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致信一边吃著甜食,一边奇怪,「我什麽时候这麽爱吃甜的东西了?」
宋源清醒的最後一个画面是,苏致信挖了一块栗子糕送到他嘴里,他张口吃了,饶是醉到找不著北,还是有几分惶恐──他竟然亲手喂我啊!
那栗子糕非常细腻,也非常甜。
苏致信看著宋源含著半口还没来得及咽下的栗子糕,「扑通」一声歪在桌子上,伸手拍拍他的脸,不醒,再拍拍,这小子居然打起酣来了!
嘴里含著东西睡觉很危险,苏致信是学医的,自然懂得这个道理,可偏偏宋源是叫都叫不醒了,沈吟片刻,只得出去洗了个手,回来扳著宋源的下巴,捏开他的嘴,伸手将他嘴里的栗子糕掏出来。
宋源喝了酒,嘴里温度很高,一条柔软滑腻的舌头,乖乖的卧在嘴里,苏致信手指伸进去,坚硬的牙齿扫在他的指腹上,喝酒都没变色的脸,突然红了。他飞快的掏出那块栗子糕,用饭店里小湿毛巾擦了擦手指,洁癖的苏大法医,竟然没有想起来要再去洗手。
他见宋源睡的沈,想了想,自己掏了腰包结帐,架起睡死的人,扔进一辆计程车里,说出了自己家的地址。
没办法,现在要从宋源嘴里问出他家的地址,基本上已经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了。
苏致信以为宋源酒品好,喝醉了只是睡觉而已──他可太小看宋源了!
第五章
宋源好像有感知似的,一进家门,就闹了起来,拉著苏致信没完没了的傻笑,「哥,哥,你!亲哥!」苏致信哭笑不得,嘴里胡乱应承著,动手就扒他衣服,宋源双手捂住胸部,做娇羞状:「死相!你想干嘛啦──」
苏致信额头上迸起数根青筋,怒瞪。
宋源哈哈大笑,「啊哈哈哈──逗你玩!」
这扁毛小畜生!苏致信暗骂,沈著脸说了一个字:「脱!」
宋源特别听话,一件一件的脱了衣服,光著身子,盘腿坐在地板上又把衣服一件一件的叠起来,叠得还特别一丝不苟,叠完,摆成整齐的一叠。边叠著,边傻乎乎的继续笑。
苏致信看著这小王八蛋,觉得就算把自己一头黑发全剪下来,变成黑线贴在脸上,都不足以表达此刻心情之万一。
他架著宋源到浴室,放好水,把人扔进去,宋源见了水,闹的更加厉害,劈里啪啦一通扑腾,苏致信浑身上下被他浇的湿透了,只得自己也扯了衣服,进到水里,草草给两个人都洗了洗,不知道为什麽,心里总觉得慌慌的,赶紧跨出浴盆,出去拿干净的睡衣。
宋源见他要出去,马上不依了,拉著苏致信的手,就是不松。苏致信简直要恼羞成怒,骂骂咧咧的挥开他,等拿了睡衣回来,竟然看见宋源可怜巴巴的靠著浴盆壁掉眼泪呢!
真的是掉眼泪,他脸上没有表情,也不哭出声,一大串一大串的眼泪哗哗的向下掉。
这可不得了,宋源是什麽人?宋源是被人打了一枪,硬生生从骨头缝里撬出子弹来,哼都不哼一声的人,这会儿居然掉泪了!
苏强人再强也慌了神,连忙扑过去,把那小祖宗从水里拎出来,宋源立刻赖在苏致信身上,特别委屈的说:「哥你骂我,呜呜呜,呜呜呜……」
苏致信快气的晕过去了,但也只得耐著性子,轻声细语的安慰著:「没有,没骂你,听话,快擦干了穿上衣服。」
宋源醉得浑身发软,树獭一样扒在苏致信身上,苏致信半托半抱,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这小祖宗收拾干净,扔在床上,回头看看自己,又是一身大汗,只得回去再洗一遍。
苏致信一向是独居,两室一厅的小房子,一间卧室,一间书房,书房里面并没有床,沙发则非常小,他一米八的身高,实在躺不下,没办法,只得睡到那醉鬼旁边。
刚一躺下,宋源就钻了过来,苏致信一推开他,小畜生就瞪著水汪汪的眼睛,嘟著嘴唇,特别委屈的看著他,苏致信被他一看,心里也软了,加上自己也困得很,稀里糊涂的被宋源钻进了自己怀里。
苏老师抬手摸摸宋源那一头毛茸茸的软毛,搂著那个热呼呼的脑袋,睡著了。
宋源睡醒的时候,苏致信早已出去上班了,天很黑,窗帘拉得严严实实的,外面有下雨的声音传来。
他头疼的很,随手在床头一抓,抓到了一杯鲜榨的橙汁,咕咚咕咚的喝下去,环顾四周──这是哪里?
床头摆著几本医书,房间像手术室一样整洁。宋源一向是个聪明孩子,马上意识到,不得了啊,这竟然是苏致信的家!
宋源赶紧爬起来,挠著睡成鸟窝一样的头发,把这间小小的公寓转了一圈,没见到苏致信的影子,只有桌子上摆著汤和小菜,还有一碟五颜六色的蔬菜什锦炒饭。
筷子下边压著一张字条,宋源将那字条抽出来,上面几个字写得很是张牙舞爪,嚣张跋扈:「小鬼,你的衣服我洗好放在床头了,早饭用微波炉热过再吃,吃完记得洗碗,别忘了把床整理干净,另外,你还欠我一顿饭!」
宋源莫名其妙,我昨天不是已经请你吃饭了麽?忽然又想起什麽来,翻了翻自己的钱包,里面一打票子,一张不少,顿时悔的肠子都青了──明明要请人家吃饭,偏偏自己醉的人事不知,竟然让被请的人掏了腰包!
宋源悻悻的盛了一碗汤,忽然又高兴起来了──这麽说来,我还能和他一起吃饭了!还没高兴完呢,又唾弃自己,他妈的,我高兴个屁呀!真是贱骨头!
宋贱骨头把汤全部喝光,饭全部吃光,菜全部扫光,犹自意犹未尽的舔著嘴唇,又拖拖拉拉的洗碗,收拾床铺,当房间恢复成手术室一样整洁之後,终於没有理由再逗留,这才一步三回头的走掉了。
这之後的几天,宋源不知道为什麽,干什麽都觉得特别劲头十足,眼角眉梢带著喜气,小易和阿梁见他这样,生怕他有什麽不正常,反而更加陪著小心。
私底下小易问阿梁:「大哥是不是恋爱了?」
阿梁嗤之以鼻,「哪个会脑袋坏掉了和大哥恋爱?」
小易如临大敌的捂住阿梁的嘴:「嘘!可别瞎说,小心大哥听到了。」
阿梁撇撇嘴,不置可否。
不过话说回来,宋小朋友在恋爱方面还真是干净单纯的如同一张白纸。
他十四岁就出来混,开始的时候在最底层挣命,过了今天没明天,自然没有闲暇风花雪月,後来聚了一帮兄弟,大家到底都是热血少年嘛,整天为了地盘、为了货、为了扬名立万,今天砍人,明天被砍,後天又被抓进局子里去了,「忙」的脚不沾地,自然更没工夫谈恋爱。
更何况,估计没有哪个女孩子被宋老大凶光毕露的两只眼睛一瞪,还有和他谈恋爱的兴趣。
近来宋源却偏偏变得面带桃花,连眼神都湿润了些,无怪乎小易觉得奇怪。
宋源有时候也贩卖一些毒品,但不走私毒品,这个风险太大,一旦被抓住,是绝没有活路的,不过他也走私烟酒什麽的,甚至包括眼影唇膏。
既走私洋酒,那经手的大多是好酒,自从那天知道了苏致信深不可测的海量之後,一直留了心,这天刚好得了一瓶上好的义大利Amarone干红葡萄酒,赶紧屁颠屁颠的打电话给苏致信,两个人都爱那杯中之物,当下一拍即合,说定了下班就见面。
苏致信下了试验台,走出研究生楼,就看到宋源正蹲在路边一架子蔷薇花墙下面,低著头抽菸,手边还摆著一个空的可乐罐,接著菸灰。
宋源正抽的享受,忽然觉得一片影子落在自己身上,一抬头,苏致信正站在面前,脸上带著似笑非笑的表情,望著自己。
初夏时节,天色黑的晚了,下午六点锺光景,微微有些倾斜,稍许带上金色光晕的阳光,四十五度角斜斜打在苏致信脸上,他穿一件淡蓝色的短袖衬衫,没有系领带。衬衫非常合身,裹住他看起来就非常有力,但不失清瘦的腰部。
苏致信肩头和脸上带著金色的光晕,微微一笑,说:「黑社会都是这麽闲的麽?三天两头往我这里跑,你都不用做事?」
宋源正在看著苏致信愣神,惊醒一般「啊」了一声,很有几分尴尬,「咳咳,这个……倒也不是。」又问:「今天想去哪里吃饭?」
苏致信笑了笑说:「先别忙著吃饭,酒拿出来看看。」
宋源献宝一般从背包里拿出酒,苏致信接过去,半天说了一句:「好酒。」
声音不大,也没什麽感情色彩,依旧是一副面瘫的表情,可宋源听了,简直如闻纶音佛语,登时笑得连眼睛都亮了起来,如果他是犬类,尾巴肯定摇了起来。「对吧对吧,我说是好酒了吧!」像个邀功的孩子。
苏致信把酒放回宋源手里,说:「你还是下次再请我吃饭吧。」
「哈?」宋源傻眼了,「为什麽啊我这麽远跑过来我多不容易啊你说下次就下次啊你,你你你你凭什麽啊……哼!」
苏致信恶劣的笑:「这次还是我请你。」
这个人到底是怎麽回事啊!
苏致信说:「好红酒就要配肉食,我以前和院里一个学中医的澳大利亚留学生学了一道香草羊排,澳大利亚人做的羊排,最是地道。」
宋源心中暗想,这个缺了大德的苏致信,好话从他嘴里说出来都能把人气个半死,这算不算是一项超能力呢?半晌不知道说什麽,憋的脸通红,憋出一句话来:「哼,知道,澳大利亚嘛!」
苏致信很配合的点头,「对对,澳大利亚,骑在羊背上的国家。」
他妈的,他以为他是中学地理老师麽?宋源狠狠在易开罐口按灭了菸,将罐子拿起来,顺手扔进了垃圾桶里。
苏致信嘲笑他:「呵呵,第一次见到这麽爱护环境,有公德心的黑社会。」
宋源嗤之以鼻,「你才见过几个黑社会?」
苏强人不屑:「老子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饭都多。」
「老头子哦──」
「你他妈的活的不耐烦了是吧!还想不想吃羊排了?」
「想,想!」宋源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从来不吃羊肉的。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骂来骂去,拉拉扯扯的走出校园,完全没有注意到身後尾随的一群神情诡异、手里高举手机、满脸通红的呼朋引伴、嘴里说著什麽「女王受」「忠犬攻」「年下」等等火星语的女孩子。
宋源将车直接开到超市,两个人一起推著辆购物车,宋源好奇的四处打量,苏致信问他:「别告诉我你真的从来没有来过超市?」
宋源振振有词的说:「你见过逛超市的黑社会麽?这是中老年欧巴桑才会来的地方。」
苏致信「哦」了一声,「中老年欧巴桑麽?」语气平静,表情一如既往的面瘫,只冷冷盯了宋源一眼,这一眼只持续了不到两秒锺,宋小朋友顿觉一阵凉意顺著自己的脊梁骨爬上来,赶紧老老实实的闭嘴。
宋源一边跟著苏致信挑羊排,一边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这种预感十分的难以言表,但基本上等同於母鸡遇见黄鼠狼、耗子遇见猫、瞪羚遇见狮群──之前的预感。
我要被这个家夥吃定了!
野生动物一般预感都比较强烈准确,所以宋源的预感也是同样。
两个人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苏致信领著宋源走进自己那套整洁有如手术室的公寓,换上拖鞋,也递给宋源一双,宋源撇著嘴接过来,心中暗暗数落著苏致信的洁癖,拿过拖鞋一看,居然是双新的──当然了,如果这鞋上面没有米奇和米妮接吻的卡通图案,就更完美了。
宋源嘴角微微抽搐著换上拖鞋,鞋底很厚软,踩在苏致信家的木地板上,「咯吱」作响。
苏致信把带骨的小羊排略微切开,用黑胡椒、粗盐、橄榄油腌上,又洒上迷迭香的碎末,挤了半个柠檬的柠檬汁洒上,搅拌均匀,将容器用保鲜膜包好,一连串的动作非常安静熟练。
他回过头来看著斜倚在厨房门框上的宋源,偏了偏下巴,「这个需要腌二十分锺,我先去洗个澡。」
宋源说好啊,我记著时间好了。苏致信往外走了两步,回过头来,脸上带著特别严肃认真的面瘫表情,问:「源源,你要不要一起来?」
「咳咳!」宋源一口气没出匀,被口水呛到了,咳的炙肺煽肝的,连声说:「不用了不用了,真的不用了。」咳完了抬头,非常凶猛的说:「别叫我源源!」
苏变态露出大家都很熟悉的淫笑,「砰」的一声关上浴室的门,一秒锺之後,一阵走调的歌声伴随著「哗啦啦」的水声从里面传出来。
歌唱得非常走调,歌词咬的却很清楚:「我光著膀子我迎著风行,跑在那逃出医院的道路上;别拦著我我也不要衣裳,因为我的病就是没有感觉──」
宋源听著,冷汗就流下来了,不愧是活生生的变态怪医唱的歌啊,不过,这歌,适合苏致信这样的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唱麽?
他刚刚看著苏致信,安静的站在厨房的流理台前,一丝不苟的切菜,腌肉,打果汁,几乎让他有种家的温暖感,可偏偏他开始失神,继而神往的时候,这人马上就像换了个灵魂一样,当真让人大跌眼镜。
天知道苏致信这次是被冤枉的,他站在莲蓬头下,心中也是说不出来的怪异,刚刚明明是非常认真的想问宋源是不是要一起洗。他不知道自己怎麽会问出这样一句话,只是心里就是想问,於是就问了;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麽张口就叫那小子源源,也只是心里想叫,就这麽自然而然的脱口而出了。
可宋源的反应那麽强烈,让他开始有点恼火,於是水开得更大,歌唱得更响,调跑得更远。
苏致信一向是个行动力非常强的人,平日里为人处事,很有几分庄子的「自在」神韵,行动基本上反应内心,想做什麽也就做了。他鲜少迷茫不知所措,他脑子里的东西,一向是分门别类,归纳总结,收拾得井井有条,他很乐意闲暇时候就整理整理它们,一条条的总结完善,琢磨透彻,最後存入大脑。
就像刚才那样,他想问什麽也就问了,现在站在莲蓬头下面,总结起来,只觉得这是很自然的一件事:
问:我为什麽问他要不要一起洗?
答:因为我觉得洗完澡吃饭更加有胃口,而且今天天气很热。
问:我为什麽要关心他有没有胃口?
答:因为我想对他好。
问:我为什麽想对他好?
答:因为那小子是宋六那个老头的儿子。
脑中的逻辑思辩到此为止,苏致信心安理得的擦干身体,套上一身宽松的衣服,打开浴室门,看看表,刚好二十分锺。一如既往的精确。
宋源正状如动物园笼子里的狼一样,在房间里来回兜圈子,看见苏致信施施然的出来了,一步窜到近前,龇龇牙,露出一口白森森的锐利牙齿,说:「苏大哥,你还知道出来啊,我都快要饿死了。」
苏致信听见宋源一声「苏大哥」,叫的他心里的恼火渐渐小了下去,挥手拍拍那个毛茸茸的巧克力色脑袋,「就知道吃!」
宋源夸张的「嗷嗷」怪叫,屁颠屁颠的跟著苏致信进了厨房。
那晚的酒很甘醇,喝到口中芳香浓郁,果香中略带可哥香,口感非常丰满;小羊排也很嫩滑,煎的火候刚刚好,金棕油亮的色泽,配著法国黄芥末膏与香草醋混合的调味酱汁,居然一点都感觉不到羊肉的膻味。
以宋源的酒量,这区区半瓶红酒,是绝不至於醉倒的。可当他透过那杯深红宝石色的红酒,看著苏致信在灯光下,因为没有戴眼镜而显出几分温柔的脸时,居然觉得脑子里微微的眩晕了一下。
两个人话不多,虽说是在家里吃饭,可毕竟西餐和中餐不同,到底要讲究一个文雅,不像中餐,到了酒桌上,一定要吆五喝六,唯恐不够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