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孽情痛————岿之然
岿之然  发于:2010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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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案:

  欲与情,孰先孰后?孰对孰错?

  爱与恨,纠缠交织,难解难分。

  他是他心中的孽,他是他永远的痛。

  爱过,方知情痛;恨过,方知孽深。

  “所有的事情都是一个屁,放了就好!”

  “我就算是个屁,也是你永远放不出去的屁!”

  主角:凌梓瑞,雷震坤

  第一章:冤家路窄

  1996年的夏天格外的热,8月底了,太阳依然跟火球似的炙烤着大地。

  不过,炎热的天气挡不住青春的脚步。

  一群高高矮矮、胖胖瘦瘦的大男孩儿就这么顶着正午的太阳在绿茵场上挥汗如雨。

  身着白色长衣、长裤的凌梓瑞漫步于翔宇中学宽阔的林荫道上,怀念地环视着宁静的校园。

  时光如白驹过隙,1992年拿到北京大学录取通知书时的热闹情景尤在眼前。

  如今,我已经本科毕业,成为一名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高中英语教师了。

  看到大男孩儿们快乐地踢足球,凌梓瑞感慨着青春的美好,微笑着坐在了梧桐树下的长椅上。

  从小到大只知埋头苦学的他很少参加体育运动,对足球更是一窍不通。

  他始终不明白,22个人围着一个球忙活近两个小时到底有何乐趣可言。

  有这些时间,我可以背很多英语单词、翻译很多英语资料……

  眯着眼盯着明晃晃的阳光下的绿茵场看了一会儿,凌梓瑞习惯性地推了下鼻梁上的银白色半框眼镜,低头看书。

  凌梓瑞是典型的江南水乡的男子,皮肤白嫩、眉目如画、文质彬彬。

  因为常年泡在书海里,他的身上带着浓浓的书卷气,周身都仿佛散发着淡雅的书香。

  他仿佛那夏日荷花一般清新、脱俗,似那清晨阳光一般温暖、怡人。

  炫目的阳光穿过密密层层的绿叶,在凌梓瑞脸上、身上洒下点点碎金。

  热风一阵一阵吹过,撩起他那微微汗湿的头发、衣角,与枝繁叶茂的梧桐树合奏出欢快的交响曲。

  凌梓瑞完全沉浸在知识的海洋之中,对书页上不时移动的调皮光斑视而不见,对弄乱自己头发的淘气暖风恍若未觉。

  “小心!”

  “快躲开!”

  “啊……啊……”

  伴随着大男孩儿们的惊叫声,高速旋转的足球重重砸在了凌梓瑞的左侧脸颊上,砸飞了眼镜、砸出了点点血花。

  人高马大的雷震坤如一匹骏马一般狂奔到凌梓瑞面前。

  他倒不是怕出什么事,只是不希望自己手下的“兄弟”引起不必要的纷争。

  看清楚凌梓瑞的脸之后,雷震坤有那么一瞬间的恍神。

  这是男人吗?

  怎么会有如此精致的眉眼、脸蛋儿?

  看到凌梓瑞带血的红肿脸颊时,雷震坤心里涌起了一种仿佛不小心打碎了名贵瓷器一般的愤懑感。

  “你白痴啊,干吗坐在这儿看书?不知道球不长眼睛吗?”

  雷震坤正处于变声期,嗓音如公鸭嗓子一般粗嘎难听。

  凌梓瑞捂着流血的鼻子,眨着朦胧的泪眼,努力地想要看清眼前模糊的身影。

  哪来的没家教的孩子?

  砸到人不但不道歉,还出口骂人,太没礼貌了!

  “跟你说话呢,被砸傻啦?”

  雷震坤粗鲁地掰开凌梓瑞一直捂着鼻子的手,强行将其按在椅背上,用力抬高对方染血的下巴。

  左脸火辣辣的疼、脑袋嗡嗡作响、鼻子血流不止,还要被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粗鲁对待,凌梓瑞觉得自己真是背到家了。

  球不长眼睛,你长眼睛了吗?

  你要是长眼睛了,球怎么会飞到我脸上?

  技术这么臭还敢出来踢足球,我看你是出来杀人的还差不多。

  凌梓瑞算是冤枉雷震坤了,刚才那一球不是雷震坤踢的。

  如果雷震坤存心想把球往人脸上踢,那个人保准当场昏迷、得个重度脑震荡。

  从小苦练武术的雷震坤功夫一流,谁挨他那“铜腿”、“铁脚”一下子,至少也得半残。

  “谁带纸了?”

  雷震坤环视众人,高声问道。

  围在旁边的大男孩儿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致摇头。

  雷震坤一把扯下短袖T恤的袖子、撕成大小合适的布条,堵上了凌梓瑞流血的鼻孔。

  凌梓瑞被这种蛮牛式的“照顾”弄得很不舒服。

  他心里不高兴,却因为仰着头不方便说话便没有作声。

  他只盼着这群不懂事的大男孩儿们赶紧离开,还他清静。

  “大兵,赶紧去我家跟我妈要200块钱过来。”雷震坤发号施令,“你跟她说,足球砸到人了,得付医药费。”

  “唉,我这就去。”长得虎头虎脑的章剑兵拔腿就跑。

  “老大……”小个子于云亮颤抖着手奉上一副破烂的眼镜,战战兢兢道,“我刚才没注意到地上有东西,一脚踩坏了。”

  雷震坤扫了于云亮一眼,转头对着章剑兵的背影喊道,“大兵,再加300块,得赔眼镜的钱。”

  章剑兵的脚步停顿了一下,他高声答了一句“好”,便一溜烟跑没影了。

  臭小子,小小年纪就当起了“老大”,还一副财大气粗的样子,家里肯定是土财主吧?

  虽然我的眼镜只花了180块,但是,既然你这么没礼貌、不学好,我就全收下好了。

  我一个月工资才1500块钱,被你砸一下就赚到了500块,挺不错嘛。

  章剑兵气喘如牛地跑了回来,将手心里湿漉漉的五张百元大钞奉上。

  雷震坤将钱塞到凌梓瑞手心里,厉声警告。

  “以后别坐在足球场旁边看书,今天你遇见的是我,要是换了别人,砸也是白砸,谁有这么多钱赔你!”

  一群大男孩儿连声附和,“老大”长、“老大”短地簇拥着雷震坤离开了。

  凌梓瑞偏过头看着逐渐远去的一堆模糊的人影,心道,如果不是眼镜坏了,真该看看你那张嚣张的脸是什么德性。

  9月2日,星期一,翔宇中学正式开学。

  雷震坤、章剑兵、于云亮三人被分在了高一(1)班。

  这三个人原本是邻居,从小玩到大,关系很铁,人称“铁三角”。

  三个人的身高、力气、家境是正着排,论到学习成绩,就该倒着排了。

  在翔宇中学,分配班级是有传统的。

  全年级第1名,分在高一(1)班;第2名,分在高一(2)班;第3名,高一(3)班;以此类推。

  然后,第10名,高一(1)班;第11名,高一(2)班;第12名,高一(3)班;往下循环。

  每个学生的学号,都是按照入学成绩排定。

  高一(1)班70个人,于云亮的学号是2号,章剑兵的学号是28号,雷震坤的学号却是50号,学习成绩的差距不止一星半点。

  不过,即使雷震坤的学习成绩需要从后往前数,他依然凭借着富裕的家境、傲人的身材、打架的天分、哥们儿义气等等牢牢占据了翔宇中学“老大”的位子。

  虽说是北京大学英语系毕业的高才生,第一次给70个十五六岁大小的大男孩儿上课,凌梓瑞还是有些紧张。

  更何况,两天前被足球砸到的伤还没有完全消掉,他感觉这非常影响自己的老师形象。

  凌梓瑞夹着书本一进教室,就被无数道灼热的目光烧红了脸。

  他以地道的美式英语做自我介绍时,声音一直在微微颤抖。

  一听说凌梓瑞毕业于北京大学英语系,教室里顿时人声鼎沸。

  翔宇中学只是一所江南的县级市的重点中学,升学率不算特别高。

  能够考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这种全国著名的高等学府的学生,寥寥无几。

  从1990年到1996年,翔宇中学只出了凌梓瑞这一颗耀眼的星星。

  凌梓瑞的大名,在翔宇中学以及H市可谓是闻名遐迩。

  只是,大男孩儿们都只知其名、未见其人,现在突然之间知道自己仰慕已久的“明星”成了自己的英语教师,他们的激动之情完全可以想象。

  凌梓瑞被一大群手拿本子和笔的大男孩儿们围在中间索要签名,受欢迎程度堪比当红明星。

  雷震坤冷眼看着班里热情得几近疯狂的同学,不屑地哼了一声。

  “老大……”章剑兵用胳膊肘轻轻捣了一下同桌雷震坤,小声道,“北京多好啊,他干吗跑回小县城来?”

  “一看就是个书呆子,肯定在北京混不下去贝。”雷震坤撇了撇嘴,“再说了,他在北京那种地方,能这么受欢迎、受崇拜?”

  “有道理。”章剑兵点头,“在北京是根谁都不鸟的草,回来就是个人人都捧的宝,他这么识时务,哪里呆了?”

  “被足球砸了一下,就毫不犹豫地收下了500块钱,确实不呆。”

  雷震坤仔细打量着凌梓瑞那笑意盈盈、面飞红霞的俊脸,咂了咂嘴。

  “长了一张清高、淡泊的脸,却藏了一颗世俗、功利的心,真是表里不一啊。”

  第二章:伪君子

  “我爸说,过两天要请全班老师吃饭,顺便给他们每人送份红包。”

  章剑兵笑得不怀好意。

  “你说,他会不会去、会不会收?”

  “如果他真识时务的话,肯定会去、肯定会收。”雷震坤轻蔑道,“你家先请,这个周末,我家也要请,顺带替亮子家请客送礼。”

  “老大……”章剑兵冲雷震坤竖了下大拇指,“亮子能有你这样的哥哥罩着,真幸福啊,难怪他从小就对你死心塌地。”

  “不过是多花一份钱的事,我家又不缺那点钱。”雷震坤不以为意,“你要是缺钱,尽管向我开口,我肯定帮你。”

  “暂时不缺。”章剑兵嘿嘿一笑,“有你这句话,我比拣了金子还要高兴。”

  雷震坤、章剑兵哥俩坐在教室最后排,勾肩搭背聊得热闹。

  坐在第一排的于云亮则美滋滋地捧着凌梓瑞那飘逸、隽秀的签名傻乐。

  上小学时,于云亮就知道凌梓瑞的大名,对其崇拜不已。

  他不但知道凌梓瑞品学兼优,还知道凌梓瑞的家境比自己家还要差。

  每当他因为家境贫寒而感到自卑时,就会用从未见过的凌梓瑞来鼓励自己。

  如今,知道凌梓瑞成了自己的英语教师,于云亮兴奋得直想冲到操场上跑它个20圈。

  给热情的学生们签完名,凌梓瑞发现剩下的课堂时间太少,干脆撇开教学,拿着点名簿与大家认识。

  点到雷震坤时,一声公鸭嗓子一般粗嘎的“到”,让凌梓瑞立即认出了对方。

  好小子,真是冤家路窄啊,你竟然就在我的班上。

  凌梓瑞习惯性地推了一下鼻梁上新换的银白色半框眼镜,仔细打量雷震坤。

  长得倒是俊眉朗目、修长挺拔,不像我想象中的五大三粗。

  只是,你那眉宇间的嚣张与煞气破坏了你的形象。

  臭小子,这里是学校,是读书的地方,不是你扮演黑社会老大的地方。

  学习成绩这么差,还有脸当“老大”,我真替你丢脸!

  凌梓瑞腹诽着,面上却是和颜悦色,与对待其它同学别无二致。

  雷震坤不爽地瞪着凌梓瑞,无声地表达着抗议。

  伪君子,你看什么看?

  3天后,章剑兵带着一脸怪异的笑容踏进了教室。

  “老大,你猜得没错。”章剑兵开门见山。

  “他不但来了,在饭桌上还绝不扫兴,丝毫没有新人的突兀感。”

  “我爸塞给他的红包,他也面不改色地收下了。”

  雷震坤哼了一声,鄙夷道,“都是一路货。”

  星期六傍晚,雷家一家三口在H市最高级的饭店宴请高一(1)班全体老师,于家一家三口也帮忙打下手。

  从小学开始,每次请老师吃饭,于家都是只出力、不出钱,全部沾雷家的光。

  这种事说起来有点伤自尊,但是,于家的经济状况决定了他们无法打肿脸充胖子。

  更何况,雷家人把于家人当自己人,对他们一向慷慨大方,绝不会让他们有屈辱感。

  于家人自告奋勇地到雷家帮忙做家务,于云亮则主动要求帮助雷震坤补习功课,两家关系亲厚。

  雷家、于家共六个人衣着光鲜地站在饭店大厅里恭迎包括高一年级组组长、副组长在内的13名教师。

  于云亮张望着饭店大门,一脸忐忑不安。

  “老大,你说,凌老师会来吗?”于云亮拉低雷震坤的身体,小声问道。

  “你希望他来吗?”雷震坤暗暗好笑。

  于云亮摇了摇头,犹豫了一下,又点了点头。

  “在你的心目中,凌梓瑞是不是纯洁的跟天使一样?”雷震坤笑问。

  于云亮连忙点头,欢喜道,“凌老师不但水平高,为人也亲切,教学方法很灵活。人又长得帅、脾气也很温和。哎呀,优点太多,数不过来了。”

  “同样是书呆子,怎么差这么多?”雷震坤感慨着摇头。

  “那个凌梓瑞,可比你圆滑太多了。”

  “你这么‘单蠢’,将来怎么混?大城市可是很复杂的。”

  “大不了我也读完书回来工作,像凌老师一样。”于云亮不以为意。

  在学校里为人师表,上了饭桌都是一个德性。

  雷震坤恭恭敬敬地以雪碧代酒向各位老师敬酒,心里对喝得面红耳赤、昏话连篇的老师们鄙夷至极。

  来到面色酡红的凌梓瑞身边时,雷震坤故意大声道,“凌老师,我在小学时就听过您的大名了,从小就对您非常崇拜。能够成为您的学生,我感到无比光荣。学生敬您一杯。”

  凌梓瑞在雷震坤的监督下喝掉了满满一杯白酒,雷震坤又将于云亮拖过来,叫他尽情向凌梓瑞表达崇拜之情。

  于云亮傻乎乎地说着自己的心里话,丝毫没有注意到其它老师的脸色逐渐变得难看。

  大家都是同行,你过分地表扬一个人,就是变相地贬低其它人。

  只要是人,都会有妒忌心,即使凌梓瑞与他们专业不同,照样会招来嫉恨。

  身为一个刚刚走向工作岗位的新人,身上的耀眼光芒却盖过了所有前辈,很容易引起众人的不满。

  这些道理,于云亮这个只知道读书的单纯家伙不会了解,雷震坤这个见惯了形形色色场面的少年老成的家伙却很清楚。

  他故意借于云亮之口挤兑凌梓瑞,就是不希望他有好日子过。

  凌梓瑞一直保持着得体的微笑,瞥向雷震坤的目光却是冰冷的。

  好小子,我没有得罪过你吧?

  你竟然给我来这么一招“借刀杀人”,居心何在?

  “云亮,老师很感激你的欣赏,也会努力做出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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