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数据是删除不掉的————常安醉
常安醉  发于:2010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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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惟攸在那头笑答:“如玉哥哥要来,我就算不在家也得马上回去呀。”
  蛋,我听到如玉这名就怨念,这是大学同学根据本人相貌及姓氏起的外号,後来被小蕾等人给发扬光大了。本想在大学里被他们这麽叫就算了,谁知到季惟攸又给我宣传出去,好好的一个Collier颜就变成了颜如玉,我谢谢他八辈子祖宗!说起来Collier这名字还是凌宸起的。罢了罢了,在这被堵在去季惟攸家的高架桥上,我还是不提他为好。搅了我一天的兴致,别在搅我一时的性致了。
  心烦意乱使劲按喇叭,手一直用力压在方向盘上,拉下车窗泄愤似地大吼还他妈的让不让人过了。一石激起千层浪,积怨已久的人们纷纷拍打著车窗,骂声此起彼伏不绝於耳。
  我瘫靠在座位上,无力地透过挡风玻璃看天空。悠远而辽阔的苍穹呈现出的一片无尽迷蒙的灰色总让人感到生活无望前途无亮未来无光希望渺茫。

  做完爱後抽支烟是我这几年来养成的习惯。季惟攸扭开台灯,点上一支烟递给我。
  “惟攸。”我轻轻抚摸著他的头发。
  他毛茸茸的脑袋在在我胸前蹭啊蹭的还不忘边蹭边摸,“什麽?”
  “别动。”我按住他的肩膀,“你说我们认识都几年了?”
  “我想想看……都五年了!天啊!我老了!当年我多娇嫩!”
  “你老的话我就可以入土为安了,我都还比你大四岁……”是吗,都这麽久了……那时突然想寻欢作乐,遇见他,上了床。去了多次後发现次次都能遇见他,心里想真是有缘啊。此君在上了十次床後提出保持肉体关系。看在其脸蛋好技术好的份上,嗯……就这样了。後来才知道,他是天天gay吧游且身经百战悦人无数。悦字没打错。又:他的床伴一抓一把,最牛的时候一个月内几乎不带重样的!
  “惟攸。”我长叹一口气,“我前男友来了。可他装作不想认我的样子。我该怎麽办?”
  他挣开我的怀抱,扭过身子直视我,眸子发亮,“我爱你。”
  “可我不爱你。要爱你早百年‘日’久生情了。”
  “你爱谁?你前男友?操!你爱他有屁用,他又不爱你,他爱你早百年来找你了,过了七年才来,敢情他坐了个牢还是被妈囚禁在家?”
  我不语,也就是默认。
  “呵。”他冷笑,“你是不是要我说你,十七岁爱的人,到了差不多二十七还爱真是他妈可笑死人了?”
  凌宸,经季惟攸这麽一说我才恍悟,我和你认识十年又大半了。十六岁的八月末,高一,领城,景视区,十六中,东教学楼,二楼东数第三间。我和你在那里相遇,在那里别离。
  这天晚上我做了一个特亢长的梦,梦里我回到了那纯洁又肮脏的高中时代。说它纯洁是因为那时的我们还相信爱能够永恒,说它肮脏,是因为我居然能和同班且同性的同学发生那样的关系。我梦见那个少年站在阳光里挥著手,少年拥有如同他身後温暖日光一般灿烂美好笑容,和我们之间许许多多零零散散的过去。里面荡漾著幸福的感觉,真想让人一梦就三四年,最好不再回到这残酷的现实世界。

 


有些数据是删除不掉的-4


 ……
  “颜少扬!不要总回头说话!”自习课上的一声怒喝,打断了翘著二郎腿在和後桌聊得正高兴的我。
  “我说话又怎麽著啊?有种你告老师啊!你丫不就是一个班委吗拽什麽啊,了不起啊!”我拍案而起,直视那个人的目光。
  这是我第一次认真地看他,发现他真是如传闻中的一般。
  那时的他瘦弱得不像一个十六岁的男生,一男的瘦成这样很让人不爽。
  不过是这惊鸿一督,却让这张清秀的脸庞在我几乎平静得没有一丝波澜的内心里荡漾起了一层涟漪。
  我以为这是我讨厌他。
  ……
  “傻逼,打球!”我呼唤一哥们下楼,而平时我是直接用傻逼作他人称代词的。
  凌宸拦住我,“你这麽叫别人不好吧,大家都有自尊的。”
  我冷眼望他,“你是我谁啊你是他谁啊我叫他傻逼关你他妈屁事啊你很了不起是不?你是我妈吧管得比她还宽?你是不是要我也叫你傻逼才满意?你他妈怎麽不去死啊!”
  他无言。
  “走,不理他。”我搭著哥们的肩膀离去。
  这还只是是第一次。
  ……
  连著三节体育课,凌宸都请假在一旁。
  “哟,大姨妈来了?还是大姨爹?不错啊想不到一爷们也有生理期啊,你染色体是不是两X一Y?”
  “你什麽意思!”他站起来,立即又是一副吃痛的表情。
  “老扬,你做毛!”沙子拉住我,“人刚动的阑尾炎手术。”
  我自知理亏,带沙子走人去打球。
  ……
  那个晚上,在游戏厅耗到口袋里只剩下两颗钢蹦。
  路过一条小巷子,发现有打劫的人。
  本想无视他们,却发现被他们尖刀所逼的是凌宸。
  “拿不拿出来?!不拿老子一刀他妈的捅了你。”那几个人还在用俗套的语言威胁著凌宸的时候,我冲上去率先夺过他手上的刀迅速反捅了强盗A一刀。
  我朝发呆的凌宸大吼,“喂,打110没有?
  “没……”
  “你傻啊?!你不帮就算了还不报警,被吓呆也有个限度吧?靠,我可不想为了救你弄残一只手或者丢了条命得一个什麽‘见义勇为’的破称号,要那干啥啊,好死不如赖活著。我还没交女朋友呢我还是处呢我还没享受外边的花花世界呢……”
  “小子,都他妈聊够了没!还见义勇为呢爷马上就叫你见血,让你妈逼的勇为!!”
   那几个抢匪冲过来,忽又有一人杀出,冲上去就对强盗B裆部一飞腿,力度之猛角度之精确可让人一眼判断是高手。我和此君干掉了剩下的人。
  “俞晰?!”凌宸惊呼,“你麽在这?”
  俞晰,哦,江南区一霸,凌宸居然认识这麽牛逼的人物?
  “爷爷我来救你啦!几个月不见,功夫退步不少啊。”
  凌宸去的一声,和我说,“俞晰,四十三中初三三班,我朋友。”他又一脸不情愿地和俞晰说,“颜少扬,我……同学。”
  俞晰点点头,“我帮你们报警。”他捡起之前丢在地上的包,拿起一砖头,不,手机。那时手机在我们这群中学生中还算稀有物,俞晰骂骂咧咧地说了句操又摔残了明再弄一台後我更为惊悚,又想一霸麽,八成就真的是“弄”来的。可凌宸说,“正道来的,他爹公安局长。”
  我靠,什麽世道,堂堂公安局长的独子居然一混混头子!後来我恍悟,其实二者是差不多的。
  俞晰打完电话就撤了,凌宸看著被放倒的强盗问我,“你干嘛救我,平时不是看我不顺眼麽?就像你说的,为了救我弄残了或死了根本就不值得。”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你死了以後我和谁作对?当然,除了那群烦透了的老师。”
  “……牛逼。”
  “你这会儿脏话说的挺溜的,怎麽在班上净文明呢?我还以为全十六中就你不骂脏呢。”
  “不稀罕和你们说呗,实话和你说,我打架不比俞晰差多少的,刚才那群人一围上你就出现了,我被你的闪现搞蒙了。”
  “恩,你可以随便灭掉老路。”
  老路右手骨折。
  “滚,我不就想安静过三年高中麽,还惹著你们了,换以前你早成那摊了。”他指地上的强盗。
  “得了吧,听你瞎掰!是谁他妈的阻拦我叫傻逼作傻逼?!
  “靠,我初中时外号是傻逼!”
  “扳手腕看看?”
  他鄙夷地看著我衣服上的血红,“我不欺负伤者。”
  “你给老子爬,这是颜料!我学了十二年画!”
  “你别吓我!就你?”
  “就你还和俞晰一档次?别吓我!”
  “爱信不信!你家在哪?”
  “哦……西盛小区……你家?
  “从学校搭203路到你家後三个站。”
  “哟,不错啊,居然同路。怎地,明天一起上学和回去?”
  “明天?就你这伤能上学麽?”
  “你别小瞧人啊!今年的环城长跑前晚我可腹泻外加发烧的!上学算屁啊!”
  “你不讨厌我了?”
  “爷高兴,看你爽了!操他妈的这警车救护车终於来了,就这效率如果我伤重点国家又损失一名人才了……”
  ……
  这次事件的结果是受到公安局表彰上了报纸风光了一回和周一校会上校长的全校通报表扬(应该是报纸上写了第十六中学学生之类的或者有两面锦旗,一面送到我家一面送到学校,不然最多班主任点名表扬)和让我爸妈大抹泪水和老妈在社区里的中年妇女群再次风骚……哦不,风光了一次。
  同参与的俞晰没有获奖。四年後我在空庆大学周围的奶茶店遇见几乎没有变化的他,聊起当年这一出时,他说:“我这人得见义勇为奖?别他妈笑死人了,我应该是被人见义勇为的才对。”
  在我看来,奖啊什麽的都无所谓,不要也罢,这些都是外在的东西。
  最重要还是从这之後我和凌宸关系的改变。
  早上不再会故意晚上写一半留一半到第二天在他监视下写完作业然後甩给他。也不再处处针对、刁难他。
  因为我们成了朋友。
  这是一个异常恐怖的消息。所有人都知道我跟他合不来、我上学的意义之一就是羞辱他,可人们却看见凌宸一改平日冷漠的姿态,在放学後一拍我桌子说,一起回去?
  我答,我们哥几个要去游戏厅。
  算我一个。
  然後我们几人奔向游戏厅。
  从那以後,我和他一起上学一起迟到一起逃课去打游戏去吃麻辣烫去喝酒去租碟看片看毛片去学校天台发呆去你家我家乱疯去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晃荡,然後一起骑著小永久回家。
  那种生活太美。我的大学前三年,除了一点模特的工作也差不多就这麽过,可我再也找不到那无忧无虑的感觉和他爽朗的笑靥如花。
    ……
  次年春天校运会的时候凌宸因为天生一副好嗓子被初中某同学透露给学生会而被抓去读广播稿。
  我是三千米长跑的。虽然学了十几年画,但我是以体育特长生的身份进的十六中。
  长跑的最後,所有人,包括“跑”在第一的我都已经将近虚脱。我已经感觉要断气了,整个人恨不得能炸掉。还感觉第二名要赶上来。
  算了……跑到这一步我已经尽力了。重在参与。已经接近空白的大脑闪现出这麽一个念头。
  此时,听见广播里凌宸的声音响起。
  “一年三班的颜少扬,刚才有一位同学说如果你得第一就给你一个吻哦!”他显得很激动。
  一个吻……
  给你一个吻……
  这句话映在我的大脑,唤起了我无限的体能。
  因为好像感觉就是凌宸要感觉给我一个吻。
  事後我对这个念头表示:我他妈绝对疯了。
  不过还是因为这一句话我马力全开赢得了第一。
  这次“爱的鼓励”可能在领城十六中历史上留了个名。当然广播社被学校骂得特惨,好像有的还遭了处分,可没人供出凌宸,倒不是是因为他老同学义气,“没人知道是我念的。嘿嘿。”他说完这串我问,你小子出於什麽意图念的那段?他说,我想你不就一色狼麽,听到有一吻必然开到MAX档,立马就第一啦。可八月,当我们被困在密林里时,他坦白:“好吧,根本没人这麽写,只是我自己想说的罢了。”
  ……
  我们几个望著只停有五辆车的街道发呆。我们一共六个人。丢的那辆,是我的。这是我本学期丢的第三辆车,我娘说这辆丢了得洗一个月的碗才给买。
  “节哀顺便,车不可失,失不再来。”
  “那老路你把你车给我,兄弟有车同享。”
  “ 滚!!”
  凌宸看著我一脸扭曲的痛苦,说:“我搭你回去?这麽晚没车了。”
  “不用了,我走回去就行。”
  再三推辞之下,我开他的车到家门口,他再骑回去。
  果不其然我得跪一晚搓衣板再刷一个月的碗。
  第二天我以骑车出门的时间去坐公车,迟到。
  二次会议决定早上他骑车到我家门口,我在骑到学校。
  一个月後,我下车後说,“我洗够碗了,明天你就不能被我载著在後座上逍遥了,哈哈,可惜吧。”我也可惜没有一脑袋耷拉在我背上的充实感了。
  “恩。”他点头,“告诉你一秘密,过来。”
  “其实吧,我喜欢你。”
  我的嘴表达了我的第一想法:“神经病。你丫居然喜欢男人。”
  “嘿嘿。”他远去。
  还是八月的密林,还是他的坦白,我一向敢爱敢恨。
  我彻夜辗转难眠,我在问我自己对他到底是什麽感觉。
  答案是,我也是神经病。
  ……  
  “我陪你一起当神经病。”
  一九九九年的夏天,晴,放课後的下午,我在十六中标志性的大榕树下这麽对凌宸。
  “那交往吧。”我说。
  “恩。”
  “那……给我亲一口。”我色心大起。
  “不要脸。”
  “不要脸?那亲嘴好了。”我无耻地。
  他显得有些气急败坏,“我是说,大庭广众的,还是在学校里面。被看到的话……”
  “嘿嘿。”我露出狡黠的笑容。
  ……
  後来就是像普通恋人那样开始交往了。
  那个暑假我和他两个人拿著他攒的钱去旅游两周。非常张狂的举动,我们只给家里留了纸条,电话还是路上认识的姐姐提醒後才挠著头不好意思地去打给满世界乱找的两家爹妈,然後任性地要求继续旅游。父母拗不过,只得答应。他们大概不会想到,此时一起寻找儿子共同诉苦的同盟,在近两年後成为自己恨之入骨的仇人。
  路上看了很多风景,看到了很多很惊奇的事,结识了很多年纪比我们大的朋友,最难忘的,是在夜晚的丛林里迷路。
  我俩因不经意闯入一丛林後再也找不到回去的路,身上没有水、粮食、指南针、取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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