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豆----原瘾
  发于:2010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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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豆
  作者:原瘾

文案:

繁华都市中,你是否会记得童年中母亲熬煮的平凡却香甜的红豆汤?
简朴的红豆汤,只要用心,它也并不廉价。

这一篇是快两年前的作品,应该算是我的处女作。它一直处于坑的状态,是我心头的一根刺。
可以说,这篇文更像主人公的心理独白而非小说,它有很多的不成熟之处,但是最近重读,我却从中看出了一些想要表达的东西。
于是我决定给它编织一个结局,最后一章,不过三千来字,同前文似乎也有些风格上的出入,但却是我想要的结局。当初写这个东西时候的感觉我现在无法保持完整,所以,这个结局或许会有些急迫,也是一个硬伤。

除了开头有改动以及最后一章结尾是新写的外,其余内容不管好坏,均无变更。
放上来不为别的,只为求一个圆满。我总算是一个有头有尾的人,呵呵。


内容标签: 怅然若失

主角:程苏

 

  第1章
  我叫程苏。
  小小的几平米,安在一个人流较少的小巷子里,我是这家甜品铺子的主人。
  店外黑云压城,和我此刻的心情或许有得一拼。
  两年前母亲去世,这个她一直苦苦经营着的甜品铺子,便留给了我。生意一直马马虎虎,粗陋的地方,简单的甜品,在S城这样繁华的都市,的确不合时宜。
  有各式各样的饭店,各式各样的国内国外的精致甜品,谁还会记得,那童年时代母亲熬煮的平凡却香甜的红豆汤。
  如果不是在这座奢华的城市,而是在落后一点的地方,生意一定会好很多,母亲也就不用那么辛苦地赚钱来支付沉重的生活开销和我昂贵的学费。可是她从来没想过要搬,她一直守在这里,直到她生命燃尽的那一天。
  只因为那个人在这里。
  母亲不漂亮,但她于我却是今生中最温柔的存在。她做的红豆汤,香香软软,甜却不会腻。卖得也不贵,两块钱一杯,夏天的时候冰得凉凉的,消暑也解渴,冬天的时候就用小炉子一直温着,温暖还养胃。有一些老顾客在我们店一喝就是十几年,或许这也是我们为什么能勉强经营下去的原因吧。她在的时候,卖到晚上也常常会剩一些红豆汤,那些剩下的红豆汤便成了我最爱也从不会喝够的宵夜。
  很惭愧,我的成绩一直不好,高中毕业后只勉强考了个三类大学。那时母亲的身体已经不大好了,却一直只靠点便宜的中药拖着。大学的学费更是高了,我一狠心干脆不念了,坚持要帮母亲经营甜品店。莫非脑子笨的人手脚比较灵活?我做出来的红豆汤绝对不比母亲做的差,这一点倒是把我久违的信心呼唤回一点儿,当然也只是一点儿罢了。
  望着门外发了半天的呆,回过神来时,才发现原来已经开始下雪。
  抱头狂叹,打包,走人。
  走到大街上时,灯都亮了,细碎的雪花漫天飞舞,在灯光下就像各种颜色的奇异的萤火虫。有年轻的恋人走过,女孩子手里捧着鲜花,满脸幸福的样子。街道两旁的商店橱窗上,用喷雪写着Merry Christmas 。透过透明的玻璃,可以看到咖啡屋里坐满了人。
  抓了抓头,原来今天是圣诞节啊。其实现在的圣诞节对于中国人而言,已经差不多成了第二个情人节了。我24了,可是一次恋爱经历都没有过,好吧更准确一点,应该是一个女朋友都没有找过。不禁又想起隔壁店赵大妈曾经的欲言又止,也难怪,像我这个年纪的年青人,哪个不是泡妞泡得勤快,但我这个怪胎不是窝在店里就是在家里,没有女朋友,甚至连能平时约出去喝酒的朋友都很少,不让人觉得奇怪才有问题呢。
  我想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因为自己外表和经济状况而害怕同其他人交往的人,可现实总让人沮丧。我不英俊,一米七三的身高和偏瘦的身材也无法给人安全感,我只有高中学历,我经营着一家生意不太好的甜品店。我也许算得上体贴,还做得一手不错的甜品,可是,这都已不是吸引女孩子的优点,你不可能嫁给温柔体贴不可能嫁给红豆汤,你要的是能让人满足的生活,而且前提还是物质上的。那些穿着美丽套装用着迷人香水进出优雅咖啡屋的女孩子确实很可爱,可她们永远不可能走近我的生活。就好像一直喝昂贵咖啡的人,他也许偶尔会尝试一下廉价的红豆汤,就算喜欢上了,也不会从此放弃咖啡而跑到简陋的小店去每天喝一杯红豆汤。
  不甘心又如何,永远沉浸在抱怨中恐怕更加不明智,我的方向很明朗,找一个朴实的打工妹共度一生,只要她像母亲一样爱家就行了,我也一定会当一个很称职的父亲。如果找不到,就这样独自过一生吧,也没什么不可以的。
  我一直都以很真诚的态度去交朋友,可是,交到的也仅仅只是普通朋友而已。见面打个招呼,偶尔一起喝喝酒,借钱时犹豫半天最后告诉你他现在手头也紧张。不过值得欣慰的是,还有一个人,绝对可以当知己,这也许就够了。
  对了,圣诞节,我还没有问候他呢。拿出手机给林平遥发了条祝福短信,才发完,他就打了电话过来。
  “程苏,你家伙今儿怎么想得到我。这段时间公司事儿多,一直没去你那儿玩,你也没联系我,害得我担心你找了第二春呢!亏你小子还有点儿良心,我劳累的身心这才得到了些安慰。”一接通电话,那人就开始聒噪。
  “您可真辛苦了,我在这儿向您赔个不是!我只是不想打搅你啊,万一你正跟哪位美女约会,我不知好歹一通电话,说,哎遥子,来我这耍耍,那我不成了千古罪人了吗!”
  “程苏你就别开我玩笑了,什么遥子,还窑子呢!别说跟美女约会了,我这段时间连跟老妈约会的时间都没了。今天圣诞节居然还要加班,真不是人过的日子!”那边的林平遥义愤填膺。
  他在S城有名的电子公司上班,前途比我好得多,但是从来都不会把我当成另一类人来看。就像他会和我提今天哪个美女好像对他有意思,明天工作上遇到了什么困难,纵然他提到的我没有,也许这辈子都没机会拥有,但如果和朋友说话还要想着措辞,那朋友还有什么意思。他的这种率真和热诚,我很珍惜。
  “好了,你也别抱怨了,大不了你忙完了我做好吃的慰劳一下你嘛。”不知不觉已经快走到家了。
  “你说的啊,我就知道我们的苏苏最好了!来,啵一个!哎对了,我妈那边有个远房亲戚,女孩子,人不错……”
  雪花落到了我的刘海上,我抬头想甩掉,却愣住了。
  “程苏,你有没有在听啊,怎么半天没反应啊?”
  “程苏!”
  “哦,我突然有点事,先挂了。”
  在离家门口不远的地方,蜷着一个人。或许是听到我讲电话的声音,在我抬头的时候,他正望着我。在飘着雪花的圣诞夜晚,他的眼睛就像寒星一样明亮,让我有片刻失神。
  我无法形容看到他时的感觉。周围不太亮,他的脸上还留有污迹,不过依稀可以看出是很漂亮的轮廓,特别是那双眼睛,明亮的,好像夜色中闪烁的宝石。他穿得很少,衣服也有些破烂,就像路边常见到的流浪汉,不过还是个好看而年轻的流浪汉呢。就算在这样的情形下,他也不会让人去产生同情可怜的感觉,因为他的神情是平和的,纵然有些落拓。
  等到他看我的眼神变了,我才意识到自己刚才居然盯着一个陌生人看了那么长时间。我笑了笑,又甩甩头发,继续向前走。或许我对他有很不一样的感觉,可是,人生中总会有很多美丽的邂逅,但也只是邂逅而已。我的生活如此,我不是超人,贫穷平凡如我,这种美丽的邂逅多了,便是奢侈。况且于那人,他也不一定和我感同身受。
  因为是回家的必经之路,我不得不路过他。经过他身边时,感觉得到他在发抖,不知道为什么,我停住了脚步。都说了我不是超人了,可还是敌不过自己的心。有时候,有些错误,人一辈子都改不了,不知道这是人太过愚蠢的可悲,还是人太过执著的可爱呢?
  微微叹了口气,我面向他,伸出了手。
  我不知道,那时我伸出了自己的手,命运也向我伸出了手。
  他看着我,一动不动,眼神还是那样的平和。我有点好笑,“喂,今天可是圣诞节,还下着雪呢,会很冷的诶。我今天没人陪,正好你现在坐在我家门口,真有缘啊,今天我们就一起过吧。”
  “不要想啦,你看我这样也是穷鬼一个,不过我也没那胆拐卖人口,你看看我们的体型,我想你也不会觉得我有把你制服然后卖了你的可能吧。”
  “我可是难得好心一次的,平时那些陌生人想进我的豪宅都没机会啊,今天圣诞就当做好事便宜你了。对了,我还会煮很好喝的红豆汤喔!”我指了指前面旧陋的我的家,对他露出一个自我感觉良好的微笑。
  “你笑得真丑。”他站起身,拍了拍衣服。向前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
  “不过还算可爱。”
  “……”
  “走吧。”他朝我扬扬眉,“你不是邀请我去你家么!”
  我突然觉得今天好像有哪里失策了。
  ***
  小却干净明亮的屋子,那是我生活了24年的家。
  我把从店里带回来的剩的红豆汤摆在桌子上,打开盖子,还微微冒着一丝热气。接,我听到了咕咕的声音。
  回头看了早已不客气地坐在了沙发上的他一眼,我忍不住笑。
  他饿了,虽然脸上是有些骄傲的神情,可是在看到我回头时,脸还是红了,衬着他有污迹的脸,让我觉得有些愉悦。
  “我现在就做饭,你如果饿了我把这些红豆汤热热先给你垫垫胃。我刚才就说了我也是穷鬼一个,所以也没什么好的吃。不过你遇到我还是很走运的。”
  “啰嗦!”
  当我把两碗加了蔬菜和肉丝的面端出来时,一小桶红豆汤已经差不多见底了。他专心地喝着,一脸满足的表情,就好像吃了什么山珍海味一样。我的心止不住颤了一下。我好像看到了许多年前,那个端着碗喝着妈妈从店里带回来的作为宵夜的红豆汤的我。
  “你发什么呆啊!”他的碗还没放下,声音底气倒还足得很。
  “我哪有。”
  “刚才在外面也是,发了半天的呆,你是不是有什么毛病啊?”
  “我是有毛病,要不然才怎么会把你这个家伙捡回来!”
  “明明是你邀请我的,你好像记错了。”他说完便伸手端过了我给他的面。
  吃了几口,他突然抬头看看我的碗。
  “为什么我的碗里肉好像比较多?“他很认真地盯着我说,”为什么我的面里还一个荷包蛋?”
  “我不爱吃肉,蛋是你作为客人请你的。”
  “怪不得你长得这么小呢,原来是因为偏食啊!不行,这可不好。”他跑到厨房,只听到乒乒乓乓的声音,就看到他拿了一个盛汤的大碗出来。他把两碗面倒在一起,拌了一下,又把完整的荷包蛋弄碎,对我得意地笑了下。
  “这样就好了,我们一起吃吧!”
  他明亮的笑容有点晃眼。
  不过。两个人凑在一个碗边吃面的感觉貌似也不错。
  吃完后,他便被我推进了厕所洗澡。他脱下来的脏衣服,虽然破了,可看料子却不是便宜货。看他的举止和神情,也确实不像真正的流浪汉。难道他是离家出走的贵公子?我把他照顾好说不定还有赏金呢!不过看他的年纪也应该和我差不多,这么大人了应该不像会离家出走的样子。
  正想着,他洗完澡出来了,身上穿着我的旧睡衣,外面套着我去年冬天狠心买的一件黑色厚羽绒服。我的衣服在他身上好像完全不合身,袖子裤腿都短了,不过好在他虽然很高,却不胖,衣服还是能套进去的。黑色衬得他洗净的脸更加白皙,纯黑色的瞳仁更加夺目,薄削的嘴唇,英挺的鼻,我才发现他原来他是这么英俊的一个人,衣服穿在他身上就算不合身也比穿在我身上强一百倍。幸好,我抚了抚胸口,感谢上苍我不是一个女的,要不然我今生注定要为这个人相思一生了。
  “你衣服太不合身了,我真不知道身为男人怎么会有像你这样身形的!”他一开口,我便立刻觉醒,这个人披着天使的外衣,却有一张让人憎恶的嘴。
  “有的穿就不错了,同志!”我瞪了他一眼,他看着我,突然眼神移开,不说话了。
  “哎,我叫程苏,工程的程,苏州的苏。你呢?”
  “不知道。”
  “喂,你以为你是谁呀,名字都不愿意告诉!难道你看不起我,太没有良心了吧你!”
  “不是的!我是真的不知道。我在一个公园的角落里醒过来,发现自己什么也不记得,身值钱的东西也没有了。但是我身上戴了一个挂坠,上面写了个肖字。所以,你可以叫我忆。”他望着我,眼睛里满是真诚。
  我想我是真的很难抗拒他的眼神。
  “失忆了,不会吧。“这么戏剧性的事居然发生在了我周围。
  “我没有骗你。我醒的时候头特别疼,好像是被打过。不信你看看,我头上的肿到现在还没消呢。”他弯下腰,把头凑到我面前,动作很急,仿佛我的信任对他来说很重要。
  确实,他后脑勺还肿着,好像是被硬物击打过的痕迹。他头离我很近,可以闻到他发间洗发水的香味,我一时有些心慌,轻轻推开他,“我相信你。”
  “其实我也可以随便编一个名字,反正你也不认识我,而且我又不可能总呆在你家。但是,我就是不想骗你,从一开始,我就觉得你是个很好的人。”他突然这样认真地说话,我有些无措。
  “我……你可以一直留在这儿的,直到你找到你的家人为止。我会帮你。”
  “真的吗,小苏!谢谢你!“他又凑上来抱了我个满怀。
  小苏,自从母亲去世后,就再也没有人这样叫过我。林平遥一直喊我程苏,有时也喊苏苏。
  “那么,我今晚要睡在哪里?亲爱的小苏。”
  “你睡沙发,我睡床。”
  “沙发很硬诶,而且会很冷的。”
  “难道叫我睡沙发?”
  “当然不是,我们就挤一床睡吧。”
  “不好。”
  “为什么不好?”
  “我不习惯和人一起睡。”
  “不是吧。那你以后结婚了还要和老婆分床睡啊!”
  “那不一样。”
  “哦,我明白了。小苏,你是嫌我吧。没事,我就睡沙发好了。”
  “没,挤一床就挤一床吧。”
  “我就知道你不会那么狠心让我睡沙发的!”
  “你能不能先松开我再说!”
  “好,那我先进房间了啊。”
  两个人躺在一个被窝里,觉得很不自在。也许是累了,忆躺下没一会儿就睡着了。看着他安静的睡颜,我的紧张就显得很可笑了。
  呵,我真是的。
  他的体温比我的高,很温暖。放下心来入眠,居然是一夜无梦。
  早上6点,生物钟准时把我叫醒。身旁不再冰冷,而是一个柔软而温暖的怀抱,一时间,我竟有些贪恋这样的早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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