友,就连程欢小弟都有了女朋友,他也要有女生追求了吗?这件事情来的太突然了,他从没有想过和一个女生交往,他有很多的事情要做,程欢要照顾,股票也要关注,孟施时不时的还来捣乱,他的心扯向三四边,分不出来交往的心啊。
“放手,放手,我不同意,虽然有些伤害你,但是,我真没有看见过你这么大胆的女孩子,哪有这样的啊,你这是在逼着我做出我不愿意的事情!”
“和我交往吧,程恩,我会很喜欢你的,你要是不答应,那就要答应我,每天教我一个小时的功课,要不然,我现在就喊,程恩是我的男朋友。”
一点都不可爱,程恩推翻易心刚才留给自己的印象,这个小女生不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小天使,而是一个泡着毒汁的小巫婆,不同意做他的男朋友,就要教她功课,要不然他就大喊,真是怕了她,袖子都被扯下来了,还不放手呢?怪不得她是打网球的,手上就是有劲。
“不要喊,我同意就行了。放开啦!”
易心松开程恩的手,小脸上是得意的笑容,看吧,她没有达不成的事情,程恩说不同意,还不是被她磨的同意了,其实,程恩是一个很不错的男生,心很软,就像是一个邻居家的哥哥,很贴心呢。要是有这么一个随和的男生做她的男朋友,她真的很愿意哦。
程恩有些气恼的拉拉衣服,现在的女生啊,怎么都这么的疯狂,那个对孟施表白的女生还是有些含蓄,这个叫做易心的女生完全就是一个小疯子,怎么沾上这么一个主?每天晚回家一个小时,应该没什么大问题,孟施以前是一下课就想回家,拉着他就走,现在他有些女朋友,一定是每天都会出去约会,根本不会按时回家了,程欢也是每天陪着云云,他晚回家也没问题。答应就答应吧,就当作是在帮忙,易心很可爱,有这么可爱的朋友陪着,也是一件好事。免得他自己孤单。
“好啦,程恩,我请你吃蛋糕,就当作是对你的感谢,我这个朋友很好吧,走吧,走吧,不要生我气啊,我会做你的好同学,你的好朋友,会锻炼你的身体,让你长得更帅。”
勾着程恩的手臂,向外拉扯,同意啦,她的目的就达到了,只要在考试的时候吊到一所大学的车尾,脱离爸爸的逼婚,那就很好啦,程恩人很好,做朋友做老师都是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