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死的恋弟情结 上————寒梅墨香
寒梅墨香  发于:2010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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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恩是一个傻瓜,孟施叹息着,他已经把程欢的道路铺好了,自己呢?等程欢有了自己的小窝,他自就要住在那?等程欢有了房有了车,他不会还要住在租来的小公寓,还要挤刚才的公车上下班吧?

  “你自己呢?到时候,你怎么办?你打算尽早的辍学打工吗?大学不读了?做一个收银员?一个苦力?以你现在的身体,用不了五天,你就会先累趴下。”

  “我要给小欢最好的生活,苦一点累一点不算什么,我打算不读大学了,念到高三就可以了,尽早地投入到工作中,就多赚一点钱,小欢的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对了,放学之后,我们去一次书店吧,我要买烹饪的书,小欢整天吃面包会消化不了,会影响发育的,我要先学一身好厨艺,才能把小欢养的壮壮的,我也就对得起我妈了。”

  孟施重重的叹息着,他到是很希望程恩的厨艺是为他学的,要是哪一天,程恩也兴奋的双眼亮晶晶的对他说,我要学做你最爱吃的苹果派,我一定会做出来给你吃,他会感激的为程恩摘到天上的星星,多希望,程恩这种兴奋的样子是为了他啊,一扫刚才的低迷,说道能为程欢做一点事情的时候,他就像是看见偶像的小女生,值得那么激动吗?

  “你不要说这些话,不要把所有的责任都自己承担起来,这个社会,不读大学是不会找到一个赚钱多又不会出体力的工作,大学你必须要读,其他的问题,我可以帮你解决。”

  就这个身体,还去做体力工作,他也不想想自己,一个感冒就会让他躺上好几天,去做体力工作他一定会把自己的身体弄坏,就算是想赚钱,也要用脑子赚钱,不是靠体力赚钱。

  “我要是在读大学,小欢还有十几年的学要上,妈留下的存款我怕不够,要不,我过几天就去打工吧,找到一个咖啡馆服务生的工作也不错。今天我们买书的时候,就留意一点吧,看看有那接咖啡馆招工,我相信,我出去工作的话,我的学费就有了,那就不会加重家里的负担了,小欢的费用就不用动,以后他要是想出过的话,也有钱了。”

  程恩是一个笨蛋,孟施觉得自己的心都叹息的快碎了,他为什么不想想他自己,为什么不看看他身边的他,把担子交出来一点,那不是什么宝贝吧,交出来一点,他会帮着他解决的。他能忍心看着程恩去给别人端茶送水,忍受别人的责骂吗?不就是钱吗?他会想办法的,这个傻瓜,只求他多关心自己一点,不要把他所有的心思都放在程恩小鬼身上,他就开心了。

  第十七章:孟施的无奈

  吃着孟施送上的午饭,满脑子的程欢,就连吃饭也有些心不在焉。

  “快吃,不要胡思乱想。”

  夹出一块排骨放到程恩的碗里,还不算是很难吃,要不是为了程恩,他才不会到这来读书,本来已经在国外取得学位,他完全可以在家每天盯着股市,看准形式,开一间公司,不断的做大变强,他的战争储备就要展开了。

  “不知道小欢吃的怎么样?我要是会做好吃的饭,就给小欢拿便当,这样就不会担心他是不是营养不均衡了,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不要因为缺乏营养困住他。”

  还是那个小鬼,看着排骨的时候想的还是那个小鬼,那上课时候他有些走思,也是在想程欢了?

  “你要是不好好吃饭,困住的就是你。那个小鬼,一定是开开心心的和那个叫云云的小女孩一起吃饭呢,吃完饭之后,还有饭后水果,一个苹果,两个人吃。”

  就是要刺激他,刺激的大一点,程恩就会清醒了。

  一个苹果两个人吃?一人一口?光想着那个画面,程恩就觉得从心里向外边冒酸水。

  “那个女孩一点都不可爱,根本配不上小欢,小欢多可爱啊,笑起来有两个酒窝,眼睛会变成弯弯的,小脸有一点婴儿肥,捏起来很软,小小的身体有牛奶的香味,抱起来很软,虽然有时候会调皮,但是,他顽皮的时候小脸上会有一种很眩目的神采,我弟弟是全世界最可爱的小孩,那个女孩又矮又胖,一点都不好。”

  他不知道吗?当他一脸迷恋的说程欢的可爱的时候,身边有一个人已经满身的黑气,全身发抖的,拿憎恨的眼神死死的瞪着他。

  看看他的样子,就好像是在说他最爱的人,一脸的痴迷眷恋,要是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说着他的爱人,眼神迷离,唇边还有一抹倾慕的笑容,只是那话里边带着满满的酸意,就像是一个吃醋的人,听见他的爱人有了别人,满心的不甘,只有诋毁才能平衡心里的不甘。

  “那是你弟弟,不是你的恋人,我已经说过了,不要试图绑他在你的身边,那会让他讨厌你。他有女朋友很好啊,你就可以做些你的事情,他也不会沉浸在丧母之痛里。你不是希望他活得开心一点吗?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搞就搞吧,不就是一个小女朋友吗?他们能玩在一起,就说明他们对彼此很有感觉,你也就不用担心他长大之后找不到爱人了。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很好。”

  为什么不看他一眼?满脑子的程欢,他呢?他就这么得不吸引人吗?为什么程恩不看他一眼?

  “对啊,他们还小,这段感情一定维持不了多少时间,他们会分班,到初中的时候,他们就会分校,等到高中大学,这个云云就不知道在哪了?一定没问题的,我就是瞎操心,小孩子,懂什么叫做谈恋爱?不过是过家家的游戏,玩玩而已。”

  想明白了,开心的挖了一大口饭吃进去,就连排骨都很香呢。

  “可是有很多的小朋友到以后都变成夫妻的,青梅竹马,发展起感情来很容易。”

  就像是他啊,想守在程恩身边,慢慢的,让程恩发现他的好,感情就自然水道渠,这也算是青梅竹马,只不过那十几年没有陪在他的身边。

  “不要让我一直的担心了,我现在很害怕小欢被抢走,他要在我身边陪着我,直到他完全有能力独立之后,再让他出去单过。一个十岁的孩子,哪有自理的本事,自己都管不了自己,不会谈恋爱的。回家我就对他说,那个云云和他不相配,不要再来往了,等他再大一点再说感情的事情。”

  专治,连感情他都要插一脚,程欢那个无理取闹的脾气,一定会和他吵起来。就说不要让他管了,他还是死死不放,自己的问题都没有解决呢,干什么对那个小鬼一再的看重?他也十五岁了,心智已经成熟了吧?为什么没有发现他身边的人每天都拿炙热的眼睛在看他,程恩是一个小白痴,算是服了他。

  “吃啊,施,你怎么不吃?啊,你怎么把你的排骨都放到我的碗里了?”

  程恩回神的时候看见他的碗里有小山那么高的金黄色排骨,可是孟施的碗里就剩几条青菜,可怜兮兮的,就好像是他在虐待孟施。急忙的把自己碗里的排骨夹出来,放到孟施的碗里。

  “你也要吃啊,排骨饭,要就着排骨吃才好吃,你都给我了,你吃什么啊?”

  满脸沮丧的孟施一看程恩关心的给他夹菜,本来有些酸疼的心,马上回暖,程恩的动作和关心的语气就像是一个小太阳,照的他全身都暖暖的,本来很低沉的情绪一下子变得高昂。

  “我吃了你的午饭,这些是补给你的。再说,我不太喜欢吃排骨,你都吃了吧。”

  又把骨头夹回程恩的碗里。按住他又想回夹的手。

  “不用再忙着夹来夹去了,你吃吧,就算是帮我吃掉。”

  “那你喜欢吃什么?下次我们不吃排骨饭了,你不喜欢吃,我自己吃也没意思。”

  “嗯,青菜。我想吃青菜。”

  程恩忙把他碗里的青菜都挑出来,都夹给孟施,自己的碗里一点青菜也不剩。

  “够吗?不够的话,我们在叫一盘青菜。”

  “够,够了。”

  孟施有些眼睛发酸,没有人对他这么毫不保留地付出,只有程恩。是他比较贪心吗?要是程恩把他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他身上,全心全意地爱着他,毫不保留,不会分给程欢一点,他可以吃一辈子的青菜。程恩是一个小傻瓜,只会毫无保留地付出,他希望他是程恩付出的对象。

  程恩笑出来,孟施人真的很好,就算他们才认识几天,可是他已经把孟施当成他至交好友,有这个朋友真好,他很博学,很有气势,虽然有时候嘴巴有些恶毒,但是,他从不会对他凶,有些和小欢不对盘,但是看得出来小欢也有些喜欢他,这是一个好现象,他不介意小欢多一个哥哥宠爱,只要不把小欢抢走,不会让小欢离开他一点,他就很好商量。

  “施,我们放学后,就去买书,然后找找有没有那家咖啡馆招工?我真的想去打工,利用业余的时间,要是小欢回家的时候我没有回家,就让他先到你家做作业,让何姐帮忙照顾一下。行吗?”

  “你没必要去的,我有办法,担保你能顺利读完大学,程欢也可以出国念书,等他结婚的时候,你会为他准备好房子,车子,还有一部分存款。”

  程恩的脸上都是不信任,那要好大一笔钱,不是说说就有的,可是孟施的话很轻松,不会是去做抢劫犯吧?

  “今天晚上,你到我的书房,我有事请和你说。放学后的烹饪书买就买,我倒是很希望以后我们两个能吃上你亲手做的午饭便当,这些,不和我的胃口。”

  戳戳青菜,米饭,米饭软的粘牙,青菜太老,排骨没有入味,他怎么吃都不好吃,就连喝的果汁都有一股添加剂的味道。

  “好,我会尽快学会做饭的,小欢要补充营养,在外边吃很费钱,要是从家拿便当,会节省很大一笔钱呢。”

  孟施满头的黑线,真的不知道要说什么才好了。算了,榆木脑袋,真不知道他的学习成绩为什么会那么好?

  丢开筷子,拿起饮料喝一口,防腐剂的味道。拿起程恩面前的橙汁,连同他的,一起丢到垃圾桶。

  “我还没有喝呢。怎么就丢掉了,多浪费啊。”

  孟施到自动贩卖机那拿来两瓶水,拧开之后递到程恩的面前。

  “回家之后,我给你榨鲜橙汁喝,这些橙汁不好,里边有太多的防腐剂,喝多了对身体不好。鲜榨的橙汁很好喝,我榨橙汁的手艺可是很高的,保准你会喜欢。”

  “我都不知道呢?回家之后要给我榨橙汁喝。”

  “好,我们放学之后就快一点买书,回家的时候我们就再吃一点小饼干,喝一点红茶,喝一点橙汁。”

  程恩笑着,想着面对很多的小饼干,蛋糕,他就想吃。

  孟施夜宠溺的看着他笑着,他的模样就像是一个看见小鱼的猫儿,适当的奖励,抓住他的小习惯,会得到他开心的笑容,看着他笑得开朗,也就放心了。

  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他哭得很惨,好像要哭出全身的水分一样,都不用擦,一直的流着,还不让别人发现,躲在程欢的背后,哭得很是凄惨。那时候,他就想抱着他,安慰他,至少在他的身边做他的依靠,他是费尽心机的留在他的身边,求得就是程恩从此以后,变得开开心心的,不会在流一滴眼泪。

  为他解决所有的事情,哄他开心,让他每天都会笑得很灿烂,这就是他的心愿。

  第十八章:和我一起赚钱吧

  程恩看着烹饪书,笨拙的做了一道金丝卷,程欢吃了一口,绝对不再吃第二口。程恩很失望的看着程欢,他辛苦了两个小时,就吃一口吗?他吃着,很不错的啊,就是有些肉老,有些咸,外观有些难看,其余的都很好。

  “孟大哥,我要去你家吃饭,何姐在家做饭吗?”

  孟施一口一口的夹着菜,抬头看着程欢,他一脸嫌弃的看着大哥做的饭菜,把碗推得很远。

  “小欢,真的很难吃吗?我吃着很好的啊。”

  这一下,可真是把程恩的自信心打击的七零八落的,满心欢喜的做着饭,可是程欢根本就不领情,他这个做哥哥的太失败了,弟弟根本就不喜欢他。

  “你去吧,我今天没有要他做晚饭,你去的话,就和他说你想吃什么。”

  眉头一皱,程欢太不知道感谢程恩了,兴冲冲的做了晚饭,可是被人弃之一边,连一句夸奖都没有。

  “哥,你也去吧,何姐做的饭很好吃,等你什么时候手艺好了,我们再吃你做的饭好不好?”

  程恩低着头,一口一口的吃着他自己做的饭菜,摇摇头。

  “你自己去吧,我认为很好吃,我和你哥要把这些都吃掉。”

  程欢才不管,蹦蹦跳跳的出去,一路小跑,一边大声喊着,何姐,我要吃红烧鸡腿,吃鸡腿。

  程恩放下筷子,搅动着手指头。

  “施,真的不好吃,你,你也不要吃了,去和小欢一起吃鸡腿吧。我怕会害得你拉肚子。”

  孟施又把一大口菜放进嘴里,露出回味无穷的表情。

  “谁说不好吃的?很不错啊,这是你第一次做饭,有些不足实难免得,但是,和我相比,这就是很美味的,我什么都不会呢,只会煮咖啡,在我眼里,恩真的很有本事。不要退缩啊,只要多加练习,你就会成为一个很好的家庭煮夫。”

  每天都会给他做饭吃,只要他回家,程恩的饭菜就会摆在餐桌上,那个画面,想着就会让他感动。

  “真的吗?”

  一度低到谷底的信心又一次升起来,等着赞许的笑脸上都是欢喜,也不是可以吃坏肚子,他没有放错盐和糖,没有把醋当成酱油,他吃这也很不错,小欢也许是嘴刁,才会吃不惯。

  孟施的回答是把菜盘拉到自己的面前,又夹了很多放到碗里。

  “快吃吧,吃完了,我还有事和你说。”

  这就是最好的鼓励,程恩开开心心的端起饭碗,大口大口的吃着饭。是不如妈妈做的好吃,可是这是他头一次做饭,很有信心呢。

  程欢小鬼,根本无视他哥哥的劳动成果,这一点,要好好和他谈谈,看把程恩打击的,他看着都心疼了。

  不知道感恩,这会让程欢变成一个自私的小鬼,到时候,程恩就会更加的头疼了。

  程恩坐在孟施的大书房里,有些吃惊的看着四周的摆设,有两米多高的书柜,上边码着密密麻麻的书籍,几乎都是英文的原装书,书桌上开着两台电脑,豪华的超大的书桌,做下去就会很舒服的椅子,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学生应该有的书房,好像是电视里演的老板,大老板才有的书房,孟施真的是学生吗?

  “施,你的书房好大啊,家里就只有你一个人,为什么要有这么大的书房?学生用不了这么大的地方吧?”

  “谁说我是学生?恩,你要了解我,走入我的生活才行啊。”

  孟施拉起程恩,做到他书桌后边的椅子上,一手撑着桌子,一手在他的身后,形成一个半圆形,圈住程恩。

  “那你为什么读书?啊,对了,就算是今天是第一天上学,你也不应该在课堂上睡觉啊,老师一直得看你,我还真怕他会把板擦飞过来砸你。你也真能睡,从第一节课就开始,一直到放学,只有课间得十分钟,午饭的时候起来,其余的时间都在睡觉?昨天晚上我们走了以后,你又出门着吗?我怎么不知道?”

  孟施一笑,拉着程恩的手放在鼠标上,让程恩的手在他的手底下,说是教程恩上网炒股,现在吃一点小豆腐,程恩的手比他的手小了一点,摸起来很细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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