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华英也走来拿酒,笑问道:“近来还好吗?”苏明河淡淡地瞥他一眼,道:“很好。”施华英道:“那天没有送你回去,很抱歉。”苏明河不想提起那个夜晚,只道:“你派令管家送我,已经足感盛情。”施华英微笑,不自觉瞥向不远处的林笑,苏明河察觉他的目光,脸色一沉。施华英十分敏感,立时便察觉了,问:“你不高兴?”不知为何又解释道,“我有一个朋友曾和林总是情人,林总在意大利出过一次事,我那位朋友为救他,欠过我一个大大的人情,所以我一直对他有些好奇。”苏明河脸色和缓了些,他以为施华英也像那两个法国人一样,想打林笑的主意。但想想他的话,又更不高兴了。还有别人跟林笑做过情人?
生意场上的成功人士哪个不是人精子,施华英察言观色,立刻觉察到了什么,试探地问:“你,也喜欢他?”苏明河冷漠地瞥了他一眼:这人不觉得自己管的有点宽?施华英知自己交浅言深了,摸摸鼻子又轻声道歉。
这种没有真正生意要谈的场合,他们这种只是来捧捧场的人出现的超过十分钟,露露脸,给主人家一个面子就可以离去了。苏明河看着林笑说着话看了看手表,知道这是他打算离去的表示,将手里的酒杯放到一边。果然,林笑向那两个法国人道歉告别,回首在场里寻找他的身影。他冷淡地对施华英点点头,举步欲离开,施华英忽然笑道:“我也要走了,这种场合吃不到什么东西,一起去喝个茶怎样?”港式茶楼里都兼卖各色小吃,是品尝美食的好地方。苏明河看着施华英,不明白他的意思,但伸手不打笑脸人,还是说:“随你,只要林笑同意。”施华英便笑微微地同他一起迎向林笑。
林笑听到施华英的邀约,有点奇怪,但当然不能不给泰华的CEO面子,含笑答应了,三人同去向主人家告别,驱车离开,来到一家老牌港式茶楼。这家茶楼的葵花鸡、小笼包、叉烧酥和虾饺十分有名,从不外卖,在里面吃还需要排队。幸而他们来的不是正餐时间,人还没有那么多。施华英给他们找了个位子坐下,便自己去排队买吃的东西,坚决不要人帮忙,林笑只好和苏明河在位置上坐着等。
林笑很奇怪苏明河和施华英怎么那么熟,但一路上二人都没有独处的机会,不好问他,这时便乘机问了。苏明河向来说话是不想说的就不说,愿意说的就很直白,这回他回答的就很直白:“我跟他不熟,他说他一个朋友是你旧情人,估计是对你好奇。”林笑瞪他:“我旧情人?”难道是肖跃?他称的上情人的除了苏绍就只有这一个了,但肖跃是国际刑警,怎么会和黑社会成员是朋友?林笑问:“他好奇我,干嘛去接近你?”苏明河不答。林笑知道他不愿意说的是问不出来的,只好无奈地道:“算了,我不说你,你自己做事掂量着些。”苏明河不语。
施华英买吃的回来,林笑看他抱的一大堆,虾饺、烧麦、葵花鸡、糯米鸡都全了,不由笑道:“哇,好丰盛。”施华英也笑道:“难得有时间来这里,当然要一次吃个够本。”于是三个人便坐下开吃,吃完又静静分手,谁也没说什么。
这之后施华英便经常借故邀请苏明河出来喝茶、游玩什么的,苏明河闲暇时也不拒绝,两个人渐渐熟悉起来。苏绍和林笑都知道这件事,林笑有些担心,但也并没有再说什么。两人都知道苏明河看似很直,其实也很有分寸,香港自回归后本土的黑道便收敛了许多,苏家的背景在那里放着,施华英也不会没脑子故意做什么触怒苏家的事,他吃不了什么亏。
苏明河虽说没有刻意,但一直以来交往的男性都是乖巧可爱的类型居多,连朋友也很少有施华英这种类型的。他跟施华英现在勉强可以算是朋友,施华英对一个人好的时候,简直让人拒绝不了,虽说苏明河不怎么吃这一套(跟他哥哥太像了),但也对他提不起恶感。施华英跟苏绍有点像是一类人,但因为成长环境的不同,施华英明显阴狠许多,而苏绍则有种帝王气度,不是指霸气,而是一种让人不觉臣服的尊贵。或许是同性相斥的原因,这两个人都自觉的隔开一段距离,倒是林笑,因为苏明河的原因跟施华英也慢慢有些熟了,苏明河看得出施华英对林笑印象很好。这倒也不奇怪,林笑很是那种容易引起别人的好感的人,他有一种难得的真正的平和气度,像溪流阳光,清新干净,瓦解人的戒心。
熟悉后苏明河有一次曾问过施华英:“你说过林笑曾在意大利出过一次事,是怎么回事?”施华英倒也不瞒他,想了想,说:“大概是2007年吧,我不知具体情况,只晓得好像是林总在意大利出事,跟黑手党有关,我那位朋友通过我这里的一个线人找他被绑架的地点。那个线人所在的帮派是主要做毒品生意的。”苏明河惊怒:“绑架!?毒品!?”施华英拍拍他的手背:“别紧张,林总现在不是没事?”苏明河垂眸,想起07年的时候哥哥曾有一段时间忽然出国,撂下了许多大事,想来也是因为这个,可以想见当时情况的凶险。可恨林笑从来没跟他说过。施华英简直有透视眼睛,立时又说:“别生气,这件事知道的人很少,林总不跟你们说想来是怕你们担心。”
话是这样说,但被瞒着这样的大事,苏明河还是很恼怒,回去后好几天没有理林笑。林笑很纳闷,问苏绍:“你觉不觉得明明这断时间有些阴阳怪气?”苏绍已经对弟弟的心思察觉了一二,轻描淡写地道:“别理他,叛逆期到了。”林笑奇怪:“二十四五了还叛逆期?”但去问苏明河,苏明河当然不会说。
又过了些日子,苏明河、林笑、苏绍三个人晚上下班,乘电梯下楼,电梯下到一半忽然故障,漆黑一团,苏明河明显感到旁边的林笑全身一震。苏绍立时抱住了他,林笑声音有些不稳,但还是道:“别担心,我没事……”电梯又恢复正常,灯光亮起,重新平稳地向下降去。林笑的脸色微有些苍白,不仔细看看不出,但苏绍却握住他的手,电梯在一楼一停,立马带着他走出去,走到外面霓虹闪烁的大街上才放慢脚步。苏明河看出他们不对劲,知道他们又有事情瞒着自己,脸色难看地问道:“怎么回事?”
林笑看他脸色不对,尽量轻淡地说:“没什么,我在德国的时候,有次去意大利玩不幸被绑架,稍微有些空间幽闭症,其实早好了,是阿绍太紧张。”苏明河愤怒地踹了车门一脚,跳上车开车就走,将苏林两个人抛在大街上。林笑目瞪口呆。
苏绍番外之十年(上)
我是一个强势的完美主义者,自幼头上便笼罩着天才的光环。因为自小便在别人的称誉中长大,我一直是自负的,骄傲的,虽然这自负和骄傲因为教养的原因不表现出来,但却存在于我的骨髓血液中。
我小时候最崇拜的一个人是爷爷,他是标准的儒家所说的谦谦君子,通透睿智,智慧明达,对自身力求完美。我一直照着他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十五岁之前,我也确信自己是能够做到的。我的智商与情商都不低,做什么事情都游刃有余,在那个时候,我以为我也会像爷爷一样,完美的过完一生。我一路拿最好的成绩,留最辉煌的履历,做让任何人都无话可说的事情,让父母骄傲,长辈赞誉,同辈仰视。在十五岁之前,我是周围所有人同龄人学习的榜样和不可超越的目标。
然而十五岁的时候,我的观念忽然一夕倾覆。不是来自与外界的打击,我现在仍然自信,外界没有我应付不了的事情,而是来自于我内心自我认定的崩溃。
十五岁那年,我已经跳级将要高中毕业,并且获得了美国普林斯顿入学许可,即将离开中国。一天下午难得下课早一次,同班的几个男生神秘兮兮邀我到他们家看影碟。我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影碟,老实说,我对那些并不感兴趣,但因为即将离开的原因,对周围的都宽容了很多,不愿扫他们的兴,还是跟他们去了。在这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是更注重心灵和精神力量的原因,所以对肉体的欢娱不看重,然而那天看影碟,却颠覆了我这一认识。
那天我记得是在一个小个子男生家看影碟,他的父母不在家,家里没人。那天放的是欧美AV,男女主角清俊美艳,画面唯美惹火,不一会同看的几个男生便一个个有了反应,面红耳赤。我渐渐也有了反应,然而我忽然发觉,让我有反应是不是那个千娇百媚的女主角,而是清俊的男主角健美修长的身体。这个发现让我僵硬,欲火全消,我尽力保持着冷静镇定,随便找了个借口,仓皇离开。
那时还是1992年,人们对信息的接触面还是很狭窄,思想封闭,尤其是在蓉城这个当时还不大的城市。我很惊慌,我的阅读面已经算宽广,然而对“同性恋”这个词也不过只隐晦的知道是病态的一种。我无法接受这一点,反复验证,然而绝望的发现自己确实是。我从小到大没有喜欢过一个女生,以前以为是她们不够优秀的原因,谁知却是因为自己不正常。我难以接受这样的自己,痛苦不堪,然而这却是一场一个人的劫数,没有人可以救赎。
在精神的极度痛苦中离开中国,来到遥远大西洋彼岸,这里是另一个世界,我开始了痛苦的蜕变。渐渐接受了自己的性取向不同于常人的事实,我开始接触普林斯顿的同性恋圈子,事情既然已经无法改变,不如正面面对。
来普林斯顿留学前,母亲曾托过这里一个有名望的朋友照看我,95年的时候,她的那位朋友不知怎么怎么得知了关于我性取向的事,于是事情便捅到了家里。毫不意外的,家里掀起了轩然大波,父亲气的要死,母亲也非常伤心。寒假的时候,爷爷借奶奶的病的名义叫我回国,父亲坚持我是在外国上学学坏的,不同意让我再出国留学,我在家待了一个春节,等待他们消气。父亲倒有些孩子气起来了,一个春节都不跟我讲话,爷爷奶奶却出乎意料的表现开通,什么都没有说。
春节过完后快两个月,普林斯顿春季已经开学,父亲还是不松口让我继续去上学。我上普林斯顿其实一直拿的全额奖学金,这两年在学校里还和人合伙做生意,颇有盈余,并不需要家里的经济支持,但不想和他闹翻,便还在家里呆着。这天,爷爷在房间里和我说话,窗外忽然飘来一阵柳梢声,悠扬洒落,清澈明朗,似乎让人心都跟着明朗起来。爷爷忽然笑起来,道:“林笑。”推开窗子,向下唤道:“笑笑,这是什么曲子,很好听呀。”我也从窗子里往外看,只见楼下不远处一株飘拂的柳树下倚着个秀美的十来岁小男孩,小男孩有双异常清亮透澈的漂亮眼睛,像溪水像阳光,捏着柳哨笑嘻嘻道:“这个啊,是《消失的光年》,还有词儿呢,苏爷爷你要不要听?”爷爷很喜欢这小孩子,便邀他上楼来,还让我给他伴奏。
那小男孩站在钢琴旁边,用清澈而无邪的童音唱“每个人是每个人的过客,每个人是每个人的思念 ”时,不知为何我一向刚硬的心,忽然觉得悲伤。
那时怎么也没有想到身边这个秀美如精灵的孩子,足足小我十岁的孩子,会和我牵绊一生。
林笑是大院里另一个号称天才的孩子,我觉得他的聪慧超过了我同年龄的时候,他像通透的水晶,早春风里柔韧的柳枝,透澈美好,让人一见便心生欢悦。当初喜欢上他是自自然然的事情,而后被他喜欢,两情相悦,事情便像溪水流过山谷,理所当然的发展。我一直以为自己是那种冷情理智的人,然而那个时候在与一个比我小足足十岁的男孩子恋爱中,却时常惊讶的发现,原来我竟然也有这么多的感情,我会只为一个人的脚步声就心情飞扬起来,看到一个人的眉眼,会甜蜜的沉醉。这真是一件奇妙的事情,一个人怎么会这样牵动另一人的心呢。我竟然会喜欢上这样一个小东西,纯净、通透,只从一个眼神就能知道我在想什么,一举一动,一发一肤都这样妥帖可爱,仿佛生来就是应该被我喜欢的。
二十多年来第一次沉溺在爱情中,原来这是这么奇妙的一件事情。
上大学的时候决定读金融,是因为看到它巨大的影响力,它有力量,却相对自由,我是一个注重自由的人。然而命运却在我面前抛下了一个更诱惑的诱饵,无上的权柄,只要我放弃一部分的自由,就能得到。这部分自由就是——婚姻。只要跟一个女孩子联姻,我就可以站在这个国家的巅峰,把握着这个国家的走向和13亿多人的命运,我可以看看,自己究竟有多大的力量。我犹豫了,我知道自己不能抵抗这个诱惑,但却舍不得放弃温暖而美好,水晶般透明的恋情。林笑很快知道了这件事,干脆利落地替我作了决断,一夕欢爱,而后远走高飞,再不出现在我面前。
看着他离开的时候,我的心刀割般疼痛,但却冷静的没有出声挽留。其实在我听到这个选择的时候,理智便已经做了决断,只是自己在骗自己罢了。林笑了解我至深,我们双方都理智到冷酷,即使热恋的时候也没有说过一句海誓山盟的话,仿佛在一起的那一刻便已经准备着结束,于是双方都异常珍惜时间,珍惜在一起的光景,不吵架不脸红,坦白坦荡,点头知尾,犹如在演一场默契十足的对手戏。就像此刻,我的心明明撕裂般疼痛,却依旧冷酷的明白这是对双方最好的选择,而且选择的人是我,而不是他。他如果挽留,或许可以挽留到我,但那已经不是我了,而他也不再是他。我是因为这样的他而喜欢他的,若他已经不再是他,那么挽留还有什么意义?不若留下一个骄傲的不回头的背影,给彼此都留一个再见面的余地。然而为什么,心里明明明白,眼睛里却止不住有泪珠淌下?这是自我有记忆以来,留下的唯一一滴泪。它渗入尚留着林笑气息的双人枕后,不见了。
林笑向来是干脆决绝的人,说是离开,便彻底的离开,甚至离开这个国家,不牵扯不联系,彻底消失在我的生活中,像是根本没有我这个人。我的生活好像突然空了一大片,无意间抬头,都像一脚踩空,空落落没有着落。
派跟他最熟悉的助手杜宇到欧洲去照顾他,把事业一点点移交给他,不是为了不让他忘记我,而是这本来就是我们共有的,我已要走上另一条路了,这些交给他自然最合适。让杜宇在那边帮他,时时留意着他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的信息,不是为了监视他,我只是希望他一切都好,一切顺遂。我并没有后悔自己的选择的意思,时间若能重来一次,我仍旧会做这样的选择,只是我辜负了他,先放手,所以会一直保护他,直到他遇到下一个真心相爱的人,直到那一个人接受。在这之前,我不会先爱上别的人,不会先幸福。
苏绍番外之十年(中)
跟路倩订婚,是一件顺势而为的事情,她不爱我,也不需要我的爱,这让我觉得合适。她着魔般的迷恋笑笑,为着笑笑步步紧追,跟我订婚就是为了分开我和笑笑。这一场婚姻的交换条件,我得到温氏家族的助力,她为自己的爱情赢得一个机会。女孩子似乎都会为爱情不惜一切。
我不认为笑笑会喜欢上这种类型的女孩子,路倩在家人极度纵容与娇宠下长大,喜欢上什么便一定要得到,娇纵恣肆不计后果,比如这次订婚。这个机会甚至是她主动争取来的。但她其实也是一个极聪明的女孩,就算得不到想要的爱情,那么我也是个不错的婚姻人选,至少我不会干涉她的自由。我们双方已有默契,如果她得不到想要的,那么婚姻才会落实,就像所有的利益结合一样,理智,相敬如宾,私底下各不干涉。
笑笑毫不留情的离开,曾让路倩发过一段时间疯,甚至迁怒于我,但她终于成熟冷静起来,我时时留意着德国的消息,任绵长的思念将我淹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