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叫天国————狼小京
狼小京  发于:2010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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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些都跟我没有关系。

我推开门,走入黑暗的酒吧中。灿烂的阳光在我身后消失了。

 

“你应该学学喝酒,不是想象中那么糟糕的。”我把酒杯放到关古真面前,慢慢的摇晃着。酒杯里的红色溶液像血一样,诱惑着五彩霓虹下,每一张空洞无助的美丽面孔。“一点点的酒精会让我们找到另一个自我。你会发现周围的一切都是泡泡,虚无的漂亮的泡泡之夜就在我们面前。”

“阿姬你喝醉了。”他并没有生气,只是这样说。

“如果你也喝醉了,就感觉不出来我喝醉了。”我轻轻的把杯子放到他唇边。我的目光在醉了的摇曳灯光中变得如水般温柔。可关古真的眼睛却仍然是清醒的,这不好,我们无法站在同一个地方,这很不好。我一定要灌醉他,因为一个人醉酒是很没有意思,甚至有点冒傻气的。“坐在这里,等我一下。”

我走上了舞台,从旁边的吉他手那里拿来了吉他和话筒。台下的人在看着我。我说:“让我在这里唱一首歌吧,献给这个充满美丽泡泡的夜晚,献给所有沉迷在这种夜晚的人,也献给我最爱的人。”

 

你是我的幻想,

而现在却变成了真的。

你从我的梦里找到了一条通向我生命的道路,

你给我一切,

我却从未想过爱是可以相信的。

你从我的梦里找了一条通向我心灵的道路。

遇到你之前我是如此自由,

我从未怀疑我坚强的内在。

我在我的生命中感到愉快。

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中,

我觉得一切都如我所愿,我可以应付一切。

我从来都没想到过,

思念可能会出现。

所以任由想象不断浮现,

我只能乖乖聆听着来自我心灵最深处的声音。

我在清晨醒来,感觉竟是如此美好。

你是第一个进入我脑袋里的事物哦!

我觉得我在进行一种微妙的改变,

一种我不了解的情感在不知不觉间拥有了。

你对我来说是最大的欢欣愉悦!

 

--NEON GENESIS EVANGELION 从我的梦中

 

我并不知道这首歌是谁唱的,但我很喜欢。听到它就让我想起冰冷的夜晚。台下的观众在向我尖叫,他们也是喜欢这首歌的,这很好。

我唱歌的时候关古真一边浅斟慢酌地喝着红葡萄酒,一边飞快地用钢笔写着什么。四目交会的时候,他笑了。于是,我也笑了。

当我回到座位上的时候,他递给我一张折起来的纸。

“这是什么?”我问他。

“送给你的东西,不过你要等我不在的时候再看。”他说。“阿姬,我们回家吧。”

莫名的暧昧在我们之间爆炸了,我明白他的意思。

 

我们先在海边散了大约半小时左右的步(我没有看表,也许没有这么长时间,也许更长),什么都没说。

一种温馨而紧张的气氛挡在我们之间,像一堵水做的墙。我的心像发了疯一样的乱跳,一会儿快一会儿慢,弄得我几乎窒息。

当某种压抑达到顶点,无法再忍耐了之后,我们坐出租车回了家。坐在车上的时候我对自己说你现在还有机会挽回,只要说些无关紧要的话题就行了。

但我没有开口。

 

关古真洗完澡之后我才去洗,浴室里暖烘烘的,到处都是他身上的味道。温存细致的味道,跟那个酒吧里的疯狂气味完全不同。

当我洗完出来的时候,他已经坐在床上等我了。音响放着张信哲的歌。好像是我最喜欢的《别怕我伤心》,我没有听仔细。我注意到关古真手里捏着一管笔,而他的左手下压着他的硬皮本子。

“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总会产生无数幻想,如果能把它们记下来,一定非常精彩。”我记得他曾经这样对我说过。

我向他走去,我知道我现在只要停下来,说“不”,就什么都不会发生了。这也许是我最后一次拒绝他的机会。

我在他面前跪下,把头放在他裸露的腿上。

行了!我对自己说,这下你完了,机会没有了!你去跟他做爱吧,然后就毁灭。这是你咎由自取的。

片刻之后,我们开始接吻。这是我第一吻他,爱的感觉从舌尖一直传递到全身每一个血管,让我开始发抖。他的吻在我唇边融化,轻柔得像一片糖做成的羽毛。伤感随着音乐在房间里无限弥漫,形成一个虚无的空间。一个除了我们之外什么都没有的空间。“虚无的虚无,空虚的空虚,世界并不是很大。我找到了我爱的人,这是奇迹。”我看到他在本子上写着。每一个字都那么瘦长,每一个字都那么性感。

他坐在我怀里,接受我的抚摸。一边奋笔疾书一边给我快感。这很有意思,我觉得我是在跟一个人和一个本子做爱。

他的呻吟越来越急促,颤抖的,不安的,而且愉快的。一个颤抖的长音嘎然而止时,我们同时达到了巅峰。“世界并不是很大,天堂并不是很远,一切都在他的眼睛中,一切都在他给我的欢乐中。我从脸孔麻木到脚尖,以前所有的生活片断夹杂着各种色彩从我眼前交替闪过,模糊了他的脸。某些东西被空白的快感打破,我在旋转着下坠,跟他一起,落在温暖的床上。”

他扔开了本子和笔,抱住了我的脖子。我们钻进了被子里,像两只相亲相爱的小兽一样互相拥抱着睡着了。

这是个愉快的夜晚,完美的合作,默契到了不用说话的地步。但是我知道,满天泡泡在我们之间碎裂了。明天早上,将是一个新的开始。我们都要学着面对现实。

现实会给我们带来什么?天知道。

 

通往天堂的第四个台阶--愿望

我最爱的人喝醉了。他站在台上唱歌,唱给我听,唱给这个夜晚听。他总是这样随意地干一些疯狂的事情,他永远也学不会“规矩”。而这也许正是他迷人的地方。

置身这个酒吧像是置身某人体内,内脏与内脏之间秘密之处。安全,温暖,神秘,没有出路。感情挤满了这个不大的空间,好的,不好的,都在散发着一种熟悉的气味。我不知道在我坐着的这个位置上曾经发生过多少故事,有多少人曾在这把椅子上留下感动?我享受着我所感受到的一切,任由它们带领着我在我的眼中陶醉。

我阅读着我最爱的人眼中的秘密,他的眼光有点朦胧,像水一样流动不休,温柔细致。我觉得我醉了。不知道是因为刚才的那一杯红葡萄酒,还是因为这酒吧的温暖,或是因为我的爱那令人心碎的声音和眼神?也许跟这些全都有关系。

他说这是一个充满泡泡的夜晚,我想他说得对。他的声音,他的眼睛,他的动作,他给我的酒,这些东西制造出了一个又一个的泡泡,一次又一次的打动我。

泡泡之夜,让我和我的爱迷失其中。

又及:如果你在早上看这篇短文,而我不在你身边,那么就表示我需要学习些什么。你不要打电话给我,不要找我,我需要一个人。

 

我把这张纸小心地折叠好,放到枕头下面。

现在是早上十点钟,阴天。我带着微笑打开了窗户,面对外面空无一人的街道,歇斯底里地叫起来。叫完了之后立刻跑到厕所去呕吐,结果什么也没有呕出来。

我感觉自己被掏空了。当我倒在浴缸里的时候,我想死在那里。

关古真就这样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了。我没有打电话给他,也没有去找他。我扔了他的电话号码,买了一大瓶劣等香水满屋子喷,直到我确信房间里再也没有他的味道了。

我究竟抱着怎样的想法来做这些事情,我自己也不太清楚。喷香水的时候我突然想到了“恨”这个词。几乎是同时,“我恨他”这句话就浮到了脑子里。

一个月之后我加入了许雨他们的乐队,这个乐队叫做“三十七度的钢铁”,听名字就知道挺烂的。这个乐队从策划到组建,甚至连资金都是他弄的。因此由他来担当第一主唱我们都没有意见。

他今年二十二岁,高中毕业之后考大学落榜,正好替他搞音乐找到了理由。他小时候看过一个欧美乐队的现场录像带,从此迷恋上了摇滚。现在他已经忘了那个乐队叫什么名字,但他知道那个乐队改变了他的一生。他像那些歌手一样留起了不男不女的长发,模仿他们在台上疯狂嘶吼。

我在这个乐队上赌上了自己,如果我们真的有才华,就让我们走红吧!他说。

飞鹰,二十四岁,学历不详。家庭生活条件不明,最大的理想是成为一个杰出的鼓手,赚取数量多得令人眼红的金钱。特长是打鼓以及打架。上中学的时候有一个他喜欢的女孩子听了他的歌和他的鼓,把他夸奖得一塌糊涂,因此他感到他自己是有音乐天赋的。大学毕业之后没有去找工作,而到各个酒吧打工,借此寻找所谓的“知音”。后来通过打工认识了许雨,了解他要组建乐队的想法之后,飞鹰立刻决定要加入。

他是个沉默寡言的人,看上去有点冷淡,不容易亲近。他有过三个女朋友,第一个是那个夸奖他的女孩。他们交往了大概半年,因为各种原因最后分手了。但他们仍然是相爱的,恐怕一直到现在还忘不了。

我需要钱,我爱音乐。在这里我的爱好能给我带来金钱,这我很高兴。他说。E41C6寂一:)授权转载 惘然【ann77.xilubbs.com】


毛古,二十二岁,高中毕业,许雨的同学。中等家庭出身,家庭和睦幸福,父母对他的爱好很支持。特长是电子琴钢琴吉他。目前在某家企业当职员,一般是下班之后才能来这里参加乐队活动。他的歌声听上去有一种快乐的韵味,就算是悲伤的令人落泪的歌曲被他一唱也会让你想笑。

音乐是只是我的业余爱好。加入这个乐队当然是为了跟许雨的多年老感情。他既然把这个乐队看得这么重要,那我又怎能不帮忙呢?你说是不是?哈哈哈哈。他说。

小猫,二十二岁,大学毕业,许雨的同学。十几岁的时候因为跟坏孩子鬼混,被他的酒鬼老爸打断了左腿,因为他爸爸不许把他送去医院,所以他的腿就此瘸了。从那以后他患了失语症,两个多月没有开口说一句话。与人交流完全靠书写。由于不能出去玩,他只好呆在家里看书。大概也就是那个时候奠定了他的文学基础。他现在是个网络作家,也常常在各种纸媒体发表评论性文章,用稿费养活自己。两年曾经出版了一本默默无名的小说,自己对此很不满。“那本书也许笔法上是很幼稚,但里面的情感却是很有价值的!”他常常这样说。

他在这个乐队里担任后勤人员,负责给他们写出来的歌曲填词。

美香,十九岁,无业人事。父母远在外地,让她一个人在这里上学。高中毕业之后考大学落榜,从此成了自由歌手。她很喜欢这个职业,因为这个职业很浪漫。

“很好啊,让我们来展示我们的才华吧!”她说。

 

我们从酒吧演出开始,一开始唱别人的歌,等新歌做好之后我们就唱自己的歌。酒吧观众的反馈成了我们最重要的意见,一首歌的好坏从观众的脸上就能看出来。

这个乐队对我来说没什么特别意义,我只想好好的玩一玩。因此我跟着他们东跑西颠,有的时候还会到外地去给一些校园演唱会暖唱。

这段时间里我喜欢上了小猫。以前我是讨厌他的,因为我觉得他看不起我。其实我错了。

他漂亮得像女孩子一样,黑色的眼睛总是装着某些我不了解的东西。他瘦瘦的,因为不喜欢运动所以皮肤苍白,性格古怪偏执,跟他的才能一样不可思议。

我不能想象,这样一个人竟然是农民家庭出身,而且还是从偏远山村里来这里上大学的。

我觉得我很喜欢他,我故意跟他坐得很近,闲下来就跟他谈话,听他说古今中外各种各样的文学名家,尽管我都不知道那些人是谁。

“你当时怎么想到要写作的呢?”我问他。

“现实让我觉得很不满。我不想成为我爸爸妈妈那样的人,我必须成为我自己,于是我选择了写作。我爸爸喜欢喝酒,这我告诉过你,他喝醉了就打人骂人,先是我妈妈,然后就是我。我妈妈挨打之后只会哭,不停的哭,一直哭到爸爸踢她,命令她不许再哭了为止。小时候我觉得我是一只皮球,我妈妈是个沙包,我天天被我爸爸踢来踢去,她天天被爸爸打来打去。以至于后来我一见到他就会号啕大哭,当然这样哭让他踢我踢得更狠。我认为我活不过十五岁的,我一定会死于内脏出血,或者心脏破裂。结果我的死亡年,十五岁那年,爸爸破天荒的开明了一次,允许我到这里来读高中,这样我彻底脱离了那个恐怖的人间地狱。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做?我想那是命运的作用。总之一句话,我恨他们。”

“写作能让你变成自己吗?”

“你认为唱歌能让你成为自己吗?”他反问我。

“我不知道。我根本不知道我自己是什么。”

“那你就是迷失了。”他说,“而且你迷失得很严重,你现在需要一个人来告诉你你应该怎么做。”

“我一个人知道应该怎么做。”我争辩说。

“不行,你不知道的。你如果知道,就不会连自己都丢了。你搞不懂生活是怎么一回事,你头脑迟钝,你的神经全部都是闭塞的,你一个人在这里会毁灭的。连尸体都不留下。”

“那你来告诉我生活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吧。顺便给我解释解释命运,告诉我为什么这个叫做‘命运’的东西屡次在我身上发挥作用?告诉我怎么样的死法是最不痛苦的?”

“我也搞不懂生活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也不懂什么叫作命运。至于死的问题,我想你应该去尝试一下,也许你就会知道什么痛苦,什么不痛苦了。”

“那如果我就那么死了应该怎么办?”

“那就为你自己感到庆幸吧。”说完他就站起来一瘸一拐地走了出去。他的背影看上去孤傲绝望,他深深地打动了我,从那时起,我认定天下不会再有第二个像他这样动人的瘸子。

我知道五月为什么爱他了。

 

八月十四日下午七点。

我在一个著名的酒吧里喝白开水,抽烟。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不喝酒反而喝白开水,就像我不明白为什么大好的晴天突然下起了暴雨一样。

我的头脑是关闭的,这种状态下我的思维特别缓慢,一点点小问题都要想很长时间。所以我干脆什么问题都不想。这让我觉得我像一具躯壳,一具里面塞满了虚无的躯壳。

我不喜欢这种感觉。没有关古真,我就好像被抽空了一样。

我不喜欢这种感觉!我要把我自己填满,用我自己来填,或者找一个人来帮我填。我不能再这样闲着。

于是,我找到了一个能让我派遣无聊的人。一个看上去跟我差不多大的女孩子。

我走了过去,甚至没有考虑她是谁?什么身份?有没有男朋友?之类的问题,就这样冒冒失失地走了过去,在她身旁坐下,奇蠢无比的开口:“我叫阿姬,你叫什么?”

她上下打量了我一番,一句话都不说。

“你有男朋友吗?”我仍然在问。

“没有!”这次她倒是回答了,只是口气差得让人难以置信。

“哦?你多大了?”

她一下子站了起来,俯视着我说:“关你什么事?!你问那么多烦不烦?”

“对不起。”我不温不火地说,“我只是很想跟你说话而已。”

“为什么想和我说话?”

“你很漂亮。”我说。其实我连她的脸都没看清楚。“我喜欢你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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