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豆----原瘾
  发于:2010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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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我很快就被甩了,真是很丢脸啊。不过,我现在又在追他,总有一天能追到手的。你曾经不是说,没有人能逃脱被我的温柔征服的命运吗?”
  “对了,你也认识他呀,可以帮帮哥儿们嘛。”
  “程苏,别说了!”他脸色黯淡下来,直直地盯住我。
  空气中有沉默的味道。
  “是他么,那个人,是不是肖忆杭?”
  “是。”
  “呵呵,其实我早该猜到了,只是一直等着你告诉我。”
  我愣住了,他的反应不是我想象中那样。他是猜到了,但是对于我喜欢的是个男人这件事,却没有多大震动。
  “林平遥,你怎么看我?我喜欢的可是个男人啊。你今天和我同处一室难道不害怕,万一……”我故作轻松地调侃。
  “有什么好怕的,我也喜欢男人。”他一脸平静。
  “咳——咳——”我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你,你说什么?”
  “我,林平遥,和程苏一样也喜欢男人。你听清楚了吧?”他认真的表情不像在开玩笑。
  为什么,我从来都没有发现过。
  “呵呵,我们俩儿还真不愧为一对狐朋狗友啊,连性取向都一样。”他搭上我的肩,又恢复了嬉皮笑脸。
  “谁跟你是狐朋狗友!你小子别把我和你归到一类去了。”我使劲给了他一拳,“怎么我从来不知道这件事,该不会你喜欢的人是我吧?”
  “是啊,我是很喜欢程苏你呀,可是你不喜欢我我能怎么办,只好喜欢别人去啰!苏苏,如果你说你能接受我,那我们现在就可以在一起,怎么样?”
  “呵,那我还真是受宠若惊不敢当了。”我忍不住笑。没想到,这样一个本该沉重的话题,却变成玩笑的引子,只是,两个人笑脸的背后,又隐藏着多少伤口呢?
  “苏苏,你为什么喜欢的是他,如果不是他,换成任何一个别人,也许都要好得多。”他的笑渐渐退去。
  “是啊,为什么是他,我也想要换成别人啊,可是找不到。真伤脑筋诶。”
  “笨蛋。你都还不了解他是怎样的一个人,就陷进去了么?”他的脸上满是担心,“我曾经说过,不管你做出什么决定,都会支持你。但是,我希望你能得到快乐,而那个人,我怕他不能给。24岁接管的‘丰忆’,3年就让它在同领域里跨了一大步,跻身到前三,这可不是头脑和运气那么简单。程苏,也许你喜欢是失忆时的他,可是现在的他,如果你靠得太近,恐怕会带给你伤害。”
  “是吗?可是,我喜欢的只是他,只是肖忆杭这个人本身而已。”
  谢谢你,把现实剥给我看,或许,我可以更加明白自己的道路,也可以更加明白自己的心意。
  “果然。”他轻笑了一声,“我就知道苏苏你会这么回答。”
  然后是一个拥抱,温暖单纯的拥抱。
  “所以,苏苏一定可以成功的,别忘了,我这里还有一个肩膀。”他的声音有些哽咽,“其实我很自私,支持着你,是想从你这里看到希望。我没有苏苏勇敢,那么,请你也分一些勇气给我,让我有面对现实的决心。”
  “我答应你,一定会让你看到希望的,相信我。”我拍拍他的背。这个人,外表大大咧咧,却总是缺乏安全感,心事,或许比我还多。
  真的,请相信我,也请让我相信自己。
  人生中没有那么多的一定,那么多的必然,可是,当你用一定告诉自己时,也许它就会变成必然了。即使没有,最起码,你不会丢失了你最大的财富——希望。有人说,希望越大,失望越大,不否认,希望有时是一种麻痹人的毒药,它蒙蔽了人看清现实的眼睛。可是,怀揣着希望看现实时,不管多么残酷的现实,都会带着温柔的光彩,这样,也够了。
  ***
  众人的春节一般都是在走亲访友,打牌聊天中度过。而我这个闲人虽然没什么亲又少友,但是春节过得还算不错。
  毕竟,有林平遥这个好动的家伙在,假日是不可能无聊的。
  大年初八,今天的任务是陪同林某人逛S城最热闹的购物一条街。然而这位仁兄的目的倒不在购物,而在——
  “哎,苏苏,这个鱼丸很好吃的!你尝尝嘛。”
  一串辣味扑鼻的鱼丸伸到我面前,大有不被我吃掉就呆在我面前不走的势头。
  “去去去,拿远点!你小子存心找抽是吧,明知我不能吃辣还让我尝,整个一不安好心。”
  “哎呀,忘了,嘿嘿。那我自己吃了。”他还没说完,就已把鱼丸塞进嘴里忙活起来。
  我摇摇头,这个家伙啊。
  不远处,一群大学生在搞活动,穿着醒目的校服,毫不掩饰的青春的气息。
  “林平遥,我们到别处去看看吧。”我拉住他往另一个方向走。
  “啊?前面比较热闹,去前面。”
  真是拧不过这小子,不过,我还有招。
  “怎么,你不知道吗?那边新开了一家烧烤店,听说东西相当好吃啊!”作咽口水状。
  “真的?那我们赶快去那边吧,前面一会儿再说。”他目光立刻转了90度。
  “程大哥!”一声清脆的叫声,拦住了我的脚步。
  还是,被发现了。
  “程大哥,真的是你啊!”女孩子明媚的脸出现在眼前,连阳光都失色。
  “方小姐,真巧呢。”
  她微微皱了一下眉,嗔道:“程大哥,都说了让你叫我青青了!”
  “不好意思。”我挤出一个笑脸,“青青,你还好吧。怎么,在开展社会活动?”
  她故意板起的脸立马露出开心的笑,“哪里啊。是学弟学妹们在搞寒假社会实践,我只是来帮忙指导一下的。”她的目光转向我身旁的林平遥。
  “忘了介绍,这是我的好哥们,林平遥。”
  “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呢?”她目不转睛地盯着林平遥,眼神里流露出迷惑。
  “怎么会?这么漂亮的小姐我见过的话一定不会忘记的。你应该是记错了吧。不过,能被美女认错,也是一种幸福啊!”林平遥很快地打断她的思考,露出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
  “可是,我记得见过你,好像还是很久前。”她仍不屈不挠。
  “青青,林平遥在丰忆工作,或许你在那里见过他。”
  “原来这样啊,可能吧。”方青青又看了林平遥一眼,然后转向我,“程大哥,上次说请你吃饭的,结果因为是情人节而耽误了,这次,你逃不掉了,嘿嘿!”
  年轻的女孩发出狡黠却真诚的笑。
  想恨,却让人找不到借口,还真是头疼。
  “等我一下喔!我去向他们交待一下,马上就过来。还有林大哥,你也等着哟!”她说完便轻快地向活动地点跑去。
  无奈的苦笑了一下,如果能狠心一点该多好,其实她也没那么可爱不是么,其实自己也不会比她差,其实……我并不那么自信吧。
  “方青青。”林平遥嘴里突然念出这三个字,我侧过身看他,他望着她的背影,眼里有着某种深沉的光。
  刚才我并没有告诉他方青青的名字。
  “林平遥,你是不是真的……”我还没说完,他的手机就响了。
  他回过神来,接了电话。
  等到结束了电话,他的神色已经变得与往日无异,仿佛之前只是我的错觉。
  “程苏,公司里有事,我要去一趟,真不好意思了!”
  “我倒没什么,只是那位美女——”
  “你小子,明知道我……算了,不跟你多说了,反正我跟她又不熟,你帮我解释一下就行了。”
  等到方青青回来时,林平遥已不见踪影。
  我只好帮他开脱:“他去公司了,肯定有急事。”
  “哦,没关系。”她朝远处看了看,忍不住说,“我还是觉得见过他,而且不是在忆哥的公司里。”
  “别想了,你不是要请我吗,想好去哪儿没?”我打断她。既然林平遥不承认见过她,那么必定有他的理由。
  “嘻嘻,那当然啰!”她挽起我的胳膊,“走吧。”
  这样一个女孩,对谁都像老朋友一样热情,让人难以抗拒。
  去的是一家装修大方而不奢华的餐厅。
  进门找了个位子坐下,她把菜单递给我,“程大哥,你喜欢吃什么?”
  “我没来过这里,不知道什么好吃。反正是你请,就你点吧,只要不是太辣的东西就可以了。”
  “嗯。”她很熟练的点了几个菜,最后要了两杯奶昔。
  “其实这家店最有名的不是菜,而是饭后甜点,特别是刚才点的三色奶昔,非常好吃哟!”她很兴奋。
  “哦。你和忆——杭经常来吧。”
  “也不是,忆哥很忙的,所以他来得并不多。不过,只要他有空,就得听我的安排。他也说过这家的甜品好吃喔!”女孩的脸上闪耀的是幸福的光。
  “是吗?他也喜欢吃啊,那我更得好好尝尝。”
  “对了,我忘了程大哥你也会做甜品的啊。忆哥在医院时,你不是送过红豆汤吗,正好我后来去探望忆哥了,他本来就不怎么吃甜食,所以大部分红豆汤都进了我的肚子了。程大哥,你不会介意的吧,嘿嘿,谁叫我喜欢吃这些东西呢。”
  我不会介意,你怎么知道?
  我不是圣人,我讨厌看到你这么幸福的样子。
  可是,你的幸福并不是你的错,也不是忆的错。
  那么,究竟是谁的错?
  “程大哥,你怎么不说话?你真的生气了啊。对不起,我知道那是你做给忆哥吃的,可是因为很好吃,我就多吃了些。”
  “怎么会,你喜欢我的手艺我高兴还来不及呢。”我对她温柔地笑了笑,这笑连我自己都分不出有几分真,几分假。
  她紧张的表情立刻放松下来,正好菜也上来了。
  饭桌上,她也是个绝对不会冷场的人,两个人东扯西拉,倒还没有觉得尴尬。
  “忆哥一直都好忙啊,我真不知道他这么投入是为了什么。不过,他的商业手腕还真不一般,也只有他能有这样的才能呢。”
  正低头吃菜,没看到她的表情,不过想得出那会是怎样的甜蜜和骄傲的模样。
  “我4月份就要离校,也许马上就工作了,恐怕到时候在一起的时间会更少。真烦人!”话里有些小小的不快。
  忆,你很得人家女孩子的心啊。
  “你,应该是方家的人吧.。”我抬头看着她。
  她脸微微一红,“程大哥,你知道了。”
  猜出来其实并不难。
  方盛集团的方家,和苏氏苏家,丰忆的肖家,是S城电子业的金三角。
  三家的关系,可以说微妙得很。既是竞争对手,又是合作伙伴。
  而在处理各自关系这一点上,方家应该算做得最好。苏以谟早年打下了基业,与历史最悠久的方家各分半壁江山,两家相互制约,利益上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相处还不错。而丰忆则是在这几年猛窜上来的,导致了现在的三足鼎立的局面。按照两家的个性,本不可能让丰忆有这样的可乘之机,但是丰忆就是做到了。一是由于肖家前任董事长也就是肖忆杭的父亲与方家的当家是故交,两家感情一直很好,二则在于肖忆杭的管理和经营了。
  既然与忆是青梅竹马,又姓方,再看她的日常举止,应该是方家的千金没错。
  不过,这些也是我最近看财经杂志外加询问李管家才大概弄清楚的。
  “这种事猜出来也是很正常的,你们这些名人可不像我们平民老百姓,自然是有很多人知道的。”
  我的话隐隐带刺,她脸色变得黯淡下来。
  其实我并不想和你走得这么近,应该让你知道这一点。
  奶昔被服务生用很精致的容器给端了上来。即使没有吃过,光看表面也足以勾起人的兴趣了。
  “程大哥,你尝尝喔。”她很快从刚才的阴郁中走了出来。
  口感香滑浓郁,三色是三种水果的味道,甜蜜而芬芳。
  忆,果然你会喜欢,连我都不得不喜欢呢。
  “很美味,可是于我来说太甜腻了。偶尔吃吃会不错,多吃则容易让人厌倦。”我站起身,“谢谢你今天的午饭,我得走了。”
  “程大哥,你……”她一脸无辜。
  不对你狠心就是对我自己的狠心,我只是不想让你再出现在我面前,不想,让你再来动摇我的决心。
  人总是自私的,那些说着拜托别人给自己爱的人幸福的人,不是太傻,就是出现在小说中。我一直都相信,自己所珍爱的人,一定要亲自来守护。
  “青青,再见啦。”我头也不回的走出餐厅。
  外面空气清新,所有的滞闷都一扫而光。
  深吸一口气,就让我自私一次好了。
  第6章

  第6章
  林平遥是晚上才回家的。
  他脸上有着掩盖不住的浓浓的倦意。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这一去后,比起上午,还多了一分沉重。
  “苏苏,你还没睡啊?时间不早了,赶快休息吧。”他语气平静。
  “在等你。你是怎么了?”我在沙发上没有动弹。
  “呵呵,我能有什么。不过是工作太累了,谁叫那是我参与的一个项目呢,没办法,放假还得被召过去。”
  “哦。那我先睡去了。”走进房门,忍不住回头,他的脸在幽暗的灯光里,呈现出一种从未见过的沧桑。
  你不想说吗,那就等到你想说的时候。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那个时候来得这样的快。
  想象一下一个男人喝得酩酊大醉还一手拎着一袋啤酒回来的情景,那就是我第二天晚上看到他时的状况。
  “来,苏苏,陪我喝一杯。”他居然还认得出我来,我是不是应该庆幸一下。
  “你上哪儿去了,不是一大早就出去工作了吗。怎么,原来你的工作要干成这样?”我劫过他手里的酒,扔在一边。
  “呵呵,呵——”他笑得像个傻瓜,“是啊,就是嘛。工作就——就应该喝酒,他居然不陪我喝!”
  看来他完全理解错了我的话。
  “他是谁?”
  “那我就自己喝,他不喝,他不喝是他活该!来来来,我知道苏苏你最好了,他不陪我你陪我。”他睁大眼睛,四处寻找着。“咦?我的酒呢?我明明有带回来的,难道是忘了?苏苏,你等等,我再出去买。”
  拉住欲出门的他,我哭笑不得,“还喝,你都醉成这样了还敢喝!信不信我把你扔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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