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人是大佬(出书版)by 小花花
  发于:2010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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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这句话吓得差点倒地不起的,不是陆天藻,而是做梦都没梦到过自己还可以用「纯洁」来形容的小天天我。
再不上飞机说不定误机了,我和陆一行也打算要依依不舍地和他的五堂叔挥手作别。撇开我们的私人恩怨不说,他说他希望自己的地盘可以成为陆一行的码头,我可以肯定他已经把这个码头建的很好。这也许就是亲情的力量吧。
「太不给我面子了!哼,小行,你这么无情,别怪我无义。」陆天藻愤愤地把头转向我,「明天,我要把关于这家伙和阿清他姐......」
咕咚--
才刚起了个头,他就已经被一记铁拳正中面门,喷着鼻血仰面后倒,幸亏带来的人马多,手下们及时接住中招落马的草包主帅。这样的情形,还正应了祸从口出的老话。
我用贫下中农怒视土豪劣绅却又不能将其抓来批斗的眼光看着优雅地掏出白手帕擦受陆一行。我已经不能想象,要是再跟着他混,未来的日子里还能看到什么惊人的事儿啊?
「行少,看来你是打算让我带着一个疑窦离开泰国了?」
陆一行满不在乎地抱住我的肩;「我可爱的小天天,带着疑窦离开,总比带着遗憾厉害要好对不对?你朝那边看,看能见到谁。」
不由自主地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当看清那从柱子后面转出来人影时,我惊呆了。
那里站着一个年轻的男人。
凌乱的头发几乎齐肩那么长,至少三天不曾修理的下巴是一片青色的映迹,褐色的皮肤已经足以混迹在当地人中也不被察觉,浑身上下由里至外都渗透着一股八千里路云和月的风霜味道......唯一不曾改变的,是那俊美深刻的轮廓和充满热切的眼神。
就在这一瞬间,呼唤旅客赶快登机的广播又响起了。
我看到志豪的嘴巴动了动,尽管隔着五十米远的距离,我却清晰地听到他是在叫我「哥」。那是能够将我从任何沉睡里唤醒的声音。
我的鼻子一酸,眼泪几乎就要夺眶而出,可是我咬牙忍住了,又把那泪珠硬生生地逼了回去。心里有一种久违的感情在发酵,就像一只小老鼠在啃噬着心脏的一角。
志豪,你过得好吗?在这个同样令人眼花缭乱的陌生城市里,你又是否感到迷失和寂寞?都说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可适者生存有的时候恰恰是人类的一种悲哀啊......
就这样遥遥相对,连说上一句话,或者拥抱一下的机会也没有,我就只得带着那说不清道不明的感伤随着人流通过狭小而拥挤的通道然后恍恍惚惚地坐进头等舱最好的位子......坐在窗口向下望去,什么也望不见,却似乎有一种无形的东西,能将心塞满。
「好啦,眼睛红红的小天天,反正现在你也看到你的志豪弟弟依然健健康康,干嘛还摆出衣服如丧考妣的样子?常言道卖仔莫摸头,你不要总把他当作需要照顾的小孩子。」
我转头看向身旁的高大男人,他的脸上依然是那漫不经心的笑容,就是那种嘴角弧度稍稍向上开的笑,仿佛什么事都不屑放在欣赏,又仿佛早已把什么事都掌握在手中,这个人才是我应该看的对象。
「明年再来,你就不怕我从五堂叔那里逼供出你风流韵事吗?」
陆一行笑着用手指刮刮下巴:「那不如我现在就向你备案如何?正所谓坦白从宽,你又何必舍近求远,去问别人呢?」
「谁稀罕。那是你的事,跟我无关。」
「哇,好大一股酸味儿。」
「......真不知道我上辈子是不是跟你有仇。」
「当然不是,我们上辈子一定也是完美的一对。」
懒得再理那个无赖,我合上眼睛。飞机一坐就是几个钟头,不好好休息,头都会坐晕。
一想到前方就是香港,心底竟不由自主地生起一股归属和安心感,这才发现小别胜新婚,原来自己早已离不开那个兵兵贼贼咸湿佬,黑道白道无间道的世界。
即将进入梦境的时候,我感觉到自己的手无意识的动了一动,最后,直到它握住了另一只大手,这才满意地睡去。
下了飞机,我惊奇地发现来接机的除了阿忠和阿珊,居然还有国栋和阿祖!国栋和阿祖看到我们,不知为什么全没了那天的隔阂和多刺,反而一副快哭出来的样子扑向我,把我紧紧抱住:「哥,你终于回来了,我还以为你生我们的气,从此就不再管我们了呢!」
我惊得差点拿不住行李。
喂喂喂,说话可得凭良心,当初根本是你们这俩臭小子不鸟我的好不好?
「谁说我......」
倏的住口,有些了然地看着难得一次自觉退到身边,任由我们共叙天伦陆一行,我用眼神问他:「你这家伙到底指使手下跟他们说了什么谎?」
陆一行流氓气十足地冲我一笑,拿神情就好像在说,总之我帮你搞定了这两个小鬼,你要怎么谢我?
无声地叹了一口气,我紧拥住弟妹。柔声说道:「我永远都是你们的大哥,怎么可能丢下你们不管?」
大家一起携手走出机场。外面阳光灿烂,寒流早已飘到彼方的印度洋,气温又回复到了不热却很温暖的状态。
算了,不管陆一行是怎么做到的,只要最后的结果是令人满意的,不就已经足够了吗?
   

喧天的锣鼓声中,一直蘸了朱砂的毛笔被恭敬地地道陆一行面前。
   「行少,借你吉手,请为狮子点睛。」
陆一行气势万千地执起笔,凑到那只妩媚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狮子面前手起笔落。
「金狮点睛,富贵繁荣!簪花挂红,生意兴隆!」
随着他的动作,社团里的人也立即喊出口彩,紧接着一千挂的炮仗开始噼里啪啦没声价地炸起来。
「金哥,恭喜你的新铺开张,这是一点小小意思,不成敬意。」
点完了睛,陆一行从我手里接过足有一公斤重,刻着财源滚滚字样的金牌递到赌王金的手里。
赌王金笑得嘴唇都合不拢:「行少,您能来就已经给足我阿金面子啦,何必还这么客气呢!」
今天是耶稣基督降临人世的第二天,我和陆一行来到了坪洲一个号称拥有三十六洞的高尔夫球场地,但是却不是来玩高尔夫的,而是为了在这个球场的会所里,开的一间麻雀馆建材而来的--能在这种号称贵族运动的会所里开马吊馆,真不知应该说是另辟蹊径还是独具慧眼。
至于我为什么也会跟随在陆一行的屁股后面,是因为玉姐去了北京开会,所以绢人店歇业。听阿忠说起什么开会时我还以为她去参加诸如「中国民间手工艺人大会」之类的呢,后来才知道她居然是去参加大陆的第x 届政协会议,因为她是政协委员!那一刹那我真是有些头昏的感觉,连陆一行都说:「那个老太婆可不简单,小天天,你要么遇到了命里的贵人,要么是遇到了命里的煞星。」
我是没指望什么贵人相助啦,不过说道煞星......难道有了陆一行一个还不够吗?
总之看来我身边,藏龙卧虎的人还实在不少。
陆一行和赌王金走进了装修得非常现代的馆内,只见上百张自动麻雀桌整齐地排开,显得气势不凡;而对面的墙上,挂着一面足有一米见方的铜镜,表面光滑镗亮,正闪动着黄澄澄的光芒。
那铜镜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说不定还是古物,赌王金当然也知道它有多么吸引眼球,所以还没等陆一行开口发问,就已经自动自觉第炫耀起来:「行少,这片就叫做招财灵镜,能趋吉避凶,招财进宝,是我特意到大陆请教了高人以后,从拍卖行竞标的来的。它真的很有用,以前我睡觉经常觉得鬼压身,自从挂上它以后夜里就再也不失眠了。听说这块是雌镜,还有快雄镜正待价而沽,怎么样,行少你又没有兴趣?兄弟我可以为你搭搭桥。」
我在后面悄悄四扁嘴,心想就凭眼前这位老兄的睡相和架势,什么样的妖魔鬼怪敢于接近?挂了也是多余。
我们穿过麻雀馆,外面是一个正对着大海的露台,露台上摆着巨大的圆桌,桌上已经摆着好多小碟的冷菜,只等我们这些人坐下,就可以开席了。
按照惯例,在坪洲这种地方不外乎就是吃些烧肉盆菜,可让大家没想到的是,端上来的一道道菜肴竟然琳琅满目,足以媲美满汉全席。陆一行都忍不住笑着说:「金哥,我以为你招待我们吃烤乳猪就好,没想到你居然请我们吃九大簋啊。」
赌王金不好意思地抓抓头皮,笑道:「行少,不瞒你说,这都是阿光那小子的功劳,他最近认识了一个内地厨师,听说还得过大奖,乖乖隆的东,今天能请到他来办席,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好有口福。」
听他这么不遗余力地宣传,我夹起一块烧鹅肉放进嘴里。
唔......好好吃!
真的是好吃到我贫乏的词汇不足以形容的程度!这世上怎么会有人做得出这么好吃的东西呢?
正沉浸在美食之中,忽然听到陆一行那讨厌的声音飘过来:「啊,要是我的小天天也能为我做出这么一道可口的中国菜,我就是做梦也会笑醒的。」
坏蛋陆一行......你让我舒舒服服吃顿饭会死吗?尽拣别人的痛处说!
对于这种只会让旁观者食不下咽的胡话,我干脆地装聋作哑。
会让陆一行感触良多的原因应该根源于几天前,由于国栋他们的考试成绩都很不错,就连最会玩的阿祖也拿到了四个A,我高兴地要带他们出去吃大餐,但是阿珊却提议说,我们自己在家里吃火锅就好,我想想也不错,于是就高高兴兴地买来许多材料。
就在汤汁快要烧沸的时候,那个不知道是不是和NASA有联网的陆大少居然不请自来地敲门进来了。
本来他要吃白食谁也拦不了他,谁教他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呢?可是这家伙刚吃了第一口露出本来以为吃下去的是巧克力球,吃到嘴里才发现是兔子大便一样的表情,然后还缓缓点头,叹息似的说:「原来我的小天天的烹饪手艺,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锻炼出来的啊......」
当时我真想把装满卤汁的铁锅整个扣在他的大头上当帽子!
不过,仔细想想的话,每天都做三明治当早餐的我好像也有点儿那个......
嚼着好吃得令人唇齿留香的鹅肉,我的心里不由得升起了一丝愧疚。陆一行每次都把我做的难吃东西吃得一干二净,虽然偶尔会发发牢骚,却也只是开玩笑那个级别。
他吃那些东西的时候,到底是什么样的心情呢?
也许......我也应该试着为他做点什么了吧。
下定了决心,填饱了肚子,趁着他们那些平日里威风八面的大哥全然不顾形象地呼幺喝六,划拳罚酒的空挡,我借口上厕所,抓了一个赌王金的手下,把我带到了厨房里。
偌大的厨房里水汽升腾,还有一股浓郁的香味,就是芝麻油混合了鸡汤的香味,我举目一望,除了角落里有一个正在案板上切菜的小工意外,再也没有其他人,看来赌王金所说的那个师傅大概已经离开了,我只好失望地叹口气,早知道就早点过来了。
抱着姑且一试的心情,我走到那个小工面前,礼貌地问:「借光......请问你认识这里的大师傅吗?」
那个小工放下菜刀,抬起头来,看他的容貌,我倒抽一口凉气。这个人......
长得简直就和平时我在店里做的那些绢人一模一样!不论是眉眼,还是鼻唇,都像是画出来的一样,美得不得了!
「你......」我一时看得呆了,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他却冲我微微一笑,那笑容就好似一阵和煦的春风拂过心田,然后微露皓齿,说道:「这里是会所的厨房,只有西点师傅,你要找的是他吗?」
他说的是国语,而且声音就如同其人,又清又亮,好像天籁一般。
看着这个绝对可以把电视里那些所谓的美少年比到银河系那头去的真正美少年,我的心里顿时生出万千感慨,明明同样都是男人......为什么既有像他这样比女孩子更像是用水做成的美人,又有像陆一行那样根本就是用钢筋水泥混凝土做成的霸王呢?
感叹了超过三秒,我才想起要先回答他的问题。
「不是,我是想找料理今天外面筵席的那位。」
美少年似乎微微吃了一惊,然后带着困惑的表情对我说:「如此说来......你是要找我?请问有何贵干?」


「哇塞,小明哥,这里很出名的,你确定是这里没错?」
相较于咋咋呼呼的阿忠,以唐三藏捧着舍利子的虔诚心情捧着名片,并寻着名片上的地址来到这间位于中环的满汉楼时,看着门牌上的金字招牌,即使看到一个人死在面前也不会眨一下眼的我,不知为什么也有些腿软。
也许是因为心里不知怎么的就对那个叫李贵的厨师产生了高山仰止般的钦佩之情的缘故吧。
带着阿忠进去,由于不是用餐的RushHour,所以我一眼就看到坐在最里面的桌子旁,穿着白色的唐装,好像正在喝茶的他。
那天,面对着目瞪口呆到就像被美杜莎的眼睛扫到的我,他没有再说话,而是低下头,继续切着案板上的马铃薯,我这才注意到,那切好堆在一旁的马铃薯,细到了可以传绣花针的程度。
等他把马铃薯切完,佩服早已取代了我原先的惊愕,忍不住一把抓住他的手:「师傅,请您教我做菜!」
也就是这样,他被我的苦苦哀求所感动,终于给了我一张名片,让我有空来找他。
「李师傅,是我。」
走到他面前,看着他一派仙风道骨的擎杯品茗,我不由自主地放低了音量。
李贵一见是我,笑着让我和阿忠坐下,给我们俩斟上茶,说道:「明先生,你叫我阿贵就可以了。」
「没问题,但是也请您叫我明天。」
只见他点点头,正色说道:「明天,恕我直言,你看起来并不像是醉心烹饪的人,为何会突发奇想,要学做菜呢?」
我没想到他有此一问,不禁呆了几秒,才说道:「阿贵,我不瞒你,是,我的确对什么煮饭啦煲汤啦一点兴趣也没有,不过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现在的工作之一,就是要给别人做饭,所以......」
「明天,以你这样的态度,是无法做出可口的饭菜的。」阿贵打断我的话。
「我们中国地大物博,常言道南甜北咸,东辣西酸,如果不是经过十年以上的训练,不可能成为一个可以兼顾所有食客口味的厨师。但是你是想做菜给某个特定的对象品尝的话......这样吧,你们先喝一口我沏的茶。」
不明白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但我还是乖乖地举起紫砂茶杯,轻啜了一口。
温热微甜的液体滑下咽喉,顿时有一股清香沁透心脾,简而言之,就是,好好喝!
连我这种对于茶道一窍不通的人,也知道这样的茶堪称绝品。
「这是什么茶?这么好喝。」阿忠惊奇地问。
「这是武夷山的铁罗汉,煮茶时,要用武夷山九曲溪中之水,不但如此,注水量也是重点,范仲淹曾言,茶少汤则轻醍醐,茶多汤则薄兰芷,就是这个意思......不过,这些都不是它好喝的全部要素。」
「拜托,你就别卖关子了嘛!」阿忠又在一旁插话,立即被我一记手刀劈到收声。
「要素还有,我知道你们俩都不是习惯喝茶的人,所以我在水里加了一块方糖。」
我听得似懂非懂,茫然间似乎抓住了那么一点诀窍,却又无以名状。伤脑筋地抓抓后脑勺,试探着开口:「阿贵师傅,你的意思是......技巧其实不那么重要?」
他微笑着点点头:「对,相对于技术,投其所好的食物更能打动人心。而要做到这一点,你就必须发自内心地去关心那个人,这样才能了解他真实的需要。你有没有发现,母亲虽然不是厨师,但做出的饭菜却是最可口的?那就是因为,她是天下最爱自己孩子的人,所以也就是最了解自己孩子喜好的人。」
他的话真可谓直击心田。
不由得想起小的时候,过生日的时候妈妈会用银耳和鸡汤煮成一碗面条,那面的真实味道早已被时光冲刷殆尽,可是闭上眼睛,却仿佛仍然看到妈妈带笑的脸,和把热腾腾的面条端到我面前来的情景。
心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突突地跳动,我郑重地放下了茶杯:「阿贵师傅,请您教我做一道菜,一道就好,我想做给一个人吃,并且让他吃了以后即使过上十年,也会想起我请他品尝这菜时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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