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雷米————no_mind
no_mind  发于:2010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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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雷米(一)
我开着车到处在寻找雷米。
我心急如焚,愁肠百结。雷米去哪儿了呢?
他的手机在响,他的电话不断,他的邮箱挤满了邮件,他的拳击套还在这,咖啡杯上还有他的指印,他的枕头上还有他的气息,我身上还有他的唇印,可是他怎么就消失了呢?跟据物质不灭定理,一个物质的人是不会真正消失的,至少有一个时空刚好接纳了他,那么那个时空在哪?雷米你在哪?
眼前一片雪亮,我的车飞了起来,那一瞬间我才看到了他,哦,在这儿,我也在这儿。北京国际机场。
咱乃凡夫俗子一个,既然是凡人,就不免有着凡人的弱点__饱食思淫欲。又既然挣的钱足够我思淫欲,人就开始贪婪,直想阅尽人间春色,揽尽天下俊男美女。只是我的时空有限,所以我不得不高度警觉,搜寻着身边每一个稍纵即逝的机会。此刻就有点机会的味道。
坐在我隔壁桌的几个女孩正在旁若无人叽叽喳喳地在化装打扮。她们发现我在欣赏她们时,声音就更娇嫩起来,故意地卖弄着风情。我在想要不要去恩宠她们一下,留个电话。又想,今天是来接老婆孩子的,可别误了事儿。我正犹豫着,忽听她们中有一人叫道:“哇,帅哥”!其它几个也应和着说:“哇塞!帅呆了。”我以为说我呢,却见她们的眼光全部齐刷刷地望向走来的一群人。
两个老外显然已过了帅哥年纪,两个黑发年青人中,一个稍矮一点,戴眼镜,也还潇洒,但称为帅哥是对不起人的。另一个高个穿白T 恤衫休闲裤的男孩倒可以称得上帅哥。
他们走近时,我仔细看那帅哥,发现真是个少有的尤物,单就那副在健身房打造了多年的身材就是一个亮点。这种身材,虽然在好莱坞影片中见得滥多,但在北京机场见到还真叫人饱眼福。那紧身T恤裹着的胸肌肩三头肌叫人想着男人的坚实命运应该如此,那笔直的腹和弧线优美的臀就让人想入非非了,但那剪得短短的寸头,和吸饱阳光的皮肤,又扼制了你的淫念,让你联想到健康,阳光,和海天一色去了。这张脸也很耐看的,轮廓分明,五官搭配得精美绝伦,很像我少年时代的同性恋人。对,太像了!如果不是他如此稚气年青,我还以为真以为是阿雷走来了呢。
细想阿雷只小我一岁,不可能如此青春活泼。至少应该比这张脸成熟一点。这一行人穿过咖啡厅,大概要去登机了。我想这人怎么这么像阿雷呢,只是他没这么高,皮肤也黑了点,身材也没这么壮。但这些都是可以后天打造的呀,他出国时才十七岁。
我忽然有一种觉悟,万一他真是阿雷呢,他一直在国外,这是机场的国际大厅,见到他也不是不可能。我决定追过去试他一下。他们在飞往纽约的安检口排着队,我在他身后喊了一声“阿雷”!那个阳光男孩的头果然回过来寻找声源。是他!真的是他!我走到他身边对他说:“阿雷,真是你吗?”这双熟悉又陌生的眼睛盯着我看了几秒钟,“是你!阿华,怎么会是你!多年不见了。”他紧紧地握住我的手,另一只手放在我肩上,我们都惊喜地看着对方,一时找不到话说。后来又同声问对方:“你去哪儿”?我说:“我来接老婆,她从仰光来。”他的眼睛依旧那么摄人心魄:“我去纽约,我已经回国一段时间了,我找过你,打听不到你的消息。我这次去半个月就回来。你不急着离开北京吧?”我说:“不急,这次就接老婆孩仔来看看家的。”他恋恋深情地说:“那你等我回来,咱哥两好好聚聚,十几年不见了,咱们都变了。”我说:“你怎么就不见长呢?我都不敢喊你。”他说:“别忘了你只大我一岁,同龄人,你胖了一点。”“我看上去就比你大多了,你在美国的日子一定太好过了。”那个戴眼镜的男青年走了过来说:“BOSS,时间!”他指指手表,雷米这才说:“我要登机了,再见,你去兰迦园看看二老吧,他们常叨念你呢。”我说:“那儿还没拆吗?”“一时不会拆的,那儿的老干部都不愿搬。对了,给我你的电话。”我们用手机互相记下电话,握手道别,雷米说:“别失去联系了,打电话。”然后他就进了安检口。
天哪,他为什么这么艳光四射?不是说小时候好看的人长大了会丑吗?可他比小时候添了多少帅气?
这张唇线分明,形状优美的唇,在男人中显得小了一点,线条像他婴儿时候一样没多大变化。我曾无数次地吻过,仿佛还感觉得到那种温热与柔软,今日竟这么突然出现在我眼前,对我微笑,还带着过去的感情色彩和我说话,让人恍若回到了从前。我曾经想过我们可能会牵儿带妻地相逢,几分尴尬是免不了的。上帝真他妈的会安排,相逢竟是如此愉快,没有尴尬,真是合理。
与雷米的重逢,像受到了雷轰电击一样使我回忆起恍若前世同醒同醉的朝朝暮暮。过滤雷米今天说过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表情,这些言辞中有没有那份情感成份,当确定有时,我心花怒放了。事隔这么多年,两人失去音讯,天各一方各打天下,相逢时竟还是那份不变的少年情怀,这真让人感时花溅泪,我心变得温柔起来,就差没妇人一样扶墙而泣了。
我离开北京已有十四、五年了,三年前回来时,看到北京如此大变,再也找不回原来的感觉,觉得北京完全不认识我。母亲早已去逝,同学朋友都失去了联系,所以北京对我来说是一个逝去的,冷漠的梦了。现在遇到了雷米,北京立刻亲切起来,每一个地方都值得回忆,每一个回忆都有他。
原来雷米是我很早以前的一个家啊。没有雷米,北京只是一个城市,一个地名,有了雷米,北京立刻是个温馨的,装满我童年、少年时代所有亲切回忆充满活力的美丽都市了。
维一符合我记忆的地方只有兰迦园,门前的雄狮和朱红的大门更加气宇轩昂,宣告着主人不可撼摇的地位。伫立门口,像接收到了过去时光发来的信息。我又看到雷米和我及他的弟妹跟别园的孩子在这吵吵嚷嚷,女孩跳皮筋,男孩们捣乱着,争吵着,有时打架,每次打架总是我先动手,我和雷米总是联合起来打别人,但有时我俩之间也会发生争吵,甚至打架,比如:“我爸工资比你爸高”,“我妈的官比你妈大”等,我如果争不过他,立刻就让他知道谁的拳头硬。从那时起我就在用各种方式想征服他,但常常事与愿违。所以打过后我照样在他家吃饭,做作业。他虽不理我,但总斜着眼看我和弟妹玩什么,我也就故意玩得很起劲儿,就等他来加入。常常天黑了,我妈来接我回家都不想走,赖在他家过夜,和他睡一床,打打闹闹。他家实在是太吸引我了,热闹,玩的地方又大,又有另一个妈妈亲切地看护着我们。但如果没有他,这一切就没什么意义。
我现在想我从小这么迷恋他,是因为他的完美呢,还是因为这不是兄弟,胜似亲兄弟的朝夕相伴?或者是因为从小就照顾他,保护他,使我误认为他是我的私有财物?也许这些原因都有。他小时候身体很差,是个不足月的早产儿,上小学时总是爱生病,风吹了要病,太阳晒了要病,喝了凉水要病,踢了被子也要病。我和他在一起时,大人们总要交代:别让他脱衣服,别让他喝凉水,别让他晒了,别让他踢被子。久而久之,我也学会了照顾他,因为如果他一病,我就会好几天不得跟他玩。照顾来照顾去,我就认为他是我的了。他不跟我玩时,我间直就不能忍受。
因为他太美了,虽然小孩子还不懂情爱,但对美的迷恋和崇拜是与生俱来的,小小的我们就有了虚荣心,能成为他的亲密伙伴是很有脸面的事。班主任也太不像话,有一天竟当着好多同学面说他就像动画片里的小主角,误导我们更崇拜他。而我是近水楼台,占着两家大人亲如一家的关系,早就私下认定他是我的。
记得上小学二年级时,有一次他不知怎么就不跟我玩了,很可能是我撕了他的作业本,砸了他的玩具车,或是打了他也说不定,反正那时候我们好好的,大人们一来说他的成绩比我好之类的话,就会引起我们俩吵架。那次他不知不觉地就不理我了,更不跟我玩儿。
看着别人跟他玩儿得多欢,我满腔羡慕和妒忌,我想跟他玩儿,但是几次都碰壁。我心急如焚。虽然我身边也有崇拜我拳头的几个兄弟,但我就是只想跟他玩儿。他是我的,还从没这样离我远过。
有一天,我终于忍不住了,放学后揪住他问:“跟不跟我玩儿?”其实当时我只要说:“阿雷,你跟我玩儿吧,我想跟你玩儿。”这么简单明了说就行了,他就会跟我玩儿的。但是小孩子不懂得方法,只用急躁、威逼的口气这么问他。他的回答当然是:“不跟。”我又气、又急、又没面子,当着我那些崇拜者的面下不了台。就把他摔倒在桌子上,压住他说:“跟不跟我玩儿?跟不跟我玩儿?”他说:“不跟!不跟!”我气得没辙,掐他的脖子,他挣扎着想推开我,我就叫几个兄弟帮忙按住他,用书包带勒他的脖子,让他透不过气来,想这样逼他答应跟我玩儿,但他仍说:“不跟!”我就使劲勒他,他已经涨红了脸,两手放开,要昏过去了,我还不知该放手,没轻没重地死死勒着他不放,以为他受不了就会跟我玩儿。直到我的一个兄弟说:“他要死了!他要死了!”我才放开了他,看着他在桌子上躺了好一会,才爬起来,痛苦地摸着喉咙,哭着走了,还是不看我一眼。我们就一直跟随着他,一面当着他的面商量怎样叫他跟我玩儿。我们又抢他的书包,撕他的作业本,他只拼命护住书包和作业本说:“不跟!就是不跟你玩儿!”我们只好放弃。
我那时不知道他是吃软不吃硬的,经常用跟他作对来逼他就范,更让他动不动就开除我的“玩耤。”其实算起来那应该是一次童年的失恋了。 
后来有一天我和爸妈去他家玩,他一见我们就很礼貌地叫道:“叔叔,阿姨,阿华哥哥。”我好感动,他只有在心情好和有求于我时才叫我阿华哥哥。吵架时叫我大小眼,那时我的眼睛一只单眼皮,一只双眼皮,我认为是我的缺陷。打架时他就骂我臭屁虫,因为有一次我为了在男孩们面前表现我的勇猛,竟吞下了一只大蚂蚁,他吓得回家告状,老爸说:“他又不是臭屁虫,怎么会吃蚂蚁。”他从此恨我时就骂我臭屁虫,那是他觉得最恶心的东西了。那天他叫我一声阿华哥哥,我就魂都没有了,死皮赖脸要在他家和他睡。
我们家只有在雷米到来时才显现出光热来,只要他一来,我变着法地讨好他,想多留他一会儿,但他总是提心吊胆地说:“我要走了,回去晚了,我爸要打我的。” 我们都恨他爸。他像四人帮一样迫害我们。谁也不相信在外交部任要职逢人面带亲切微笑的男人,回家后竟是如此一副冰冷面孔。特别是对自己的长子横挑鼻子竖挑眼,除了完成学校的作业外,他爸每天多加法语和英语功课,把他压得没时间和我们玩。我们觉得雷米的外语作业写得那么流畅像外国人一样了,但他爸仍变着法子让他答不上来,好训他一顿.,罚他不许和我们玩儿。
有一次妈妈给他爸煨好药,我们听妈说喝这种中药要忌冷食,否则要出事的。我们理解的出事大概就是死人了,于是我俩偷偷往药汤里放了冰块希望他喝死掉,但他爸喝了不但没死,还精神着呢。
想不到那个半死不活的漂亮小男孩,上中学时因为爱和我一起溜冰,游泳,打篮球,竟使他出落得高大秀颀,玉树临风,只是那张脸仍是然童稚。现在他怎就比我还高?
上中学后我俩就不吵架了,成了铁哥们,哪儿有我哪儿就有他,他是我的影子我是他的影子。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他的,跟本没有个确切的时间。
只是毕业时为了一个女生差点打起来。那是我们乘他爸出国之机,,同学都来他家聚会,互赠毕业礼物。我们班有个外号叫大洋马的女生生得高大肥胖傻B呼呼的,常爱给男生写字条又不敢落名,直到被跟她要好的女生揭露出来。我和雷米常在背后取笑她的肥胖和多情。在雷米家,她送雷米一本带锁的精装日记本作为毕业礼物,在雷米接过礼物说谢谢时,她竟敢抱住雷米的头在他脸上亲了一口,雷米红着脸没说什么,我心里很不自在,就想着法地找大洋马的碴。我说她毕业以后找工作最好去当奶妈,大洋马气哭了,雷米竟指责我说:“阿华你太过分了”。我挖苦他说:“怎么,什么时候成一家人了?才这么护着你亲爱的啊。”同学们吓得瞪大眼睛看着我们俩,他们是第一次见我和雷米斗嘴生气。
雷米脸色恼羞得通红,眼中泪光闪闪,从沙发上站起来就给我一拳,我条件反射地回敬了他一拳。我俩扭在了一起,互相对视着,他眼中的泪掉了下来,我盯着这双含泪的眼,忽然有一种来电的感觉,一刹那间,同学们都消失了,房子也消失了,世界都消失了,他眼中的恼羞也消失了,只有这双眼中的光占据了我的大脑和整个世界,然后是一片茫然,迷惑,再后来是柔柔的光。
当同学们把我们拉开后,我依然困惑不解。一双眼睛多看一双眼睛一会,怎么会有这种异样的感觉?肚子里有一种柔柔的甜蜜的热流在涌动?后来,同学们都不欢而散,我依然没走,但两人却难堪地沉默着。
最后,雷米终于开口说;“阿华,以后咱们别吵架了,连咱俩都吵架,而且还是为了大洋马,太不值得。”
“我就看不惯你和女生亲热。”
“我没有和她亲热!”
“我侃她几句你就跟我急”。他急得连忙争辩;“我只是觉得得给她点面子。她连高中都有没考取,本来就没面子了。”
“又心疼了不是!?大家都送你名信片,她却送你这么贵的日记本,还白亲一下,你俩是不是有点意思?”
他拿起日记本几把就把它撕烂,说:“我一辈子不会和女生亲热,女生都是些什么呀!”
“女人是祸水!”我说。
  
后来,我俩就再也没吵过架,并且关系越来亲密。高中时同校不同班如果白天没能见上面,晚上一定要补上。一星期我有四天在他家睡,俩人挤在他床上说话,打闹,跟本睡不着。弄得睡在上床的他弟弟灵灵常常哭着喊:“你们别闹了,人家睡不着!”我俩才会停下来。
雷米要是跟其他男生太好,我就心里不舒服,成天浑身没劲。反之,我要是和哪个男生太好,他也会闷闷不乐,目光幽怨地看着我。少年爱少年,春天的小心坎也被醋辣得酸成一团,眉头上平添一条爱的烦纹。
有一回,我冲着一个井撒尿。雷米说:“这井水还有人用的呢!”我说:“你就不敢尿。”雷米说他不想尿。我激他:“胆小鬼!我怎么会跟你是哥们。还不如跟小弯虾做哥们呢。”小弯虾是我们班最弱的男生。雷米拉开裤子也冲井里尿起来。这时被几个居民老太婆看见了,就叫人追我们,我们掉头就跑,被围进一个死胡同。雷米慌乱地说:“这下惨了,老师知道了要家访,我爸还不吃了我。”我也替他着急,他爸逮着这个机会是不会轻饶他的。我忽然灵机一动说:“他们没看清咱们谁是谁,只认得出衣服来,快!换衣服,就说是我一个人尿的,你是在旁边劝我呢。”我们刚脱下衣服,还没来得及把校徽取下来就被人捉住了。指着我说:“就是他!就是他!”我被扭送到学校,雷米一直跟着我。校长问我错在哪里,我说错在没听江雷同学的话,他一直在旁边劝我呢,我以后要好好向江雷同学学习,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校长问还错在哪,我说错在不该说我的尿是童子尿,能治百病,气了大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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